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萬老師」好大官威!郭昱晴公審選區小老百姓 王鴻薇爆氣開嗆網讚爆〉報導,提到了民主進步黨不分區立法委員郭昱晴日前在臺北市中山區四平商圈,指控一位男子拿手機對兒童拍攝,以其為反兒少法及國安法向內政部舉報,但該男子只拍到自己;另外網路上也有許多青鳥側翼,開始製造風向,對於許多平常紀錄生活的民眾進行無差別攻擊與騷擾。
另外,〈拍街景違「國安規定」? 台女子將遭調查局約談〉報導則提到,上個月在台北市,有一名女子,她在路邊拍攝街景,遭陌生人檢舉,違反兒少法與國安法,近期這名女子就收到調查局通知,以「違反國安相關規定」為由,要她以證人身分,前往市調處說明。
在我看來,上述的幾起事件應該都是民主進步黨立法院黨團總召集人柯建銘、總統兼該黨黨主席賴清德、該黨立法院黨團幹事長吳思瑤等人主導的大罷免決策之下的相關行動,表面宣稱的理由是反共,但這其實已有侵犯「全景自由」(Freedom of panorama)的爭議,英國警方以往也曾經以反恐的名義針對人們在境內的攝影行為進行盤查,而引發侵犯人權的批評。
但是,民主進步黨中央政府內部「自家人們」,至今已不知有多少起共諜舉報案,而繼早先趙天麟、曹興誠等被踢爆跟中國籍女子談感情、處對象,還有沈伯洋被踢爆父親跟中國做生意之後,該黨不分區立法委員郭昱晴也被踢爆夫婿跟中國做生意,郭昱晴的辦公室還貼著寫有反共口號的老蔣海報,她也就如同沈伯洋一樣,為自己的親人辯解,而民主進步黨也沒有意外地為沈伯洋、郭昱晴辯解。
像這樣的雙重標準,其實也是衍生自團體迷思(Groupthink)當中的內團體偏私(intergroup bias),民主進步黨認為自己的黨員同志,或者自家黨員的家人親友,其社會關係網絡中人有中國人士為正正當當,對手、敵對政治團體或陣營人士,跟中國人士建有社會關係則罪該萬死,便是因為自家黨員或自家黨員的家人親友屬於「內團體」,而對手、敵對政治團體或陣營人士,以及不同政治立場的公眾人物甚至一般民眾為「外團體」之故。
民主進步黨人、綠營支持者或網軍側翼,在近日郭昱晴獵巫民眾等侵犯全景自由之爭議上的態度,還有總統兼民主進步黨主席賴清德近日所謂「團結十講」的演說中,目前引發熱議、抨擊的「雜質說」,則都算是該黨在團體迷思方面最常有的一種表現形式,也就是傾向地認為任何反對他們的人或者群體都是邪惡和難以溝通協調的對外偏見,此一偏見也可以說,是與內團體偏私屬於一體兩面的外團體同質性偏差。
另一方面,賴清德與其他民主進步黨人、民主進步黨支持者或側翼網軍、親綠媒體、親綠網紅等關於近幾個月大罷免的辯護論述,則是該黨在團體迷思上另一種常見的表現形式,也就是對群體道德深信不疑,相信群體所做出的決策是正義的,不存在倫理道德問題,這也可說是內團體偏私的一種表現。
賴清德近日「團結十講」發表,同樣引發爭議與抨擊的臺灣史觀,或者他與其他民主進步黨人及其支持者、網軍、友好媒體對於大罷免決策的辯護,所引用的訊息、資訊、觀點或法令等,也都是選擇對自己或自家立場有利的部分,而忽略不利的部分,或者將不利的部分也硬拗成有利的,此類舉動可謂認知偏誤(Cognitive bias)之中確認偏誤(Confirmation bias),或稱確認偏差、證實偏差、肯證偏誤、驗證偏誤、驗證性偏見、我方偏見等的表現。
民主進步黨上述相關人士這陣子展現出來的團體迷思,包含內團體偏私、外團體同質性偏差、認知偏誤等的表現,對於社會化的不良作用不容忽視,而當中由外團體同質性偏差衍生出來的共諜狩獵行動(但自家被踢爆的共諜除外?),不但無法促進真正的團結,反倒只會引起恐慌及不滿,把臺灣變成法國社會理論家、哲學家傅柯(Michel Foucault)所描述的全景敞視監獄,人們只感覺隨時被一些有心人士監控,但無法確定誰在監控。
這氣氛也跟民主進步黨口口聲聲反對的白色恐怖警總氛圍沒兩樣,與〈「台灣感性」:韓國人為何對台灣日常著迷?〉這則(有大內宣性質的?)報導所說的多元包容、人情味對照起來,顯得格外諷刺。
- 1樓. 安心2025/06/26 19:33那是詐騙史觀啦!真正的強詞奪理、妖言惑眾。這史觀漏洞百出,經不起檢視。 天蠍浪子 於 2025/06/26 21:35回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