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翰福音第十八章 耶穌受難
每一本福音書的敘述都朝著耶穌的受難和復活堅定的發展。確實,沒有這個高潮,福音就不再是福音了。
耶穌說了這話,就同門徒出去,過了汲淪溪。在那裏有一個園子,他和門徒進去了。 2 賣耶穌的猶大也知道那地方,因為耶穌和門徒屢次上那裏去聚集。 3 猶大領了一隊兵,和祭司長並法利賽人的差役,拿著燈籠、火把、兵器,就來到園裏。 4 耶穌知道將要臨到自己的一切事,就出來對他們說:「你們找誰?」 5 他們回答說:「找拿撒勒人耶穌。」耶穌說:「我就是!」賣他的猶大也同他們站在那裏。 6 耶穌一說「我就是」,他們就退後倒在地上。 7 他又問他們說:「你們找誰?」他們說:「找拿撒勒人耶穌。」 8 耶穌說:「我已經告訴你們,我就是。你們若找我,就讓這些人去吧。」 9 這要應驗耶穌從前的話,說:「你所賜給我的人,我沒有失落一個。」 10 西門‧彼得帶一把刀,就拔出來,將大祭司的僕人砍了一刀,削掉他的右耳;那僕人名叫馬勒古。 11 耶穌就對彼得說:「收刀入鞘吧,我父所給我的那杯,我豈可不喝呢?」
1-11耶穌被捕。這段聖經似乎應該接在14:31之後。約翰簡單而清楚的交代了耶穌受難的始末。在晚餐結束後,祂和門徒來到一個園子(應該就是客西馬尼園。客西馬尼的意思是榨橄欖之處olive press)。雖然表達的方式不同,四個福音書清楚都顯示耶穌預先知道所要臨到自己身上的事(4)。
和符類福音的記載不同的地方是,約翰省略了許多細節(如猶大離開晚餐後所作的事,與耶穌親嘴等等),卻描述這個以大陣仗(出動千夫長)捉拿耶穌的動作,和所帶的器具和武器,顯示他們將耶穌和祂的門徒當作所要捉拿的一群強盜罪犯。在這裡耶穌扮演了更主動的角色,對捉拿他的人親自表明祂的身份(猶大只是站在旁邊的人)。這是這段經文的重點。
他們表明要捉拿的人是「拿撒勒人耶穌」。這是最近在耶路撒冷引起騷動,大家都在談論的名字。耶穌的回答是祂常用的兩個字:我是(ego eimi)。約翰特別說,賣祂的猶大也同他們站在那裡。耶穌的回答似乎是特別針對猶大說的。(很顯然,猶大知道這個回答的涵義)
這些捉拿祂的人一聽到耶穌的回答,就退後倒在地上。這是什麼意思?也許他們被耶穌突然的回答嚇到了,究竟他們從最近所發生的事,知道耶穌不是一個普通的人物。現在他們大陣仗所要逮捕的人,竟然主動對他們表明身份。但無疑的,約翰也同時要暗示一個超越時空的衝突,就是光明和黑暗勢力的爭戰(參13:30,夜間)。當黑暗面對光明時就要退去。
現在耶穌再次問他們要找誰。他們仍然回答:拿撒勒人耶穌。他們似乎不相信眼前這個人就是他們所要捉拿的人。耶穌因此確定的告訴他們:我已經告訴你們,我就是。耶穌完全知道祂的時間,祂受難的時刻到了。現在祂首先關心的是門徒的安危。這應驗了祂自己先前所說的(17:12; 6:37):我是好牧者,為我的羊捨命。
約翰省略了很多其他福音書所記載的細節,卻單獨挑出彼得砍掉大祭司僕人耳朵的事。加上後來對彼得三次不認主的詳細記錄,我們更可以看出作者和彼得的關係。整個約翰福音對彼得的描述,完全顯明了人對彌賽亞受難的無知。人不明白也無法接受上帝的兒子必須受苦至死這樣的事,他們甚至將這樣的事看為褻瀆而愚蠢。這次,彼得不再只是用言語反對這事發生,他甚至用行動來阻擋。
