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個非基督徒提出的問題
1. 不可能只有一個真正的宗教?
世人對宗教負面的看法﹕宗教是危險的東西,帶來分裂,戰爭,衝突。。。它是人類和平最大的敵人。如果每個宗教都宣稱只有它才是真理,那麼這個世界將永無寧日。
意見﹕每個宗教都應該包容其它的宗教,不可自以為比別人優越,一定要叫人改信它。每個宗教都同樣的好,各自滿足它們信徒的需要。
歷史上對付宗教問題的態度﹕
· 禁止它們(例如﹕共產黨的作法。但是不管怎麼禁止,最後都是徒勞無功。)
· 咒詛宗教(利用教育,辯論的方式讓人對宗教灰心失去興趣,或是藉著不斷的宣稱,制造一個共識,讓人相信,所有的宗教都一樣,沒有誰比較優越。)
o 所有主要的宗教都一樣,都是教人為善。都信同一個神。這種說法的問題﹕
§ 不正確,佛教就不信神。神也不是如很多人以為只是愛。
§ 它自成一種信仰(擁有自己的神觀),而且把它置於其它信仰之上,違背自己的原則
o 任何一個宗教都只看到部分真理,沒有一個看到全部的真理。
§ 瞎子摸象這個比喻的問題﹕說這個比喻的人是一個明眼人。除非你知道象的全貌,否則你怎麼知道瞎子只是看見象的一部分?
§ 同樣,你怎麼知道,沒有一個宗教看見真理的全貌,除非你自己對絕對真理有超越,完整的知識。但如此一來你已經否定自己前面的論點。
o 宗教信仰都受到文化和歷史極大的影響,不可能是真理。
§ 它們說﹕宗教都是社會文化和歷史的產物。因此無法判斷那個宗教對,那個錯。
§ 但是Peter Berger指出,這種絕對相對論(absolute relativism)本身就是社會條件的產物。(If you infer from the social conditionedness of all belief that ”No belief can be held as universally true for everyone”, that itself is a comprehensive claim about everyone that is the product of social conditions – so it cannot be true, on its own term. Relativity relativizes itself.)
§ 有人問Alvin Plantinga,如果你生在Monocco你還會是基督徒嗎?你可能是回教徒。他回答﹕如果我們同意,假如我生在Morocco的一個回教家庭,我就會是一個回教徒,那麼一個相信宗教多元的人如果生在Morocco也一定不會是一個多元宗教的信徒了。那麼他的多元信仰是怎麼產生的?是否正確?
§ 我們的責任不是否定絕對的真理,而是要努力去探索,那一個宗教對上帝,對人的本性,對屬靈的論述是真實的。而我們也必須依據我們所得到的答案來生活。
o 堅持自己的宗教信仰才正確,而想要使它人改變信仰都是傲慢的行為。
§ 這句話本身也是自我矛盾(它本身就是傲慢的表現)。世界上大多數的人不會同意這句話,也不會因這句話而改變他們的信仰立場。
§ 他們正在作他們禁止別人作的事。這句話本身就是一種信仰。所以有人說﹕只有一種宗教能夠判斷另一個宗教。當你用一個倫理標準來審判一個宗教時,你就已經是站在一個宗教的立場了。
§ 任何的神觀都屬於宗教信仰的領域;不管你認為神不可知,神是愛(不會生氣),神沒有位格等等。每個人都支持他們所認為對的神觀,並且相信如果所有的人都接受他的信仰,這個世界就更理想了。這樣他們就落入自己所批判的錯誤裏了。
· 把宗教關在私人的領域
o 在公共的領域不要談宗教(任何宗教的成分),因為會帶來不必要的爭端。
o 但是當我們討論道德方面之事時,我們無法把宗教觀排除在外。
o 宗教是什麼?不是神觀(因為佛教不講神的事),也不是講超自然的事(因為印度教不信超自然的事,他們只相信物質生活經驗裏的一些屬靈的reality)
o 宗教是一組的信仰,可以用來解釋生命裏的事﹕我們是誰,從那裏來,往那裏去,該作什麼?例如﹕有人只相信物質世界,人是靠機遇產生,死後就消失。持這種觀念的人就認為,人生最重要的就是尋求快樂,不要受他人的影響。
o 雖然不是有組織性的宗教,但骨子裏就是一種信仰,告訴你人生的意義,事情的本質,如何生活。
o 這就是所謂的世界觀;是隱形的宗教。
o 不管自己知不知道,每個人生活的背後(內心深處)都受某種世界觀所主宰。
o 那些宣稱,不可在公共場合談論宗教的人,其實他們的思想作為也受他們自己的宗教世界觀所控制。當你走進公共場合時,你不可能將你對信仰價值的認定留在家裏。
o 以結婚離婚為例,不管贊成或反對,每個人都依據他們對婚姻的想法。如果結婚主要為傳宗接代,養育兒女,那麼法律會使離婚比較困難。相反的,如果婚姻是為了性的滿足快樂,那麼離婚會是很容易的事。
基督教能夠拯救這個世界
· 基督教的獨特性。
o 人是上帝藉著自己的形像所造的。
o 人的罪
o 上帝的恩典
o 耶穌基督替代性的犧牲
· 這些獨特性使基督徒能夠正確謙卑的看待世界的人,愛人並接納和自己不同的人。
2. 為什麼一個慈愛的上帝會容許苦難?
