於唐朝、唐武宗李瀍、會昌六年擔任太常博士,後為吏部員外郎司封郎中、監察御史的鄭路,他有一位擔任侍御使的兄弟鄭某外派到江南去做官。
鄭某撘乘的船停泊在江中的小島休息時,突然被一群盜賊給圍上了。鄭某為了家人的安全,就將所有的金銀以及綾羅綢緞等貴重物品陳列在岸邊,對著盜賊們說:
「這些都給你們,還希望你們能放過我的家人們,不要傷人性命。」
盜賊們見狀都哈哈大笑著,卻沒有人動手去撿拾那些金銀財寶。為首的盜賊說:
「這些金銀財寶我們可以不要,只要能得到侍御史家中的小娘子,就可以放你們平安離去。」
盜賊首領所說的小娘子,就是鄭某那貌美可人的小女兒。
根據現場盜賊們的反應研判,這群匪賊並不是真的強盜,極有可能是沿途或當地有勢力的武官(如節度使、將領等等),暗中探知鄭家有這麼一位貌美的小姑娘,便親自或是派人扮作盜匪,意在劫人,所以才對這些財物不屑一顧。
聽到對方指名要人,鄭家人害怕得你看我、我看你,不知該如何回答才是。鄭某的小女兒卻主動站了出來,說:
「既然你承諾放我家人們平安離去,那麼我願意隨你而去。」
盜賊首領沒想到這小女子答應得如此爽快,拍著胸脯再三保證,就將鄭女與隨侍的二名婢女都帶上了一旁等候接駁的小船後離去。
過了一會兒,一行人登上了盜賊的大船,鄭女又對盜賊首領說:
「你雖然是以偷盜為業,但難道你就沒有家和親人嗎?我再怎麼說也是士大夫家族的女兒,如今既然要做你的妻子,你又怎麼能還如此無禮的對待我,讓我沒有個正式的名分呢?等一會兒若是抵達你要帶我去的地方,還希望你要讓我先拜見你的親人,並正式的向大家介紹我,讓大家知道我是你正式的妻子,這樣就夠了。」
盜賊首領滿口答應著說:
「行!就照妳說的去做。」
鄭女又指著一同被強盜帶來的二名婢女,說:
「你既然目標是我,這二名婢女就不用跟著來,放她們回我娘家去便是了。」
盜賊首領因為鄭女貌美,言詞又表現得非常順從,因此鄭女說什麼盜賊首領都答應,就讓二名婢女再登上了小船,然後為了表現誠意贏得更多鄭女的芳心,又親自划槳費了好一番功夫才追上已經駛離小島的鄭某的船。
將二名婢女送回交還給鄭某後,盜賊首領再急急的搖槳駛回,卻見手下已經亂成了了一團。盜賊首領這才知道,一等到自己離開後,其餘盜匪因為鄭女表現的很恭順而鬆懈了防備,鄭女就假裝想要遙望親人的模樣走向船邊,然後趁機投江自盡了。
改編自 《玉泉子》
原文:
《玉泉子》
鄭路昆仲,有為江外官者,維舟江渚,群盜奄至,即以所有金幣,羅列岸上,而任盜賊自運取。賊一不犯,曰:
「但得侍御小娘子來足矣。」
其女有姿色,賊潛知之矣。骨肉相顧,不知所以答。女欣然請行,其賊即取小舟,載之而去。女謂賊曰:
「君雖為偷,得無所居與親屬乎?然吾家衣冠族也,既為汝妻,豈以無禮見逼?若達汝所止,一會親族,以托好逑足矣。」
賊曰:
「諾。」
又指所偕來二婢曰:
「公既以偷為名,此婢不當為公計,不若歸吾家。」
賊以貌美,詞且順,顧已無不可者,即自鼓棹載二婢而去。女於是赴江而死。
《太平廣記》.卷二百七十.婦人一.鄭路女
鄭路昆仲有為江外官者,維舟江渚。群偷奄至,即以所有金帛羅列岸上,而恣賊運取。賊一不犯,曰:
「但得侍御小娘子足矣。」
其女則美色,賊潛知之矣。骨肉相顧,不知所以答。女欣然請行。其賊即具小舟,載之而去。謂賊曰:
「君雖為偷,得無所居與親屬焉。然吾家衣冠族也。既為汝妻,豈以無禮見逼。若達所止,一會親族。以話好仇足矣。」
賊曰:
「諾。」
又指所偕來二婢曰:
「公既以偷為名,此婢不當有,為公計,不若歸吾家。」
賊以貌美,其言且順,顧已無不可者,即自鼓其棹,載二婢而去。女於是赴江而死。
出《玉泉子》。原闕。據談氏初印本附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