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帝設立的婚姻制度(創世記2﹕18-24)
弟兄姐妹平安:
上星期我們提到世界觀的概念。,,,,
基督教的世界觀和世俗的世界觀是完全對立的。
基督徒看事情不會單單注視事情的本身,他會看到偉大的造物者和祂創造的奇妙和美,他可以明白上帝創造的心意和目的,進而洞悉事情的真相。這樣,他的生活被豐富起來,他的智慧被建造在認識上帝的知識上面。
基督徒的離婚率並沒有比非基督徒低。為什麼我們知道,上帝原先所設立的關係已經被破壞了?從婚姻的問題我們就知道。
剛才我們讀的那段聖經,就是創世記2:18-25。我們看到,婚姻制度是上帝在創造人類以後馬上設立的第一個人際關係。從這段聖經裏,我們看到上帝的心意,祂要用這個最基本的單位來繁衍人類,遍滿全地,並且治理地上的萬物。所以上帝非常看重婚姻的關係。上帝甚至用這個關係來像徵祂和以色列的關係,或基督和教會的關係。
從這段聖經,我們可以看到幾個上帝原來設立婚姻的本意﹕
- 夫妻是配偶。什麼叫做配偶呢?就是一個對等的關係;不是你管轄我,我控制你。為什麼上帝不拿男人的頭骨或是腳骨,而是肋骨?就是妻子要在丈夫的膀臂下受到保護,在他心的旁邊被疼愛(Matthew Henry)。女人是男人的幫手[1]。幫手原本要順服領導他的人。妻子的功能就是彌補男人的不足之處(這就是為什麼上帝說,男人獨居不好)。這是為什麼兩人聯合成為一體﹕女人是男人的配偶。就是這樣,男人不只為自己負責,也為妻子負責,更在所有事上負起全家的責任;而妻子則要幫助他,支持他,成全他被賦予的責任。這是上帝原本創造的法則。
- 從原來的兩人變成一體。(頭與身體,不同的功用)
兩個沒有血緣關係的人聯合,它的強度竟然大過有血緣的人(父母與兒女)的關係。這是上帝創造婚姻的奧秘。
- 這個聯合必須靠上帝來聯合(必須建立在另外一個關係上-垂直的關係)。上帝所配合的人不可分開。(上帝在男人沉睡時,為他造一個女人。)
(從李叔同的婚姻看佛教與聖經截然不同的婚姻觀)。
- 除了上帝之外,這個關係裏不可有第三者,包括父母(人要離開父母。。我要特別強調,這段聖經說,人要離開父母。。。常常引起誤解,特別是具有中國傳統思想的人。。。。。。聖經的要求﹕孝敬父母)
「人要離開父母,與妻子聯合,二人成為一體。」(31)這是上帝給要成為丈夫之人的命令。世人的婚姻觀裏並沒有這個聯合的概念,對他們來說,結婚後仍然是兩個人。這是很重要的婚姻觀。保羅的意思是,當男人結婚時,他必須離開與父母舊的關係,與妻子進入一個全新且更親密的關係裏。而丈夫現在是這個新關係裏的頭。
