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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復」、「複」與「覆」的異同(三十二)
2025/10/18 0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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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的異同(三十二)

五、小篆以前的「復」、「複」與「覆」三字的出現頻率:(續)

7《孟子》裡的「復」字(再續)

   「復」字第10次出現在《孟子.離婁》篇,該段話是:曾子養曾皙,必有酒肉。將徹,必請所與。問有餘,必曰「有」。曾皙死,曾元養曾子,必有酒肉。將徹,不請所與。問有餘,曰「亡矣」。將以復進也。此所謂養口體者也。若曾子,則可謂養志也。事親若曾子者,可也。「曾子」是「姒姓曾氏名參(505-435B.C.)字子輿,魯國南武城人,儒家學派的代表人物之一,孔子學說的主要繼承人」;「養」音〡ㄤˋyàng,是「晚輩供養長輩」,《說文段注》「今人分別上去古無是也」,現在只剩台北音有「上聲ㄧㄤˇyǎng」、「去聲〡ㄤˋyàng」的區別;「曾皙」是「曾參的父親,孔子的早期弟子,列入孔門七十二賢」;「必有酒肉」是「每餐都有酒有肉」;「將徹」的「徹」是「撤」的假借,是「去除」的意思,「將徹」的「將」是「快要」,「將徹」是「食畢快要收去剩餘的酒肉的時候」;「必請所與」的「與」是「給予」,「必請所與」是「問這些剩餘的酒肉要給誰吃」;「問有餘」是「問還有多餘的沒有」;「曾元」是「曾子的兒子」;「亡矣」是「沒有了」;「將以復進」的「復」是引申義「再」的意思,「將以復進」是「將復以進」,「將」是「進用」,「如果還要吃」的意思,「以」是「可、能夠」,「復」是「再」的意思,「進」是「進獻」,「將以復進」是「如果還要吃再做新的進獻」;「養口體」是「養口慾與身體」;「養志」是「承順心志」;「可也」是「難能可貴了」。整段話的意思是說:曾子奉養他的父親曾皙,每餐必有酒有肉;食畢,將要撤去的時候必然請問剩下的菜拿給誰吃?如果曾皙問還有多餘的沒有?曾子一定答應說:「有的」。曾皙死了,曾子的兒子曾元奉養曾子,每餐也一定有酒有肉,食畢將要撤去的時候,不請問剩下的拿給誰吃,如果曾子問還有多餘的沒有?曾元常說「沒有了」。若愛吃就再做新的進獻,這就是奉養父母的口腹與身體;而曾子那樣的奉養是承順父母的心意。事奉父母能像曾子那樣,真是難能可貴的。「將以復進」的「復」是「再」的意思。

   「復」字第11次出現在《孟子.萬章》篇,該段話是:「太甲顛覆湯之典刑,伊尹放之於桐。三年,太甲悔過,自怨自艾,於桐處仁遷義;三年,以聽伊尹之訓己也,復歸於亳」。「太甲」是「子姓名至,生卒年不詳,商湯的長孫,是商朝第五位君王」;「顛覆」的「顛」是「倒置」,「覆」是本義覂也」的翻轉、翻覆、傾覆」,「顛覆」本是「推翻」,這裡是引申為「不遵守破壞」的意思;「湯之典刑」是「商湯所建立的典章法度與善政」;「伊尹」是「本名阿衡(?—1550B.C.)又名摯,尹為官名,是有莘氏陪嫁的小臣,後來輔佐商湯開國,歷任多朝命官,地位崇高」;「放之」是「放逐他」;「桐」是「桐宮,古地名,位於今山西榮河縣」;「三年」是「經過三年」;「悔過」是「後悔並改正過失」;「自怨自艾」的「怨」是「悔恨」,「艾」是「乂」的假借字,「懲戒」的意思,「自怨自艾」是「悔恨自己犯下的錯誤而加以懲戒改正」;「處仁」是「敦親睦鄰以仁德與人相處」;「遷義」的「遷」是「改變、轉移」,「義」是「正道、正理」,「遷義」是「改變行為合於正道」;「三年」是「就經過這三年」;「聽伊尹之訓己」是「因爲聽從伊尹對自己的教導」;「復歸於亳」的「復」是引申義「再」的意思,「復歸於亳」是「再回到亳京做天子」。整段話的意思是說:大甲破壞了湯的典章法度,伊尹就把他流放到桐宮,三年過後,太甲悔過,自己怨恨,自己改正,在桐邑就自處於仁,自遷於義,三年過後,因爲聽從伊尹對自己的教導而重新回到亳都做天子。「復歸於亳」的「復」是引申義「再」的意思。

