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翰福音第二章 (基督的榮耀,門徒的信心)
Ridderbos 認為,1:1-18是序言;1:19-51是預備;第二章才是福音故事(1:50, 更大的事)的開始(2:11)。2-4章構成本書的第一段;5-6章是一個新的單元。耶穌第一階段的工作從迦拿開始,經過加百農,到耶路撒冷,然後經由撒瑪利亞返回迦拿(4:46)。整個段落的焦點放在耶穌身上和所應許的拯救之時(the eschatological hour of the promised time of salvation)。
1-11 迦拿的婚宴(變水為酒)
第三日,在加利利的迦拿有娶親的筵席,耶穌的母親在那裏。 2 耶穌和他的門徒也被請去赴席。 3 酒用盡了,耶穌的母親對他說:「他們沒有酒了。」 4 耶穌說:「母親( - 原文是婦人),我與你有甚麼相干?我的時候還沒有到。」 5 他母親對用人說:「他告訴你們甚麼,你們就做甚麼。」 6 照猶太人潔淨的規矩,有六口石缸擺在那裏,每口可以盛兩三桶水。 7 耶穌對用人說:「把缸倒滿了水。」他們就倒滿了,直到缸口。 8 耶穌又說:「現在可以舀出來,送給管筵席的。」他們就送了去。 9 管筵席的嘗了那水變的酒,並不知道是哪裏來的,只有舀水的用人知道。管筵席的便叫新郎來, 10 對他說:「人都是先擺上好酒,等客喝足了,才擺上次的,你倒把好酒留到如今!」 11 這是耶穌所行的頭一件神蹟,是在加利利的迦拿行的,顯出他的榮耀來;他的門徒就信他了。 12 這事以後,耶穌與他的母親、弟兄,和門徒都下迦百農去,在那裏住了不多幾日。
從一開始,這個神蹟就引起大家廣泛的興趣,各樣的解釋不勝枚舉,有像徵性的(symbolical),也有靈意性的(allegorical)。有的甚至說,這是作者從其它資料來源得到的故事,然後將它改寫,為了達到他的目的。因此這個故事只有屬靈的意義。
但如果我們否定或忽視這個神蹟歷史性的意義,也就否定它的意圖---就是呼應1:14,為了顯出耶穌的榮耀來,叫祂的門徒信祂(2:11)。任何將肉身和榮耀分開,將歷史和啟示分開的建議都背離福音書的本質和特性。神蹟不是比喻(捏造)的故事或是像徵性的行動。耶穌自己說,這些神蹟是「記號」,證明祂是父所差來的。(5:31, 36ff; 10:37f)
但這也不是說我們只要承認這些神蹟確有其事就好了。福音書本身讓我們看到,不可停在神蹟本身的層面。特別在約翰福音裏,很多神蹟後面都跟著很長的論述,在耶穌自我啟示的架構上,將神蹟的意義闡明出來- 顯明耶穌是上帝的兒子。神蹟是指向基督的標誌。
因此,每個解經者必須面對兩個要求﹕第一,要在救贖歷史性的架構下來解釋;第二,要在耶穌自我啟示的架構(福音書的特性)下來明白神蹟的意義。
1-2第三日,在加利利的迦拿有娶親的筵席,耶穌的母親在那裏。 2 耶穌和他的門徒也被請去赴席。
這裡清楚指出這事發生的時間,地點和背景。「第三日」就是接連前面所發生的事,和接下來事件的時間順序。但約翰特別指出這個神蹟發生在「第三日」,明顯有重要的涵義,因為在第一章裡已經講了前四日所發生的事。因此這個「第三日」(前面四日後的第三日)就是指創造裡的「第七日」,也就是安息日。和「第三日」連在一起,這也指耶穌復活的日子。約翰從一開始就要我們知道,耶穌的道成肉身啟動了新的創造。
加利利的迦拿(迦拿的意思是擁有,而加利利又是新以色列的發源地。)是一個不起眼的地方,和拿撒勒一樣;出乎人的預料,上帝的工作從一個不起眼的地方開始。
耶穌的母親在婚禮上幫忙,而耶穌的門徒也被邀請去赴席。拿但業出自迦拿,也許這是耶穌和門徒赴筵的原因。(注意「耶穌在那裡」所代表的意義!)
