淺介赫伯特.里德 (Herbert Read) 的《藝術的意義》
最初從印象派涉入西洋藝術史的領域,而透過李長俊翻譯&大陸書局出版的一系列美術論叢,慢慢拓展了自己的藝術知識範疇:《印象主義》、《印象派畫家》、《野獸派》、《超現實主義的藝術》...以及赫伯特.里德的《現代繪畫史》。
赫伯特.里德的這本《藝術的意義》(The Meaning of Art , 1931 出版) 遠比《現代繪畫史》(A Concise History of Modern Painting , 1959 出版;1972 中譯) 早了將近 30 年出版,但國內遲至 2006 年才有中譯本。
http://www.books.com.tw/exep/prod/booksfile.php?item=0010322775
藝術的意義 The Meaning of Art
作者:Herbert Read
譯者:梁錦鋆
出版社:遠流
出版日期:
語言:繁體中文 ISBN:957325719X
裝訂:平裝
赫伯特.里德透過定義藝術創作的因素,使我們獲得了欣賞繪畫和雕塑的基礎能力。在他敏銳的文字探討中,重新思量了「美麗」、「和諧」和「圖案」……這些基本用詞的涵義,並分析觀賞藝術作品時所涉及的複雜心理過程。美國藝術雜誌譽其為「最能增進人們藝術見解的簡介」。
這本書對世界上各種的藝術,做一個精簡的審視,由原始的洞穴描繪到美國現代畫家帕洛克的滴彩畫。這樣的闡述,目的在顯示出藝術史中某些歷代不變的原則和啟發,並且還對一些藝術運動的本質做了某種總結,如哥德式藝術、巴洛克藝術、印象派、表現主義、超現實主義和斑點派。讀者如果能依循著這種漸進性的精確分析前進,必定會發現這本書提供了一個在視覺藝術上,極有價值並具有啟發性的指南。
《藝術的意義》談論的內容與《現代繪畫史》有別,談論的範圍則是更加寬廣。從一開始的〈藝術的觀念〉漫談「藝術」、「美感」、「造形」...,縱然我們對於這些專有名詞已有一定程度的理解,但透過赫伯特.里德的演繹,總是感到自己的知識淺薄,在此摘要一小段如下:
藝術是一種直覺 Art as intuition
我在前面已經提到,美感簡單而籠統地說,是指那種能為人們帶來愉悅的感覺。因此人們很快地便認為那些能給人在味覺、嗅覺和其他身體感官上帶來愉悅經驗的物品,都屬於藝術。這個理念很容易就被人視出其荒謬之處。然而有一整個學派的審美觀就建立在這個基礎之上,而且在不久前甚至霸佔了主要的論調。現在它已經被克羅齊(Benedetto Croce)的審美理論所取代。
儘管克羅齊的理論受到極多的批判,然而在它的提綱中指出藝術可以簡單地被定義為一種「直覺」(intuition),這個說法比以往的各種理論更具有啟發闡明的效用。這個理論所面臨的困難,是它建立在像「直覺」和「抒情主義」(lyricism)這樣含糊的用詞上,很難進一步加以發揮應用。然而,我們立即注意到,這個能涵蓋闡明一切的藝術理論,能夠在不提及「美感」這個觀念下,圓滿地解釋許多現象。
第二個章節〈藝術的演變〉點評了許多藝術史的流派:原始藝術、布西曼人的繪畫、哥倫布之前的藝術、中國藝術、波斯藝術、拜占庭藝術、塞爾特藝術、哥德式藝術、寫實主義、自然主義、巴洛克和洛可可藝術、印象派、表現主義…以及好幾位藝術家:魯本斯、葛雷柯、根茲巴羅、布雷克、泰納、康斯塔伯、德拉克洛瓦、雷諾瓦、塞尚、梵谷、高更、盧梭、畢卡索、夏卡爾、康丁斯基、克利、恩斯特、達利、亨利.摩爾…赫伯特.里德一一深入剖析、如數家珍,試讀以下幾篇:
正是在這種了無生氣的抽象藝術領域中,基督教的象徵符號,像來自異地的貴賓一樣地到臨。在一個由幾何線條編織而成的多刺鳥巢中,兩隻來自天堂的小鳥,將在此安居,鳥嘴中還啣著一串東方的葡萄。大衛也帶著他的豎琴而來,還有爐邊的三個小孩;亞當、夏娃和以撒的犧牲景象,出現為它們事先預備好,由抽象裝飾圖案構成的祭壇方格格裝飾中;最後還有基督的榮耀和伴隨他的天使們,也成了主要的石像。這些在數個世紀前出現於愛爾蘭和蘇格蘭的石像,至今仍然站立在原地;世界上沒有任何紀念碑,帶有如此動人的訊息:它代表人類數千年的歷史,而且是這段歷史中精神層面的顛峰,與上帝的仁慈最為接近也最疏遠。
〈塞爾特藝術〉(p.151~152)
我們曾經定義洛可可是一種強調自由意志的藝術,這樣的定義是不是充分?而自由的目的又是為了什麼?我們只能回答,自由的目的是為了達到愉悅的效果,這極確切地描寫了洛可可的精神。它所追求的是一種能夠不顧任何實用價值,只追求美感效果的自由度。它是一種抽象藝術,為藝術而藝術。......
