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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翰福音第八章
2022/06/28 0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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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翰福音第八章                                 許信靖

於是各人都回家去了;耶穌卻往橄欖山去, 2 清早又回到殿裏。眾百姓都到他那裏去,他就坐下,教訓他們。 3 文士和法利賽人帶著一個行淫時被拿的婦人來,叫她站在當中, 4 就對耶穌說:「夫子,這婦人是正行淫之時被拿的。 5 摩西在律法上吩咐我們把這樣的婦人用石頭打死。你說該把她怎麼樣呢?」 6 他們說這話,乃試探耶穌,要得告他的把柄。耶穌卻彎著腰,用指頭在地上畫字。 7 他們還是不住地問他,耶穌就直起腰來,對他們說:「你們中間誰是沒有罪的,誰就可以先拿石頭打她。」 8 於是又彎ㄓ腰,用指頭在地上畫字。 9 他們聽見這話,就從老到少,一個一個地都出去了,只剩下耶穌一人,還有那婦人仍然站在當中。 10 耶穌就直起腰來,對她說:「婦人,那些人在哪裏呢?沒有人定你的罪嗎?」 11 她說:「主啊,沒有。」耶穌說:「我也不定你的罪。去吧,從此不要再犯罪了!

1-11(根據聖經批判學的原則,很多聖經學者認為這段話並非原始,而是後來的人加上去的。)

和其它福音書記載耶穌最後一個星期的情形類似,耶穌這時可能晚上離開城住在伯大尼,白天進入耶路撒冷,在聖殿教訓人。

這天,法律賽人和文士再次拿律法來挑戰耶穌;不是他們對律法有不清楚的地方,而是要試探耶穌,取得告祂的把柄(6)。耶穌卻沒有回答他們,只是彎腰不停的用指頭在地上畫字。很多人猜測到底耶穌在地上寫什麼?真正的答案我們永遠無法得知。Ambrose Augustine的解釋被最多人接受。就是耶穌(和前面的活水有關)想到耶利米書17:13的經文﹕耶和華說,「凡離開我的,他們的名字必寫在土裏,因為他們離棄我這活水的泉源。」耶穌用了一個行動比喻,提醒眾人(文士和法利賽人)這段經文﹕你們就是那離開耶和華的人,你們自己要面對審判。但我們無法確定這是耶穌的本意。或許耶穌只是單純想把眾人的注意力從這女人的身上轉移,而作出奇怪的動作。

在他們不斷的壓迫下,耶穌終於說話了﹕你們(這些喜愛律法的人)中間誰是沒有罪的,誰就可以先拿石頭打她。耶穌用他們所高舉的律法暴露他們偽善的本質。因為律法說(申13:9; 17:7),死罪的證人有資格先下手殺他。但耶穌加上﹕你們中間沒有罪的。。。耶穌不是要挑戰律法的權威或制度,而是要他們面對律法最真實,也是最嚴肅的一面。他們不應該忽略自己的罪,只看別人的罪而毫無憐憫的心。這正是耶穌在登山寶訓裏所警告的:不可論斷人(馬太7:1ff,看見別人眼中的刺,卻不見自己眼中的樑木

耶穌在地上寫的是什麼,祂說的話非常清楚。他們明白耶穌的話,也就一個個走了。耶穌問女人﹕沒有人定你的罪嗎?耶穌好像多此一問但是耶穌似乎在幫她卸下心中的恐懼。於是她簡單的回答﹕主阿,沒有。作者沒有進一步告訴我們這女人的反應沒有說她在耶穌面前悔改之類的話。整個約翰福音的焦點不在於人作什麼,而在於耶穌作什麼(就像第四章,約翰也沒有告訴我們井邊的婦人是否悔改)。我們得救不是因為我們的悔改,而是上帝在基督裏的拯救。難怪保羅說﹕誰能控告上帝所揀選的人 呢?有上帝稱他們為義了。誰能定他們的罪呢?有基督耶穌已經死了。。。。(羅馬書8:33-34一個真正認識耶穌是上帝兒子的人,必然帶來認罪悔改,和生命的轉化。

