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事為人與蒙召的恩相稱(Walk in a manner worthy of God’s calling) 許信靖
以弗所書4:1-3
我為主被囚的勸你們:既然蒙召,行事為人就當與蒙召的恩相稱。 2 凡事謙虛、溫柔、忍耐,用愛心互相寬容, 3 用和平彼此聯絡,竭力保守聖靈所賜合而為一的心。
在過去幾個星期裏,我們從以弗所書前面三章的幾處經節講到基督徒已經領受的各樣屬靈的福氣;我們要享受這些福氣,必須靠聖靈賜給我們的智慧和光照,能夠真正認識這些屬靈的福氣。我們也看到,要真正明白這些屬靈的福氣,我們必須知道,我們成為基督徒是怎麼一回事,這是怎樣的一種轉變?只有當我們真正明白,這樣的轉變是從死裏復活的轉變時,這樣的轉變將我們從一個屬地的地位,提升到一個屬天的地位,我們就看重這樣的福氣。這是上帝行在我身上的恩典。因祂豐富的憐憫和愛我們的大愛,當我們死在過犯中的時候,便叫我們與基督一同復活,一同坐在天上。保羅在第二章和第三章裏,繼續告訴我們成為基督徒的意義。他說,我們現在已經是上帝家裏的人,我們的身份和地位都和過去不再一樣,我們是被基督的愛,被上帝的能力所充滿的人。簡單的說,過去的我和現在的我已經是不同的人了。
在4:1,保羅稱我們成為基督徒的這件事為蒙召的恩。基督徒是蒙基督所呼召的人,是上帝所呼召的人,而教會就是一群蒙召之人的聚集。
基督教不是一個死的信仰,只是教人頭腦的知識而已。基督教也不是一個只是勸人為善的宗教。基督教的教理是一個活的東西。它的教理與實踐是一體的兩面。因此保羅的書信,不能在第三章講完教理就結束。保羅是一個真正認識救恩的人,到一個地步,他甘願為這個救恩受苦,為基督的緣故被關在監牢裏。過去,他是罪的囚犯,他抓基督徒,將他們關在監牢,現在他自己被關在監牢,但他以成為基督的囚犯為可誇口的,他用這個身份來勸告,教導同為基督徒的弟兄姐妹。為什麼?因為保羅知道,很多人雖然以基督徒自居,其實並不真正明白基督徒的意義。今天教會裏面,其實也有同樣的問題。許多人以為,基督徒就是每個禮拜上教堂的人,基督徒就是拜耶穌的人,基督徒就是吃飯前要禱告的人,基督徒就是受過洗的人。還有很多人說自己是基督徒,因為家裏幾代以來都是信耶穌的。你們知道,台灣有一個高家族(不是高山族,不過這個高家族也確實有一點高山族的血統),很有名。他們移民到台灣來的第一個祖先叫作高長。高長的太太是台灣的平埔族人。高長有五個兒子,三個女兒。我去年回台灣得到一本高家的族譜,這麼厚一本。本來要帶回來,太重了,行李裝不下去。裏面還有我的名字。原來慧瑩,我的太太是高長的第五代子孫。另外,我的一個堂姑婆嫁給高長的第四個兒子。高長可以說是台灣人最早的基督徒,他的家族與台灣的基督教史有密切的關係。幾代下來,子孫成群。他們今天很多稱自己是基督徒,只因他是高長的後代。這樣的基督徒其實和很多稱自己是佛教徒的人沒有兩樣,是基督教徒。聖經裏並不用基督教徒這個名詞,而是基督徒,這個分別很重要。孔子說,必也正名乎。因為名稱可以影響人的看法和想法。簡單的說,基督教徒是以耶穌為拜的對像,把他當作一個宗教來看待。這樣的基督教徒,來到教會,也許是求一個心靈的寄托,求平安,求福氣;也許是求一張上天堂的門票等等。然而,一個基督徒卻是一個在基督裏的人,他也知道他是在基督裏,他的生命與基督連在一起,他時時享受在基督裏豐盛的生命。
所以,這節聖經是保羅要每一個基督徒自我反省的話。
首先,我們要清楚什麼是基督徒?大家有沒有思考過這個問題?在這裏,保羅告訴我們,基督徒是蒙基督所呼召的人,是上帝所呼召的人,而教會就是一群蒙召之人的聚集。基督徒不可以為作基督徒是他自己的決定。這個聽起來很奇怪是不是?但是,事實就是如此;耶穌說﹕「不是你們揀選了我,是我揀選了你們(約15﹕16)。」保羅在前面三章裏面詳細說明,上帝在創世以前就預定我們被揀選,被救贖,罪得赦免,成為上帝的兒女,被聖靈所充滿。我們是被上帝所祝福的人。保羅繼續說,當一個人成為上帝的兒女,領受了聖靈的印記,就得了新的生命。我們本是罪人,死在罪惡過犯之中,上帝使我們活過來。藉著耶穌基督,上帝改造了我們,並且使我們成為上帝家裏的人。這一切都是上帝的作為,我們一點功勞也沒有。所以基督徒的蒙召有幾個特點﹕
1. 這是上帝的揀選
2. 我們是上帝藉著耶穌基督的血,把我們從罪惡和過犯之中贖回來的
3. 我們不但罪被赦免,甚至被賦予兒子的名分和地位
4. 我們與基督聯合(死,埋葬,復活),一同坐在天上
5. 我們的蒙召有聖靈為印記
