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科學家必須相信上帝?(Redeeming Science, 贖回科學,V. Poythress)
所有的科學家,包括不可知論者(agnostic)或無神論者(atheist),其實骨子裡都相信上帝。如果想完成他們的工作,科學家必須相信上帝。即使口裏不承認,他們的行為卻證明他們信。例如,一個印度教的大師說,世界是幻象,但他不會隨便走在街上卻不管來來往往的車子。一個不信有絕對真理的相對主義者,卻能夠安心坐在一架遵照氣體力學飛行在三萬英尺高空的飛機裏。
研究科學歷史的人指出,近代科學的啟蒙及發展,全拜基督教的世界觀之賜。然而二十世紀以來,科學的進展似乎脫離了上帝;很多人認為上帝不過是人用來填補未知領域的工具,他們稱之為斷層的上帝(the God of the gap)。隨著科學的進步,很多從前未知的領域現在都可以被解釋了,上帝的角色就慢慢消失了。自然現像驅走了超自然的現像(很多從前被認為是超自然的現象,現在都成為可以被解釋的自然現象)。
培根法蘭西斯(Francis Bacon) 說:「一點點科學讓人疏離上帝,很多的科學將人帶回祂面前。(A little science estranges a man from God. A lot of science brings him back.)」人的問題是,他自以為懂很多,其實只是一點點。
科學律
但我們必須拒絕The God of the Gap這種說法。聖經清楚告訴我們,上帝的手參與在所有科學的領域當中,就是任何可預測的規律,一切重覆發生,甚至可以用數學來描述的事件。在創世記8:22,上帝應許說﹕
地還存留的時候,稼檣,寒暑,冬夏,晝夜就永不停息了。
還有很多其它支持這個「普遍應許」的經文﹕
你造黑暗為夜,林中的百獸就都爬出來。(詩篇104:20)
他使草生長,給六畜吃,使菜蔬發長,供給人用,使人從地裏能得食物。(詩篇104:14)
還有詩篇147:15-18。
科學家口中的規律其實是上帝的行動和作為。祂用自己的話管理一切事件的發生。簡單的說,自然律就是上帝的律。沒有這個規律,科學家的研究根本無從作起。連他們研究的工具都是規律的產物。科學家的目標就是發現新的規律,因為所有的科學家都相信律的存在。他們也知道這些律不是人的發明,只是他們不願承認它們都是上帝所設立的。
相信科學律
這些律就是平常 (regular) 的東西。平常的意思就是被某種法則所管制 (To be regular means to be regulated)。我們通常用法則(Principles),定律(Laws)來稱呼它們,如牛頓定律,波義耳定律等等。
律的普遍性(Universality, omnipresence)和超越時空性 (Timelessness)
律在時間之上 (eternity),卻被應用在時間裏的特殊情況之下,正如上帝超越時空之上,卻進入時空裏和祂所造的世界互動。
律的屬神性質(Divine attributes of Law)
· 全在性和永恆不變性(Omnipresence and eternity),不隨著時間而改變。
· 律是看不見的東西(invisible),我們只能看見它作在物質上面的影響力。
· 律是絕對而可靠的真理
· 律的全能性,Omnipotent(先有律,還是先有科學家所導出的公式?先有雞,還是先有蛋?)
o 如果律不能被違背,那麼神蹟可能嗎?
o 其實神蹟並沒有違反上帝的律,只是違反了人自己的期望和猜想。上帝根據祂的律預言所要發生的事(饑荒,瘟疫,醫治),而這些事的發生超過人的猜想和預期。問題在於人,不在於上帝。就像牛頓定律只在低速度的狀態下有效。
o 任何看列王記下2:21-22以利沙治毒水的神蹟。
o 真正(終極)的律,就是上帝的話,帶來神蹟的發生。
· 律既超越又臨在(Transcendent and immanent),超越一切受造之物,使它們都服在它的權柄之下。但它又是臨在的,沒有一樣東西不受它的管理(在它之下運作),無不顯明它的存在。
律的本性(位格特質,The Personal character of Law)
· 偶像是人所造,用來取代上帝的東西。任何東西都可能成為偶像。科學律如果被當作非人性的東西,也能成為偶像。
· 偶像在很多地方和上帝相似,所以能夠被人摩拜;但和上帝不同的地方,就是人可以操縱它們來得到自我滿足。
· 所以很多無神論者認為「律」也不過是一種無位格之物(impersonal thing)
· 但律的存在意謂著,必有一賜律,思想律,執行律者的存在。
· 事實上,科學家相信科學定律的理性成分。我們不是研究一個非理性無法理解的律,而是可以理解的東西。理性是科學律不可少的成分,但理性屬於人的層面,不是物質的層面。這樣看來,律是人性的,有位格的 (personal)
· 科學家也承認,律可以藉著言語被準確的說出,表達,交談,而理解。我們可以用人的語言來陳述它的定義,質量,限制,範圍等等。
律的不可測度性(incomprehensibility),人無法完全明白
· 我們對律的所知有限。我們知道一些科學上的真理,但在已知的知識之外,仍然有太多深不可測,無法回答的問題。科學雖然加增了我們的知識,卻也帶來更多難解的問題。因此,科學的進展常常帶給我們更多的驚嘆,油然生出敬拜的心。(我們所知道的事有限,所不知道的事則是無限。)
這樣說是否把受造的「自然」神化了?
