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周朝、聖神皇帝武曌(武則天)、長安年間,銀青光祿大夫、左肅政台御史大夫兼檢校洛州(即洛陽所在)長史、檢校左庶子的魏元忠,與時任鳳閣舍人的張說被張易之、張昌宗兄弟倆構陷並被判流放到嶺南(註),夏官侍郎崔貞慎、將軍獨孤禕之、郎中皇甫伯瓊等八人一起趕往郊外為二人送行。張易之於是又偽造了一個名叫「柴明」的人誣告崔真慎等人,指控他們都參與魏元忠謀反之事。武則天命時任監察御史的馬懷素(字惟白(墓誌作「貞規」))負責審理此案,並挑明了說:
「這些人謀反是真的,可以不用再訊問,直接判決後再向我報告。」
馬懷素領旨返回著手處理,才剛過沒多久,就有太監(註)屢次前來催促結案,最後一次太監甚至對馬懷素說:
「他們造反的情形很明顯,何必要費那麼多功夫去查,趕快結案吧(註)。」
馬懷素則奏請武則天,要傳喚「柴明」前來對質、接受訊問,武則天說:
「我也不知道這個『柴明』在哪裡,但既然有了這份訴狀,何須還要傳喚『柴明』?」
於是馬懷素堅持崔貞慎等人沒有造反,武則天生氣的說:
「你是要寬容放縱造反的人嗎!」
馬懷素說:
「魏元忠以國相的身分遭定罪流放,崔貞慎等人卻毫不避諱的以親朋故友的身分相送,這樣的行為是該責罰。但如果因此就認定崔貞慎等人謀反,臣不就成了捏造事實、糊塗辦案嗎(註)?就像(註)西漢時的梁王彭越因被漢高祖劉邦、呂后指控造反而遭處死,彭越被梟首、遺體剁成肉醬(酼刑)、彭氏遭滅族,漢高祖還下令禁止任何人為彭越斂葬、祭祀。才奉旨出使自齊國回來的欒布(註)本與彭越有舊交,不顧禁令哭祭彭越而遭逮捕。漢高祖本想將欒布烹殺,欒布就在彭越的遺骸旁上奏勸諫漢高祖莫讓功臣們人人自危。漢高祖認為欒布行事忠義,就赦免了他,還任命他為都尉。更何況魏元忠的罪名根本不像彭越那般的謀反大罪,陛下又怎麼能追究為他餞行的人的罪過?陛下掌握生殺大權,想要定人什麼罪名,取決陛下的心意就夠了。如今陛下既然交待臣負責審理查辦此案,臣就必須要遵守律法啊。」
武則天說:
「你是想判決他們都沒罪是嗎?」
馬懷素說:
「臣的知識見解平庸淺薄,實在是看不見崔貞慎等人犯了什麼罪。」
至此武則天的情緒也已經緩解了許多,就讚賞的說:
「你能堅守我朝律法,很好。」
就赦免崔貞慎等人了。
當時正諫大夫朱敬則也兼任宰相職,在朝堂上當眾握著馬懷素的手連連稱讚的說:
「馬子,馬子(註)!可愛,可愛!」
當時的人都對馬懷素恪守律法的風範十分讚賞。
----- 偶素分隔線 之 備註 -----
註:見《小小說 – 張說:不學伊周何所學》、《小小說 – 魏元忠〈四〉諫男寵遭陷四貶》。
註:「中使」,宮廷派出的使者,多由宦官擔任。
註:「遂至許時」,此句詳意待解。
註:「誣罔神明」,按字面解為「用虛假、欺騙的話來欺瞞神靈」,然「神明」若以「像神一樣高明、洞察幽隱」解,則此處的「誣罔神明」應相當於辦案糊塗、不追根究底。
註:「只如」,同「就像、比如」。
註:網路版原文此處為「英布」,按《舊唐書》、《新唐書》、《資治通鑑》等內容應為「欒布」,據改之。英布(黥布)與韓信、彭越同為漢初三大名將,也都因功高震主遭漢高祖劉邦、呂后猜忌而先後被處死。
註:古人尊稱有德、有才、有學問或地位尊貴的男子,在姓氏或名字之後連用「子」字,如孔子、孟子。
改編自 《大唐新語》
原文:
《大唐新語》.《卷四》.《持法第七》.馬懷素