我們不能斷章取義。「人要離開父母」的意思不是切斷與父母所有的關係。重要的是它屬靈的原則﹕首先,這個人必須看自己不再是依賴父母的孩子,而是他妻子的丈夫。他必須在心智上作這樣的調整,承擔新的責任,開始一個新的生活方式。他不再是一個在下面的人,而是新家庭裏面的頭。他不能再讓他的父母照從前的樣式來控制他。要改變過去20,30年舊關係裏的習慣當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父母亦然。但是作丈夫的必須竭力保守這個婚姻裏的合一。基督徒的父母當然也必須在心理上作這樣的調整。他們必須明白,他們的兒子現在首要的忠誠對象是他的妻子。他們不能再看他只是他們的兒子,他已經結婚了,一個新的家庭產生了,而他是這個新家庭的頭。現在他們對兒子所作的,不再只作在他一個人身上,也同時作在他們的兒媳身上。所有和這婚姻有牽連的各方都必須了解,一個新的家庭單位已經形成了。他們的心態都必須為這個新的家庭作適當的調整。為這緣故,人要離開父母,與妻子聯合,二人成為一體。「離開」和「聯合」這是基督徒獨有的婚姻觀。其實這也是上帝創造的原則﹕分開,聚集。(這樣說來,婚姻就是一個新的創造。)
- 這是一個聖潔的關係,有上帝的榮耀包圍他們 (雖然赤身露體並不羞恥)。
但是為什麼今天我們所看到的婚姻不是這樣?我們如果繼續讀創世記第三章,我們就知道,這對人類的第一對夫妻違背了上帝的命令,破壞了他們和上帝的關係。他們不願繼續讓上帝掌管他們,這樣他們從和上帝的關係中墮落了。結果呢?首先,上帝的榮耀離開了,他們就看見自己的赤身露體而感到羞恥。他們必須找東西來遮蓋他們的罪。今天我們犯罪,第一件事就是找東西,找藉口來掩飾自己的罪。其次,因為連結的鍵沒有了,他們就分開了,雖然住在一起,卻是兩個人。第三,他們兩個人都想作頭,沒有人要作身體。這樣妻子想要控制丈夫,丈夫也想轄治妻子(創3:16)。第四,他們開始容許很多不同的第三者介入他們的婚姻。這是聖經所描述,當人離開上帝之後,這是人類婚姻關係的寫照。
(笨蛋,問題就在經濟。笨蛋,問題就在我自己身上。)
結婚的當天真像一場美麗的夢。每個新郎都是白馬王子;每個新娘都是白雪公主。兩個人好像從此會永遠過著幸福快樂的日子。有的人這個美夢只持續幾個小時,有的人幾天,有的幾的星期,幾個月,但是,這個夢總要醒來,真實的生活才要開始。白馬王子不再是白馬王子;白雪公主也不再是白雪公主。原來,這是兩個罪人要在一起過一輩子的生活。更慘的是,每個人都認為,那個罪人的問題比我更嚴重。
這樣,自從人類的第一對夫妻犯罪之後,婚姻就成了兩個罪人的組合。XX,你是罪人;YY,你也是罪人。忘掉那些神仙眷侶的小說,忘掉白雪公主和王子的故事;當我們真正面對現實,婚姻的問題其實是在處理潛藏在兩個罪人內心罪的問題。在婚禮當中,兩個罪人互相宣誓說﹕我願意。但等天明醒過來時,這些罪人還記得多少他們昨天所說的,所作的保證? 這樣,我們能把他們的誓言當真嗎?說真的,兩個罪人結婚可以說是一項非常冒險的事。很快的你會發現,事情不是我原先所想像的那樣,不是我結婚那天所預期的那樣。你開始必須面對一個個接踵而來的衝突和問題,因為罪人就是背約的人。罪人破壞約的誓言是稀鬆平常的事,不是嗎?