然而在帆布繪畫所具有的物質條件下,洛可可的精神並不會受到什麼限制。我們一旦掌握了洛可可的主要精神,華鐸和莫蘭德‧夏丹和哥雅,以及格茲和霍加斯之間的差異便消失了,存留在我們心中的,只是一種相同的自由影像。這個時期的所有畫家,都同樣期望能夠自由地取悅大眾。一開始,我們很難想像他們會在墓碑上,或裝飾祭壇的藝術品中,加入取悅性的題材;但是,一旦你看到這樣做背後的動機是合情合理時,便能真正地領悟到洛可可精神的秘密。它是一種對生命的肯定,儘管在死亡面前仍然如此。
〈洛可可藝術的本質〉(p.188~189)
馬內為我們指出了如何使用純色彩,然而秀拉和後印象派的同仁們,則為我們賦予了顏色的實際定義!使我們瞭解到色彩的真正涵義和重要性,因而也使得過去三個世紀的繪畫,在回顧中相形晦暗無光。但是他們的熱情卻過了頭;他們深受這個(與光線相關的)科學問題所吸引,卻忘記了藝術終究還是一個藝術上的問題。
〈印象派畫家〉(p.225)
關於高更與梵谷的一段高下立判的評論,更是深得我心,特別令人讚賞:
一般我們認為高更並沒有創造出古典的效果。其失敗的原因一般歸於他的「裝飾性(decorative)。一旦我們開始採用「裝飾性」這個用詞來形容一位藝術家,我們共實是在假造理由。高更自己有一條公式,我們可以加以運用:
為藝術而藝術,為什麼不?
為生命而藝術,為什麼不?
為娛樂而藝術。為什麼不?
有什麼關係,只要是藝術就好?
因此我們也可以說,為裝飾而藝術,這有什麼關係,只要是藝術就好?我們稱一幅畫是裝飾性時,變暗示了它缺乏某種價值,我們也許可以稱之為人性的價值(神性的價值那就更不用說了)。我們如果將高更和梵谷相比,便會立刻發現其間的差異:這個荷蘭畫家對他的人類伙伴充滿了熱愛,而且總是在他的藝術中,尋求表達這稱熱愛的具體形象。正和他視為偉大的藝術家莎士比亞和林布蘭以往的做法相同。
也許有人會說,這只是一種文藝上的野心。與畫家的想像力無關,這有什麼關係,
以要是藝術就好?但是藝術並不是一件抽象的事物,它是一種人類的活動。只有透過一個人的個性,這個媒介才能達成。這個個性的本質,將充滿於藝術的抽象性質中,而藝術的價值,完全要看人顆感覺的深度有多深。這種深刻的感受,在梵谷的身上充溢著;至於高更,不論他的作品具有多麼吸引人的美景,仍然明顯地欠缺這種深刻的感受。
〈高更〉(p.239~240)
最後一個章節談論的是〈藝術的價值〉,同時也包含托爾斯泰、馬蒂斯對於藝術的一些看法,在最後一篇〈最終的價值〉一文中,個人相當同意赫伯特.里德提出的見解:
...藝術的最終價值,超越了個人和他所存在的時代和情境。藝術所表達的理想比例或和諧感,只有透過藝術家的直覺感應才能達成。藝術家在表達他的直覺感應所採用的物質,是在當時情境中,手上能獲取的材料:在某個時期,他會在岩洞壁上刻劃,在另一個時期,他會建立一座寺廟或教堂,或為其提供裝飾,在另一個時期,他也可能為-小圈收藏鑑賞家們,在畫布上作畫。
真正的藝術家不會在乎所使用的材料,和所面對的情境。只要他能表達出他想要的造形,什麼樣的條件他都能接受。至於在歷史廣泛的變遷當中,他盡力而為的成果,是會被擴大還是縮小,會被人們接受還是排除,卻是他完全無法預料的。然而這些又和他所代表的價值毫不相關。只有透過他的信仰,才使得這些價值能夠成為永久的人文特質之一。
回想並開始懷疑年輕時的自己在讀完赫伯特.里德的《現代繪畫史》之後究竟能夠理解多少?現在重讀片段的感覺並不輕鬆,這是一種退步 (不若年輕時聰慧)?,亦或是一種進步 (更能發現弦外之音)?
而在幾年之後重讀《藝術的意義》,又會是什麼樣的感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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