魏元忠、張說為二張所構,流放嶺南。夏官侍郎崔貞慎、將軍獨孤禕之、郎中皇甫伯瓊等八人並追送于郊外。易之乃設詐告事人柴明,狀稱貞慎等與元忠謀反。則天命馬懷素按之,曰:
「此事並實,可略問,速以聞。」
斯須,中使催迫者數焉,曰:
「反狀皎然,何費功夫,遂至許時。」
懷素奏請柴明對問,則天曰:
「我亦不知柴明處,但握此狀,何須柴明?」
懷素執貞慎等無反狀,則天怒曰:
「爾寬縱反者耶!」
懷素曰:
「魏元忠以國相流放,貞慎等以親故相送,誠則可責。若以為謀反,臣豈誣罔神明。只如彭越以反伏誅,英布(欒布)奏事屍下,漢朝不坐。況元忠罪非彭越,陛下豈加追送者罪耶?陛下當生殺之柄,欲加之罪,取決聖衷足矣。今付臣推勘,臣但守法耳。」
則天曰:
「爾欲總不與罪耶!」
懷素曰:
「臣識見庸淺,不見貞慎等罪。」
則天意解,曰:
「卿守我法。」
乃赦之。
時朱敬則知政事,對朝堂執懷素手曰:
「馬子,馬子!可愛,可愛!」
時人深賞之。
《舊唐書》.卷一百〇二.列傳第五十二:(節錄)馬懷素
馬懷素,潤州丹徒人也。……
長安中,御史大夫魏元忠為張易之所構,配徙嶺表,太子仆崔貞慎、東宮率獨孤祎之餞於郊外。易之怒,使人誣告貞慎等與元忠同謀,則天令懷素按鞫,遣中使促迫,諷令構成其事,懷素執正不受命。則天怒,召懷素親加詰問,懷素奏曰:
「元忠犯罪配流,貞慎等以親故相送,誠為可責,若以為謀反,臣豈誣罔神明?昔彭越以反伏誅,欒布奏事於其屍下,漢朝不坐,況元忠罪非彭越,陛下豈加追送之罪。陛下當生殺之柄,欲加之罪,取決聖衷可矣。若付臣推鞫,臣敢不守陛下之法?」
則天意解,貞慎等由是獲免。
《新唐書》.卷一百九十九.列傳第一百二十四.儒學中:(節錄)馬懷素
馬懷素馬懷素,字惟白,潤州丹徒人。……
長安中,大夫魏元忠為張易之構謫嶺表,太仆崔貞慎、東宮率獨孤祎之祖道,易之怒,使人上急變,告貞慎等與元忠謀反。武后詔懷素按之,使者促迫,懷素執不從,曰:
「貞慎餞流人當得罪,以為謀反,則非。昔彭越以逆誅,欒布奏事屍下,漢不坐罪。今元忠罪非越比,不宜坐餞闊之人。且陛下操生殺柄,欲加之罪,自當處決聖心。既付臣按狀,惟知守陛下法爾。」
後意解,貞慎等乃免。
《資治通鑑》.卷二百七.唐紀二十三:(節錄)
則天順聖皇后下長安三年〈癸卯,西元七〇三年〉
(九月)初,左台大夫、同鳳閣鸞臺三品魏元忠爲洛州長史,洛陽令張昌儀恃諸兄之勢,每牙,直上長史聽事;元忠到官,叱下之。……
太子僕崔貞慎等八人餞元忠於郊外,易之詐爲告密人柴明狀,稱貞慎等與元忠謀反。太后使監察御史丹徒馬懷素鞫之,謂懷素曰:
「茲事皆實,略問,速以聞。」
頃之,中使督趣者數四,曰:
「反狀皎然,何稽留如此?」
懷素請柴明對質,太后曰:
「我自不知柴明處,但據狀鞫之,安用告者?」
懷素據實以聞,太后怒曰:
「卿欲縱反者邪?」
對曰:
「臣不敢縱反者。元忠以宰相謫官,貞慎等以親故追送,若誣以爲反,臣實不敢。昔欒布奏事彭越頭下,漢祖不以爲罪,況元忠之刑未如彭越,而陛下欲誅其送者乎!且陛下操生殺之柄,欲加之罪,取決聖衷可矣;若命臣推鞫,臣敢不以實聞!」
太后曰:
「汝欲全不罪邪?」
對曰:
「臣智識愚淺,實不見其罪!」
太后意解。貞慎等由是獲免。
2樓. 志豪2026/04/09 15:39- 1樓. 城市小農2026/04/09 09:58馬懷素據理力爭,武則天也是講理,終能判無罪。兩人英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