約翰福音第十一章
耶穌不再和猶太人辯論,從這章開始耶穌把重心放在對門徒的教導上,直到祂死。在過去,耶穌用生命的糧,生命的活水,生命的光,好牧者來比喻自己,在這一章,耶穌更明白的指出,祂就是賜生命的那位。耶穌行神蹟和傳道的生涯也在這一章達到最高峰,這也促使祭司長和法利賽人決心要逮捕祂。
有一個患病的人,名叫拉撒路,住在伯大尼,就是馬利亞和她姊姊馬大的村莊。 2 這馬利亞就是那用香膏抹主,又用頭髮擦他腳的;患病的拉撒路是她的兄弟。 3 她姊妹兩個就打發人去見耶穌,說:「主啊,你所愛的人病了。」 4 耶穌聽見,就說:「這病不至於死,乃是為上帝的榮耀,叫上帝的兒子因此得榮耀。」 5 耶穌素來愛馬大和她妹子並拉撒路。 6 聽見拉撒路病了,就在所居之地仍住了兩天。
1-6 約翰首先交代這段事情的人物和地點。
第4節說,這病不至於死。意思不是說這病不會致命,而是指它最終的結局- 不是死,乃是復活,為了顯出神的榮耀(就像祂醫治第九章的瞎子)。我們如何解釋5-6節呢?為什麼第5節說,耶穌愛他們,然後第6節卻說,耶穌聽見拉撒路病了,就在所居住的地方多住了兩天?這顯然違反常理。其實這段聖經讓我們再次看見,耶穌的人性和神性如何交織在一起,表現在祂的行動上面。就人性說,祂愛祂自己的人,祂應該快快的去;但就神性來說,祂必須尊重父為祂所定的時間;只有父的榮耀彰顯了,子也得了榮耀。就人性方面來說,耶穌的愛催促祂趕快下到拉撒路的家去,但祂又必須等候父的時間。這個延遲是為了更強化這個神蹟的重要﹕耶穌不只是讓拉撒路免於死亡,更要從死裏復活。在這個意義上,它和耶穌在迦拿以水變酒的神蹟有共通之處,也同樣顯出上帝的榮耀(2:11)。當上帝的榮耀被顯明的時候,眾人也都蒙受益處,他們的信心就得到堅固。因此,這個延遲正是出於耶穌對他們的愛(這是人很難明白的)。
7 然後對門徒說:「我們再往猶太去吧。」 8 門徒說:「拉比,猶太人近來要拿石頭打你,你還往那裏去嗎?」 9 耶穌回答說:「白日不是有十二小時嗎?人在白日走路,就不致跌倒,因為看見這世上的光。 10 若在黑夜走路,就必跌倒,因為他沒有光。」 11 耶穌說了這話,隨後對他們說:「我們的朋友拉撒路睡了,我去叫醒他。」 12 門徒說:「主啊,他若睡了,就必好了。」 13 耶穌這話是指著他的死說的,他們卻以為是說照常睡了。 14 耶穌就明明地告訴他們說:「拉撒路死了。 15 我沒有在那裏就歡喜,這是為你們的緣故,好叫你們相信。 如今我們可以往他那裏去吧。」 16 多馬,又稱為低土馬,就對那同作門徒的說:「我們也去和他同死吧。」
7-16 耶穌再次用白日和黑夜的對比來比喻祂在世上的這段期間(參9:4)。祂死的時候還未到,因此門徒不必擔心祂現在會被猶太人打死。很顯然,即使他們跟隨耶穌這麼久,他們仍然不知道耶穌的目的。十二小時像徵一整個工作天(在有時鐘以前,猶太人和羅馬人都把白天分成12小時)。只要白天還沒有結束,祂就繼續的工作。這也明白指出工作時間的有限,祂和門徒都必須預備好黑夜時刻的來臨。世上的光表面是指太陽,但這裏耶穌是指著自己說的。門徒必須趁耶穌還在的時候,作他們分內的工作。
雖然在猶太人的思想裏(舊約)也用睡了來表示死,但那是不會醒來的睡(約伯記14:12)。因此當耶穌說,我去叫醒他(拉撒路),門徒當然真的以為拉撒路只是睡著而已(參馬可5:29)。我們知道,耶穌這裏所說的話也是為25節的宣告作預備。(12節,「就必好了」,原文字面的意思﹕就必得救。但通常是指身體恢復健康)
