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視節目【臺灣大代誌】今年5月18日晚上播出的節目,提到一間很多年前我就有耳聞的宮廟,叫馬鳴山鎮安宮,當然,主要是介紹廟宇神明的神蹟、幾個信徒的故事,這裡,我再來分享一些我目前查到的,馬鳴山鎮安宮興建史。
馬鳴山鎮安宮的興建,最早可追溯至臺灣明鄭時期。
話說鄭氏東寧永曆十六年(清朝康熙元年,1662年)馬龍山鄉民奉祀之「朱府王爺」降乩曰:「本庄西北方草港,有天神駕臨,應即前往迎接鑾駕,回來供奉。」鄉民前去果然發現王船,上有神像三尊、香爐一個、藥籤簿一冊,並有紅綾,上書五年千歲十二王爺之姓氏與誕日。
而後,馬龍山、昌南、新厝、芋頭、呂厝、同安、林朱寮等七莊檀越鳩資建廟奉祀,祈求平安。
馬龍山因堪輿學上有「馬龍相會」格,風水甚佳,故稱「馬龍山」。因漢字「龍」與「鳴」於地方閩南語腔調相似,臺灣日治時期官吏誤記為「馬鳴山」。日本投降後,鄉民原本有意投書國民政府,正名為「馬龍山」,後因有學者查出大乘佛教有祖師「馬鳴菩薩」,士紳皆認為「馬鳴」其名非常吉祥,故沿用至今。
光緒十三年(1887年),因木造廟宇破損,當地紳士陳國、陳圍發起重建馬鳴山鎮安宮,以磚修廟,日本昭和十二年(1937年),此宮廟宇破損,元長檀越李於音及管理人蘇看,募款修建殿宇、禪房。
二次大戰結束,1946年,陳勳有鑑於馬鳴山鎮安宮陳舊狹窄,不能容納逐年增加的香客及住宿,與仕紳陳通諮商後,邀蘇看等四人籌組信徒大會及興建委員會,於1947年召開信徒大會,推陳通為主席,決議廟宇全部重新興建,善男信女踴躍捐獻,1951年殿全部拆除,後重修畢,入火安座,1952年竣工。
馬鳴山鎮安宮後殿於1984年改建鋼筋水泥三層宮殿,分別供奉觀音菩薩、三官大帝、玉皇大帝。
另鎮安宮亦規劃興建「五年千歲公園」,於民國85年(1996年)12月竣工開放,內以奇岩異石為主體架構,有高山石林的庭園景觀、九龍巨船、景觀鵲橋、大小瀑布、石洞地道;還有諸多神像石雕,如三十六天罡、七十二地煞、六十太歲星君、十八羅漢懸崖等等,為全台首座,也是面積最大的寺廟主題公園。
馬鳴山鎮安宮現址為雲林縣褒忠鄉馬鳴村鎮安路31號,土地包括雲林縣褒忠鄉馬鳴段759、760、786、787、787-1、787-2、787-4、789-7等8筆土地,土地使用分區皆為「特定農業區」,除馬鳴段759地號、786地號為,土地使用地類別分別是「交通用地」、「甲種建築用地」外,其餘土地的使用地類別都是「遊憩用地」,是雲林縣民國73年11月20日編定的。
這編定僅早於馬鳴山鎮安宮民國85年另外竣工開放「五年千歲公園」,主宮初始興建、曾擴建或改建的時間都比這編定早,而【建築法】開始實施的時間也僅早於馬鳴山鎮安宮後殿改建的時間;這也就可以說,馬鳴山鎮安宮本身過往曾有的興建行動,都不適用【區域計畫法】、【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並只有最近一次後殿改建才適用【建築法】。
而馬鳴山鎮安宮另外規劃興建、竣工開放的「五年千歲公園」,包含雲林縣褒忠鄉馬鳴段759、791、793、794、795、799、814、816、817、818、819、820、821、822、823、834、986、986-1、988、988-1、989、993、994、995、997、997-1、998、999、1000、1001、1002、1004地號等32筆土地,其中馬鳴段985、986、989、993、994這5筆土地屬於「鄉村區乙種建築用地」、馬鳴段995、996地號這2筆土地屬於「鄉村區交通用地」、馬鳴段759、791、988-1、997-1等4筆土地均係「特定農業區交通用地」,其他24筆土地就都是「特定農業區遊憩用地」。
【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第6條第3項附表1關於交通用地的土地使用管制規定,目前對於戶外遊憩設施僅容許超輕型載具起降場,沒有容許公園,故我認為有土地使用合法性的問題,可能還是要由雲林縣交通工務局來認定、釋疑,或許要考慮當地的交通計畫。
除此之外,馬鳴山鎮安宮及五年千歲公園,目前也都位於鑿井引地下水受【水利法】第47條之1、【地下水管制辦法】規定約束的地下水管制區第一級管制區,依照【地下水管制辦法】第2條規定,此類管制區的劃分是經濟部水利署考量地層下陷、地下水位變化或地質條件等因素而為,這也代表馬鳴山鎮安宮及五年千歲公園的管理單位,都不能任意鑿井抽地下水。
更值得注意的是,馬鳴山鎮安宮及五年千歲公園也還都位於土壤液化高潛勢區,因此兩處的管理單位還都須充分注意防洪排水的工作,而馬鳴山鎮安宮也最好每隔一段時間進行建物健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