這次耶穌對彼得說,「收刀入鞘罷。我父所給我的那杯,我豈可不喝呢。」耶穌明白告訴祂的門徒,祂的離開不是作為猶大背叛的受害者。祂曾說過:「沒有人奪我的命去,是我自己捨的;我有權柄捨了,也有權柄收回來(10:18)。」祂所作的,所受的苦完全是出於愛和對父的順服。這個杯所代表的是祂要受的苦難和犧牲。祂要為祂自己的人捨命(17:19),為了除去世人的罪孽(1:29)。世界的罪構成這個杯的成分,是祂必須單獨喝下去的。而這正是上帝所給祂的任務。
12 那隊兵和千夫長,並猶太人的差役就拿住耶穌,把他捆綁了, 13 先帶到亞那面前,因為亞那是本年作大祭司該亞法的岳父。 14 這該亞法就是從前向猶太人發議論說「一個人替百姓死是有益的」那位。
12-14 大祭司該亞法從前所說的話「一個人替百姓死是有益的」,現在就要實現了,但這不是該亞法的本意,乃是上帝的計劃。
15 西門‧彼得跟耶穌,還有一個門徒跟。那門徒是大祭司所認識的,他就同耶穌進了大祭司的院子。 16 彼得卻站在門外。大祭司所認識的那個門徒出來,和看門的使女說了一聲,就領彼得進去。 17 那看門的使女對彼得說:「你不也是這人的門徒嗎?」他說:「我不是。」 18 僕人和差役因為天冷,就生了炭火,站在那裏烤火;彼得也同他們站烤火。
15-18 彼得第一次不認主。作為耶穌最親密的門徒,彼得的不認主無疑的有很深沉的意義。它加強了耶穌受難的獨特性。約翰沒有告訴我們這個「另外」的門徒是誰。有人說他是約翰自己。但這不太可能,因為這個門徒和大祭司[1]是認識的(超過點頭之交)。一個加利利來的漁夫似乎不可能有這個關係。文中也沒有像其他地方,稱他為「耶穌所愛的那門徒」。這個人應該是住在耶路撒冷的門徒。(當然我們也不能完全摒除這是約翰自己的說法,參13:23ff, 19:35, 20:2, 21:24)
看門的使女既然認識這另外的門徒,也就讓彼得跟他進去大祭司的院子。也許她知道這另外的門徒是耶穌的門徒,因此也就理所當然的認為彼得也是(你不也是這人的門徒嗎?)。彼得心虛的回答說:我不是。這是彼得第一次不認主。有了第一次就有第二次和第三次。
約翰對場景詳細的描述(天冷烤碳火)可以說是一個親臨其境之人的記憶。一般來說,在夜間審問人犯是違法的行為。但在時間緊迫的情況下,無疑的,法律的漏洞是可以被運用的。
19 大祭司就以耶穌的門徒和他的教訓盤問他。 20 耶穌回答說:「我從來是明明地對世人說話。我常在會堂和殿裏,就是猶太人聚集的地方教訓人;我在暗地裏並沒有說甚麼。 21 你為甚麼問我呢?可以問那聽見的人,我對他們說的是甚麼;我所說的,他們都知道。」 22 耶穌說了這話,旁邊站的一個差役用手掌打他,說:「你這樣回答大祭司嗎?」 23 耶穌說:「我若說的不是,你可以指證那不是;我若說的是,你為甚麼打我呢?」 24 亞那就把耶穌解到大祭司該亞法那裏,仍是捆解去的。
19-24 亞那審問耶穌。很顯然,這不是一個正式的審問,因為不在公會裡,也沒有人證。亞那拿耶穌的門徒和他的教訓盤問他。耶穌沒有回答有關門徒的問題(可能是為了保護他們)。我們難以得知亞那有關耶穌門徒的問題是指什麼。合理的猜測是指門徒的人數和可能的陰謀。至於耶穌的教訓,則應該是神學上的題目。耶穌明白指出,祂的教訓都是公開的,都是在猶太人的會堂和聖殿裡說的,這是很多人可以作見證的。雖然耶穌有時在屋裡教導門徒,但那些教導都是公開教導的延伸,或是進一步的解釋。就法律的要求來說,大祭司應該先去問那些證人才是,而不是審問他。
耶穌的話激怒了大祭司手下的差役,差役就用手打耶穌。耶穌抗議他們的違法行為。為什麼耶穌沒有轉過臉來,再讓他打一次(馬太福音5:39)?因為祂必須為真理作見證。耶穌不是懦夫。(這也讓我們看見,我們不可隨便解釋聖經。)
亞那見自己無法問出個所以然來,就只好將耶穌解到大祭司該亞法那裡去。耶穌仍舊被捆綁著,被以罪犯對待。(約翰省略了該亞法的審問部分)
