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穗芬條款●轎車、計程車後座 要繫安全帶了》計程司機若告知 乘客不繫罰乘客●運將抱怨誰有責 警署:後座貼警語●後座沒繫安全帶…死亡風險多2.7倍…
2011/04/24 0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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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經邵曉鈴、孫穗芬等名人車禍的教訓,立法院昨天三讀通過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修正案,明訂包括轎車、計程車等小型車後座乘客需繫安全帶。 如有違反,原則上處罰駕駛,在一般道路要罰鍰一千五百元,在快速道路與高速公路,更可處三千元以上、六千元以下罰鍰。但計程車駕駛人若有告知乘客,但乘客仍不繫安全帶,處罰乘客。 國民黨立院黨團副書記長趙麗雲說,不繫安全帶在車禍中的致死率,比繫安全帶者高。這次修法不是為了罰款,希望民眾能認知:小小的不方便,卻可以保障生命安全。 二○○六年十一月,台中市長夫人邵曉鈴在輔選時車禍重傷,失去一隻手,震驚社會。立法院於當年十二月廿二日,火速三讀修訂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定九人以下小客車行駛於快速、高速公路,後座乘客需強制繫安全帶。但有立委擔心安全帶是為成人設計,小孩使用可能勒住脖子,比不用更危險,因而提出復議,暫緩立法。 今年元旦,國父孫女孫穗芬在北市建國高架橋上發生車禍不幸過世,再度引發後座強制繫安全帶的討論,修法草案捲土重來,昨天完成三讀。 比起「邵曉鈴條款」,這次的「孫穗芬條款」更嚴:不但小型車後座乘客在高速、快速道路須強制繫安全帶,連一般平面道路也強制繫安全帶。 外界質疑,計程車要如何落實這項規定?修正條文規定:一般情況下,未繫安全帶處罰駕駛人,但計程車司機若已盡告知義務,後座乘客仍未繫安全帶,將處罰乘客。 另外,兒童、孕婦或醫療特殊情況者,以及計程車搭載兒童乘客,如何妥適繫安全帶,條文授權交通部特別考量相關配套及實施方式。 交通部路政司長陳彥伯表示,將報請行政院核定實施日期,成人將有一到三個月宣導期,然後才會正式上路;兒童依規定繫安全帶部分,因為爭議較大,將規劃六至十二個月宣導期。
至於計程車司機如何才算「善盡告知義務」?陳彥伯表示,還要研商,但原則上朝向以貼紙告知。 上文↑《轎車、計程車後座 要繫安全帶了》源自【20110423sat.聯合報a1頭版】
運將抱怨 繫不繫 誰有責 警署:後座貼警語 【聯合報╱記者陳金松、黃驛淵、楊竣傑、王長鼎/台北報導】 2011.04.23
「孫穗芬條款」規定計程車駕駛需善盡告知義務,可能發生取締爭議;警政署交通組長李平生說,會勸導要求計程車在後座明顯位置張貼警示標語,不會只以有無口頭告知,當作警方取締的依據。 「這種法條等於把責任丟給駕駛!」台北市計程車駕駛員職業工會總幹事郭雅雄表示,業者曾建議強制要求計程車前座背椅張貼「後座需繫安全帶」的告示,直接告知乘客,若業者不貼可開罰;而非要求由駕駛告知,造成實際運作及執法爭議。 開計程車十年的黃姓司機大罵「政府是來搶錢的嗎?」他認為高速公路或快速道路車速快,後座乘客繫安全帶合情合理,但平面道路的車多、車速慢,後座繫安全帶是多此一舉;而且「乘客最大」,如果乘客不配合,運將為了生意只能摸摸鼻子算了。 台北市交通警察大隊長黃勢清坦承有執法難度,後座強制繫安全帶在執法上必須考量地點及安全,只能採酒駕路檢取締,乘客與計程車司機的責任也難以釐清。北市公運處打算統一製作標誌,要求計程車貼在前座座椅,善盡告知義務,釐清執法爭議。 不過警政署表示,當初立法規定前座駕駛和乘客需繫安全帶時,交通部訂有勸導期和相關執法作為,實務上證明警方執法並無困難;新法修訂增加後座也需繫安全帶,規範只要完備,取締一樣不會有問題。 至於外界質疑後座會存在死角,警方可能取締不易。警政署強調新法原本就是希望勸導民眾保護自身安全,取締開罰並不是主要目的;未來警方會搭配酒測、路檢、攔檢等其他勤務進行取締告發,不會完全沒有作為。 上文↑《運將抱怨誰有責 警署:後座貼警語》源自【20110423sat.聯合報a12綜合】
後座沒繫安全帶… 死亡風險多2.7倍 【聯合報╱記者施靜茹/台北報導】 2011.04.23 立法院三讀通過,未來汽車後座乘客不繫安全帶要罰款。
上文↑《後座沒繫安全帶…死亡風險多2.7倍》源自【20110423sat.聯合報a12綜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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