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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翰福音第十九章 耶穌被定罪,釘十字架
2022/07/12 1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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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翰福音第十九章  耶穌被定罪,釘十字架                                     許信靖

彼拉多已經很清楚的宣告耶穌沒有罪,為什麼在十九章的一開始,他要將耶穌鞭打呢[1]?如果我們繼續看下去,我們會發現這應該是他要釋放耶穌的策略。他希望藉此消弭一些猶太人的情緒。路加的記載似乎和這個論斷吻合。在路加23:13-16,彼拉多對猶太領袖說:沒有查出祂什麼罪來故此,我要責打祂,把祂釋放了。

1當下彼拉多將耶穌鞭打了。 2 兵丁用荊棘編做冠冕戴在他頭上,給他穿上紫袍, 3 又挨近他,說:「恭喜,猶太人的王啊!」他們就用手掌打他。 4 彼拉多又出來對眾人說:「我帶他出來見你們,叫你們知道我查不出他有甚麼罪來。」 5 耶穌出來,戴荊棘冠冕,穿紫袍。彼拉多對他們說:「你們看這個人!」 6 祭司長和差役看見他,就喊說:「釘他十字架!釘他十字架!」彼拉多說:「你們自己把他釘十字架吧!我查不出他有甚麼罪來。」 7 猶太人回答說:「我們有律法,按那律法,他是該死的,因他以自己為上帝的兒子。」 8 彼拉多聽見這話,越發害怕, 9 又進衙門,對耶穌說:「你是哪裏來的?」耶穌卻不回答。 10 彼拉多說:「你不對我說話嗎?你豈不知我有權柄釋放你,也有權柄把你釘十字架嗎?」 11 耶穌回答說:「若不是從上頭賜給你的,你就毫無權柄辦我。所以,把我交給你的那人罪更重了。」 12 從此,彼拉多想要釋放耶穌,無奈猶太人喊說:「你若釋放這個人,就不是凱撒的忠臣( - 原文是朋友)。凡以自己為王的,就是背叛凱撒了。」 13 彼拉多聽見這話,就帶耶穌出來,到了一個地方,名叫「鋪華石處」,希伯來話叫厄巴大,就在那裏坐堂。 14 那日是預備逾越 節的日子,約有午正。彼拉多猶太人說:「看哪,這是你們的王!」 15 他們喊著說:「除掉他!除掉他!釘他在十字架上!」彼拉多說:「我可以把你們的王釘十字架嗎?」祭司長回答說:「除了凱撒,我們沒有王。」 16 於是彼拉多將耶穌交給他們去釘十字架。

這些羅馬兵丁不但鞭打耶穌,他們還戲弄祂是猶太人的王。雖然是戲弄,但以約翰諷刺性的寫作來看,不也應驗了大祭司該亞法先前說過的話(11:49-52)?

彼拉多再次出來對猶太人說話,並且帶著已經滿身是血的耶穌出來給他們看。他說:“你們看這個人(Ecce Homo)”。彼拉多似乎是說,你們說這個人有多危險,但是我完全看不出來,我也查不出祂有什麼罪。他們對耶穌的指控,在彼拉多的眼中無疑的是一件非常荒謬的事。

但是對祭司長和他的人,彼拉多的話無法滿足他們。耶穌非死不可,而且必須將祂釘十字架。彼拉多似乎也生氣了,就說:那麼你們自己把祂釘十字架罷。彼拉多諷刺他們:你們把耶穌帶來給我們審判,但是你們又不服從我的判決。

猶太人原來以為只要給耶穌冠上叛亂的罪名,就可以使彼拉多判祂死罪。現在他們終於說出他們要處死耶穌真正的原因:耶穌以自己為上帝的兒子。耶穌違犯了猶太人自己的律法。為什麼彼拉多聽了這話要害怕呢?一個原因是,原來羅馬派駐的總督有一個重要的任務,就是維持當地的和平。當然他要以羅馬政府的法律為優先,但也必須持守當地人的規矩。另外一個可能的原因是,羅馬人在宗教上的迷信,加上彼拉多對耶穌所行的神蹟有所聽聞,如果耶穌果真是有神性的人物,那麼他們剛才對祂的鞭打不就是一件很嚴重的事嗎?