25 西門‧彼得正站著烤火,有人對他說:「你不也是他的門徒嗎?」彼得不承認,說:「我不是。」 26 有大祭司的一個僕人,是彼得削掉耳朵那人的親屬,說:「我不是看見你同他在園子裏嗎?」 27 彼得又不承認。立時雞就叫了。
25-27 彼得第二次,第三次不認主。我們看到作者交互的敘述耶穌的被捕,受審和彼得的不認主。現在彼得面對第二次的質問:你不也是祂的門徒嗎?彼得的回答仍然是:我不是。接著又有一個大祭司的僕人,就是馬勒古的親屬問他一個更難逃避的問題:我不是看見你同祂在園子裡嗎?彼得仍然否認。立時雞就叫了。耶穌的預言(13:38)應驗了[2]。
約翰顯然藉著耶穌的「我是」和彼得的「我不是」來凸顯耶穌受難時的孤獨 - 沒有人能夠和祂一起走這條路。即使彼得試著跟著耶穌,最後仍然否定了祂。(彼得的內心充滿了矛盾。)
28 眾人將耶穌從該亞法那裏往衙門內解去,那時天還早。他們自己卻不進衙門,恐怕染了污穢,不能吃逾越 節的筵席。 29 彼拉多就出來,到他們那裏,說:「你們告這人是為甚麼事呢?」 30 他們回答說:「這人若不是作惡的,我們就不把他交給你。」 31 彼拉多說:「你們自己帶他去,按著你們的律法審問他吧。」猶太人說:「我們沒有殺人的權柄。」 32 這要應驗耶穌所說自己將要怎樣死的話了。 33 彼拉多又進了衙門,叫耶穌來,對他說:「你是猶太人的王嗎?」 34 耶穌回答說:「這話是你自己說的,還是別人論我對你說的呢?」 35 彼拉多說:「我豈是猶太人呢?你本國的人和祭司長把你交給我。你做了甚麼事呢?」 36 耶穌回答說:「我的國不屬這世界;我的國若屬這世界,我的臣僕必要爭戰,使我不至於被交給猶太人。只是我的國不屬這世界。」 37 彼拉多就對他說:「這樣,你是王嗎?」耶穌回答說:「你說我是王。我為此而生,也為此來到世間,特為給真理作見證。凡屬真理的人就聽我的話。」 38 彼拉多說:「真理是甚麼呢?」
說了這話,又出來到猶太人那裡,對他們說:「我查不出他有甚麼罪來。 39 但你們有個規矩,在逾越節要我給你們釋放一個人,你們要我給你們釋放猶太人的王嗎?」 40 他們又喊說:「不要這人,要巴拉巴!」這巴拉巴是個強盜。
28-40 站在彼拉多面前的耶穌。這是約翰比其他福音書記載得更詳細的地方。約翰跳過了該亞法和希律的審問(約翰的讀者可能從其他地方知道這些事)。因為這裡所論的主題是國度和基督的權柄。(耶穌vs. 地上的王)
耶穌被交給彼拉多。
他們將耶穌解往彼拉多的處所,自己卻不進去(因為那是外邦人的住處),恐怕沾染了污穢而不能吃逾越節的筵席。約翰一再的用諷刺的寫法來描述這件事。他們不知道,他們所要釘死的耶穌才是那逾越節真正的羔羊。
這些猶太人在彼拉多面前很籠統的指控耶穌是一個作惡的人(30),是該判死刑的(31)。他們知道在彼拉多面前他們無法用神學性的理由來使他判耶穌死刑。不管什麼理由,約翰再次發現上帝的手在這裡運作(32)。猶太人的要求,使耶穌不可能被用石頭打死(猶太人的刑罰),而是必須死在十字架上(羅馬人的刑罰),這也應驗了耶穌自己所說的:人子要被舉起來(約3:14, 12:32-33; 申21:23)。
彼拉多第一次問話:耶穌的王權
在衙門裡,沒有猶太人在場,彼拉多開始審問耶穌。面對這個被捆綁的人,他以輕蔑嘲笑的口吻開始第一個問題:你是猶太人的王嗎?四個福音書都記載了這個問話,顯示這個問題的重要性。顯然這是猶太人對耶穌的指控。耶穌宣稱自己是彌賽亞,是上帝的兒子。但是在彼拉多面前,他們如何給耶穌一個可以判祂死刑的罪名呢?
