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朝、唐睿宗李旦/太后武則天臨朝稱制、戴初年間,在太后武則天的刻意縱容下,周興、來俊臣等酷吏集團肆無忌憚的羅織罪名誣陷官員、士人(註),令朝野都很畏懼害怕。曾因上奏建議太后應該效法周朝、漢朝的體制及相關措施,恰恰迎合武則天想要稱帝的心意而受信任的御史大夫(一說是御史中丞)的李嗣真,對於酷吏集團的所作所為實在看不下去了,就上疏勸諫說:
「臣聽說,從前漢朝的陳平在楚、漢相爭時幫助當時的漢王劉邦,建議以計謀離間楚王君臣之間的關係(註),於是花費了黃金五萬斤,進行反間之術,西楚霸王項羽果然中計而懷疑自己的臣子與屬下,陳平的反間計果然得逞。
如今揭發他人之事紛紛紜紜,假多真少。如果當中有凶惡之人(註),又怎知他們不是意圖先離間陛下的君臣關係,然後又藉機圖謀加害國家的良善之士,如此,臣恐怕這樣會成為社稷之禍!
因此臣乞求陛下反復思考、仔細權衡這『密告若假仍無罪』的決定,如查出臣此乃因狂妄盲目此舉,臣願受鼎鑊之刑,絲毫無所怨恨。臣能夠死後成為國之忠魂,也不願活著當個逢迎拍馬、阿諛奉承的人。像那些羅織罪名誣陷他人的傢伙們,就是在進行疏遠離間陛下與臣子之事,像這樣如同陳平的反間計所造成的結果,實現的日子還會遠嗎?」
武則天看了奏章,雖然認為有理,卻因當時她還需要運用酷吏集團控制反對勢力,便還是沒有接納諫言,讓酷吏們收斂些。結果就是來俊臣趁著李嗣真被外派擔任潞州刺史時,施展誣陷他謀反、入罪、判決等一條龍流水作業,將李嗣真流放到嶺南的藤州(今廣西省壯族自治區藤縣,註)。
過了六、七年,到了武周朝、聖神皇帝武曌、萬歲通天年間,卸磨殺驢的武則天悄悄的開始整治酷吏集團。時任洛陽令、司農少卿的來俊臣又將矛頭指向太平公主和武氏諸王,卻被太平公主先發制人向武則天告發來俊臣自比石勒,有不軌之心。武則天隨即「下詔棄市」並加「醢刑(剁成肉醬,註)」處死來俊臣。來俊臣受死時,長安市井場面轟動,一度驚動了武則天,武則天再下令將來俊臣全家處死棄市。之後,武則天想起還有李嗣真這個人,就將他徵召回京(註)。
李嗣真奉詔北返,才剛到了桂陽郡(今湖南省郴州市桂陽縣),心血來潮的為自己卜了一卦,知道自己已經沒有幾天可活了,就對負責迎接護送的桂陽郡官員預告了自己的死期,並請他幫忙備置棺材。到了那一天,李嗣真突然生了急病死了。桂陽郡將經過上奏武則天,武則天對於李嗣真的經歷又驚奇又惋惜,就下令將他的棺木運回家鄉,沿途各州縣接力護送,並追贈為濟州刺史,贈謚號為「昭」。
到了武則天因「神龍革命」被迫下詔禪讓帝位給太子李顯,李顯復辟為唐中宗後,唐中宗感念當年李嗣真仗義直言保全了自己與弟弟李旦的性命,特地詔令追贈李嗣真原本御史大夫之職。
關於李嗣真的故事,請見《小小說 – 知音曉律李嗣真〈一〉、〈二〉、〈三〉、〈四〉、〈五〉、〈六〉》。
----- 偶素分隔線 之 備註 -----
註:「衣冠」,按字面指衣服與帽子,借指讀書人、穿戴朝服的官員等。
註:網路版原文此處及之後的「疏」,文本掃描版中為「疎」,二者音義相通,為分散、散開之意。如同「離間」。
註:「凶慝」,「慝」音「特」,猶兇惡。亦指兇惡的人。
註:「嶺表」,五嶺以外的地方。指嶺南。在今廣東省一帶。
註:「醢刑」,一作「酼刑」(「醢、酼」音「海」),也稱「菹醢(「菹」此處音「居」、又音「句」、「租」)」,指將是把犯人殺死後,把屍體剁成「醢」,即肉醬。
註:網路版原文此處的「征還」應為「徵還」,據改之。
改編自 《大唐新語》
原文:
《大唐新語》.《卷二》.《極諫第三》.李嗣真
周興、來俊臣羅織衣冠,朝野懼懾,御史大夫李嗣真上疏諫曰:
「臣聞陳平事漢祖,謀疏(疎)楚之君臣,乃用黃金七十斤,行反間之術。項羽果疑臣下,陳平之計遂行。今告事紛紜,虛多實少。如當有凶慝,焉知不先謀疏(疎)陛下君臣,後除國家良善。臣恐有社稷之禍。伏乞陛下回思遷慮,察臣狂瞽,然後退就鼎鑊,實無所恨。臣得歿為忠鬼,孰與存為諂人。如羅織之徒,即是疏(疎)間之漸,陳平反間,其遠乎或?」
遂為俊臣所構,放于嶺表。
俊臣死,征(徵)還,途次桂陽而終,贈濟州刺史。中宗朝,追復本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