於是,耶穌對她說﹕我也不定你的罪,去吧,從此不要再犯罪了。我們不要誤會耶穌不介意她所犯的罪。不,耶穌在這裏不是以一個律法師的身份說話,乃是以有赦罪權柄的主說話。3:16-17說,「祂來不是要定世人的罪,乃是要叫世人因祂得救。」「不要再犯罪」,不只是因為那會讓自己再陷入同樣的危險(被用石頭打死),更因為罪得赦免後耶穌所為她開啟的重生大門。

雖然很多證據認為這段經文不是原始的著作,它卻被人稱為極貴重的珍珠。簡單的故事反映出福音獨特的本質- 耶穌一句簡單的話就將律法所帶來的咒詛打得粉碎,卻將上帝的公義建立在唯獨恩典的基礎上面。

12 耶穌又對眾人說:「我是世界的光。跟從我的,就不在黑暗裏走,必要得著生命的光。」 13 法利賽人對他說:「你是為自己作見證,你的見證不真。」 14 耶穌說:「我雖然為自己作見證,我的見證還是真的;因我知道我從哪裏來,往哪裏去;你們卻不知道我從哪裏來,往哪裏去。 15 你們是以外貌 (- 原文是憑肉身) 判斷人,我卻不判斷人。 16 就是判斷人,我的判斷也是真的;因為不是我獨自在這裏,還有差我來的父與我同在。 17 你們的律法上也記著說:『兩個人的見證是真的。』 18 我是為自己作見證,還有差我來的父也是為我作見證。」 19 他們就問他說:「你的父在哪裏?」耶穌回答說:「你們不認識我,也不認識我的父;若是認識我,也就認識我的父。」 20 這些話是耶穌在殿裏的庫房、教訓人時所說的,也沒有人拿他,因為他的時候還沒有到。

12-20 我是世界的光

如果1-11節是後來插入的經文,那麼這一段話顯然應該接在第七章之後,也就是在住棚節的節慶裏所說的話。前面說過,到西羅亞汲水和點燈是住棚節慶典的兩個特色。所以,第七章耶穌以活水作比喻,現在祂用光來比喻(耶穌所站的地方是聖殿的庫房,也就是一般通稱的女人院,court of Women,這裏有四盞巨大的燈柱,將整個聖殿照得非常明亮)。我們可以看見這兩個比喻平行的地方﹕

7:37人若渴了,可以到我這裏來。

8:12 我是世界的光。

 

7:38 信我的人

8:12 跟從我的

 

7:38 從他的腹中要流出活水的江河來

8:12 就不在黑暗裏走,必要得著生命的光

 

12節是耶穌第二個「我是」的宣告。對熟悉舊約的猶太人來說,以光來比喻上帝是很平常的事,充斥整個舊約聖經[1]。例如﹕耶和華是我的亮光我的拯救(詩篇27:1);祂的話是我腳前的燈,路上的光(119:105)。但耶穌憑什麼權柄把祂自己和這個光畫上等號?這樣,我們的焦點不是在光上面,不是要來分析光的性質,我們的焦點乃在耶穌這個人身上。只有耶穌能叫人脫離黑暗,進入光明的生命裏。這裏約翰將我們帶回1:4生命在祂裏頭,這生命就是人的光。人的生命必須依靠祂而存在(The light of life)。我們不能只在道德層面上來思想這光的意義,因它牽涉到生命的每個部分;這也不是層次上的差別,比如說,我們的知識行為因這光而有進步,使我們更認識生命的意義等等。不是這樣,這光乃是要將我們從一個黑暗的權勢裡解放出來。這個光就是耶穌,跟從祂的人就不再行走在黑暗之中。(歌羅西書113