耶穌明白指出祂為什麼要等到拉撒路死後才去-是為門徒的緣故,好叫他們相信(14-15)。但門徒似乎仍然沒有領會耶穌的意思-和祂一同歡喜(為門徒的緣故),相反的,多疑的多馬卻用酸溜溜的語氣說﹕我們也去(猶太)和祂同死吧。然而,他不知道耶穌的死(上帝的羔羊)不是他們能夠分享的;只有在耶穌死後,門徒才能背起自己的十字架來跟隨祂。
17 耶穌到了,就知道拉撒路在墳墓裏已經四天了。 18 伯大尼離耶路撒冷不遠,約有六里路。 19 有好些猶太人來看馬大和馬利亞,要為她們的兄弟安慰她們。 20 馬大聽見耶穌來了,就出去迎接他;馬利亞卻仍然坐在家裏。 21 馬大對耶穌說:「主啊,你若早在這裏,我兄弟必不死。 22 就是現在,我也知道,你無論向上帝求甚麼,上帝也必賜給你。」 23 耶穌說:「你兄弟必然復活。」 24 馬大說:「我知道在末日復活的時候,他必復活。」 25 耶穌對她說:「復活在我,生命也在我。信我的人雖然死了,也必復活; 26 凡活信我的人必永遠不死。你信這話嗎?」 27 馬大說:「主啊,是的,我信你是基督,是上帝的兒子,就是那要臨到世界的。」
17-27 「我是」復活,「我是」生命。
耶穌到的時候,拉撒路已經死四天了(17,39)。為什麼特別強調四天?因為猶太人相信人死後三天之內,靈魂仍然在附近徘徊,找機會重回身體。過了三天,屍體開始腐爛就回不來了。從耶路撒冷來的好些猶太人朋友和親戚都要成為這個即將顯現之大神蹟的見證人。和耶路撒冷距離這麼近(六里路)也意謂著耶穌面臨被捕的風險逐漸增加。
馬大對耶穌的信心表現在兩個方面﹕(1)如果耶穌早來,必能使拉撒路不死(她不知道耶穌是故意延遲);(2)即使現在(雖然拉撒路已死了),她仍然相信耶穌和上帝親密的關係。馬大並沒有想到拉撒路復活的事(參39)。她所想的復活和一般猶太人(撒都該人例外)的想法一樣,就是在末日的復活。
耶穌對馬大說﹕「你兄弟必然復活。」對馬大來說,她的了解就是猶太人的層面(祂好像對耶穌說﹕這我本來就知道的)。 但耶穌要先讓他們(包括祂的門徒)知道,等一下叫拉撒路從死裏復活這個神蹟所代表真正的意義。(叫拉撒路從死裏復活,不是為了滿足人的慾望,只是暫時除去他們的悲傷而已,參4:46ff)
「復活在我,生命也在我。」中文翻譯比較看不到原文所表達的「我是」﹕「我是復活與我是生命。」耶穌同意馬大的說法,但是祂要讓她明白,祂(也只有祂)就是那位在末世要叫人復活的主。耶穌要將馬大對末世復活抽象的認識轉移到祂的身上。就像祂不單是從天上賜糧的人,祂自己就是那糧(6:51);祂不僅是在末世要叫人復活的那位,祂自己就是復活,就是生命。在祂以外沒有復活和永生。
首先,耶穌說﹕「信我的人雖然死了,也必復活。」這句話明顯是指信徒在末世的復活說的。然後祂說﹕「凡活著信我的人必永遠不死。」在原文裏,活著和信我連在一起。Carson認為它的意思是﹕凡有永生又信我的人必永遠不死。我們必須用約翰福音整本書對「活著」的定義來明白(參5:22ff),就是指神的生命,重生的生命,永生,國度的生命等等。這是指一個因信耶穌而重生的人。如果25節指的是將來末日的復活,那麼26節就是指信徒在今生就開始享受那實質的復活和永生。這正是約翰福音重覆強調的主題(8:51; 3:15-16; 5:25)。(Already and not yet, the tension between futurist eschatology and inaugurated or realized eschatology)
當耶穌問馬大﹕「你信這話嗎?」耶穌的意思不是指祂要叫拉撒路復活的事,而是問她是否相信耶穌是復活和生命的主,只有祂能給人永生和復活的應許。如果馬大的回答是肯定的,那麼接下來的神蹟就是一個行動的比喻(acted parable)- 耶穌賜生命的大能。證明耶穌的話是完全可信的真理。這是為什麼耶穌要延遲兩天才來的主要原因。
