坐在拉比耶穌的腳前 – 學習律法
上帝用祂的律法逐步地轉化以色列人。律法建立在他們所熟悉的事物上,只是將他們帶往一個絕然不同的方向。例如,獻祭是古代社會很平常的事情。上帝在人的內心置入一個舉世皆然的敬拜心態,一種屬靈的直覺。人類都知道他們的存在必須倚靠超自然的能力。在很多文化中,很多人相信肉是不可以吃的,除非他們祖先敬拜的神容許他們取得這個動物的生命。獻祭常常被當作一種賄賂的方法,操弄神來達到自己的目的。如果你能夠唸出一種咒語,或是舉行某種性行為的儀式,那麼這個神會使你的土地肥沃而豐收。
但以色列的上帝指示百姓如何獻祭,完全轉化了獻祭的意義。首先他們不可以對偶像獻祭。不像異教的神明,以色列的上帝完全超越人所能了解的,他不能被限制在人用木頭或金銀刻出來的偶像。獻祭也不能夠搭配某種形式的咒語或是操弄。以色列人必須單單的事奉祂。
此外,不像其他的神明也賞賜用邪惡不正當不道德手段的人,以色列的上帝以極高的道德標準要求他的百姓,必須活出正直的生活。有一天,上帝要用這個獻祭的系統來教導百姓祂的大愛和赦罪的恩典,就是耶穌基督在十字架上的犧牲。
上帝除了用獻祭的系統來分別他的百姓,也用一套飲食的律法將他的百姓從周圍異教的文化分別出來,當然這個飲食的律法有衛生健康上的好處,但這不是主要的目的。主要的目的是提醒以色列人不可與異教的民族混合在一起。這個嚴格的飲食使他們免於周圍民族的偶像崇拜,因為不同的飲食習慣使他們無法與異族在餐桌上親密的來往。
以眼還眼?
我們都聽過舊約說以眼還眼,以牙還牙。咋聽之下這個律法非常殘忍,其實我們不能夠用字面來理解這個俚語。這句俗話原來的意義是在於懲罰犯罪的比例原則,不能超越被害者所受到的傷害。例如,眼睛受到傷害不可用生命來償還。這是一個對等的原則。這個原則避免冤冤相報,不斷地加大仇恨。
這個原則也適用在不同的年代而有不同的懲罰標準。例如,在創世紀,上帝容許雅各娶兩個姊妹為妻,到了利未記,雖然沒有禁止多妻,上帝說一個男人不應該娶一個女人,又娶她的姐妹。最後耶穌澄清上帝起初設立婚姻的本意,一男一女的關係。上帝沒有要一下子轉化他的百姓,上帝分段的教導他們。
這個方式顯明了上帝的寬容和恩典。如果有一個既暴力又愛說謊的壞人,要使這個人成為信徒,也許上帝會先停止他暴力的行為,幾個禮拜或幾個月之後上帝會對他說,好了,現在你應該停止說謊的習慣。我們是否也是如此的,以寬容,耐心來對待別人?
我們不應該把上帝的律法看作非常嚴厲而不能變通。就像射箭瞄準,律法指導我們如何按照上帝的旨意生活。上帝首先將他的百姓從埃及帶領出來 (physically),然後離開埃及的道德標準,歸向神的標準 (morally)。聖經給我們指出一條義路,就是生命之道。也因此初代基督徒稱他們的信仰為道路(the Way)。
這正是所謂救贖的進程(redemptive movement)。上帝的律法帶領百姓朝向公平和憐憫,慢慢離開他們周遭殘暴的文化。我們不應該將眼光放在個別的律法上面,而必須在新舊約整體的架構上面來找出這一個進程的軌跡。如此,我們可以問,律法如何在今天的文化裡給我們一個方向。
例如,有關奴隸制度的問題。我們知道在申命記裡有容許奴隸的律法,這是否代表上帝容許奴隸制度的存在?不,我們必須明白,奴隸制度在古代的社會非常普遍的被接受。對待奴隸的方法也非常殘酷。雖然摩西律法沒有禁止奴隸制度,但它給這個制度加上很多人道上的限制。例如,奴隸也必須享受安息日,並且以色列人的奴隸不可以超過六年。六年之後必須還他自由。申命記更有規定,主人不可虐待僕人。(申23:15-16)
救贖進程的目標就是解放一切的壓迫。這是舊約先知和耶穌不斷宣告的信息。我們也必須以此進程來明白律法對今天基督徒的意義。
登山寶訓
登山寶訓不是對律法的革命,而是對明白律法並且如何遵行的革命。那些聽了耶穌的話的人都稀奇他的教訓,因為祂的教訓不像他們的文士,或律法師的教訓。耶穌似乎深知上帝的心意,祂不是鼓勵你成為更嚴格的人,而是要塑造一個有上帝性情的生命,反映出祂超然的良善。
登山寶訓轉移了我們人生的方向。接受耶穌不是只為了一張進入天堂的門票,那只是一個更大目標的起點。同樣,傳福音很重要,但門徒訓練也同樣重要。基督徒如果沒有進深,就如同一粒沒有落在好土裡,而是落在石頭上的種子,雖然發芽卻不會結果。一個聚焦在上帝白白救恩的人,只會把上帝的要求極小化。這是一個極小化的人。我們不能只看一個人信主時那種熱烈的心,因為那不是完整的故事。一個不結果子的基督徒就好像一對夫妻期待有孩子,但一旦有了孩子,卻迫不及待的希望他趕快長大,好讓他們重新得到自由。養育兒女是一個長期的工作,甚至為了小孩的緣故要捨棄自己的自由及享受,願意付出任何代價,即使你知道你永遠不是完美的。跟隨耶穌也是一樣。
不要以不讓上帝生氣為滿足,要以讓上帝歡喜為追求的目標。這就是為什麼耶穌說,不要以為沒有殺人就OK,心裡懷著仇恨的人更是上帝所不喜悅的。猶太人的律法師說,己所不欲勿施於人。這是對律法負面的心態。耶穌則說,己所欲施於人。法利賽人的心態,是要避免做神所不喜悅的事,因此他們甚至圍起一道律法的圍牆。但耶穌的心意是,人應該追求上帝最大的旨意,並且盡力活出來。
當人把注意力放在最小化的標準上,他無法與上帝產生熱情的關係。這是為什麼耶穌要我們追求一個與神最大化的關係。這應該是登山寶訓的精神所在。耶穌一再的說這樣的話,你們曾經聽過古人說,…..,但我告訴你們….。
決志信主只是第一步,接下來是一連串的冒險和驚奇,還有一大堆的挑戰。靠著主耶穌基督加添的恩典與能力,能夠使愛成為我們的中心和要達成的目標。最終是上帝的愛使我們脫離硬邦邦的律法主義,上帝的靈叫我們有能力活出基督的樣式。
愛完全了律法
天國的奧秘
天國是什麼?對今天的人來說,天國是一個奧秘,眾說紛紜。但在耶穌那個時代,天國是一個熱門的話題。天國是猶太人的語言。耶穌不是唯一講論天國的人。如果我們要對天國的概念有更清楚的認識,我們應該回到兩千年前,聽聽那時的猶太人是怎麼說的。
首先,福音書使用兩種說法:上帝的國和天國。天國是出現在馬太福音的名詞,而上帝的國則出現在其他的福音書裡。這有什麼差別呢?因為猶太人不敢隨便用上帝的名,因此以天國來代替。
節譯自:Sitting at the feet of Rabbi Jesus (Ann Spangler, Lois Tverberg)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