· 律屬於受造之物嗎?對蝴蝶的描述並非蝴蝶本身。同樣,對任何受造的描述並非受造本體的一部分。我們所指的是真實的律(律的本身),而不是人的猜測(對律的描述)。
· 真實的律是上帝話語本身,它定下受造世界如何運行的法則。所謂律就是上帝的言行,在時空裏顯明祂自己。真正的錯誤不是將自然神化,而是拒絕承認律乃是上帝的律,是上帝的話。我們正在挑戰上帝。
· 律具備神聖性的想法早就存在。希臘和猶太人的思想裏早就有這樣的觀念,就是 Logos。他們相信在所觀察的現象之背後有一神聖的言語和智慧。特別是舊約啟示上帝的話在創造和供應(維持創造)上的角色。在這個背景之下,約翰福音(1:1)直接宣告﹕「太初有道,道與上帝同在,道就是上帝。。。。」耶穌就是那位成了肉身的道(1:14)。這個宣告破除了希臘哲學的猜想。
· 上帝說,「要有光(創1:3)。」光是受造的一部分。上帝話語的能力帶來創造。這樣,上帝的話是聖的,是權柄、能力、尊榮、公義、永恆和真理。這個話就是三位一體中的第二位- 永恆的道。我們當說,當上帝的話成為律法時,仍然保持它神聖的本質;就像道成了肉身,並沒有因此就停止祂是上帝的身份。
律的良善(道德律和自然科學律)
· 律是判斷是非善惡絕對的標準,這個絕對的標準必定是personal。
· 上帝的本性是道德律終極的源頭。作為具有上帝形像的人,他很清楚這個律,但卻故意去背叛它(羅馬書1:32)。惡就是從這個故意背叛而產生。
· 上帝的善很清楚的顯明在上帝所賜的道德律裏。
· 但是近代的思想家(例如﹕康德)卻把自然科學律從道德律中分離出來。
· 其實我們在科學律裏也可以看到上帝的良善。科學律是公平的,它不會和科學家玩詭詐。任何研究科學的人都必須相信,否則他們根本無法繼續他們的研究。
律的美 (Simplicity and beautiful)
· 上帝的美顯明在祂所造之物上面 。但它的美也顯明在這些基本的自然律裏。(F=ma; E=mc2)簡單而協調。
律的正直
· 我們都知道上帝的公義正直顯明在祂的道德律裏。那麼自然科學律呢?是否有同樣的性質?
· 不是那麼明顯,但是存在。任何人違背自然律,必然自食其果(從高樓跳下)。
· 違背任何的律必然帶來一定的後果。犯什麼罪就該受什麼刑罰。
· 在自然科學律裏,沒有所謂的罪與罰,但它們的正直顯明在對稱,次序,和律相稱的「適中」。
· 正直和美是一體的兩面。(世人都犯了罪,虧缺了上帝的榮耀。同樣,當我們破壞了自然的法則,我們就破壞了上帝彰顯在自然界的榮耀)
律的三一本質
· 律是上帝言語的一種形式。在約翰福音 (1:1-2) 裏,父上帝是說話的人,而子是被說出來的話。
· 同樣,聖靈也在創造中扮演重要和關鍵的角色。(創2:7; 詩篇33:6)
· 父上帝計劃救恩,子上帝執行並表明救恩,聖靈上帝向人施行救恩
· 律的本質也反映這三個層面。
o 多元卻合一(Unity and diversity; one and universal)
o 幕後的設計(plan),幕前的表明(revelation, manifestation),現今的治理 (providence, governance)
· 當我們這樣認識律時,我們知道,科學家每天的研究都在面對這位顯明在自然界裏的三一真神。(詩篇19:1-2)
為什麼很多科學家不信?
