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農業局長廖榮清昨天在市政會議提報「護犬愛貓全國十大創新」作為,包括新購三輛胖卡改造的「寵物福利專車」五月上路、依規定植入晶片的犬貓,市府可免費處理遺體、犬貓收容所委外由動保團體管理等,及將修訂犬隻管理自治條例,包括納入買狗或虐犬都須接受兩小時生命教育講習。 根據草案,未來民眾在新北市寵物店買狗須先接受市府生命教育講習兩小時,再憑講習證明買狗,業者若賣狗給未接受講習的民眾,將罰三千至一萬五千元。 草案另比照兒少法的兒虐案「責任通報制」,明訂寵物業者、獸醫院遇有犬隻遭棄、施虐,須廿四小時內通報市府,否則犬隻死亡,將罰業者一萬五千元至七萬五千元,比兒少法未通報須罰六千至三萬元還重。 而民眾涉及虐犬,除依動保法處一萬五千至五十萬元罰鍰,另須接受兩小時生命教育講習,飼主若未定期讓犬隻接種狂犬病疫苗並向主管機關登記,或飼主帶狗到公共場所,未為狗佩戴已注射疫苗識示牌,也都會開罰。 此自治條例草案,僅規範犬隻未擴及貓。市府農業局解釋,農委會在動保法公告須植入晶片的寵物只有狗,貓並非公告對象,民眾養貓若拒絕植晶片、辦理登記,並無處罰的母法,但農業局強調,免費植晶片及免費處理大體等措施,都包括貓在內。 至於寵物業者憂心民眾可能到外縣市買狗,農業局動保處長傅瀅濱說,自治條例明訂設籍新北市的狗可免費植晶片及登記、免費處理大體等福利,對市民是誘因。
上文↑《在新北市買狗 須先上課2小時》源自【20120222wed.聯合報a11綜合】 ◆買狗先講習◆ 民眾嫌麻煩 可能到外縣市買 2012.02.22【聯合報╱記者黃福其/新北市報導】新北市政府研訂「犬隻管理自治條例」,包括買狗須先講習、寵物業者有虐犬通報義務等。新北市寵物業者、獸醫都肯定「立意良好」,但也憂心民眾嫌麻煩,乾脆到外縣市買狗。
上文↑《買狗先講習/民眾嫌麻煩 可能到外縣市買》源自【20120222wed.聯合報a11綜合】 以下↓是書生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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