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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英男孩與光電侍從主義?
2025/08/29 19: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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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臺灣光電弊案系列之「小英男孩」鄭亦麟收賄的事件引發熱議,據〈小英男孩鄭亦麟遭收押! 台智電火速解任總經理職位:營運不受影響〉報導,大致上是被稱為「小英男孩」的經濟部綠推中心前副執行長鄭亦麟,因任內涉嫌向2家綠能業者收賄上百萬,並施壓台電「喬饋電容量」協助業者獲利,於今(27)日遭台北地院裁定羈押禁見。

此一事件的爆發,依〈鄭亦麟等三人涉經濟部綠能弊案收賄 北院裁定羈押禁見〉報導所示,為檢調接獲檢舉,指鄭亦麟在擔任綠能推動中心副執行長期間,涉嫌以親友的人頭帳戶,以「顧問費」名義收受東煒建設、泓德能源的賄賂,並藉職權向台電施壓,違反《貪污治罪條例》不違背職務收賄、財產來源不明罪及洗錢防制法洗錢等罪嫌。

跟我念同一所大學的學弟鄭亦麟,他做出收賄行為時所任職的綠能推動中心,係經濟部所屬機關,為一公家單位,這就讓我想到之前臺南市的光電弊案,是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的主管涉嫌收受光電業者賄賂之後,再施壓部屬就業者的光電申請案放水,情境與鄭亦麟所犯案件極其相似,也許是因為他跟當時蔡英文政府或民主進步黨的掌權者之間有一定的情感關係,而具有如一些民代或組織領導者(特別)助理或秘書會具有的「關聯權力」,而能夠用來從光電業者或蔡英文政府、民主進步黨三邊得利。

〈風評:又是光電弊案!小英男孩告訴我們的二三事〉一文認為,臺灣的太陽光電之所以弊案叢生,是因為:「光電(包括風電在內的綠電)基本上不是一個走市場機制的行業,從風光綠電從申請(或投標)開始到用地取得(光電幾乎都用公有地蓋)、與台電簽約訂收購價格,都需要官方點頭,甚至一切就緒後,因為光電要接上電網系統,因此還要台電配合。」認為是這樣的一種權力結構,使人有發揮的空間。

可是,臺灣任何的一家民間企業要合法營運,一開始都一定要向目的事業主管單位申請許可、申請商業與稅籍登記,只要預定位址的土地位於環境敏感區,依照《開發行為應實施環境影響評估細目及範圍認定標準》應實施環境影響評估,或用途與土地之「使用分區」或「使用地類別」,在《區域計畫法》、《都市計畫法》或《國家公園法》中的土地使用管制規定不符,或者有規定必須向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使用地主管機關申請,無論是公有地或私有地,在用地取得上就一定都要辦理環境影響評估、用地變更或土地容許使用,取得官方的許可。

所以,一些人認為私有地想幹嘛就幹嘛,這是錯的!而風傳媒的主筆,疑似也有相同的誤解呢!

太陽能或風力發電業者要推這兩種發電,從申請、用地取得、與台電簽約訂定收購價格、連接電網系統的這段流程都要台電或其他政府有關單位同意,所代表的便是,光電或風電業者要成功推動事業,非得要台電或其他政府有關單位同意,別無其他替代管道,這近似於美國社會學者彼得·麥可·布勞(Peter Michael Blau)社會交換理論中的權力觀點所說,當一個人能提供另一個人關鍵、無可替代的資源時,彼此之間就會產生權力關係。

這樣看起來,至少台電、中央或地方的光電目的事業主管單位、使用地主管單位、地政/都市計畫單位與光電業者、私有地地主或公有地管理者之間,就會形成以社會交換為基礎的權力關係,而黨政要員、立法委員、縣市議員、鄉鎮市民代表或村里長也可能加入進去,小英男孩鄭亦麟,從臺灣新聞媒體其他相關報導看來,似乎是代表經濟部綠能推動中心,而與台電、多名光電業者建立起權力關係,運用其「關聯權力」向光電業者收賄並向台電施壓。

在這樣的關係中,一些光電業者得要鄭亦麟的「恩庇」才能順利推動光電事業,而台電也得要服從鄭亦麟的「指示」,才不會去得罪到鄭亦麟「後面的人」進而可以獲得好處並生存,可說是一種恩庇侍從關係。

臺灣過往其他的光電弊案中,一些亟欲拓展事業版圖的光電業者,與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人員,乃至於地方仕紳、民代、村里長、黨政要員之間,多少也會建立,可以恩庇侍從關係形容的,包含權力支配的社會交換關係;臺灣光電業者有時也會透過一些地方仕紳、民代、村里長甚至一些黨政要員,或者透過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的首長、主管向基層承辦人員施壓,要求對其申請案放水。

臺灣光電或風電業者透過提供民主進步黨要員(如鄭亦麟)、目的事業主管機關首長、地方仕紳、民代、村里長或其他有力人士一些好處,甚至侍奉他們,爭取其支持以便其申請案較能獲得放水通過,亦或台電為了生存、怕得罪有力人士而服從他們、接受「喬饋電容量」的恩庇侍從關係,臺灣新聞媒體也是最近這陣子才比較有報導。

但這種「綠電恩庇侍從關係」,可能從2016年蔡英文政府推動非核家園、發展綠能政策推出之後的些許時日就已形成,而這麼多年後的2021年出版,得到許多民主進步黨人掛名推薦的《社會事-權勢者的勝利手冊:台灣地方政治史的50個關鍵字》,卻還是聚焦探討第一次政黨輪替之前,中國國民黨與地方仕紳、選民之間的社會交換關係,而忽略當時就已可能存在多年的,臺灣地方綠電恩庇侍從體制。

然而,與其說這種「綠電恩庇侍從關係」、社會交換之權力關係讓人有上下其手的空間,不如說是臺灣社會根深蒂固的功利主義、人情至上主義,造成了這種社會交換關係的形成。

英國社會學者安東尼·紀登斯(Anthony Giddens)的結構化理論有主張,結構會影響行動,而行動也會影響結構,臺灣光電或風電弊案的產生,例如最近報很大的小英男孩鄭亦麟收賄案,真正的根源依舊是功利主義、人情至上主義,導致近年來「綠電恩庇侍從關係」的形成,在這當中,一些覺得社會規範認可之手段,無法滿足其金錢或權力慾望的人,便做出了一些收賄、貪汙或施壓的犯罪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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迴響(1) :
1樓. 安心
2025/08/29 19:55
鄭亦麟應該只是個「馬仔」而已,他背後應該是有一個集團及大佬的,從鄭亦麟對檢調人員嗆聲的話,及其本身稚嫩的身段,就知道他不是能操弄這種勾當的人。
比較像是狐假虎威的人。 天蠍浪子2025/08/29 21:26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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