· 羅馬書1:19-23
· 對「律」錯誤而扭曲的觀念。(不知道所有的律都是personal,我們必須對它負責)
· 他們把自然本身當作神(Mother Nature)。
· 他們雖然不認識上帝,卻不斷享用上帝所賜的一切。他們的口裏否定祂,但他們的行為卻證明他們其實相信祂的存在。(就像一個小孩坐在祖父的腿上,用小手打祖父的臉;或像一個會向雕塑他的工匠吐口水的塑像)。
基督徒相信嗎?
· 其實很多基督徒也有錯誤的神觀。這種錯誤的神觀把上帝擯除於我們日常生活之外。
· 我們也常常把這些科學律看作機械式的法則,以為上帝設定這些法則後就度假去了(Deism)。
· 但這不是聖經的教導。耶穌說,我的父作事直到如今(約5:17);常用祂權能的命令托住萬有(來1:3)。
見證福音的幾個原則
1. 我們不是向人傳一個他們完全不認識的神,而是一個常常顯明在他們生活經驗裏(科學家在他們的研究裏)已知的上帝。
2. 科學家一方面否定上帝,一方面依靠祂。這種否定不是知識或理性的層面,而是屬靈德性的層面(墮落世界的現象)。人抵擋上帝,故意壓抑真理(羅1:18)。
3. 當我們向人揭露這種情形時,聽到的人必然感到受辱而抗拒,(聖經說,這樣的人是愚頑人,是罪人)除非聖靈打開他屬靈的眼睛。
4. 只有福音能夠帶來完全的赦罪,恢復與上帝和好的關係,使人真正謙卑在上帝面前。
5. 這是屬靈的爭戰,只有依靠禱告和聖靈的能力才有可能得勝(不是靠自己的辯才和知識)。
6. 我們必須清楚知道,我們和不信的人本都是罪人。得救是本乎恩。
在這個科技的時代,如何喚醒人們注意上帝在生活當中奇妙的作為,祂的恩典,祂的供應。。為什麼飛機能飛?為什麼我們可以信賴並使用這些科學的發明?它們背後的能力是什麼?這種穩定性從何而來?為什麼這些律不會改變?這些是否指向一個永恆又全能的上帝?明白這些,是否讓我們油然生出敬畏的心,願意更注意祂要向我們表明的心意?是否讓我們從心裏發出讚美和感謝,願意接受祂為人預備的救恩,按照祂的指示生活在這個世上?聖經是惟一向我們顯明這位上帝的書。這位上帝也藉著這本書向我們啟示祂的心意並拯救人類的計劃。這個上帝是一個personal God,從創造開始,祂要與按照祂形像所造的人在一個正確的關係裡來互動。。。。
基督教的信仰反科學嗎?
絕對不是。相反的,聖經所啟示的世界觀不但不與科學衝突,反而是推動近代科學發展的原動力。16世紀歐洲同時進行的宗教改革和文藝復興運動可以說是近代科學的推手。雖然他們並非基督徒,但哲學/數學家North Whitehead (1861-1947) 和近代物理學家 Oppenheimer(1904-1967)都認定現代科學的原動力來自基督教的世界觀。Whitehead 甚至說:基督教是科學之母,因為聖經堅持它所啟示的上帝是理性的上帝, 而人是按照上帝的形象受造,被賦予創造的能力。這種對上帝和對人的信念帶給科學家從事科學活動的信心。事實上,很多早期著名的科學家(Francis Bacon, Issac Newton,Blaise Pascal)都是 篤信聖經的基督徒。
會有「基督教反科學」這種錯誤的印象,應該來自中古世紀西方教會將自己的權威置於聖經的權威之上,以致反對哥白尼和加利略的發現;還有近代教會不重視聖經世界觀的認識與教導所產生的結果。很多教會一味看重禱告與(抽象)信心的能力,強調聖靈與神蹟,卻不重視聖經所啟示世界的真相。這樣的信仰無法帶來心意全面的更新。
請來聽聽何為聖經的世界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