現在,約翰福音的主題在審判中逐漸顯明出來,從救贖歷史的角度來看,重點不在於耶穌是否被誣告,而是在於祂是否是正如自己所宣稱的彌賽亞 - 上帝的兒子?猶太人在這個基礎上要求將祂釘十字架是否有道理?

這樣,為了減輕害怕,彼拉多又回去問耶穌:你是那裡來的?這個問題不但猶太人問也是全世界的人所想要知道的。但耶穌沒有回答這個問題(9)。這不是三言兩語就可以讓彼拉多明白的事。其實祂先前已經回答了(18:36),更何況彼拉多先前藐視真理的態度(18:38)。耶穌當然知道彼拉多心裡真正的目的。耶穌的沉默即使不是藐視法庭,也足以激怒彼拉多。究竟他的手裡握有羅馬政府給他的生殺大權。在他的認知裡,耶穌實在是一個不知好歹的蠢蛋。

彼拉多當然不懂,也不認識耶穌是誰。但是耶穌知道,在彼拉多權利的背後是上帝的主權。彼拉多不是最後的審判官。所有新約的作者都告訴我們,在整個十字架的事件上,是上帝的手在運作祂救贖的目的(11)。不管這些次要的因素(猶大,祭司長,彼拉多等等)是何等邪惡,上帝的目的絕不會改變(沒有其他的可能性)。這就是為什麼耶穌說:若不是從上頭賜給你的(指整個事件交在彼拉多手裡),你就毫無權柄辦我(11a)。

然而上帝的主權也絕對不能減低人自己的責任和罪咎(11b)。只是,從人的角度,作為一個被動的角色,也許彼拉多的罪可能輕一些。“把我交給你的那人(單數)”是指誰呢?是猶大,祭司長,或是撒旦嗎?特別是這些自己以為懂得上帝律法的祭司長和猶太人的領袖,他們的罪更重了。

彼拉多仍然想釋放耶穌(12),無奈猶太人用更重的話來威脅彼拉多:“凡以自己為王的,就是背叛凱撒了;而釋放這樣的人的,就不會是凱撒的忠臣。”這又是一件多麼諷刺的事。猶太人不但是罪的奴僕,現在他們又甘願作凱撒政治上的奴僕。而對彼拉多來說,其實這些猶太人對他的威脅遠超過這個耶穌- 猶太人的王-的威脅。

彼拉多接著將耶穌帶到厄巴大那裡坐堂作最後的判決。約翰特別指出當時的時間是:預備[2]逾越節的日子,正午的時候(14)。這正是聖殿宰殺逾越節羔羊的時候。約翰的用意至為明顯:耶穌就是那逾越節的羔羊。

彼拉多知道他無法躲避猶太人所設的政治陷阱,也知道他們擁護凱撒只是表面的偽裝,於是他嘲諷的對他們說:看哪,這就是你們的王(這是耶穌的罪名)。。。我可以把你們的王釘十字架嗎(這是祂的罪刑)?這樣,約翰將他的讀者帶進更諷刺的層面:猶太人所盼望的王(彌賽亞)現在就站在他們面前,而他們卻不認識祂(1:10)。耶穌的身份成為祂的罪名。而這個宣告又是從外邦人彼拉多的口中發出。

猶太人現在被彼拉多的話激怒了。他們喊著說:除掉祂,除掉祂,釘祂在十字架上。他們(祭司長)甚至說出褻瀆的話否定他們的上帝,否定他們所期待的彌賽亞(王)。他們說,除了該撒,我們沒有王。約翰又將我們帶回到1:11:祂到自己的地方來,自己的人倒不接待祂。

於是,彼拉多滿足了他們的要求,將耶穌交給他們去釘十字架。我們必須注意,在整個受難的敘述裡,約翰的重點不在於彼拉多和猶太人之間的爭論,而在於凸顯耶穌 如何順服的實現父所交給祂的任務:上帝的羔羊,除去世人的罪孽(1:29)。

