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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xcerpt:加布列.賈西亞.馬奎斯的《異鄉客》
2025/06/01 05: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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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xcerpt:加布列.賈西亞.馬奎斯的《異鄉客》

優秀的小說家是否也必然是優秀的散文作家?讀過本書的序文,不禁想要再次提出這個答案可能莫衷一是的問題?

以下摘要分享。


書名:異鄉客
Doce cuentos peregrinos
作者:加布列.賈西亞.馬奎斯
譯者:葉淑吟
出版社:皇冠
出版日期:2021/01

https://www.books.com.tw/products/0010879210
內容簡介
小說家心目中最完美的小說!
馬奎斯顛峰狀態的殿堂級神作!

12
個關於流浪的故事,12種孤獨到底的情狀
每個人物都光彩奪目,每篇故事都宛如寶石

文學經典的重讀,是唯一真正能夠深入作家堂奧的門檻,這幾年來,除了孟若、石黑一雄,馬奎斯一直是我長期親炙的大師,一如這本寫實又深刻的《異鄉客》,雖只是短篇,卻不比《百年孤寂》遜色,反更顯其人間處境的孤寂,直探幽微的生命情境。
——
作家/王定國

Excerpt
〈序——十二篇流浪的短篇故事〉
為什麼是十二篇?為什麼是短篇故事?又為什麼是流浪?
(Prologue: Why Twelve, Why S tories, Why Pilgrims)