13 耶穌這個絕對性的宣告引起法利賽人的不滿。如果耶穌只是說,我的教訓能夠帶給你們知識上的亮光,能夠指導你們過一個較美滿的人生,那麼沒有人會有意見,那是一個教師的責任。但耶穌的宣告已經超越了一個教師的身份。如果耶穌不是瘋子,那麼祂就是作不實的廣告,自吹自雷。

14-16 耶穌知道祂所說的不只是自己的見證(5:31),但在這裏,耶穌強調即使祂為自己作的見證,祂的見證也一樣是真實的。耶穌的理由是﹕祂「知道」自己從那裏來,要往那裏去。這些都是質問祂的人所不知道的(7:27-28; 34-35)。 人總是以外貌作判斷,這樣的判斷常常是錯誤的;因此摩西的律法要求,必須有兩個人一同作證才有效。但絕對的真理來自上帝,上帝也與祂的真理同在,因此真理有自我內證的能力,就像光的存在無需任何外在的見證。耶穌特別強調自己不作判斷,是什麼意思。很可能約翰所指的就是法利賽人在1-11節對那行淫女人的判斷。但如果祂作判斷,祂的判斷絕對是真實公平的,因為祂本是絕對真理與公義的本體(5:27)。

17-18 因為法利賽人不知道耶穌真實的來歷,所以他們以為耶穌只是為自己作見證,違反了摩西兩人作證的要求(申19:15)。如果他們知道,他們就不會這樣說,因為耶穌不只為自己作見證,還有祂的父也為祂作見證(5:31ff)  [2]。當耶穌說﹕你們的律法。。。耶穌顯然 與法利賽人所看為最高和最終權威的律法保持距離。但當他們拒絕耶穌時,這個律法不是證明耶穌的不是,而正是證明他們的不是。

19他們問耶穌:你的父在那裏?叫他來為你作證。對耶穌所提出的證人 - 父,他們仍然以人的思想為前導,作為判斷的標準。(正如尼哥底母對重生的質疑:人如何再從母腹出生?)問題的根源在於他們根本就不認識上帝,他們的心思意念都是以地上的事為出發點,當然就不明白耶穌的話。上帝的啟示不受制於人,也不以人的標準作判斷。人要認識父必先認識子所說的話和所作的工。

20聖殿的庫房是人最多的地方。即使在這麼熱鬧的地方,耶穌公開講道顯明自己的身份,也沒有人拿祂。約翰為為我們下了一個注腳﹕因為耶穌的時候還沒有到。

21 耶穌又對他們說:「我要去了,你們要找我,並且你們要死在罪中。我所去的地方,你們不能到。」 22 猶太人說:「他說『我所去的地方,你們不能到』,難道他要自盡嗎?」 23 耶穌對他們說:「你們是從下頭來的,我是從上頭來的;你們是屬這世界的,我不是屬這世界的。 24 所以我對你們說,你們要死在罪中。你們若不信我是基督,必要死在罪中。」 25 他們就問他說:「你是誰?」耶穌對他們說:「就是我從起初所告訴你們的。 26 我有許多事講論你們,判斷你們;但那差我來的是真的,我在他那裏所聽見的,我就傳給世人。」 27 他們不明白耶穌是指著父說的。 28 所以耶穌說:「你們舉起人子以後,必知道我是 基督,並且知道我沒有一件事是憑著自己做的。我說這些話乃是照著父所教訓我的。 29 那差我來的是與我同在;他沒有撇下我獨自在這裏,因為我常做他所喜悅的事。」 30 耶穌說這話的時候,就有許多人信他

21-30 你是誰?我是( ego eimiI am He

接下來的經文要回答前面所引發的幾個問題 - 耶穌從那裏來,往那裏去(21-2228)?祂的父是誰(26-27854-55)?耶穌自己又是誰(23-263854-55)?第一個問題其實在7:33-34已經回答過了,顯然他們沒有明白。耶穌知道這些拒絕祂的法利賽人至終不會信祂,他們的結局就是死在罪中。在第七章裏,他們以為耶穌要離開他們到外邦人的地方去;他們以為耶穌要自盡。沒錯,耶穌是走向死亡,但不是自盡,而是順服上帝的旨意心甘情願為世人的罪而死,而且死在罪人的手中。