馬大的回答顯明她個人對耶穌所說的話有某種程度的明白;因為只有基督,上帝的兒子才有這樣的能力和權柄。「主阿,是的,我信。」這是馬大堅定的信仰告白。弟兄姐妹,我們所信的是否是這樣一位基督?在這個信仰的告白下,我們才能看見耶穌所行神蹟完全的意義。
28 馬大說了這話,就回去暗暗地叫她妹子馬利亞,說:「夫子來了,叫你。」 29 馬利亞聽見了,就急忙起來,到耶穌那裏去。 30 那時,耶穌還沒有進村子,仍在馬大迎接他的地方。 31 那些同馬利亞在家裏安慰她的猶太人,見她急忙起來出去,就跟著她,以為她要往墳墓那裏去哭。 32 馬利亞到了耶穌那裏,看見他,就俯伏在他腳前,說:「主啊,你若早在這裏,我兄弟必不死。」 33 耶穌看見她哭,並看見與她同來的猶太人也哭,就心裏悲歎,又甚憂愁, 34 便說:「你們把他安放在哪裏?」他們回答說:「請主來看。」 35 耶穌哭了。 36 猶太人就說:「你看他愛這人是何等懇切。」 37 其中有人說:「他既然開了瞎子的眼睛,豈不能叫這人不死嗎?」
28-37 馬利亞見到耶穌的第一句話和馬大說的一樣。他們都相信耶穌有醫治的能力,然而人從來沒有預料耶穌使死人復活的能力。33節說,耶穌看見馬利亞和眾人哀哭,就心裏悲嘆,又甚憂愁。Carson認為這句話應該翻作,心裏憤怒。現代英文譯本都將之淡化為﹕心裏被感動(NIV),嘆息(KJV)等等。問題是﹕耶穌為什麼生氣?通常有兩種解釋﹕一種解釋是,耶穌是針對罪所造成的死亡而生氣;另一種解釋是,耶穌是針對他們的不信(帖前4:13)。我們不能把耶穌的生氣看作沒有同情心或愛心。愛和生氣看似不相容,但在基督裏,這個對立並不存在。耶穌可以用最嚴厲的話咒詛耶路撒冷,也用最柔和的話為這個城憂傷(太23)。這個與神為敵的世界,也正是祂要拯救的對像(3:16)。這樣,當耶穌到了拉撒路的墳墓時,祂也哭了。注意﹕作者使用不同的字描寫耶穌的哭(dakryo)和馬利亞和眾人的哭(klaio)。我們很難說,耶穌的眼淚是為撒拉路流的,因為祂就要使他復活。應該說,和祂生氣的原因一樣,是為罪所帶來的死亡(面對死亡的權勢),也為人的不信而哭。我們從這裏學到什麼?沒有為罪憤怒的悲傷或憐憫不過是感情的發洩;而沒有憂傷憐憫的憤怒則是自義和石心的傲慢。
從人的角度來看,耶穌的眼淚產生兩種解釋[1]﹕(1)他愛拉撒路的心,他所流的眼淚和憂傷與他們的眼淚和憂傷是一樣的;(2)為什麼一個能夠開瞎子眼睛的,沒有使他所愛的朋友免死呢(耶穌在自責嗎)?就某個層面來說,他們是對的﹕耶穌確實愛拉撒路(5),也確實有能力可以使拉撒路不死。但是他們對耶穌的信心只是在祂醫治的能力,不在於祂是誰,也不在於祂和父的關係。這種信心是軟弱的,需要不斷藉著神蹟來維持的信心。就是這樣的信心使耶穌在38節再次表達祂的憤怒。(今天很多人相信耶穌醫治的能力,卻忘記復活的大能。)
38 耶穌又心裏悲歎,來到墳墓前;那墳墓是個洞,有一塊石頭擋著。 39 耶穌說:「你們把石頭挪開。」那死人的姊姊馬大對他說:「主啊,他現在必是臭了,因為他 死了已經四天了。」 40 耶穌說:「我不是對你說過,你若信,就必看見上帝的榮耀嗎?」 41 他們就把石頭挪開。耶穌舉目 望天,說:「父啊,我感謝你,因為你已經聽我。 42 我也知道你常聽我,但我說這話是為周圍站著的眾人,叫他們信是你差了我來。」 43 說了這話,就大聲呼叫說:「拉撒路出來!」 44 那死人就出來了,手腳裹著布,臉上包著手巾。耶穌對他們說:「解開,叫他走!」
