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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大明2026/04/10 15:29夏老師您好
請教有關說明段附件的表達方式(括弧內):
說明一:依據OO部O年O月O日O字第OO號函辦理(影附原函及附件各1份)。附件應為函之一部分,是否需要強調含附件及份數?宜否僅敘明(影附原函)即可?
若是轉函:依據OO部O年O月O日O字第OO號函轉OO部O年O月O日O字第OO號函辦理(影附原函及附件各1份)。後函已為前函的附件,宜否僅敘明(影附原函)即可?
謝謝解惑。
Email:E-Mail URL:URL附件的書寫,原不是函或其他公文的一部分。早年,在使用製式公文紙的年代,由於附件欄位不大,一旦附有許多附件時,乃借用【說明】一段的末項,以便受文單位的收文人員點收之用。如今,使用無欄位的公文格式,若在管理資料第5項:【附件:】之後,表明附件的名稱及份數,【說明】一段即可如你所述:【(影附原函及附件各1份)】即可。夏老師 於 2026/04/18 11:40 回覆 -
外鄉人2026/02/13 17:20夏老師您好
請教附件欄位的書寫問題,例子如下:
主旨:函轉OOOOOOO報告1份,請查照。
說明:
一、依OO部O年O月O字第123456號函轉OO部O年O月O字第56789號函辦理(影附原函及附件)。
二、
三、
因旨述附件為說明欄影附原函的附件,附件欄位應寫如主旨及說明一,還是逕寫如說明一較為妥適?或是主旨的內容應予修正?
謝謝。
Email:E-Mail URL:URL管理資料內的附件欄,寫"如主旨"是為例外情形,僅用在一段式的公文。附件欄寫"如說明0"為常態,所以文內若書明附件名稱及份數時,寫"如說明0"為適當。夏老師 於 2026/02/23 10:31 回覆 -
Kevin2026/01/22 09:40夏老師好
最近看到有單位主管再初(複)核文稿時,使用"擬如擬",請問這是通用標準公文用語嗎?
也有一說"擬如擬"只限於單位三巨頭(正副主)主管使用,請夏老師協助解惑?
謝謝您
Email:E-Mail URL:URL一件公文送請長官決行,以4層為原則,第1層承辦人提出意見,第2層(初核)、第3層(複核)同意承辦人的意見,通常會用「擬如擬」,決行的長官再用「如擬」。但有些機關第2、3層同意承辦人的意見時,不寫「擬如擬」,蓋章即可。夏老師 於 2026/01/23 19:27 回覆 -
李小明2025/12/18 14:22夏老師您好
請教有關標點符號用法問題:
在段落中:…第10條「…非有法律依據不得拒絕。」,請依規.…..。
在段尾:第10條「…非有法律依據不得拒絕。」。
上述3個標點符號連用是否正確?
Email:E-Mail URL:URL比較正確的寫法,應是如下:第10條「…非有法律依據不得拒絕。」請依規.…..。夏老師 於 2025/12/26 22:12 回覆 -
小程2025/12/04 11:50此非引敘或摘述法規,仍以使用中文數字為宜。夏老師 於 2025/12/04 17:57 回覆 -
李小明2025/11/20 09:23夏老師您好
請教有關對上級機關行政院行文稱謂語問題,例如提及行政院主計總處時,應稱鈞院主計總處?或行政院主計總處?或逕簡稱主計總處?另若是院本部單位:綜合業務處,應稱鈞院綜合業務處?或其他?謝謝。
Email:E-Mail URL:URL所稱"提及",想必是受文者以外的機關,依《文書處理手冊》規定,可用"簡銜",所以用"主計總處"即可。另提及院內單位,仍稱"鈞院綜合業務處"較妥。出國多日,昨天方回,以致遲至今日回復。夏老師 於 2025/11/27 22:17 回覆 -
小雅2025/11/14 10:07老師您好!公文函的正本給個人;副本給直屬上級單位(上行文),請教您用印是要蓋職銜簽字章?還是職章?謝謝! Email:twprlin@yahoo.com URL:URL副本給上級是例外情事,除非有規定或早已形成慣例。副本若給上級,仍應蓋職章為宜。出國多日,昨天方回,以致遲至今日回復。夏老師 於 2025/11/27 22:12 回覆 -
暱稱2025/10/02 19: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