其次,我們如何知道自己是蒙召的人?你怎麼知道你是?上面這些蒙召的特點都是看不見的。那麼用什麼標準來檢驗呢?一顆果樹,你如何知道它是什麼果樹呢?最容易的辦法當然是看它生出什麼水果。基督徒也是一樣。就是我們的行事為人。那麼你會問,這與勸人為善有何不同?答案是,蒙召在先,我們不是靠好行為使上帝覺得滿意才救我們。和合本聖經的翻譯是﹕既然蒙召,行事為人就當與蒙召的恩相稱。 你看到,這裏說「既然」,當然先蒙恩,才有然後的行事為人。這是次序的問題。「相稱」在英文的聖經是用worthy 這個字,也就是說,你的所作所為是否配得所蒙受的呼召?這是一個一般性的結論。當然保羅在接下來的三章裏面有較明細的標準讓我們可以參考。今天,我們只就4﹕1所說的來想。
「相稱」這個字的希臘原文是Axios。這個希臘字有兩層意思。第一,從價值觀來看,它就像一個稱東西的天平,用來衡量兩個東西是否等值。一邊放的是標準碼,另一邊放被稱的物品。把這個意義應用在這節聖經上,一邊是檢驗基督徒蒙召的標準,另一邊就是所謂的基督徒。但是,要達到一個正確的衡量,我們必須先確定,我們所放置的標準碼是正確的,否則測量出來的結果還是不正確。去年在台灣時,我幾乎每天都去健身房運動(外面太熱),第一次去的時候,我先量體重,一量真嚇了我一跳。我在去台灣之前,在家裏量才72公斤,怎麼一下子變成78公斤。後來我叫慧瑩量,也是一樣多了5公斤。結論當然是家裏的磅秤有問題,因為人家用的是醫院使用的標準磅秤。後來過了幾天,我再去量,發現降了三公斤,運動果真有效,心中非常高興。再過幾天又去量,又回到78公斤。這真豈有此理。仔細一想,才想起那天量的時候,好像稱垂的位置沒有放好。結果是一場空歡喜。今天很多的基督徒也是一樣,不從聖經的標準,反而去從人的標準,或世界的標準,或照自己的想法,他們有一套的說法,結果自以為是蒙召的,其實沒有,只是自我陶醉而已。有一天他們在主的面前對主說,我們不是奉你的名如何如何⋯,但是主要對他們說,我不認識你們(馬太福音7:22-23)。
第二,從和諧觀來看,就是,兩樣東西放在一起,是否和諧,是否相配。保羅這裏講到教理與實踐的問題。基督徒是蒙上帝所呼召的人,前面三章說得很清楚,他是上帝揀選的人,是上帝用他的兒子,耶穌基督的血所贖回來的人;他是一個有上帝所賜新生命的人。我怎麼知道。我只能從他的行事為人上面來察驗,從他在教會裏面的表現,從他的家庭生活來看。他的行事為人是否與這個新生命所應該有的表現發生衝突?怎樣的表現?後面三章有給我們一些項目作參考。例如,第二,三節說﹕凡事謙虛,溫柔,忍耐,用愛心互相寬容,用和平彼此聯絡,竭力保守聖靈所賜,合而為一的心。這兩者之間是否搭調?這是保羅要傳達的意思。
我住在花蓮的時候,常常有這樣的感慨,像花蓮這樣美的地方,有高山,有海洋,若在美國,日本或是歐洲,一定被建設得像夏威夷那樣美的遊覽區。但是,可惜被放在台灣,。。。。。。 我笑稱,這是一個天生很美麗的女人,卻打扮的粗俗不堪。這樣的景況,很難吸引外國的觀光客,只能吸引見怪不怪的本地遊客。
保羅在這裏所要傳達的信息也一樣。在這世上,上帝的道理教義是根基。就像花蓮的高山海洋互相輝映的美景,上帝的道是那麼崇高偉大。我們基督徒,就好像那些放在上面的裝飾(房屋,公園,交通。。)。這些裝飾能夠使得後面的教義更加吸引人注意,使人羨慕,使人願意擁有它。這是我們傳福音最有效的方法。但反過來,這些裝飾也能夠使基督的教義蒙羞,被人恥笑。耶穌說,你們是世上的鹽。但鹽若沒有了鹹味,就不再是鹽了,只能被丟在外面,任人踐踏。
親愛的兄弟姐妹,作為基督徒,我們是否常常跳過蒙召的思考,忽略了我們成為基督徒是從蒙上帝的呼召成為上帝的兒女開始。就像一個人犯罪是因為他本是罪人,而不是因為他犯罪才成為罪人;一個人不是因行善而成為上帝的兒女,而是因為他是上帝的兒女,所以行善。人無法靠自己的善行得到上帝的喜悅。這是基督教與其他宗教絕對不同的地方。不管你聽過多少道,讀過多少書,甚至讀過神學院,假如沒有抓住這個原則,而拼命談如何禱告,如何奉獻,如何愛人,如何建立一個美滿的家庭,如何養育孩子,一大堆的如何都將是徒勞無功。我們必須先講生命的更新,內心的改變。我們必須時時記得我們是蒙召的人,是蒙召從黑暗進入光明的人。一個蒙召的人,是從死裏復活的人,一個從死裏復活的人,必然自己知道自己的重生,他身旁的人也必定看到他的改變。當我們明白這一切都是上帝的旨意,都是上帝為我們所作的工作,我們心裏就充滿感謝,充滿喜樂。這就成為我們成聖,過聖潔生活的動力。舊約尼希米記8﹕10,靠耶和華而得的喜樂是你們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