反對上帝的人說﹕如果一個有愛又有大能的上帝存在,祂絕對不會容許毫無道理的惡(苦難)發生。既然有這麼多無道理,無法說服人的惡發生,那麼這樣一個有愛又大能的上帝是不可能存在的。有些神可能存在,但不是這樣的上帝(既良善又全能)。
· 惡和苦難無法作為反對上帝的證據
o 前面的推論有它本身的問題﹕什麼叫做無道理(pointless)的惡?對作這樣推論的人來說,就是他自己認為無道理的惡。如果我的頭腦無法到達宇宙的深處找到理由,那就是沒有理由了。這完全是人一廂情願的認定,也是盲目的信心。但是這不表示上帝讓這些事發生是沒有理由的。
o 你在帳篷裏找不到你的狗,你可以說,狗不在帳篷裏面;但是你在帳篷裏看不到一隻極小的蟲,你就不能說,帳篷裏面絕對沒有蟲存在。
o 約瑟的故事﹕suffering --- glory (上帝給約瑟的苦難不是沒有理由)
o 同樣,很多人成功之前也是歷經苦楚。很多人事後明白這些苦難帶來屬靈的成長。這些都是好的理由。
o 為什麼不能相信,如果我們能從上帝的角度來看,所有的苦難都有很好的理由。
· 惡和苦難可能是上帝存在的證據
o 惡和苦難證明上帝不存在比證明上帝存在更難。
o C.S. Lewis,以我們所看到的殘忍或不公平的事來反對上帝是不合理的。問題在於我從那裏得到不公平的觀念,誰給我們判斷的標準?
o Alvin Plantinga﹕如果沒有上帝,如果我們都是進化來的話,我們可能知道邪惡這種東西(觀念)嗎?
o 對信或不信的人來說,苦難,不公平是每一個人面對的問題。如果我們認為只要放棄相信上帝的存在就能減輕這個問題,那實在是痴人說夢話。
o 基督教雖然沒有給予我們每一個苦難的原因,但是因為在耶穌基督身上,上帝親自經驗了最大的苦難,它提供我們以盼望和勇氣來面對苦難的泉源。
· 耶穌所受的苦難vs. 我們的苦難
o 無限vs. 有限
o 從在父的懷中到被上帝所離棄。
o 耶穌的死完全不同於其它的死(qualitative)
o 即使從十字架我們仍然不知道為什麼上帝容許苦難和惡繼續存在的答案,但是我們可以知道答案一定不是什麼﹕
§ 一定不是祂不愛我們,所以容許苦難和惡的存在。
§ 一定不是祂不關心這些事;也不是祂離開我們很遠,管不到我們的情形。
o 上帝很嚴肅的看待這些問題,甚至願意將它們放在自己身上。
o 十字架證明上帝與我們同在。知道這個實情,讓我們在面對苦難時得到莫大的安慰和力量。
· 復活與受苦
o 單單知道上帝的同在還是不夠。我們需要一個盼望,知道我們的受苦不是白白的。
o 這就是為什麼,在十字架之後有復活的事。我們的將來不是一個非物質的世界,而是一個新天新地(啟示錄22)。
o 聖經的將來世界不是一個從未有過的世界,乃是一個復原的世界,一個我們一直期待的世界。這就是失而復得的喜悅(路15)。
o 在經過這些事後,後來的榮耀必遠遠大於先前的榮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