    「復」字第1214次都出現在《孟子.盡心》篇,第12次話是:孟子曰:「不仁哉,梁惠王也!仁者以其所愛及其所不愛,不仁者以其所不愛及其所愛。」公孫丑問曰:「何謂也?」「梁惠王以土地之故,糜爛其民而戰之,大敗,將復之,恐不能勝,故驅其所愛子弟以殉之,是之謂以其所不愛及其所愛也。」「不仁」是「不仁厚、不仁慈」;「梁惠王」是「姓畢名瑩,即戰國魏惠王(400—319B.C.),魏武侯子,繼位為侯,遷都大梁,僭稱梁王」;「仁者」是「有仁德的人」;「以其所愛」是「用他給喜愛者的恩德」;「及其所不愛」是「推廣到他不愛的人身上」;「公孫丑」是「姓公孫名丑,生卒年不詳,戰國時齊人,孟子十七弟子之一,終身未仕,常侍孟子左右,關係密切」;「何謂」是「說的是什麼什麼意思」;「以土地之故」是「因為土地的原因為了爭奪土地的緣故」;「糜爛」本是「毀傷潰壞」,是用來形容「粉身碎骨,血肉成漿」,可以引申為「犧牲」,也可以殘害、破壞」;「其民」是「他魏(梁)國的人民」;「而戰之」是「去作戰」;「大敗」是「完全失敗、大大的失敗」;「將復之」的「復」是引申義「再」,「之」是「此、這個」,就是指「作戰」,「將復之」是「將要再作戰」;「以殉之」的「殉」是「犧牲生命」,「以殉之」是「用來為作戰犧牲生命、獻身於戰爭」;「是之謂」的「是」是「此」,「是之謂」是「這就是所謂的這就是我所說的」。整段話的意思是說:孟子說:梁惠王很沒有仁愛之心啊!有仁愛之心的人把所喜愛的推及到所不喜愛的,沒有仁愛之心的人把所不喜愛的推及到所喜愛的上面。公孫丑問道:「說的是什麼意思呢?孟子說:梁惠王為了擴張土地的緣故,不惜讓自己的人民粉身碎骨上戰場,打了敗仗之後,又準備再作戰,因此驅使自己所喜愛的子弟去獻身於戰場,這就是我說的為把所不喜愛的推及到所喜愛的上面。「將復之」的「復」是引申義「再」

   「復」字第13、14次都出現在《孟子.盡心》篇,該段話是:齊饑。陳臻曰:「國人皆以夫子將復為發棠,殆不可復。」孟子曰:「是為馮婦也。晉人有馮婦者,善搏虎,卒為善士。則之野,有眾逐虎。虎負嵎,莫之敢攖。望見馮婦,趨而迎之。馮婦攘臂下車。眾皆悅之,其為士者笑之。」「齊饑」是「的「饑」是「穀不熟,五穀歉收的荒年」,「齊饑」是「齊國又鬧」;「孟子陳臻」是「孟子弟子,生卒年不詳,原在齊國任客卿,隨孟子周遊列國」;「國人」是「齊國的人」;「皆以」是「都認為」;「夫子」是「對老師的敬稱」;「將復為」的「將」是「會、可能」,「復」是引申義「再」,「為」是「造、作、去做」,「將復為」是「可能會再去做」;「發棠」是「發棠賑民」的省略,「發」是「發散」,「棠」本是「地名,在今山東即墨之南」,這裡是「棠地糧倉」,「發棠」是「發散棠地糧倉糧食賑濟災民」;「殆不可復」的「殆」是「大概、恐怕、也許」,「復」是引申義「再」,「殆不可復」是「恐怕不能夠再這麼做」;「是為馮婦也」的「是」是「指稱詞那,指建議發棠賑民」,「馮婦」是「人名,姓馮名婦春秋時期晉國人他勇於搏虎,後成為善士立誓不再殺生不久自破誓言又參與打虎行動,其事蹟始見於《論語.述而》『子曰:「暴虎馮河,死而無悔者,吾不與也。必也臨事而懼,好謀而成者也。」』無名姓,次見於《孟子·盡心》即本段」,「是為馮婦也」是「那就成馮婦了嗎」;「搏虎」是的「搏」是「搏鬥」,「搏虎」是「與虎搏鬥、打老虎」;「卒為善士」的「卒」是「結局、後來」,是「善士」是「慈善的好人」,「卒為善士」是「後來成為不再打老虎的慈善好人」;「則之野」是「有一次他到郊外」;「逐虎」是「追逐老虎」;「負嵎」的「負」是「靠、背對」,「嵎」是「山勢彎曲的角落」,「負嵎」是「依恃山勢彎曲的角落」;「莫之敢攖」的「攖」是「觸犯、挨近」,「莫之敢攖」是「沒有人敢挨近去觸犯牠」;「趨而迎之」的「趨」是「疾走、小步快走」,「迎」是「迎接、向前接待」,「趨而迎之」是「快步走上前迎接」;「攘臂」的「攘」是「捋,指捲袖露出手臂的動作」,「攘臂」是「挽起袖子」;「眾皆悅之」是「大家都很高興」;「其為士者」是「有見識有修養的人」;「笑之」是「譏笑他」。整段話的意思是說:齊國又鬧荒,陳臻對孟子說:「齊國的人們都以為老師會再次勸齊王打開棠地的糧倉來賑濟災民,大概不可以再這樣做了吧。」孟子說:「再這樣做就成了馮婦了。晉國有個人叫馮婦的,善於打虎,後來成了善士,不再打虎了。有次他到野外去,看到有很多人正在追逐一隻老虎。那老虎背靠著山勢險阻的地方,沒有人敢去近它。大家見馮婦來了,連忙跑過去迎接他。馮婦挽袖伸臂地走下車來,眾人都很高興,可是士人們卻都譏笑他。」這段有「國人皆以夫子將復為發棠」、「殆不可復」兩個「復」字,兩個「復」字都是引申義「再」

    《孟子》34685字裡「復」字出現了14次,出現頻率是

萬分之4.036(14÷346854.036326942482341e-4)

比現代「復」字字頻序703,在總字數1982882次裡出現652次的

頻率萬分之3.288(652÷1982882=3.28814321780116e-4)

只高萬分之0.748

比《詩經》的萬分之3.313(13÷39234=3.313452617627568e-4)

只高萬分之0.723

比《楚辭》的萬分之5低0.964,

比《論語》的萬分之7.66低3.624。

    其字義沒有本義「返也」,除了「有復於王者曰」的「復」是引申義「告訴、回答」「為匹夫匹婦復讎也」的「復」是引申義「回報」以外,其餘的12次都是引申義「再」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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