23-24 為什麼他們總是無法明白耶穌的話?耶穌將自己從他們中間分出來﹕從上頭來的vs. 從下面來的;不屬於這世界vs.屬於這世界。這不是屬靈屬物質的二元論,乃是指上帝和祂所造卻悖逆祂的人說的。這世界的人都「死在罪中」(這是舊約一句常常出現的話)。除非他們蒙上帝的教訓(6:45),藉著聖靈重生(3:3),找到生命的光,相信耶穌,否則他們「死在罪中」的情形不會改變;祂是上帝的羔羊,要除去世人罪孽的(1:29)。

注意24節﹕你們若不信「我是」(ego eimi)。到底約翰在這裏要表達什麼?我是基督?我是從上頭來的?我不屬於這個世界?還是有其他特殊的意義[3]?我們必須從後面的經文(58-59)得到答案。

25-27 猶太人聽了耶穌的話後,馬上問﹕你是誰?他們一再的問同樣的問題。這確實是一個非常重要的問題,而這個問題的答案耶穌從一開始就沒有改變過。耶穌總是將祂的身份和祂的父連在一起。所有耶穌講過的話都要成為判斷(judge)他們不信的證據,而這些判斷都是真實的,因為這些話的源頭不是世界,而是祂的父,就是真理的源頭。

28-29 耶穌然後清楚的指出,人在什麼時候能夠完全認識祂是誰,就是當人子被舉起的時候。那也是耶穌返回榮耀的時候。十字架正是耶穌顯明父大能和榮耀的地方。祂就是那個我是(ego eimi)。猶太人清楚知道這個名詞指的是誰,否則他們不會那麼生氣要殺祂(58)。十字架的一個作用就是要顯明耶穌的身份,是顯明真理的地方。(腓2:10-11)耶穌完全明白這是父的旨意,是父所喜悅的事,也因此知道父與祂同在,知道父沒有撇下祂自己作這件事。(耶穌在這裏為我們設立了信心的榜樣)

30 很多人因耶穌的話就信了祂。從前也有很多人因耶穌的神蹟信了耶穌的名(2:24)。但是到後來都證明他們的信是假的。那麼這次呢?

31 耶穌對信他的猶太人說:「你們若常常遵守我的道,就真是我的門徒; 32 你們必曉得真理,真理必叫你們得以自由。」 33 他們回答說:「我們是亞伯拉罕的後裔,從來沒有作過誰的奴僕。你怎麼說『你們必得以自由』呢?」 34 耶穌回答說:「我實實在在地告訴你們,所有犯罪的就是罪的奴僕。 35 奴僕不能永遠住在家裏;兒子是永遠住在家裏。 36 所以天父的兒子若叫你們自由,你們就真自由了。 

31-36 真自由

31-32很顯然,這些所謂信祂的猶太人和6:60離開耶穌的門徒一樣,耶穌也知道他們的心;其實他們是罪的奴僕(34),心中容不下耶穌的道(37),他們的父原是魔鬼(44)。不管他們的信是真是假,耶穌在31節很清楚的告訴他們如何區別真信心和假信心,真門徒和假門徒。真門徒就是那些「常常」遵守(to abide)耶穌道的人。一個堅定持守道的信心是真信心的記號。這樣的人能夠順服道,尋求對道更多的明白,越來越珍惜它,即使面對眾人的反對也不反悔。一個中途離開道的人就證明他原來的信不是真的。耶穌沒有興趣製造眾多的假「信徒」,所以祂必須把作一個門徒所必須付的代價和真正信祂的人所要得到的榮耀說明在先。他們必須弄清楚相信耶穌真正的意義。我們認識真理不只是在知識評估的層面,更是道德上對真理的委身(Moral commitment)。因為真理和耶穌不能分開,真正的門徒不只是聽祂的教訓,更要和祂聯合。猶太教說,學律法能叫人得自由,但福音書說律法指向耶穌(5:39),就是真理和恩典的本體(1:14)。 只有真正明白這個真理的人才有真正的自由;而一個真正想要明白真理的人,真理必定讓他明白。真理本是為此而來(1:14)。耶穌所說的自由顯然和人所想的不同。那是從罪的捆綁中被釋放的自由,是被拯救後的自由,是重生(3:3)後的自由。

