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翰福音第十章 兩個「我是」
在第九章結束時,我們看見耶穌將猶太人當中,信祂的和不信祂的人分開來。祂說﹕「我為審判到這世上來,叫不能看見的可以看見,能看見的反瞎了(9:39)。」從這裏,耶穌將我們帶進第十章真假牧人的論述。這是猶太人所熟悉的場景 – 羊圈[1]。
我們很容易聯想到以西結書34章裏上帝對以色列牧者(宗教領袖)責備的話(34:4)。然後上帝說,祂要親自牧養祂的百姓(34:10-16);而上帝的方法就是興起「祂的僕人大衛」作為他們的牧者(34:23-25),與他們立一個永恆的新約來治理他們。
「我實實在在地告訴你們,人進羊圈,不從門進去,倒從別處爬進去,那人就是賊,就是強盜。 2 從門進去的,才是羊的牧人。 3 看門的就給他開門;羊也聽他的聲音。他按名叫自己的羊,把羊領出來。 4 既放出自己的羊來,就在前頭走,羊也跟他,因為認得他的聲音。 5 羊不跟生人;因為不認得他的聲音, 必要逃跑。」 6 耶穌將這比喻告訴他們,但他們不明白所說的是甚麼意思。
1-6 我們毋須作太多的聯想。很顯然,耶穌在這裏所說的強盜和賊就是指那些拒絕承認耶穌是彌賽亞的猶太宗教領袖。在這裏我們看到幾個牧人和羊之間關係的特徵﹕
· 羊聽(認得)牧人的聲音,不聽生人的聲音(第九章裏的瞎子就是最好的例子)。
· 牧人按名(一個個)叫自己的羊。
· 領自己的羊出來(彌賽亞群)。這些羊在祂叫它們以前已經是屬於祂的。
· 牧人走在羊的前面。羊跟著祂,不跟生人。
耶穌的這段話將我們拉回到更早的民數記27:15-17摩西的預言。雖然摩西當時是指著約書亞說的,但約書亞實在是預表了那最終的「拯救者」耶穌。
這些猶太的宗教領袖不能明白耶穌的比喻,因為他們本來就不是屬於祂的羊。
在接下來的一段話裏(7-18),耶穌針對1-5節裏的三個主題作進一步的引申[2]﹕羊圈的門,牧人,祂的羊。
7 所以,耶穌又對他們說:「我實實在在地告訴你們,我就是羊的門。 8 凡在我以先來的都是賊,是強盜;羊卻不聽他們。 9 我就是門;凡從我進來的,必然得救,並且出入得草吃。 10 盜賊來,無非要偷竊,殺害,毀壞;我來了,是要叫羊 (- 或譯:人) 得生命,並且得的更豐盛。
7-10我們常常感到困惑﹕為什麼耶穌一下子用牧人,一下子又用門來比喻自己?其實它們沒有衝突,因為1-5節的對比是牧人和強盜(真假牧人),而這裏的對比是門[3](安全的像徵)和強盜(真假門道)。「在我以前來的」當然不是指舊約裏真正的先知們,而是指以色列敗壞的王和宗教領袖,及耶穌當時很多自稱是彌賽亞的人。這些自稱彌賽亞的人最後將猶太人帶到毀滅的地步(AD70)。但耶穌為祂的百姓贏得自由和豐盛生命的方法不是刀槍武力,而是十字架,為祂的羊受苦犧牲。
這是一種箴言式的比喻。耶穌堅稱,人要得到永生、要認識上帝、要過一個豐盛的生命、要得到屬靈安全的保證,只有一個門路,就是經過祂這個門。人為自己尋找的道路,相信假的彌賽亞,至終總是證明是死亡之路(箴16:25)。但耶穌所賜的道路不是這樣,那是耶和華的門,義人要進去(詩篇118:20)。
11 我是好牧人;好牧人為羊捨命。 12 若是雇工,不是牧人,羊也不是他自己的,他看見狼來,就撇下羊逃走;狼抓住羊,趕散了羊群。 13 雇工 逃走,因他是雇工,並不顧念羊。 14 我是好牧人;我認識我的羊,我的羊也認識我, 15 正如父認識我,我也認識父一樣;並且我為羊捨命。 16 我另外有羊,不是這圈裏的;我必須領他們來,他們也要聽我的聲音,並且要合成一群,歸一個牧人了。 17 我父愛我;因我將命捨去,好再取回來。 18 沒有人奪我的命去,是我自己捨的。我有權柄捨了,也有權柄取回來。這是我從我父所受的命令。」