我是不是在恐嚇你們?不是,我只不過把實際的情形(也是我自己的經驗)告訴你們。為什麼坊間有這麼多書,要教人如何經營一個美好的婚姻 ,如何修補不滿意的婚姻,如何使婚姻生活可以延續下去?這些婚姻顧問給你一些妙方,教你如何使你的配偶高興;如何避免雙方的衝突。有的甚至教妻子說,如果要有效的控制丈夫,你要掌握家庭的經濟大權;有的說,你要控制他的肚腹。。。。這些顧問對婚姻問題的處理方式都是表面的,膚淺的,大多是止痛藥,而無法根治真正的問題,因為他們不知道真正的病因。
但是聖經不作這樣的教導。聖經教我們如何使婚姻這個危險的事不再危險,甚至可以保證一個成功的婚姻。它告訴我們,婚姻是一種關係。更正確的說,它是上帝的創造裏頭一個人際關係。所以,要有一個成功的婚姻就必須維持一個正確的關係,而這個關係還需要另外一個關係作基礎。但是,問題就在於如何使兩個罪人維持一個對的關係? 這好像是不可能的任務。 上帝當然知道問題的所在,所以祂提供人一個將不可能變成可能的方法。上帝的方法是什麼?聖經告訴我們這個秘訣。
這個秘訣是結婚的兩人都要誠心的接受兩件事﹕(1)知道自己是罪人;(2)知道我們的罪只有藉著耶穌基督的福音可以得到赦免,並且恢復和上帝正常的關係。讓我進一步為你們說明。
首先,我們要知道,夫妻關係問題的核心就是人的心。當人的心變壞,關係也就變壞。什麼是婚姻產生衝突的根本原因?大部分的人會指向外在的原因(所謂貧賤夫妻百世哀)。當衝突發生時,通常人會怎麼想?丈夫譴責妻子,妻子抱怨丈夫。很多人會這麼想,我一定結錯人了。其實真正的原因不在外面,而是在我自己的內心。怎麼說呢?首先我你回答這個問題﹕到底這些難聽的話,生氣,惡念,自私等等不好的東西是從那裏來呢? 聖經告訴我們,這些都是從自己的內心發出的。如果你的內心沒有這些不好的東西,怎麼會有這些東西跑出來?沒有這些東西,又怎麼會有衝突呢? 所以,你必須知道你自己是衝突的因。你必須清楚認識自己是一個罪人。你甚至必須認同保羅說,自己是罪人中的罪魁。這是什麼意思,簡單的說,就是承認自己是比對方更壞的人。在每一個衝突裏,你對自己說,這個衝突真正的原因是我,我,我。。不是其它的東西(或任何人)。當你誠實的看你自己,你將發現這是事實。
但是要要求一個罪人承認自己是罪人,它的難度就像要求一頭獅子不要去吃一隻放在它面前的羊羔。罪人必須被轉化,你的心必須被改變,從一個鐵石之心轉化為肉心。這要如何作得到呢?保羅說,惟一的辦法就是認識並接受耶穌基督的福音。這個耶穌從上帝那裏來拯救罪人。當你接受並相信福音時,你知道上帝已經赦免你的罪,因為耶穌已經為你的罪代替你死在十字架上了。藉著這個福音,你知道自己已經是一個離開黑暗進入光明的人,是上帝的兒女,你不再是一個不順服的人,乃是一個行走在永生道路上的人,順服上帝的心意。你的心思意念每天被聖靈和神的話語所更新,所充滿。不單你的心意被更新,你會發現你和配偶的關係也被更新。在每一個衝突中,住在你內心的聖靈不斷的提醒你,使你知道,你現在的行為是得罪上帝,也得罪了你的配偶。 只有通過這樣真實的認罪,你和你的丈夫或妻子能夠有真正的和好;只有通過這樣內心被福音的轉化,你們能夠彼此順服,彼此相愛。 這就是保羅說的﹕福音本是上帝的大能,要救一切相信的人。
為什麼在今天這個時代,基督徒必須更努力持守這個教訓?因為人不明白這個教訓,造成今天各樣的問題。今天基本的問題是權柄喪失的問題。人不再順服且尊重上帝所設立的權柄。而最基本的地方就在家庭和婚姻的關係裏。我常常懷疑,一個本身婚姻關係有問題的政治人物如何奢談世界的問題?當婚姻關係不再被重視,很多問題就開始出現。首先就是子女的問題。當作父親的放棄他在家中的權柄和領導的責任,而妻子也不再順服,只強調自己的獨立性,整個婚姻的制度就墮落了。
世界的專家們也知道問題的嚴重性,所以有各樣的婚姻咨商,各種談論婚姻的書。但是它們大都使用心理學或生理學的方法。這完全是緣木求魚,不能成功解決婚姻失敗所帶來的問題。基督徒應該知道,惟一能夠真正解決的途徑只有回到聖經的教導,回到上帝原先所設計的男女關係裏﹕妻子順服丈夫,作他的好幫手;丈夫愛妻子,尊重她,顧惜她;不混淆彼此在婚姻裏的角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