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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立[紅燈區]有何不可?
2009/06/14 2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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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實在不懂,為什麼「性工作」對一般社會大眾來說像洪水猛獸一樣,說不得,碰不得?難道把自己的眼睛摭起來,把自己的耳朵摀住,世界上就沒有娼妓了嗎?

 

面對現實嘛,即使是再怎麼進步文明的國家都有人從事性工作或相關行業,這不是什麼物化女性,更何況現代的社會,性工作早已不再是女性工作者的專利了,不是嗎?

 

男性有需求,難道女性就沒有嗎?如果沒有,坊間哪來的牛郎店或公關店?

 

自古以來,性工作就一直存在,它不是現在才有,它也不是突然間冒出來的。既然它是「職業」,既然它不偷不搶,只要做法適當,只要法規完善,台灣設立「紅燈區」有什麼不對?

 

荷蘭有,土耳其有,泰國有,就連澳洲都還有妓院股票上市,荷蘭的妓院區甚至成為觀光客必遊之地哩!如果大家都以平等的眼光來看待,它不過就是一種職業,有什麼好奇怪的?

 

這個社會裡有太多的人就是喜歡以高道德標準來審視別人,用最高的眼光來檢視一切事物,好像自己有多麼了不起,一群假道學!

 

一樣米養百樣人,有你們這些自以為是的人,當然也會有實事求是的人;有喜歡當公務人員的,當然也就會有用人類最「原始本錢」謀生的人。從事性工作,或許有人被逼,也可能有人被迫,但有沒有可能是就有人什麼都不會,為了賺錢養家只好用這種方式來謀生呢?當然有,那麼根據憲法的內容,既然它是種「工作」,你又有什麼資格去剝奪他人謀生的權利?

 

有人以這種方式謀生,政府就應當為這些人做好完善的配套。發給證照給予從業者合法的身份,按規定定期的檢查身體,規定專區,規定營生場所應該要有的基本配備,例如安全設施,衛生條件,客人的資格條件限制,營業執照的申請核發,業主的社會道德責任,以及明定不可以用各種方法脅迫他人從事,更不可私下進行交易也就是所謂的「逼良為娼」,違法者嚴懲!

 

當然紅燈戶不可能設在住宅區和學區內,它必須要有一個專區,專區的設立和管理要有專責單位規劃和負責。違法者不論是業者或是客人都要罰以超高的罰金以及最嚴厲的刑責,因為既然它已經是合法了,就不應該再有人利用它從事非法的行為和交易。

 

就是因為不了解,就是因為好奇,人們才會對它有那麼多的不確定和假想。就像青春期的少年,因為對性好奇,因為對性不了解所以才會想盡各種方法偷看A片。如果今天大家把A片以健康的角度講開了,當A片不再新鮮,就不會有人偷看了,這樣不是更好?為什麼一定要把一件明明有的事當做沒有發生,當成不存在,然後甚至把它冠上罪惡的名來醜化它?

 

我絕對贙成設立紅燈區,不過前提是一定要有完善的規劃和配套,好的規章制度,好的資格條件限制,安全,衛生嚴格規定。最重要的是,紅燈區的設立一定要有嚴格的法令規定,對於違法者給予最嚴格的懲罰。

 

紅燈區和娼妓本身並沒有罪,有罪的是利用這種職業來犯法的人,請不要把罪名冠在這些人的身上。性是人類自然的需求,只要有好的規犯,只要有好的法規,我們又為什麼不能健康的來看待這樣一個職業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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迴響(7) :
7樓. UDN 的㊣綠鋼管又出來屠殺鴨湯了
2009/06/19 23:55
高級的紅燈區?
我的立論基礎大概是這樣的,找很多男人,應該可以分成以下幾種:
  1. 潔身自好,不嫖也不搞一夜情。
  2. 經常換女人,但是不嫖也不搞一夜情。
  3. 會去 pub 找一夜情,但是不上妓院。
  4. 在 pub 跟妓院都玩過。
  5. 客觀條件在 pub 沒市場,只好去妓院。
  6. 只聽過妓院。
  7. 連妓院都玩不起。
  8. 只玩男人。
  9. 只能跟五姊妹在一起玩。
所以我認為品質高一點的男人是不去妓院的。就算去,也只是偶而光顧。
6樓. desertfox
2009/06/18 08:47
是何言也
我不是假道學, 雖說飲食男女人之大欲; 但這種事氾濫了絕對不好. 掃蕩色情不力之後, 繼以開放; 那是政府無能, 也沒有從事情的根本著手; 也就是從事積極的公民教育以改變社會風氣. 總之人皆有羞恥之心, 奈何放任以無恥. 版主的論調, 真正---是何言也! 太超過了
5樓.
2009/06/17 00:03
紅燈區
設了之後,就可以讓中國, 越南, 白俄羅斯的娼妓來台灣賣春,政府管理,收稅,嚴禁雞頭淫媒剝削, 讓台灣的女人如果有困難,多一個賺錢的門路, 讓台灣男人如果想姦淫,也可以有方便合法的門道, 化暗為明, 不失為一個拼經濟的良方, 總比讓一些男人星期五就提早下班,騙老婆說要出差, 殺到澳門珠海玩一天一夜,星期一紅著眼睛坐早班機飛回台灣,進辦公室還遲到, 這樣勞民傷財好,
而且啊! 台灣就越來越像祖國了ㄚ, 跟祖國一樣了, 找女人很方便......希望依開始價格不要搞得太高,最好跟祖國一樣100, 200 就好
4樓. 鴨湯又被鋼管幹掉了
2009/06/15 07:14
事實
唯一比較可行的方法是既有的紅燈區低調合法。其他的真的完全做不到。