在符類福音裡,耶穌的回答很簡單:你說的是。約翰則提供了耶穌和彼拉多在國度這個問題上的對話。彼拉多顯然知道猶太人對耶穌的指控,只是他對王的認知還是地上的。約翰記載這個對話應該有兩個理由:(1)將國度的觀念從地上轉移到天上;(2)清楚指出彌賽亞的本質:我的國不屬這世界。為了所有信祂之人的緣故,耶穌必須將這個觀念表明清楚。
耶穌要讓彼拉多知道,他是否明白自己所問的問題。所以祂反問:這話是你自己說的,還是別人(指猶太人)論我對你說的(34)?如果是前者,那麼耶穌可以帶領他進入更深的認識;如果是後者,那麼他已經被猶太人誤導了,耶穌必須對他澄清。現在,耶穌從一個被審問者變成了審問者。
彼拉多的回答(35)無疑是帶著不屑的語氣:我豈是猶太人⋯。猶太人連國家都沒有,那來的王呢?你們怎麼吵,我們羅馬人怎麼會把它當真呢?我又不是猶太人,如果你真是猶太人的王,那又和我有什麼關係?難道你也是我的王?彼拉多的回答,顯然並不把猶太人對耶穌的指控當作一回事。如果這個耶穌真是反對羅馬政府的分子,這些猶太人怎會把祂交給彼拉多, 除非這些猶太人領袖本身的利益受到威脅?所以他接著問耶穌:你作了什麼事?
耶穌現在要定義祂自己的國度(36)。祂先說:我的國不屬這世界。這個回答首先解除了祂對羅馬帝國的威脅。怎麼說呢?如果祂的國是屬這世界,祂的臣僕怎麼會這麼輕易的讓祂被交給猶太人或羅馬人?不屬這世界的意思是,耶穌的國不是源於這個世界,是屬於不同的領域。這世界雖然是上帝藉著這成為肉身的道所造的,卻背叛了上帝。世界的國憑藉的是暴力和強權。但耶穌的國不是靠這些世界的方法。這也就是為什麼祂現在會被捕站在這裡的原因。
耶穌這樣說,不表示祂的國在這個世界沒有作用,或與這個世界沒有任何關係。不,這個耶穌的國度進入了這個世界,正是要解決世界上無法靠武力或其他方法解決的問題,就是罪和人心的問題。這個國度的能力要藉著信靠祂的人來征服並且彰顯於這個世界。
彼拉多當然不會明白這些話。但是耶穌的話似乎也引起他的一些興趣,於是對耶穌說:這樣你是王嗎?耶穌的回答:你說我是王,(是的)我為此而生,也為此來到世間,特為給真理作見證(37)。耶穌先負面的表明,祂的國不屬這世界。現在祂以正面的話來顯明祂的王權和來世間的目的和工作:給真理作見證。耶穌所說的真理不外乎上帝在祂兒子身上的自我顯明,祂的救恩和審判。上帝國的擴展就是靠這個真理的見證。這樣,只有那些真正屬上帝(耶穌)的人,能夠明白耶穌的話了。
耶穌的話很清楚的將教會和世界分開。它們存在的意義完全不同,所要傳達的信息和目標也不一樣。
耶穌的話帶來角色的對換。被審問的人要求祂的審問者來跟隨祂。在真理的面前,彼拉多自己要面臨審判。但顯然的,彼拉多不是屬於祂的人。在丟下一句話:真理是什麼呢?就轉身走了(38a)。彼拉多出來對猶太人說:我查不出祂有什麼罪來。耶穌雖然說:你說我是王,但彼拉多的了解顯然是:我不是王,至少不是你所想的,能夠危害到羅馬的那種王。
因此,彼拉多想釋放耶穌,祂建議按照猶太人的規矩,在逾越節釋放一個犯人,就問他們:你們要我給你們釋放猶太人的王嗎?彼拉多以為這樣可以結束這個事件(一方面將耶穌當作罪犯,滿足猶太人對祂的指控,一方面可以釋放耶穌,不使自己背上處死無辜的罪名)。他們卻喊著說:不要這人,要巴拉巴。
按照馬可(可15:7)的說法,這巴拉巴本是一個作亂殺人的罪犯。這些猶太人自己否定了他們原先在彼拉多面前對耶穌作亂的指控(30)。他們寧可釋放一個真正作亂的罪犯,也不願意彼拉多釋放耶穌。對彼拉多來說,這又是多麼諷刺的事:他是否應該釋放一個對羅馬政府沒有威脅的人,還是釋放一個作亂,想要打倒羅馬的罪犯?這樣說來,是猶太人還是羅馬政府要擔負將耶穌釘十字架的責任呢?
我們必須注意約翰在這裡刻意的將逾越節,釋放,和猶太人的王連在一起的用意。逾越節所代表的是以色列的釋放。現在,彼拉多卻要他們決定是否要釋放他們自己的王?從救贖歷史的角度來看,這真是決定性的一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