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红在大马离奇猝逝 警方揭黄明志事发时也在场〉、〈謝侑芯倒浴缸猝死!醫揪「1狀況」死因不單純:自然死亡機率很低〉報導,今年11月,馬來西亞金馬警區主任沙扎里助理總監指出,警方10月22日抵達現場時,臺灣網紅謝侑芯倒臥在浴缸中,身上蓋著白色毛巾,黃明志也在場緊急施行CPR搶救,最終還是回天乏術。
但〈黃明志驗出4毒! 大馬警證實:搜出9顆藍藥丸疑「愛他死」〉報導指出,警方在案發現場搜獲9顆可疑藍色藥錠,總重量為5.12公克,吉隆坡總警長拿督法迪爾11月3日上午在聲明中證實,黃明志因此被警方逮捕並起訴持毒及濫用毒品罪名,初步研判藍色藥錠為搖頭丸,另外警方對黃明志進行尿液檢驗,竟顯示他對安非他命、K他命、大麻及冰毒均呈陽性反應,黃明志因此被延長拘留2天,並於10月24日被正式起訴並交保。
接著,〈謝侑芯經紀人再發聲!點名黃明志說詞矛盾:到底在隱瞞什麼?〉、〈黃明志有15年女友!謝薇安見過本尊曝相愛過程 痛批:渣中之渣〉等報導指出,在黃明志遭當地警方指控涉毒,且和網紅謝侑芯的命案有極大關聯後,他本人則發聲明否認一切,並希望外界等候司法結果調查,對此謝侑芯的經紀人Chris與好友謝薇安發聲,控訴黃明志的聲明與警方說詞不一、前後矛盾,〈嗑藥後「心臟驟停」很常見!高大成揭護理系女神猝逝有蹊蹺〉報導再提及,謝侑芯死因並非醫院說的是突發性心臟病,警方表示真正的死因其實是心臟驟停。
之後據〈護理女神謝侑芯變謀殺案! 吉隆坡警方證實〉、〈謝侑芯謀殺案逮捕黃明志!馬國「最重判死刑」總警長親回偵辦進度〉報導,吉隆坡總警長拿督法迪爾11月4日宣布,謝侑芯猝逝命案警方將援引《刑事法典第302條文》調查,全案將以謀殺案偵辦,並將再度逮捕黃明志到案,〈人間蒸發2天 大馬警方宣布:正式通緝黃明志!〉則報導,由於警方多次通知,但黃明志的手機也呈現關機狀態,經紀人電話、訊息皆不接不回,警方認為他已經潛逃,最終宣布正式通緝黃明志。
目前據〈黃明志消失2天遭通緝 深夜終於現身警局到案:我不會逃〉、〈黃明志現身警局投案 友人陪同下車先自拍〉等報導,11月5日凌晨,黃明志先是發自拍文,隨後被媒體目擊現身金馬警區總部投案。
從目前中國及臺灣新聞媒體的報導看,馬來西亞藝人黃明志目前是涉嫌持有及吸食毒品,以及涉嫌殺害網紅,此事目前在臺灣新聞媒體及社群網站上,掀起網紅謝侑芯死因的揣測,以及毒品問題的討論,目前的風向,是網紅謝侑芯可能是被黃明志以演藝工作合作洽談的名義約去見面,然後疑似被黃明志以毒品害死。
若黃明志最後被判刑確定,可以說是給他的黑歷史再添一件,也再次證明毒品會害死人,我自己便有聽說過,有人吸毒成癮之後去犯偷竊、與家人親友幾乎斷絕聯繫、得憂鬱症燒炭自殺,也從臺灣新聞媒體相關社會案件的報導中,看到有些人是吸了毒後開車自撞或撞人(近年來常看到開車撞人者,車上被警察搜出喪屍煙彈)、去打人砍人或虐待性侵他人,抑或為了賺快錢買毒品而去作奸犯科,亦或吸了毒後猝死等,不一而足。
黃明志,或者過往被新聞媒體報導說涉及持有、吸食毒品的人,其毒品的來源管道,說白了也就是來自於各自的社會關係網絡中人,包括家人親友、同儕、鄰居、工作夥伴、業務配合對象或事業合作對象,或是所接觸的網購平臺賣家。
跟詐騙相似,部分毒蟲也會跟所接觸到的人先噓寒問暖、套交情,逐步凝聚信任甚至親密關係,讓對方對其產生一定的情感或工具性依賴,進而遊說對方吸毒或與之一起販毒、協助傳送毒品,徵信社負責人謝智博所著《宅爾摩斯的萬事屋》一書,裡面便有個故事,是一個社會經驗不足的青少年,被同工作地點的年長女同事引誘,對她心生信任與情感依賴,進而助其傳送毒品。
另外一部分則也許就像〈新興毒品滲入校園!包裝化身食品難辨別 「1原因」成氾濫關鍵〉對於比以往更難查緝、發覺、蒐證,且常透過網路流通的新興毒品所報導的,亟需從同儕獲得認同,經常以同儕為鏡子、為「參考團體」的個別青少年,若所接觸,與之有親密關係的同儕之中,有觀念或行為偏差的毒蟲或毒販,則本身持有、吸食或販售毒品的機率也就會提高。
又或者,就是受同儕等社會關係網絡中人影響吸食了第一次毒品之後,就如同「行為主義交換理論」之「成功命題(主張)」所處情境一般,覺得自己獲得滿意的精神報酬,於是就慢慢地上癮,繼續吸食第二次直到無限次,然後也無法透過合法管道賺錢,改以法律會處罰的管道去賺錢,常見的就是偷、拐、搶、騙,或者強逼自己的女性親友去賣淫賺錢供自己買毒。
儘管如此,臺灣關於毒品犯罪的刑罰,相較於鄰近各國來說可謂不痛不癢、無足輕重,且毒品危害防制的宣導、查緝或相關法令的檢討修正,也一直跟不上新式毒品出現及流通的速度,毒販或毒蟲在臺灣幾乎橫著走、沒在怕,以此而論,儘管被害者是臺灣人,但既然案發地點在馬來西亞、疑犯也是馬來西亞人,就該由馬來西亞的檢警偵辦,並由該國法院判刑,如此較能收警惕之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