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這幾天,因為郭台銘先生提出新北市、林義守先生提出高雄市發展博奕,結果又使得台灣發展博奕的話題再度熱起來,在這當中,一些外國博奕發展的事情也再次被輿論提起,強調管理的重要性。在這裡,我就針對我所了解的一些外國博奕特別規定來討論。
就以力主台灣發展博奕者最常提的新加坡來說,其較為特殊的規定,我所知道的是外國旅客進入娛樂場免門票,而當地居民進入娛樂場則要收新台幣兩千元的門票,另外若新加坡居民發覺家中有人是不適合進入娛樂場的問題賭客,那就可向政府申請登記,而禁止進入娛樂場。第一項規定應該是為了鼓勵外國遊客進去消費,限制本國遊客的人數。
第二項規定,我覺得比第一項規定來得重要,因為就我觀察,許多對台灣發展博奕憂心,多半都圍繞在問題賭徒衍生的社會問題與風險,所以,我認為台灣發展博奕若要效法新加坡,那麼至少要制定禁止問題賭客進入娛樂場的規範,並且確實執行,尤其若是對台灣本地居民開放的話,那麼主管機關應制定鼓勵民眾申請家中問題賭徒進入娛樂場的規範。
而另一個也常被提到的澳門,其娛樂場比較特別的規定,據我所了解的,便是賭客的賭資超過500,000澳幣時,就必須提供財產來源證明以防止洗錢;其次,澳門政府的公務人員,也被規定離職後兩年內不得進娛樂場工作;最後,澳門政府的公務人員還被規定除了農曆春節的大年初一到初三期間可進娛樂場之外,其他日子是禁止進入娛樂場賭博的。
職是,若是參考澳門的博奕發展,那麼主管機關首先至少應規定賭客賭資的新台幣上限,超過後提供財產來源證明,而且公務人員離職後一定年限內,除了現制不能去離職前一定期間內所從事之工作內容相關的單位工作外,也應限制一定期間內不能去娛樂場工作。而若要對台灣本地國民開放,那麼公務人員前往娛樂場賭博的日子也要嚴格加以限制。
其他再如英國的娛樂場有規定賭客需事先申請,審查通過才可進場,也不能刊登廣告、只能現金交易,且娛樂場員工不能收小費(澳洲娛樂場員工也不能收小費),而美國的娛樂場也被規定不能針對博奕遊戲進行廣告宣傳;另外像摩納哥蒙地卡羅、德國巴登巴登的娛樂場則都要求賭客要穿著正式服裝。而這些國家也都規定21歲以上的成人才可入場。
以上幾個國家地區,主要都是對賭客的年齡、居住地區、賭資,以及工作從事等方面加以規範,故台灣若要發展博奕,則在這些方面都應納入法令制度設計的考量。最後,博弈稅收則應確保用在觀光事業發展上,台灣媒體總主張應學習的韓國,就是如此。
- 6樓. 黑色正義2013/03/06 16:58馬祖博奕是台灣經濟再起的先行者還是成仁烈士?
http://blog.udn.com/specialsector/6615306 - 5樓. 王僧劍2013/02/24 15:30澳門公務員可不可以上賭場?
兄臺說澳門公務只有過新年期間才可以去賭場。
可是我去澳門出差,到賭場閒逛,也沒有人查我證件。
這可能有兩個解釋:
1. 澳門人守法精神比較高,因此政府有規定,大家就遵守。但是這樣的守法精神,在台灣是不存在的。臺灣人把違法當成是小聰明來炫耀。新加坡、香港人的守法精神,都是遠高於臺灣的。
2. 澳門公務員其實也都是不守法的,反正被抓了再說。這可能要請各位提供證明,檢驗每年澳門檢舉了多少上賭場犯禁的公務員。
- 4樓. warrenyen2013/02/22 14:15股票市場就是最大的賭場
人天性愛賭, 君不見股票市場就是最大的賭場, 賭上漲賭下跌, 也沒看到社會上有甚麼不安, 為什麼對設賭場就這麼多意見? - 3樓. 路人甲2013/02/21 20:28制定禁止問題賭客進入娛樂場的規範
有用嗎?業者會守法嗎?
為了賺錢,只怕業者睜隻眼閉隻眼,
來者不拒,
等到賭上癮的賭徒傾家蕩產時,
又是一樁社會問題了。博弈?名字叫得這麼文雅,
就可以少賭害嗎?別自我催眠了!賭博害人不淺,絕對是社會問題的製造之源,
明智的政府,
還是少沾為妙。 - 2樓. 筱 蒨-Lucifer2013/02/20 18:28怎麼看就覺得是搞特權遊戲
大家都知道「賭博」不好還有成癮問題,所以又要賺又要防,再三防堵,最後就變成「有錢的是老大,要賭要玩都可以特權准許」。
蠻可笑的一個博奕事業,明知道是害人卻願意開放,就算用限制有賭癮的人進場,也等於承認這是一項害人不淺的「遊戲」,怕的不是已知有賭癮的人,怕的是那種等到破產,家人才知有賭癮,要去登記都來不及了。
別為了有錢人的娛樂,犧牲升斗小民。
選賢與能!支持吳敦義選總統! - 1樓.2013/02/20 17:50說的容易,如何作?
說的比唱的好聽,如果連貪官如林益世都奈何不了的台灣政府,制定那種條文阻止的了誰? 更別提酒駕毒駕這種小事了。所以沒有那種屁股不要吃這種瀉藥好嗎?
有些錢你就是賺不了,所以少說少談,免得內部一陣打殺。馬大頭的本事就只有製造紛亂轉移焦點,從來沒有解決事情的能力懂嗎? 記得筆者說過的話嗎? 韓國能,日本能,新加坡能,誰都能,唯有台灣不能! 因為就是不能,但台灣能的別人一樣不能懂嗎? 了解自己就好辦事。
記得職棒嗎? 一再出事簽賭,請問台灣政府能處理嗎? 所以職棒玩完! 博奕更大,行不行需要說嗎? 職棒沒有規定嗎? 沒有三令五申嗎? 結果呢? 所以不能的事就別再提了,不能跟我們的法治文化有關,乖! 別給大家找麻煩,因為贊成的人是盲目及不知自己的缺點,不是被收買就是浪漫天真不肯面對現實務實處理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