17 他們就把耶穌帶了去。耶穌背著自己的十字架出來,到了一個地方,名叫「髑髏地」,希伯來話叫各各他 18 他們就在那裏釘他在十字架上,還有兩個人和他一同釘著,一邊一個,耶穌在中間。 19 彼拉多 用牌子寫了一個名號,安在十字架上,寫的是:「猶太人的王,拿撒勒人耶穌。」 20 有許多猶太人念這名號;因為耶穌被釘十字架的地方與城相近,並且是用希伯來羅馬希臘三樣文字寫的。 21 猶太人的祭司長就對彼拉多說:「不要寫『猶太人的王』,要寫『他自己說:我是猶太人的王』。」 22 彼拉多說:「我所寫的,我已經寫上了。」 23 兵丁既然將耶穌釘在十字架上,就拿他的衣服分為四分,每兵一分;又拿他的裏衣,這件裏衣原來沒有縫兒,是上下一片織成的。 24 他們就彼此說:「我們不要撕開,只要拈鬮,看誰得著。」這要應驗經上的話說:他們分了我的外衣,為我的裏衣拈鬮。兵丁果然做了這事。 25 站在耶穌十字架旁邊的,有他母親與他母親的姊妹,並革羅罷的妻子馬利亞,和抹大拉馬利亞 26 耶穌見母親和他所愛的那門徒站在旁邊,就對他母親說:「母親( - 原文是婦人),看,你的兒子!」 27 又對那門徒說:「看,你的母親!」從此,那門徒就接她到自己家裏去了。

17-27 釘十字架。

耶穌的判決被立刻執行。耶穌背著自己的十字架來到各各他。約翰沒有詳細描寫耶穌被釘的過程,也沒有告訴我們和他同釘那兩個人的身份。但是耶穌被放在中間。即使到了這裡,彼拉多和祭司長仍然為了耶穌的罪名爭論。彼拉多在牌子上寫:猶太人的王,拿撒勒人耶穌。約翰特別提到,許多猶太人都看見也念出這名號。這個牌子在耶穌上山的途中可能是掛在他的脖子上。更令祭司長不高興的是,彼拉多用三種語言寫在牌子上,似乎要全世界的人都知道耶穌的罪名猶太人的王。祭司長要求彼拉多更改,至少加上:祂自己說的。但是彼拉多不願妥協。

我們看見約翰在彼拉多和祭司長之間的爭論中,帶出一個重要的神學意義:若不是從上頭給你的,你就毫無權柄辦我。在釘十字架的這件事,雖然彼拉多不願意,事情仍然朝這個方面走去。而在牌子的名號上,雖然祭司長反對也無法改變。現在,整個焦點從彼拉多的身上轉移到在十字架上的耶穌。

也是為了強化上帝在這個事件上的角色,約翰特別提到兵丁分耶穌衣服的事,是為了應驗聖經上(詩篇22:19)的話。到這裡為止,我們看見了祭司長,彼拉多,還有這四個兵丁,共同完成了耶穌釘十字架的事。接下來是耶穌在十字架上最後要說的話。

耶穌對祂的母親馬利亞和所愛的門徒說的話(26-27),一般都做如下的解釋:耶穌在順從天父旨意的同時,也沒有忘記祂對母親馬利亞的責任;祂將孝順母親的責任交待祂所愛的門徒(可能就是約翰)[3]。但是我們必須從整個上帝救贖計劃的角度來了解耶穌在十字架上的話。十字架將上帝的百姓帶進一個全新的關係裡上帝的家中。耶穌用祂在地上兩個最親密的人- 母親和所愛的門徒 - 來代表這個新的群體裡人與人之間的關係。這也就是為什麼約翰接著說:這事以後,耶穌知道各樣的事已經成了(28)。

28 這事以後,耶穌知道各樣的事已經成了,為要使經上的話應驗,就說:「我渴了。」 29 有一個器皿盛滿了醋,放在那裏;他們就拿海絨蘸滿了醋,綁在牛膝草上,送到他口。 30 耶穌嘗( - 原文是受)了那醋,就說:「成了!」便低下頭,將靈魂交付 上帝了。