38-44 馬大的話顯示她並沒有從前面和耶穌的對話中,得到任何耶穌要復活拉撒路的想法(即使她說過,她相信耶穌的話﹕復活在我,生命也在我。這不也是我們常常犯的毛病?)。雖然前面沒有記錄耶穌說這句話﹕「你若信,就必看見上帝的榮耀」,馬大的信仰告白﹕你是基督,是上帝的兒子(27),已經意謂她相信,耶穌所作的事都是為了顯明上帝的榮耀。
我們必須記著,耶穌所有神蹟的目的,不是單單彰顯自己的能力,而是要叫人相信祂是父所差來的(42)。耶穌所行的和上帝的旨意完全連在一起。這樣,子所求的,父必應允。耶穌的權柄是如此之大,有人下這樣的論斷﹕如果耶穌沒有特別指名拉撒路(43),當祂對墳墓喊說﹕出來,所有在墳墓裏的死人都要出來了。
約翰沒有記錄馬大和馬利亞,甚至門徒的反應,只記下周圍猶太人的反應(45-46)。約翰也沒有告訴我們,拉撒路的情形,他對人說了什麼,他在墳墓裏的經驗等等。對約翰來說,這些事情好像都不重要。(那些常常強調復活經驗的人要特別留心。)
45 那些來看馬利亞的猶太人見了耶穌所做的事,就多有信他的; 46 但其中也有去見法利賽人的,將耶穌所做的事告訴他們。 47 祭司長和法利賽人聚集公會,說:「這人行好些神蹟,我們怎麼辦呢? 48 若這樣由著他,人人都要信他,羅馬人也要來奪我們的地土和我們的百姓。」 49 內中有一個人,名叫該亞法,本年作大祭司,對他們說:「你們不知道甚麼。 50 獨不想一個人替百姓死,免得通國滅亡,就是你們的益處。」 51 他這話不是出於自己,是因他本年作大祭司,所以預言耶穌將要替這一國死; 52 也不但替這一國死,並要將上帝四散的子民都聚集歸一。 53 從那日起,他們就商議要殺耶穌。 54 所以,耶穌不再顯然行在猶太人中間,就離開那裏往靠近曠野的地方去,到了一座城,名叫以法蓮,就在那裏和門徒同住。
比較拉撒路的復活與耶穌的復活。
45-54 耶穌的言行常常將看見的人和聽見的人分成兩大類﹕信和不信。猶太人的公會是當時控制猶太人內部事物的機關,擁有司法和立法的權柄。它的成員包括祭司長,法利賽人(文士)和長老(貴族)等等,摻雜不同的神學觀點。但是在處理耶穌這件事上,他們的意見似乎是一致的。
連公會的成員也知道耶穌行了許多神蹟(47),但是他們並沒有因此相信耶穌,反而擔心這件事影響他們在羅馬帝國裏(自治)的地位和利益 (48,50)。為此緣故,他們(大祭司)可以犧牲耶穌,成為代罪的羔羊。在這裏,約翰使用了雙關語。該亞法說出他的意見,上帝也同時說話(正如巴蘭的預言,參民數記)。該亞法說了預言,不僅因為祂是大祭司,也因為那年正是基督死的那年。這個預言包括﹕
· 耶穌要替這一國(猶太)死。該亞法和約翰都知道這是替代性的犧牲。該亞法的說法是政治性的層面,約翰的意思則是我們的罪債得贖。
· 要將上帝四散的子民都聚集歸一。同樣有兩層意義(猶太人和基督徒)
公會眾人顯然同意該亞法的話,他們就商議要殺耶穌(他們已經將祂定了罪)。
55 猶太人的逾越 節近了,有許多人從鄉下上耶路撒冷去,要在節前潔淨自己。 56 他們就尋找耶穌,站在殿裏彼此說:「你們的意思如何,他不來過節嗎?」 57 那時,祭司長和法利賽人早已吩咐說,若有人知道耶穌在哪裏,就要報明,好去拿他。
55-57 從這裏開始,約翰要將我們帶進受難週裏去。這是約翰福音所記載的第三次,也是最後一次的逾越節。公會要捉拿耶穌的心意已經非常確定,也向大眾傳達。眾人因此也為耶穌會不會來耶路撒冷過節而議論紛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