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主播賴正鎧(錯別字)主持的YouTube節目【靈異錯別字】,數集單元內容講到台灣各縣市的凶宅鬼故事,或者找社會案件節目主持人、房仲業者、風水命理師、奇門遁甲師、凶宅洗屋師來討論各自對凶宅的看法、見解。
而新聞主播林佩潔主持的YouTube節目【潔出職人開箱】也有一集在介紹,凶宅洗屋師這個職業。
爾後,我又看到王昱忻律師在Threads貼文、溫毓梅律師出書《買對你的家!梅子律師的新手購屋那些事》分享凶宅的法律見解。
我對凶宅議題的好奇與思考,也就油然而生。
經查詢凶宅定義的相關資料,它是指曾發生枉死、他殺、含冤或恨而自殺等非自然死亡事件,同時伴隨人們的相關心理因素或是靈異事件頻傳的建築物。以靈學角度來說,這些都是因兇殺案、災難不甘而死的冤魂想要報復、抓交替、留戀人間或不甘心等各種不可知的理由。此類建築物通常令住戶心生畏怖,有所忌諱,因而價格偏低。然而,從自然科學的角度來看,許多研究已表明這些靈異事件通常是由該建築物的建築結構或材料,或人類心理作祟所導致。
就我所知,上述對凶宅的忌諱,東西方社會均普遍存在,而之所以會對凶宅有所忌諱,從社會學的角度看,也就是許多人在社會化的過程中,被灌輸枉死、他殺、含冤或恨而自殺等非自然死亡事件是不吉利、會傳遞霉運或晦氣,以及發生此類事件的房屋是不好的凶宅,以致日後買屋或租屋之前或之後發現標的房屋是凶宅,內心就會產生負面情緒與想法。
上述這種凶宅的觀念,可能傳遞的社會化機構包含家中父母或其它親戚長輩,抑或學校課堂上的師長,又或者是求學、服兵役、工作職場上的同儕,在這個大眾傳播媒體發達的時代,電視、報章雜誌、書籍、網際網路、社群媒體等,對於各地凶宅故事的報導、擬像再現等,都會使人內化或強化,對於曾發生非自然死亡事件,同時伴隨人們的相關心理因素或是靈異事件頻傳的建築物的負面詮釋框架。
凶宅的法律爭點,以臺灣社會來說,從王昱忻、溫毓梅這兩位律師分享的凶宅法律見解看,最終也是根源於臺灣社會對凶宅具普遍性的忌諱態度,而聚焦在買屋成交之後才知道是凶宅的救濟方式,以及房屋的賣方未如實告知買方該屋曾發生非自然死亡事件,而買方後續發現時所要負的法律責任。
YouTube節目【靈異錯別字】和【潔出職人開箱】關於凶宅的討論,我則覺得傾向於社會學有在探討的傳言、自我實現預言。
對於凶宅,目前看來無論是東方或西方社會,人們或多或少都存有一些恐懼、覺得不吉利、住進去會倒楣或生病的負面態度,但又一直無法找到強而有力的科學解釋,這便形成一種有問題的情境,如此就會造成許多跟凶宅有關的傳言出現,有的就成為【靈異錯別字】等靈異節目凶宅鬼故事的文本。
溫毓梅律師在《買對你的家!梅子律師的新手購屋那些事》一書的「4.1凶宅怎麼認定?只能求助民俗專家?」這節,列出凶宅買家的三種類型,包括價格導向派(覺得窮比鬼可怕者)、理性務實派、創意探索派,當然,臺灣社會現實上還有一種,我稱之為資訊不對稱受騙派。
不過就我的印象,YouTube節目【靈異錯別字】的凶宅鬼故事或凶宅買家故事所提的情境事例,似乎上述四種人都有買屋後遇到靈異事件、看到靈異現象,或自己開始倒楣的狀況,我認為主因也就如同《靈異錯別字:夜訪百鬼》一書所主張的,會是個人身體功能狀況、心理狀況不佳,內心有負面情緒或想法,影響了自己某段時間的做人處世、行事作風,讓事情往不好的方面走。
這近似於社會學所探討的自我實現預言(Self-fulfilling prophecy),它又名自證預言、自我驗證預言。
自證預言美國社會學者威廉·艾薩克·托馬斯(William Isaac Thomas)和多蘿西·斯溫·托馬斯(Dorothy Swaine Thomas),他們提出了托馬斯定理(或稱托馬斯格言),指出「如果該人將情況定義為真實的,那麼他們的後果就是真實的」,該國社會學者羅伯特·金·默頓(Robert King Merton)使用了「自我實現預言」一詞,將「信念或期望,無論正確或不正確,都可以帶來期望或預期的結果」這一觀點普及開來。
從自我實現預言的觀點看,因買賣或租賃而入住凶宅的人,倘若本身因為自幼兒到成年的社會化過程中,受社會關係網絡中人或大眾傳播媒體的影響,而對凶宅有忌諱、恐懼、擔憂或其他負面情緒,先入為主地認為凶宅一定會鬧鬼、會使自己生病或走霉運,則這此心理狀況可能會影響生理狀況、日後一段時間內的言行舉止,最後就真的諸事不順、百病纏身,或者半夜覺得鬼上床、鬼敲門或鬼入夢。
總而言之,有關凶宅的靈異現象、靈異事件、傳言或鬼故事,以社會學的角度看,我認為根源都在於人們在社會化的過程中,所被灌輸的非自然死亡事件所在建物的負面觀感,以及入住這類建物之後,因為負面情緒或思想所導致的自我實現預言現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