33-36 如果耶穌的道要給他們得自由,那麼很顯然,他們現在並非自由的人。這個話實在很難懂。對他們來說,除非他們是誰的奴僕,否則他們是自由的人。雖然他們現在被羅馬人統治,但他們知道耶穌所說的自由不是政治上的自由。在屬靈和宗教上他們有很固定的信仰傳統,他們是亞伯拉罕的後裔,他們並沒有屬靈方面的不自由。這樣耶穌直接對他們說,他們的捆綁不是來自外面,乃是來自內面,就是人的罪﹕所有犯罪的都是罪的奴僕,和是不是猶太人(亞伯拉罕的子孫)沒有關係。罪的根源就是離開造他上帝,離開上帝的家,放棄本來兒子的名分。人離開上帝以為自己自由了,其實是成為罪的奴僕。猶太人自以為他們是兒子(後裔),其實仍然是奴僕;自以為是在上帝的家中,其實沒有。耶穌的話直搗他們信仰的假像。

耶穌是那位永遠住在家中的兒子。在約翰福音裏,ho huios都是指耶穌,而ta tekna tou theou the children of God)才是指信徒。如果兒子叫你們自由,你們就真自由了。耶穌作為上帝真兒子的權柄能叫奴僕得釋放。真正的自由不是隨心所慾,而是自由的去作所應該作的,就是遵守上帝的道。

一旦耶穌越過猶太人信仰的界限,他們就無法再信下去了。對他們來說,耶穌已經是嚴重的異端了。

 37 我知道你們是亞伯拉罕的子孫,你們卻想要殺我,因為你們心裏容不下我的道。 38 我所說的是在我父那裏看見的;你們所行的是在你們的父那裏聽見的。」39 他們說:「我們的父就是亞伯拉罕。」耶穌說:「你們若是亞伯拉罕的兒子,就必行亞伯拉罕所行的事。 40 我將在上帝那裏所聽見的真理告訴了你們,現在你們卻想要殺我,這不是亞伯拉罕所行的事。 41 你們是行你們父所行的事。」他們說:「我們不是從淫亂生的;我們只有一位父,就是上帝。

37-41 耶穌現在從父與子的關係來闡明祂的論點。一個人和父親的關係決定他的行為(38)。他們的行為(想殺耶穌)和他們的宣稱(亞伯拉罕的子孫)完全不相稱。耶穌質疑他們的父另有其人。這樣,他們斬釘截鐵的回答﹕我們的父就是亞伯拉罕。耶穌繼續挑戰他們﹕如果他們真是亞伯拉罕的兒子,他們不應該作出和亞伯拉罕違背的事。亞伯拉罕聽上帝的聲音並且遵行,就像耶穌聽父的聲音,並且將真理告訴他們,而他們卻想殺祂。這樣證明他們的父不是亞伯拉罕(41),而是那位殺人的。

耶穌對他們的指控和暗示已經觸到他們最敏感的神經。耶穌竟然將他們和外邦人相提並論(從淫亂生的)。他們和外邦人不同,他們只敬拜一個上帝,就是他們的父(Ex. 4:22; Jer. 31:9)。