3 酒用盡了,耶穌的母親對他說:「他們沒有酒了。」 4 耶穌說:「母親( - 原文是婦人),我與你有甚麼相干?我的時候還沒有到。」
從耶穌負面的回答(2:4),「婦人(woman),我與妳有什麼相干,我的時候還沒有到。」我們知道馬利亞說這話「他們沒有酒了」,明顯希望耶穌的幫助。從她對僕人的指示「祂告訴你們什麼,你們就作什麼」,我們又知道她對耶穌的能力有無限的信心。作者沒有解釋,為什麼馬利亞有如此的信心。可能的原因是,他的讀者對馬利亞的身份和與耶穌特殊的關係都很熟悉。(參路加福音1-2章)
這是讓很多人傷透腦筋的一節經文。Woman(gynai)這個稱呼在當時的社會並沒有不禮貌的意思,但整句話「我和你有什麼相干?」從一個兒子對母親說出來,就讓人有冷漠且不近人情的感覺。(事實上,耶穌在十字架上也如此稱呼祂的母親,但並沒有顯示任何陌生感)
這話帶著責備的味道,顯示即使是自己的母親,耶穌的權柄不容越過。(上帝不從人的計謀)耶穌已經開始祂公開的事工。馬利亞和眾人一樣,必須降服在彌賽亞之下。
在這層關係上,「我的時候未到」這句話就非常重要。「時候未到」在整本福音書裏重覆出現(7:30; 8:20; 12:23; 13:1; 16:21; 17:1; 7:7,8)。一般而言,「時候」指著耶穌受難的開始,和回到父那裏得榮耀的時間說的。很多解經家認為2:4的這句話也有同樣的意思 (這樣他們把這個水變酒的神蹟解釋為,通過耶穌的血,罪得赦免的記號)。
但這種解釋顯然過於牽強,沒有考慮當時的場景。我們很難把這句話聯想到耶穌的受難,因為馬利亞並沒有等候很久耶穌便行動了。更可能是,「時候未到」是指開始的時候,就是道成肉身開始顯明它榮耀的時候。耶穌不是拒絕馬利亞的請求,而是她必須等待。
從一開始,在彌賽亞(基督)和上帝兒子這兩種身份的自我意識下,耶穌清楚,祂的一生必須順服上帝的呼召(calling)和方向( direction),不是照人的請求,來完成所被托付的工作(4:35)。
5 他母親對用人說:「他告訴你們甚麼,你們就做甚麼。」
馬利亞從耶穌負面的回答中明白,她必須等候,但她也得到一個應許。她就為這個應許的實現預作準備,告訴用人說﹕「祂告訴你們什麼,你們就作什麼。」這樣,馬利亞立下一個信心的典範,上帝的話和人順服的行動。(Trust and obey)
6 照猶太人潔淨的規矩,有六口石缸擺在那裏,每口可以盛兩三桶水。 7 耶穌對用人說:「把缸倒滿了水。」他們就倒滿了,直到缸口。
作者在這裏強調一個事實,水的分量。有人認為六是不完全的數字,代表舊的時代,耶穌在第七天行這神蹟。這樣的聯想沒有必要,因為這個神蹟是水變酒,不是要增加一個水缸。
8 耶穌又說:「現在可以舀出來,送給管筵席的。」他們就送了去。 9 管筵席的嘗了那水變的酒,並不知道是哪裏來的,只有舀水的用人知道。管筵席的便叫新郎來, 10 對他說:「人都是先擺上好酒,等客喝足了,才擺上次的,你倒把好酒留到如今!」
當耶穌說:「現在可以舀出來...」這表示,時候到了。管筵席的完全不知情,也因此,他對酒質量的判斷是客觀的。約翰強調「只有舀水的用人知道」,清楚表達神蹟的真實性。現在(8),留到如今(10),都指明時候到了- 水變酒。
「上好」的酒,「充足」的酒,這些字眼常常出現在先知書裏,像徵上帝國降臨時的榮耀,及所帶來的福氣(賽25:6; 摩9:13,14; 耶31:12ff; 創49:11)。在耶穌自己的講道裏,新酒像徵拯救的時候來到(馬可2:22),特別是新酒和婚筵結合,是一個喜宴(可2:9; 太22:2)的場合,而耶穌是新郎。
但在這段經文中,耶穌並非以新郎出現,整個婚宴只是一個背景,凸顯耶穌是那上好的酒,直到如今才出現。這樣,這個水變酒的神蹟和分餅的神蹟類似,指出耶穌是生命的糧,從天上來的真糧 (true bread);還有後來的﹕好牧者,真葡萄樹,真光。。。
作者的重點集中在耶穌身上,完全呼應1:14的話。耶穌代表新的,又真又好(good and true)的恩典,取代了舊約時代預表性、暫時的恩典(1:17)。這個恩典是完全的,充滿喜樂與恩惠,就像那上好的酒「留到如今」(2 :11)。
11 這是耶穌所行的頭一件神蹟,是在加利利的迦拿行的,顯出他的榮耀來;他的門徒就信他了。 12 這事以後,耶穌與他的母親、弟兄,和門徒都下迦百農去,在那裏住了不多幾日。
神蹟是真實的事件,不是比喻的故事或像徵性的行動。神蹟這個字的原文是記號(sign)的意思,是一種證明合法身份的記號,就像摩西所行的神蹟,證明他真是上帝所差來的人
這個神蹟的目的是顯明祂的榮耀(1:14),也就是1:50所說的更大的事,叫祂的門徒信祂。這些門徒是祂指定的見證人 。信不僅是驚訝祂的能力,更是經由不斷的學習,認識這個他們所跟隨的耶穌 - 祂是基督,是上帝的兒子(20:29)。這樣他們要成為基督榮耀的見證和教會的基石。
Carson說:耶穌的神蹟不在於單純展示祂的能力,更不是要對群眾炫耀,而是記號。能力的展示指向背後更重要的實體(目標),只有藉著信心的眼光才看得見。很多人看見神蹟,卻沒有看見祂的榮耀;而門徒則憑信心看見這個神蹟背後的榮耀。
在第一章裡,施洗約翰已經指出耶穌就是上帝的羔羊。現在,耶穌在安息日參加了這場婚宴,象徵性的連結了1:36的羔羊和3:29的新郎。在婚宴中,新郎理應供應賓客充分的酒,而耶穌也這麼作了,祂是真實的新郎。這個神蹟是新世界要來取代舊世界的記號,新郎已經來了,新的創造也已經開始。這是一場羔羊的婚宴!