31 猶太人因這日是預備日,又因那安息日是個大日,就求彼拉多叫人打斷他們的腿,把他們拿去,免得屍首當安息日留在十字架上。 32 於是兵丁來,把頭一個人的腿,並與耶穌同釘第二個人的腿,都打斷了。 33 只是來到耶穌那裏,見他已經死了,就不打斷他的腿。 34 惟有一個兵拿槍扎他的肋旁,隨即有血和水流出來。 35 看見 這事的那人就作見證-他的見證也是真的,並且他知道自己所說的是真的-叫你們也可以信。 36 這些事成了,為要應驗經上的話說:「他的骨頭一根也不可折斷。」 37 經上又有一句說:「他們要仰望自己所扎的人。」

28-37 死。

耶穌既然已經完成了祂來世上的任務,祂的受苦和百姓的苦難完全結合在一起。耶穌說:我渴了,與其說是為了應驗經上(詩篇69:21 的話[4],不如說,耶穌在十字架上完全反映了這個世界陷在罪中的境況,也代表上帝的百姓長久以來,清楚表達在聖經裡的心聲。耶穌深知,祂的受苦正是實現了上帝對祂的呼召。

在詩篇69:21,“他們拿醋給我喝”,這句話是一種惡意的表達。但是在這裡應該沒有這個意思。約翰在描述一個當時的情形。在這以後,耶穌就說:成了[5],便低下頭,將靈魂交付(上帝)了(30)。耶穌已經將自己獻上,完成了上帝拯救的工作。“沒有人奪我的命去,是我自己捨的(10:18)”。

接下來被人關心的就是耶穌的身體了。在這些事後的事上,上帝的工作仍然藉著不同的人在進行。首先是那些將耶穌釘死的猶太人。因為安息日將至,特別是在逾越節的期間,他們不希望屍首留在十字架上,所以要求彼拉多叫人打斷犯人的腿,讓他們快快的死去[6]。這本不是羅馬人的慣例,他們寧願犯人受折磨,慢慢的死去。但彼拉多同意他們的要求。

但是兵丁發現耶穌已經死了(可能是經過了兩次的鞭打), 只是拿槍扎祂的勒旁,隨即有水和血流出來,證明耶穌真的死了。他們就沒有將耶穌的腿打斷。約翰說,這再次應驗了聖經的話(詩篇34 :20)。很多人在“水與血”上面做文章。有人說,這是代表了施洗和聖餐的兩個聖禮[7]。但這實在沒有什麼根據,也無法證明這是約翰的用意,因為在36節,約翰很清楚的說,這是為了要應驗經上的話。。。。也沒有特別提到水和血(指說祂的身體被刺,骨頭也沒有折斷)。我們必須說,約翰的這些“為了應驗經上的話”都必須從救贖歷史的角度來了解。

另外有人認為,約翰在這裡是對諾司底的幻影說(docetic view 的反擊。他們說,耶穌做為上帝的兒子,並沒有真正成為人,所以也沒有真正的死。但我們也很難證明約翰的福音書是為了反抗諾司底的學說。其實約翰在這裡就是要說,看見這事的那人(也就是耶穌所愛的那個門徒,參19:26, 21:24),他所作的見證是真的。(綜合19:26, 35, 21:24,這也是約翰就是書上所說的“耶穌所愛的那門徒”,他也是本書作者的一個證據)

教會的信心就是建立在門徒眼見的證詞上。這就是說,基督教的信仰完全是根基於歷史上客觀而真實的事件:耶穌在十字架上的死,實現了舊約所預言的事。

多數人認為[8],約翰在這裡(36)所引用的舊約經文是詩篇34:20 說到上帝對義人的照顧和保護:又保全他一身的骨頭也有人,連一根也不折斷。但也有人認為,約翰是引用出埃及記12:46,和民數記9:12,:羊羔的骨頭一根也不可折斷。但這個解釋比較不可能,因為整個約翰福音,並沒有特別將耶穌的死和逾越節或逾越節的的羔羊連在一起[9]。約翰福音其他地方也都引用詩篇,沒有引用摩西五經。

