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周朝、聖神皇帝武曌(武則天)、長安年間,銀青光祿大夫、左肅政台御史大夫兼檢校洛州(即洛陽所在)長史、檢校左庶子的魏元忠,因為依法逮捕並打殺了在洛州市集上仗勢欺人的武則天的男寵團團長張易之的家奴,後又上書力諫武則天應當清君側(見《小小說 – 魏元忠〈四〉諫男寵遭陷四貶》),因此徹底得罪了張易之、張昌宗兄弟倆。張氏兄弟先是被削了面子,眼看著現在連裡子也快要保不住了,就反過來構陷魏元忠結交年輕人、想要遵奉太子李顯上位,意圖「挾太子而令天下」。武則天因而大怒,將魏元忠關入大牢要審訊他。張易之又逼魏元忠的下屬、時任鳳閣舍人的張說做偽證,武則天便召集大臣們,要魏元忠與張易之、張說等人當面對質以定是非。剛開始時,張說佯裝被武則天的氣勢威壓得說不出話來。被冤枉下台好幾次的魏元忠很是害怕,就著急得指著張說,質問說:
「你張說要與張易之共謀,羅織罪名構陷我魏元忠嗎!」
張說大聲說:
「魏元忠,枉你身為宰相,那些民間粗鄙的傳言(註),豈會是堂堂大臣該說的呢?」
武則天又命令張說交待魏元忠曾說過哪些大逆不道的話語內容,張說回答說:
「臣未曾聽到過魏元忠有說過那種話。」
張易之一聽張說當場翻供,連忙在一旁指控說:
「張說與魏元忠一同謀逆。」
武則天問原因,張易之說:
「張說先前說過魏元忠位居如伊尹、周公一般的地位(註)。臣認為伊尹曾放逐太甲,周公登上主位代理周成王處理政事(註),這就是魏元忠謀逆的證據啊。」
張說上奏,說:
「這實在是張易之、張昌宗太無知了,他說的「伊、周」之事,只不過是聽過臣曾說過的話而已,卻不曾了解伊、周二人相關故事的前因後果。魏元忠當初接受陛下的任命(註),擔任宰相之職(註),臣以下屬郎官的身分向他拜賀。魏元忠說:
『沒有微小的功勞卻身居要職,我非常害怕啊。』
臣說:
『大人擔得起如同伊尹、周公一般的重責大任,得到三品的官職,理應感到光榮無愧。』
況且歷代都將伊尹、周公二人寫為忠臣,陛下不讓臣子效仿伊尹、周公,那麼讓臣子向誰學習呢?」
張說又說:
「張易之因為臣也姓張,多少與他有些親戚關係,這才要臣站在他那邊。雖然依附張易之,日後會有擔任輔佐君王、掌理國政的重要職務的希望(註);依附魏元忠,日後有被牽連導致全族滅亡的趨勢。臣不敢當面欺瞞陛下,卻也害怕魏元忠的冤魂啊。」
就焚香發誓,所言非虛。
看到張昌宗急成這樣,武則天頓時明白魏元忠又被冤枉了。但是為了顧及所愛的張氏兄弟的面子,就裝做生氣的樣子,怒罵張說是個反覆無常的小人,並判他流放之罪。而魏元忠則是免死,被解除了宰相的職務,貶到南方的端州高要縣做縣尉。
----- 偶素分隔線 之 備註 -----
註:「委巷」,曲折的小巷。泛指民間,亦引申為僻陋、鄙俗之意。
註:「居伊周之地」,處在如同輔佐賢君的伊尹與周公一般的顯赫高位。
註:「伊尹放太甲」,按《史記》記載,商湯的孫子太甲即位後不賢,伊尹將其放逐於桐宮三年,待太甲悔過後被迎回,勵精圖治,中興商朝。
「周公攝成王之位」,西周初年,周武王去世,繼位的周成王年幼,輔政的周公旦以「踐阼代成王攝行政」,即「登上主位代理成王處理政事」,七年後成王長大,周公便「還政於成王,北面就臣位」。
註:「拜命」,授予任命。
註:「授紫綬」,給予高官印信所用的紫色的絲帶,即授予高官之職。
註:「台輔」,三公、宰相的別稱。
改編自 《大唐新語》
原文:
《大唐新語》.《卷二》.《剛正第四》.張說
魏元忠以摧辱二張,反為所構,云結少年,欲奉太子。則天大怒,下獄勘之。易之引張說為證,召大臣,令元忠與易之、說等定是非。說佯氣逼不應。元忠懼,謂說曰:
「張說與易之共羅織魏元忠耶!」
說叱曰:
「魏元忠為宰相,而有委巷小兒羅織之言,豈大臣所謂?」
則天又令說言元忠不軌狀,說曰:
「臣不聞也。」
易之遽曰:
「張說與元忠同逆。」
則天問其故,易之曰:
「說往時謂元忠居伊周之地。臣以伊尹放太甲,周公攝成王之位,此其狀也。」
說奏曰:
「易之、昌宗大無知,所言伊周,徒聞其語耳,詎知伊周為臣之本末。元忠初加拜命,授紫綬,臣以郎官拜賀。元忠曰:
『無尺寸功而居重任,不勝畏懼。』
臣曰:
『公當伊周之任,何愧三品。』
然伊周歷代書為忠臣,陛下不遣臣學伊周,使臣將何所學?」
說又曰:
「易之以臣宗室,故託為黨。然附易之有台輔之望,附元忠有族滅之勢。臣不敢面欺,亦懼元忠冤魂耳。」
遂焚香為誓。元忠免死,流放嶺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