11-18 接下來,耶穌把重點放在牧人這個主題上面。祂說﹕「我是好牧人,好牧人為羊捨命。」現在耶穌不僅稱自己是牧人,更是一個好牧人,真牧人。祂也給好牧人下一個最簡明的定義﹕為羊捨命。祂預備這樣作,也甘心去作。這個定義凸顯耶穌這個牧人的獨特性(有那一個世間的牧人真正願意為一隻羊捨命?何況牧人若死了,所有的羊不就更暴露在危險中嗎?)和絕對性(祂的好不是好心,也不是所謂的模範牧人,而是祂的彌賽亞和救贖的本質)。這樣,耶穌的死不單不會讓祂的羊群更危險,想反的,祂的死反將他們吸引來聚在一起。
「為羊捨命」這句話顯明,耶穌的犧牲不單是作我們的榜樣,也不僅是告訴我們祂多麼愛我們;不,祂的犧牲是代替性的犧牲。它所隱含的意思是這些正面臨死亡關頭的羊,因他們的牧人為了防衛它們喪失自己的生命而得拯救。這正是這個好牧人獨特的地方。祂的防衛不是一般性的防衛,祂的死也不是一般性的死(17-18)。祂與羊的關係已經超越了一般牧人和羊之間的關係,而提升到祂與父的關係(15)。這是一種彼此之間親密的認識和相愛的關係。
這裏的對比是好牧人和雇工。雇工只顧自己的利益,在平常的時候也許能夠執行當盡的責任,但遇到危險時一定先逃走(也許比前面的賊或生人好一些)。這當然不能與父子的關係相提並論。
耶穌在這裏也特別提到另外有羊不是屬於這圈裏的。如果1-5節指的是信和不信的猶太人,那麼這裏明顯是指著外邦的信徒說的。當時候到的時候,他們也要回應好牧人的聲音,回到祂的羊圈來。福音本是上帝的大能,要救一切相信的人,先是猶太人,後是希利尼人(羅1:16)。他們都屬於同一個牧人。
17-18 這兩節聖經是對耶穌死而復活的意義很重要的闡述。耶穌已經用了祂與父的關係來類比牧人和羊的關係。但父與子的關係遠超過這個類比。父愛子,子也愛父,這是父愛世界、拯救世界的基礎。父對子的愛不是因為子同意捨棄生命後才發生,而是在父與子永恆的關係裏,父對子的愛和子對父無條件的順服,現在表現在各各他十字架上完全的順服。
耶穌替代性的犧牲不是故事的結束(如果是,那和一個烈士的殉道沒有兩樣),復活也不是後來添加的afterthought,耶穌的死與復活是一體的,祂死是為了復活得榮耀,為了我們可以得生。雖然祂的死好像是被人所殺,但耶穌的死絕不是一個意外發生(或人所導演)的悲劇,而是上帝救贖計劃的完成。這就是為什麼耶穌能夠說﹕「沒有人奪我的命去,是我自己捨的。我有權柄捨了,也有權柄取回來。」耶穌完全知道自己來到世間的目的,是祂從父所受的使命。祂不僅要死,也要復活。
19 猶太人為這些話又起了紛爭。 20 內中有好些人說:「他是被鬼附著,而且瘋了,為甚麼聽他呢?」 21 又有人說:「這不是鬼附之人所說的話。鬼豈能叫瞎子的眼睛開了呢?」
19-21 猶太人的反應。
22 在耶路撒冷有修殿節,是冬天的時候。 23 耶穌在殿裏所羅門的廊下行走。 24 猶太人圍著他,說:「你叫我們猶疑不定到幾時呢?你若是基督,就明明地告訴我們。」 25 耶穌回答說:「我已經告訴你們,你們不信。我奉我父之名所行的事可以為我作見證; 26 只是你們不信,因為你們不是我的羊。 27 我的羊聽我的聲音,我也認識他們,他們也跟著我。 28 我又賜給他們永生;他們永不滅亡,誰也不能從我手裏把他們奪去。 29 我父把羊賜給我,他比萬有都大,誰也不能從我父手裏把他們奪去。 30 我與父原為一。」
22-30 耶穌-基督。修殿節(the Feast of Dedication, Hanukkah, the Feast of Lights)的由來: 為記念Judas Maccabaeus所率領的游擊軍隊打敗了Antiochus Epiphanes(164BC),奪回耶路撒冷,重修被玷污的聖殿後所設定的節日。約翰使用猶太人的節日來進行對事件的描述。這些節日所代表的意義或預表都將在耶穌身上得到最後的實現。
猶太人要求耶穌明明告訴他們祂是基督不是。他們的用意當然不是要相信敬拜祂,而是要從祂的回答找出毛病來攻擊祂。耶穌很清楚他們 的心態。其實他們大可根據耶穌過去所說的,所行的神蹟來判斷祂的身份。問題在於他們對彌賽亞的認知和耶穌的認知完全不同。這樣,即使耶穌明明的告訴他們,他們也不會相信。為什麼?惟一的原因就是,(從前面羊和牧人的比喻)他們根本就不是屬於祂的羊。耶穌再次將屬於祂的羊和不屬於祂的羊分開,有完全不同的結局。在這裏耶穌不單強調祂所賜的永生,也強調祂來自父的權柄和全能是這個永生的保證,因為沒有任何東西比上帝更大。這是對上帝最簡明的論述。