本書的十二篇故事是過去十八年來陸續寫下。還沒寫成最後的故事之前,其中五篇原本是新聞報導和電影劇本,一篇是電視影集,另外一篇我在十五年前的錄音訪問提過,一位朋友聽過我的敘述後謄寫和發表,現在我再依他的版本重寫。這是個特殊的創作經驗,值得在這裡解釋,讓有志在長大後當作家的小朋友,從現在就知道寫作是一種難以滿足和磨人的惡癖。(This has been a strange creative experience that should be explained, if only so that children who want to be writers when they grow up will know how insatiable and abrasive the writing habit can be.)
年代初,我在巴塞隆納住滿五年,當時我做了一個受到啟發的夢,腦中浮現第一個靈感。我夢見我參加自己的葬禮,走在一群身著嚴肅喪服的朋友之間,但大家都帶著參加節慶般雀躍的心情。每個人都因為相聚而感到幸福。我比任何人都還開心,藉著死去的機會,能跟來自拉丁美洲許久不見的最親愛的老朋友共享愉快時光。葬禮結束後,他們紛紛離去,我想陪著他們,但其中一個要我認真看清楚,這場節慶對我來說已經結束。「只有你不能離開。」他對我說。就在這一刻,我才明白死亡意謂再也不能跟朋友在一起。
不知道為什麼,我把這個前所未有的夢解釋成我對身分的覺醒,我心想,這是一個寫下拉丁美洲同胞在歐洲的匪夷所思遭遇的絕佳時間點。這是個令人振奮的發現,因為我才剛完成一部最棘手和困難的作品《族長的沒落》,還沒確定接下來的計畫。
我花了大約兩年時間把想起的事件一一記下,但還沒決定接下來怎麼處理。我在家裡沒有筆記本,開始寫的那天晚上,就用孩子們借我的作業簿。我們經常旅行,每回他們都把作業簿一起帶著,就怕遺失。後來我一共記下六十四個事件,細節都有,只欠耕耘出來。
一九七四年,我從巴塞隆納踏上回程,抵達墨西哥後,我清楚知道這不該像是我一開始以為的一本小說,而是一本短篇故事集,雖然每一篇都是新聞事件,但加入詩意跳脫原本平凡的格局。在當時,我已經寫過三本故事集。然而,那三本沒有一本是以整本來構思和寫作,每一篇故事都是獨立發展的偶然事件。因此,一九七四年的故事集如果能一氣呵成寫完,語調和風格如果能統一,在讀者記憶留下整體的印象,應該會是一場精采的冒險寫作。
頭兩個故事《雪地上的血跡》和《富比士女士的快樂夏日》都是一九七六年完筆,並立刻刊在幾個國家的文學副刊。我馬不停蹄,一天也沒懈怠,但是第三篇故事寫到一半,也就是我的葬禮的那篇,卻感覺比寫一本小說還累。我在第四篇也遇到一樣情形。我心力交瘁,力不從心,遲遲無法寫完。現在我知道原因:寫短篇故事太過耗費心力,不輸寫長篇小說。寫一部長篇小說,必須在第一段把全部確定完畢:架構、語調、風格、節奏、長度,有時甚至包括某個角色的特性。接下來只需要享受寫作的樂趣,一種最私密和孤單的樂趣,如果有人一生都不必修改書稿,那是因為下筆寫開頭和結尾的態度都一樣一絲不苟。相反地,短篇故事沒有開頭也沒有結尾:只有寫不寫得出來。依據我和他人的經驗可以得知,如果寫不出來,大多數時候改從另一條路重新下筆比較不那麼痛苦,不然就丟進垃圾桶吧。我記得一句不知道是誰說過的話,頗能安慰人:「好的作家受讚賞,不是因為出版的作品,是曾經撕破的創作。」我沒撕破那些草稿和筆記,但做了更糟的事:束之高閣。(The effort involved in writing a short story is as intense as beginning a novel, where everything must be defined in the first paragraph: structure, tone, style, rhythm, length, and sometimes even the personality of a character. All the rest is the pleasure of writing, the most intimate, solitary pleasure one can imagine, and if the rest of ones life is not spent correcting the novel, it is because the same iron rigor needed to begin the book is required to end it. But a story has no beginning, no end: Either it works or it doesnt. And if it doesnt, my own experience, and the experience of others, shows that most of the time it is better for ones health to start again in another direction, or toss the story in the wastebasket. Someone, I dont remember who, made the point with this comforting phrase: "Good writers are appreciated more for what they tear up than for what they publish." Its true I didnt tear up the first drafts and notes, but I did something worse: I tossed them into oblivion.)
我記得我把作業簿擱在墨西哥那張書桌上,淹沒在如同暴風雨的紙堆間,一直到一九七八年。有一天,當我翻找其他東西,我發現我已許久沒看到作業簿的蹤影。我當下沒放在心上。後來當我確定從桌上不翼而飛,開始驚慌失措。家中每一個角落都翻遍了。我們搬動家具,移開書架上的書,就是怕掉落在書本後面,我們還查問傭人和朋友,其實這個動作難以饒恕。沒有一點線索。唯一可能的解釋是——或者該說是合理的解釋,我經常處理紙張,就在其中幾次把作業簿給一起丟進垃圾桶。