沒人想去紅燈區。只有最爛、最窮的嫖客才會去。最有辦法的會用各種方法取得女人,不管是在夜店還是其他場合。其他人也會想去看起來比較乾淨的地方買,像是正常住宅區裡的公寓。最沒錢,又最沒地位的嫖客才會去最專業的紅燈區。我們只能說紅燈區或許可以紓解部份最劣質人口性犯罪的壓力。紅燈區不能跟住宅區的俱樂部競爭。

陳年老娼怎麼跟兼差學生妹競爭?這是很明顯的問題。

不管在那個紅燈區合法的國家,都有高級的非法私娼。因為陳年老娼就是沒競爭力。有競爭力的賣淫必然破壞倫理道德(女學生、人妻、未成年 ...),而且還是在最高級的住宅區。這樣的賣淫不管那個國家都不可能合法,大多數人也不能認同。也就是說不論如何疏導,這部份必然有利可圖,而且會隨著社會經濟發展蓬勃成長。無論如何,住宅區賣淫的問題永遠不可能用紅燈區解決。最高級的政商名流俱樂部會搞好敦親睦鄰的工作,或許不會造成太多困擾。但是介於妓院與私人俱樂部之間的平價業者,絕對不會消失,也絕對會造成社會問題。

疏導只是學院派天真的謊話。

或許可以政策性的,在最低調的前提下鬆綁某幾個既有的紅燈區,但是其他的就別做了,社會也不需要討論。這種事情多做多錯,不做不錯。
3樓.
2009/06/15 02:48
最後兩段
讓我感覺是小學生作文."金錢無罪, 問題是人該如何使用金錢".
其實, 看了第一位談荷蘭及德國紅燈區的時候, 我想到的馬上就是:
有多少事, 外國行得通而在台灣實施卻完全走了樣, 變了味的?
2樓.
2009/06/15 02:38
問題
要嘛選個非住宅地區開辦, 但太偏遠則他們難於經營, 於是又回到原來樣子, 變暗娼而已.
不然就對那區的原住民不公平. 誰願意家住地方, 突然變紅燈區?
甭說地價降, 孩子女眷出入, 你願意認為沒影響?

這些屬不"理想"的設施,  就跟精神病或假釋犯中途宿舍, 毒品注射屋, 路宿者之家之類的營運一樣, 理論很容易, 但要是實施影響到我們切身要害時, 就變另一回事. 不是人性虛偽, 而是這些事業設施是存在讓人不安的因素. 這不安因素與安全距離成反比. 但安全距離又與計劃成功率成反比.  如果承認人的自然需要及滿足的自由, 那對其他人的正常生活自由又該如何處理? 這就像在路軌遊戲與在月台的兩群孩子那詭譎議題, 兩者是有矛盾的, 該犧牲誰不是容易的答案.
1樓. 華碩
2009/06/14 21:48
我參觀過兩個紅燈區

我在國外旅遊的時候,參觀過兩個紅燈區,一個在荷蘭的阿姆斯特丹,一個在德國的漢堡。

兩者都是櫥窗女郎的性質,顧客可以在窗外選女郎,然後進入她的套房交易。每個櫥窗除了濃妝豔抹;身材火辣的女人外,還有一個很舒適的雙人床。盥洗用具看不見。

紅燈區很不歡迎女人參觀,有時整區有警衛把關驅趕女遊客,有些櫥窗女人對女遊客會怒罵,甚至擬追出來打人。

現在太多人把紅燈區低俗化為陰暗的私娼寮,私娼寮和國外的紅燈區規劃和管理有很大的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