 42 耶穌說:「倘若上帝是你們的父,你們就必愛我;因為我本是出於上帝,也是從上帝而來,並不是由著自己來,乃是他差我來。 43 你們為甚麼不明白我的話呢?無非是因你們不能聽我的道。 44 你們是出於你們的父魔鬼,你們父的私慾你們偏要行。他從起初是殺人的,不守真理,因他心裏沒有真理。他說謊是出於自己;因他本來是說謊的,也是說謊之人的父。 45 我將真理告訴你們,你們就因此不信我。 46 你們中間誰能指證我有罪呢?我既然將真理告訴你們,為甚麼不信我呢? 47 出於上帝的,必聽上帝的話;你們不聽,因為你們不是出於上帝。

42-47 耶穌不同意他們的說法﹕上帝是他們的父。舊約的經文實在無法應用在他們身上。屬靈的兒子必須藉著形像和行為表現出來,不管他們的父是亞伯拉罕或是上帝。這個行為最主要的試驗就是他們是否愛那位上帝所差來的,是否能夠明白耶穌所說的話,能否願意聽祂的道。如果他們不能通過這個試驗,那麼惟一的結論就是,他們的父是魔鬼。不是耶穌的話太難明白,而是他們的心不屬於上帝,而是屬於魔鬼。魔鬼的本質有二﹕它從起初(伊甸園)是殺人的;它沒有真理(本來是說謊的)。這樣魔鬼和真理是不相容的。也因此這些猶太人無法明白真理,甚至討厭真理,也因此他們不信耶穌(45-47)。這是不信的本質。也因為這樣,墮落的罪人無法憑自己的意志來相信,而是父吸引他(6:44),教訓他(6:45),將他們賜給子(6:37),蒙主的揀選(6:70)。這是上帝主動的恩典。

也許他們認為耶穌有罪,但是他們無法證明。這是耶穌完全聖潔的自覺。如果他們無法證明耶穌有罪,為什麼他們不反過來想一想,也許耶穌所說的的確是真理,祂說的和上帝說的一致。如果這樣,為什麼不信呢?這是耶穌對他們的挑戰。

48 猶太人回答說:「我們說你是撒馬利亞人,並且是鬼附著的,這話豈不正對嗎?」 49 耶穌說:「我不是鬼附著的;我尊敬我的父,你們倒輕慢我。 50 我不求自己的榮耀,有一位 為我求榮耀、定是非的。 51 我實實在在地告訴你們,人若遵守我的道,就永遠不見死。」 52 猶太人對他說:「現在我們知道你是鬼附著的。亞伯拉罕死了,眾先知也死了,你還說:『人若遵守我的道,就永遠不嘗死味。』 53 難道你比我們的祖宗亞伯拉罕還大嗎?他死了,眾先知也死了,你將自己當作甚麼人呢?」 54 耶穌回答說:「我若榮耀自己,我的榮耀就算不得甚麼;榮耀我的乃是我的父,就是你們所說是你們的上帝。 55 你們未曾認識他;我卻認識他。我若說不認識他,我就是說謊的,像你們一樣;但我認識他,也遵守他的道。 56 你們的祖宗亞伯拉罕歡歡喜喜地仰望我的日子,既看見了就快樂。」 57 猶太人說:「你還沒有五十歲,豈見過亞伯拉罕呢?」 58 耶穌說:「我實實在在地告訴你們,還沒有亞伯拉罕就有了我。」 59 於是他們拿石頭要打他;耶穌卻躲藏,從殿裏出去了

48-59 當他們在神學的辯論上失敗時,他們就開始人身的攻擊。對耶穌的指控來自他們對撒瑪利亞人的仇恨。只有撒瑪利亞人會和猶太人爭論誰才是亞伯拉罕真正的子孫(4:12);而他們一向認為撒瑪利亞人是被鬼附的人種。對他們的指控,耶穌的回答很簡單﹕到底是誰在榮耀上帝,誰是榮耀自己,上帝會定是非。耶穌不是為自己的榮耀而來,祂來是為了拯救人免於永死。彼得曾經告白﹕在你有永生的道。耶穌所賜的永生不是肉體的死能夠消滅的。但是他們不明白耶穌對死的定義。他們想的永遠都是地上的層面。