我對自己的反應很吃驚:竟然把遺忘將近四年的東西看成攸關名譽。我願意不惜代價,只求失而復得,這是個跟寫書一樣艱鉅的任務。最後我把三十個故事的筆記重新寫出來。絞盡腦汁的過程反而像是一種淨化,我心狠手辣,慢慢地刪除我看來救回來也於事無補的幾個,去蕪存菁後剩下十八個。這一次我大膽決定寫下去,一刻也不停歇,但我很快就發現失去熱情。然而,我沒像建議後輩的新作家那樣,把稿子扔進垃圾堆,而是收起來以防萬一。一九七九年,當我開始寫《預知死亡紀事》,我發覺自己喪失在寫兩本書之間的空檔寫作的習慣,再次動筆越來越吃力。因此就在一九八年十月到一九八四年三月,我要求自己替不同國家的報社寫週刊短文,藉著紀律保持筆感。這時我想,我跟那本作業簿的筆記格格不入,依然是文學類型問題,其實不該寫成短篇故事,而是新聞報導比較妥當。但是刊登了五篇從筆記挑選的新聞報導後,我又改變想法:更適合拍成電影。就這樣,誕生了五部電影跟一部電視劇。
我從未料到寫成新聞報導跟拍成電影,竟改變我對這幾篇短篇故事最原始的一些想法,因此就在確定最後寫作形式和準備動筆之後,我得拿起鑷子小心翼翼挑出哪些是我的想法,哪些是寫劇本期間導演給我的靈感。此外,同時跟五個不同的創作者合作,讓我想出改用其他方式寫這些短篇故事:一抓到空檔就寫,累了或者遇到臨時插進來的案子就停,然後再繼續下一篇故事。不到一年,十八篇的六篇扔進紙簍裡,包括我的葬禮在內,因為我永遠寫不出夢裡的那種聚會。剩下的故事似乎氣夠長,能夠活得長長久久。
這些就是本書的十二篇故事。又過了兩年,中間陸陸續續寫,到了九月準備印刷。如果我沒在最後一刻咬著最後一個疑問不放,或許這些短篇故事不停往返抽屜和垃圾桶之間的朝聖之旅已經結束。因為故事的舞臺在歐洲的不同城市,我是在遠方憑著記憶寫下,我想要證實我的回憶是否在二十年過後依舊忠於原貌,於是展開一場短暫的確認之旅,前往巴塞隆納、日內瓦、羅馬和巴黎。
(They are the twelve in this book. Last September, after another two years of intermittent work, they were ready for printing. And that would have concluded their endless pilgrimage back and forth to the trash can if I had not been gnawed by a final, eleventh-hour doubt. Since I had described the European cities where the stories take place from memory, and at a distance, I wanted to verify the accuracy of my recollections after twenty years, and I made a fast trip to reacquaint myself with Barcelona, Geneva, Rome, and Paris.)
這幾座城市跟我記憶中的樣貌已全然不同。每一座都變得陌生,如同所有的現代歐洲城市發生驚人的變化:我腦中千真萬確的回憶顯得如真似幻,虛假的回憶卻太具威力,取代了現實。因此,我看不清幻滅與懷舊的分界。這是最後的解決辦法。我終於找到完成本書最欠缺的東西,這個東西只有隨著歲月流逝才能獲得:一種從時間來看的觀點。
(Not one of them had any connection to my memories. Through an astonishing inversion, all of them, like all of present-day Europe, had become strange: True memories seemed like phantoms, while false memories were so convincing that they replaced reality. This meant I could not detect the dividing line between disillusionment and nostalgia. It was the definitive solution. At last I had found what I needed most to complete the book, what only the passing of the years could give: a perspective in time.)
結束幸福的旅程之後,我把所有的故事從頭再寫一遍,在瘋狂投入的八個月中,我不需要問自己真實的經歷是從哪裡結束,從哪裡開始化為想像力,不用確定二十年前的歐洲經歷是否確實,反而成為我繼續前進的助力。這一次寫作十分順利,有時我感覺自己是為了說故事的樂趣而寫,或許這種心境就是飄飄然吧。此外,同時寫所有的故事,自由自在地穿梭在每一個之間,讓我能綜觀全貌,不必重複經歷每個故事起頭的疲憊,以及抓出不必要的累贅和嚴重矛盾的地方。我想我把這本故事集寫成最接近心中的理想。
這本書在經過漫長的顛沛流離,在面對種種未卜的險惡和掙扎著求生之後已經完成,準備送上桌陳列。所有的故事,除了前兩篇之外,都在同個時間完成,每一篇都註明動筆的日期。這個版本的故事是依照作業簿上的順序排列。
我始終相信,故事的每個版本都是越改越好。那麼要怎麼知道哪個會是最終版本?這是這一行的秘密,無法依照理解力法則來判斷,只能靠直覺的魔法,就像廚娘知道湯什麼時候煮好。總之,為以防萬一,我不再重讀,一如我也從不重讀我的每一部作品,就怕到時後悔。讀這幾篇故事的人應該會知道接下來該怎麼處理吧。幸好對這十二篇走過朝聖之旅的故事來說,最後進紙簍應該就像回到家一樣輕鬆。

加布列.賈西亞.馬奎斯
一九九二年四月,印第安卡塔赫納

(
英譯資料:TRANSLATED FROM THE SPANISH BY EDITH GROSSM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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