我與父原為一(30)。這個一字的原文是中性(hen),不是陽性(heis)。對三一神論來說,這點非常重要。約翰如果用陽性的話,那麼耶穌和父的分別(1 :1)就沒有了。耶穌說,「我與父原為一」,不是就他們的位格說的,而是就他們的工作、行動、和意志說的(比較28和29節,誰也不能從我(父)手裏把他們奪去)。就這句話,耶穌已經將自己的身份表明得很清楚了。但猶太人完全不能明白耶穌和父上帝之間的這種關係。
31 猶太人又拿起石頭來要打他。 32 耶穌對他們說:「我從父顯出許多善事給你們看,你們是為哪一件拿石頭打我呢?」 33 猶太人回答說:「我們不是為善事拿石頭打你,是為你說僭妄的話;又為你是個人,反將自己當作上帝。」 34 耶穌說:「你們的律法上豈不是寫『我曾說你們是神』嗎? 35 經上的話是不能廢的;若那些承受上帝道的人尚且稱為神, 36 父所分別為聖、又差到世間來的,他自稱是上帝的兒子,你們還向他說『你說僭妄的話』嗎? 37 我若不行我父的事,你們就不必信我; 38 我若行了,你們縱然不信我,也當信這些事,叫你們又知道又明白父在我裏面,我也在父裏面。」 39 他們又要拿他,他卻逃出他們的手走了。 40 耶穌又往約旦河外去,到了約翰起初施洗的地方,就住在那裏。
31-39 耶穌-上帝的兒子。當猶太人拿起石頭要打祂時,耶穌再次訴諸祂所行的事來反駁他們,證明自己所宣稱的話和所作的事是一致的﹕都是從父來的。猶太人不能單從祂說的話,也要從祂所行的事來認識祂。但是猶太人的邏輯不一樣,他們反對的是耶穌把自己當作神,(這樣看來,其實他們是懂得耶穌對自己身份的自我啟示)對他們來說,耶穌作了什麼事並不重要。這樣,他們又回到和5:18同樣的控告。
耶穌現在轉而訴諸聖經的權威﹕經上的話是不能廢的。(這應該也是我們讀聖經的態度,不管理面有什麼我們以為不合理的地方,問題在於人。)對這段話(引用詩篇82),解經學者有不同的見解。但我們不必把事情弄得太複雜。耶穌這裏的用意不在證明祂與父的關係(前面已經說很多了),而在於反駁猶太人對祂(說潛妄話)的指控。在上帝的自我啟示裏(舊約),祂自己甚至也稱那些承受祂話語的人為神,表明自己與他們的關係。顯然上帝和猶太人所想的不同。
當耶穌說,我與父原為一,稱自己為上帝的兒子,祂並非為了榮耀自己,而使自己成為神。整個問題在於祂自己奉上帝之名所說的話和所作的事是否可信。我們無法認識上帝,除非藉著那些承受神道的人(例如先知、使徒),除非藉著祂差到世間來的兒子和祂的工作;同樣,我們無法認識耶穌的身份和祂與父的關係,除非藉著上帝在祂身上所顯出的作為,表明對祂的認同。
我們不能將耶穌這個人和祂的工作分開。但我們不能說,耶穌的身份被建立在祂的工作上,而是,祂的工作顯明了祂的身份。我們要回答的是,祂所說的話和所行的事是否是出於上帝?正如尼哥底母說的﹕「你所行的神蹟,若沒有上帝同在,沒有人能行(3:2)。」當然一個正面的回答並不保證一個人的得救。耶穌對尼哥底母說﹕「人若不重生,不能見上帝的國。」只有當人信了耶穌的工作以後,繼續追求它的來源,耶穌就打開他的心眼和耳朵,得以聽見好牧人的聲音。
41 有許多人來到他那裏。他們說:「約翰一件神蹟沒有行過,但約翰指著這人所說的一切話都是真的。」 42 在那裏,信耶穌的人就多了。
40-41從此,耶穌離開他們往約但河外去,返回祂開始傳道的地方(這也意謂一個段落的結束),也就是施洗約翰的地方。雖然約翰沒有行過任何神蹟(像舊約的許多先知一樣),但他指著耶穌所說的話都證明是真的。雖然耶路撒冷的猶太人不信祂,但在那裏(曠野)信耶穌的人就多了。
從第五章開始與猶太人的論戰,就在這裏結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