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文的附件
2022/10/10 17: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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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文的附件
公文帶有附件十分普遍,但如何在公文內書寫附件的名稱及份數,頗為分歧,有說明的必要。
現在橫式公文採用A4紙張,在"主旨"之上,有"附件:"乙項,可在其後逕書附件的名稱及份數,方便收文人員點收,如在文內已敘明附件的名稱及份數,則可用"如主旨"/"如說明"/"如說明0"。有些公文的附件,散見在文內各處,更應該把所有的附件名稱及份數,列在"說明"段的最後一項,方便收文人員逐件點收。
總之,無論公文製作或公文處理程序,都要考量他人的便利性,進而提高行政效率。
迴響(3) :
3樓. lie2026/06/15 13:48請問老師
對上級機關公文有附件時使用語為「檢陳」,說明段是否也用「檢陳」?因主管說附件在主旨段用「檢陳」,在說明段用「檢附」
尚請老師解惑,謝謝老師(@yahoo.com.tw)你的主管說得沒錯,在"說明"就不是用"陳"字,而用"附"字;甚至於省去"檢"字亦可,只用"附"字便行。 夏老師 於 2026/06/20 22:26回覆
2樓. 陳小豪2023/06/24 21:14夏老師好:這篇文章的最後一個字好像誤繕了,或許應為「率」,您再給瞧瞧。(junhao.chen@sciencespo.fr)謝謝,已經更正。 夏老師 於 2023/06/26 16:54回覆- 1樓. 夏老師plus2022/10/11 21:59夏老師plus有一篇《公文的附件》,更為詳盡,可前往瀏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