按照詩篇34來看,現在耶穌已經捨身成義。上帝的兒子不再是刑罰的對象,而是上帝照顧保護的對象了。約翰引用另一處聖經,撒迦利亞12:10-14 :他們必仰望我,就是他們所扎的。同樣指著這個轉淚點。熟悉撒迦利亞書的人不會忘記13:1的話:那日必給大衛家和耶路撒冷的居民,開一個泉源,洗除罪惡與污穢。這不也呼應了12:32耶穌說的,我若從地上被舉起來,就要吸引萬人來歸我。上帝的救恩已經在耶穌的身上完成了,現在,任何看見十字架的人,都必須對它作出回應。而正確的回應就是仰望耶穌,悔改認罪。


38 這些事以後,有亞利馬太約瑟,是耶穌的門徒,只因怕猶太人,就暗暗地作門徒。他來求彼拉多,要把耶穌的身體領去。彼拉多允准,他就把耶穌的身體領去了。 39 又有尼哥德慕,就是先前夜裏去見耶穌的,帶沒藥和沉香約有一百斤前來。 40 他們就照猶太人殯葬的規矩,把耶穌的身體用細麻布加上香料裹好了。 41 在耶穌釘十字架的地方有一個園子,園子裏有一座新墳墓,是從來沒有葬過人的。 42 只因是猶太人的預備日,又因那墳墓近,他們就把耶穌安放在那裏

38-42  埋葬

這段經文連接主耶穌釘十字架和復活的敘述。約翰的記載和其他福音書不同的地方在於約翰提到尼哥底母用沒藥和沉香裹耶穌的身體。約翰也沒有提到婦女的角色。這讓我們看到約翰福音的獨立性和特殊的目的。

有關約瑟的角色,四本福音書都有記載。馬可和路加說他是公會的一員,耶穌的身體就是葬在他的墓裡。這個約瑟應該是耶路撒冷的居民,也是有影響力的人。所以彼拉多允準他的請求也就不足為奇了。和尼哥底母(也是公會的成員)一樣,都是暗中作耶穌的門徒(參12:42-43)。但是在耶穌死後,這些地下門徒的態度似乎有了改變(注意約翰刻意用“先前”“夜裡”的字眼)。他們就是前面所說的,“仰望自己所扎的的人”最好的例子(39)。

從天上的角度來看,現在耶穌已經完成了祂在地上的工作,所有需要的東西都是為祂預備的。一個被釘十字架的罪犯,怎能被埋在一個全新的空墳?從地上的角度來看,耶穌被放在新的空墳裡,則是一個權宜之計(因為這是猶太人的預備日,又因那墳墓靠近。)

不管如何,這是下面所要發生之大事的一個過程。人子要從這個墳墓進入祂的榮耀。



[1] 耶穌可能受了兩次鞭打,一次在彼拉多宣告死刑之前,就是約翰福音和路加福音所記載的,為了希望把耶穌放了。這次的鞭打應該比較輕,為了給一個教訓。另外一次則是在宣告死刑之後,就是馬可福音15:15記的,是最重的鞭打方式,為了讓受刑者在受刑後快點死去。

[2] 預備 the day of preparation,通常指安息日的前一天,所以這天應該是星期五。

[3] 很多學者將重點放在馬利亞和所愛的門徒在教會裡的地位。天主教甚至根據這段聖經,將馬利亞提升到教會之母的地位。

[4]耶穌好像在臨死之前都在操弄舊約預言的應驗。其實,我們只能說,耶穌很清楚祂在救贖計劃裡的角色,也完全的順服。

[5]注意約翰在這裡所用的字“成了”不是completed (pleroo),而是fulfilledteleiothe)。耶穌看工作的完成,在於完全實現舊約的話,和天父的旨意。

[6] 摩西的律法(申21:22)禁止將掛在木頭上的屍體留在上面過夜,唯恐玷污了土地。猶太人可能也要藉著打斷耶穌的腿,讓人知道祂真是被上帝所咒詛的。

[7] 當然有很多人從這節聖經得到屬靈的靈感。血和水代表了永生和潔淨從耶穌的死流出來。Fanny Crosby 的詩歌Near the Cross第一節歌詞。

[8] 因為約翰的引述並沒有和舊約任何一處聖經完全吻合。

[9] 宰殺羔羊的日子是尼散月14日,而耶穌被殺那天是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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