亞伯拉罕和眾先知不也都聽過,也順服上帝的道嗎,他們不也都死了?耶穌卻說,「人若遵守祂的道就可以不死」,這不是鬼話嗎?難道祂比亞伯拉罕更大嗎?他們心中的答案當然是否定的(你將自己當作什麼人?)。其實他們完全誤會耶穌的意思。耶穌從來沒有把自己當作什麼來榮耀自己抬高自己,要和誰比大小(祂無需和誰比較);耶穌只是要他們相信祂的話,相信祂所要帶來的拯救。祂不是為了要榮耀自己而來,而是完全按照父上帝的指示說話和行事。只有當人完全明白,自我的榮耀、自我的高舉都是沒有價值沒有意義的事時,絕對的順服才有可能。這是耶穌給我們看見的真理和榜樣。耶穌說﹕榮耀我的乃是父。耶穌不是指人面前的稱讚,而是祂藉著十字架返回上帝的榮耀裏說的。耶穌在這裏將猶太人錯誤的神觀完全暴露出來[4]。耶穌對他們說﹕你們未曾認識祂。約翰福音不斷強調,認識上帝和順服祂的話是不可分開的一件事。

58 這是一節很重要的經文。耶穌很鄭重的宣告﹕「還沒有亞伯拉罕就有了我。」和合本的翻譯不太好。我們必須從原文來了解。如果耶穌的意思只是要告訴他們,祂在亞伯拉罕出生之前就已經存在了,那麼祂應該說﹕Before Abraham was, I was. 但是耶穌說的是Before Abraham was born, I am. 就是前面2428節用的ego eimi 特別在這裏, ego eimi是一個絕對的用法。這完全和以賽亞書4313的用法一致﹕自從有日子以來,我是(Iam He)。猶太人拿石頭要打祂證明他們知道耶穌說這話的意思祂就是上帝。這節聖經完全呼應1:1的話。耶穌把這個神聖的名稱ego eimi用在自己身上。亞伯拉罕所仰望的日子就是這個時候(56)。這樣耶穌也回答了猶太人的問題﹕難道你比我們的祖宗亞伯拉罕還大麼?

59 就像前面所述,耶穌取代了安息日,嗎哪,住棚節的水和燈,祂也取代了會幕和聖殿。在這裏,祂像徵性的離開了聖殿,就像上帝的榮耀(Sekina –glory)離棄了聖殿一樣。奧古斯丁說﹕耶穌逃避了要打祂的石頭,真正有禍的是那些上帝要躲避的人,他們的心都是石頭作的。

 



[1] 6:23; Ezk 1:4, 13, 26-28;Ps. 39:9;  Zech. 14:5-7 (This one is especially significance, containing both living water and light)。火柱在曠野中得引領。

[2] 14-16章時,聖靈的見證就加進來。

[3] 很多人從觸3:14來解釋這個我是。但是現在有更多的人認為應該從更多的舊約經文來了解上帝的自我啟示。例如,以賽亞43:10….that you may know and believe me and understand that I am He. 因此就像以色列人必須相信上帝就是那位獨一的上帝,沒有其它任何神可以代替祂的位置,同樣,猶太人也必須相信耶穌就是那位父所差來的救主(過去沒有,將來也不會有)。從28節來看,耶穌在這裏指的就是祂和父之間工作上獨特的關係。耶穌表明祂和父的合一性和差別性(in his unity with the Father, but also in his  distinction from the Father

[4] 在這裏我們看到一個重要的神觀。人所想的榮耀和上帝所想的完全不同。人的榮耀可以互相比較,上帝的榮耀無法用人的想法去比較(上帝也無需和人比大小)。上帝無需人榮耀祂,只有人能得上帝的榮耀。就是在人願意完全順服祂的時候(54)。而人每天所作的,盡都是搶奪上帝榮耀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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