施洗約翰不斷強調,他自己用水給人施洗,但有一位在他以後來的,要用聖靈施洗。現在耶穌將水變成酒,祂不再拿水給賓客,而是給他們酒,酒代表聖靈。耶穌也改變了猶太人用水潔淨的傳統,祂將六缸子的水都變成酒了。猶太人的傳統(律法)無法帶來真正的潔淨與安息,只有耶穌所變的酒能夠帶來真正安息日(第七日)的安息和滿足。「律法本是藉著摩西傳的,恩典和真理都是由基督來的。」(約1:17)耶穌大過摩西和舊約的律法。
12-22 潔淨聖殿
13 ( 太 21:12-13 可 11:15-17 路 19:45-46 )
猶太人的逾越節近了,耶穌就上耶路撒冷去。 14 看見殿裏有賣牛、羊、鴿子的,並有兌換銀錢的人坐在那裏, 15 耶穌就拿繩子做成鞭子,把牛羊都趕出殿去,倒出兌換銀錢之人的銀錢,推翻他們的桌子, 16 又對賣鴿子的說:「把這些東西拿去!不要將我父的殿當作買賣的地方。」 17 他的門徒就想起 經上記說:「我為你的殿心裏焦急,如同火燒。」 18 因此猶太人問他說:「你既做這些事,還顯甚麼神蹟給我們看呢?」 19 耶穌回答說:「你們拆毀這殿,我三日內要再建立起來。」 20 猶太人便說:「這殿是四十六年才造成的,你三日內就再建立起來嗎?」 21 但耶穌這話是以他的身體為殿。 22 所以到他從死裏復活以後,門徒就想起他說過這話,便信了聖經和耶穌所說的。
作者將焦點轉移到耶路撒冷的聖殿。這也是耶穌第一次和猶太人正面的交鋒。雖然符類福音只記載耶穌進耶路撒冷一次,但從約翰福音,我們知道不只一次,耶穌可能常常在節期上耶路撒冷。 「我父的殿」,顯明耶穌以上帝的兒子自居,也是祂權柄的所在。這才是祂和猶太人爭論的焦點。
· 耶穌自己是新的聖殿,清楚表示,耶穌是舊約一切事物所預表天上的實體。
· 在迦拿的婚宴,耶穌以水變酒,對信祂的人來說,這是恩典的開始。在耶路撒冷潔淨聖殿,則是對不信的人宣告祂的審判。
· 22節對我們認識教會和福音所說的信心非常重要。基督徒的信心並非源於復活的經驗。約翰福音強調耶穌基督榮耀的彰顯始於祂地上生活的時候,而不是復活的榮耀反射在地上的生活。這是祂住在我們當中的榮耀,道成肉身的榮耀(1:14)。但是,門徒在當時所認知的榮耀無法和耶穌的啟示同步,直到耶穌復活,聖靈的見證,使他們想起耶穌所說過的話,才真正明白這些話和祂所作過的事,從而真正認識祂的身份。復活,聖靈,聖經,信心都不是最主要的、最基本的見證。最基本的是道住在我們中間所顯明的榮耀。福音不是教會信心的故事或見證,而是上帝成為肉身的啟示。這啟示是藉著耶穌的復活,聖靈的教導使門徒終於明白。
23-25 耶穌知道人心裏所存的
23 當耶穌在耶路撒冷過逾越節的時候,有許多人看見他所行的神蹟,就信了他的名。 24 耶穌卻不將自己交託他們;因為他知道萬人, 25 也用不著誰見證人怎樣,因他知道人心裏所存的。
除了門徒(相信的人)和猶太人(拒絕相信的人)以外,還有第三種人﹕在耶路撒冷裏,有許多人看見耶穌所行的神蹟就信了祂的名。這應該是當時猶太人普遍的現象(尼哥底母大概就是屬於這類的人),但耶穌並不將自己交託他們,因祂知道他們心裏所存的(對他們的信心有所保留)。(對今天很多人因所謂神蹟來信的人,這幾節聖經可作為我們作為警惕。)Wonder and Word不能分開。Wonder 只是為Word作證。
信祂的名不等於接待祂(1:12),或是重生的人(3:3)。今天同樣有很多名義上的基督徒。例如﹕尼哥底母雖然知道耶穌是由上帝那裏來作師傅,卻還不是重生的人。信心必須經過驗證(qualify),不是從屬世界的知識或經驗(fleshly knowledge or experiences)而來的信心,而必須是從屬靈的明白(spiritual understanding)所產生的信心。這樣約翰就帶我們進入第三章耶穌和尼哥底母論重生的對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