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朝、唐中宗李顯的三女兒定安公主,最初在武周朝、長安年間,封號還是新寧郡主、安定郡主時,以太子女兒的身分嫁給了王同皎,生有一子王繇。王同皎幫助岳父大人復位有功,後因得罪了武三思,被下獄處死。在韋皇后的安排下,安定公主再嫁給為皇后的從祖弟(堂弟)韋擢,生有一子韋會。後在「唐隆政變」時,身為韋氏集團的韋擢自然被殺。安定公主又改嫁給太府卿崔銑。崔詵先過世,到了唐玄宗李隆基、開元二十一年二月,安定公主也過世了。此時王繇早已是唐玄宗的長女永穆公主的駙馬,就上奏請求希望能將安定公主與王同皎合葬,唐玄宗降旨同意了。給事中夏侯銛(「銛」音「先」,又音「擴」、或「田」、或「瓜」)卻上奏反駁此事(註),說:
「公主之前二次婚配(註),均不幸是駙馬先行離世(註),等到(註)再度婚配,駙馬與公主先後辭世。婦人在前夫離世後改嫁,便已與前夫斷絕夫妻情意、結束了婚姻關係(註);故當此婦人過世後,應當與後夫合葬。現在若是依照王繇的請求,將公主與前夫合葬(註),如果逝者亡魂泉下有知,只怕王同皎不會在冥間接納已離緣的前妻;如果死後還能有所作為,那麼崔詵必定會因此向天庭控訴。國家有既定的制度與禮法,萬事皆無法逾越這些典章制度。臣不敢荒廢職守、怠慢自己的職責,因此予以駁斥、制止這樣要求的意見(註x3)!請將此案另交給職司禮儀的官員,以求明確的認定依禮該如何施行。」
朝中大小官員都對夏侯銛的膽識感到非常的佩服。
----- 偶素分隔線 之 備註 -----
註:網路版原文此處的「駮」應為「駁」,據改之。
註:「初昔」,從前。
註:「梧桐半死」,比喻喪失配偶。
註:「逮乎」,「及至」、「等到」、「達到」某個時間或程度。
註:「義絕」,按字面解即情義斷絕。亦指古代當夫妻雙方中的任意一方,對對方親族發生嚴重違法行為(如殺害、傷害、姦淫等),由政府裁決雙方得強制離婚。
註:「卻祔」,將新亡者的神主牌位奉入祖廟,與先祖合祭,也指將棺木合葬於祖墳中。
註x3:「謬膺」,謙詞,按字面解為非常、難以承受的承擔。
「駁止」,按字面解為駁斥制止。
「司存」,指執掌、職掌具體事務,或指負責某項事務的官員。
改編自 《大唐新語》
原文:
《大唐新語》.《卷三》.《公直第五》.夏侯銛
定安公主初降王同皎,後降韋擢,又降崔銑。詵先卒,及公主薨,同皎子繇為駙馬,奏請與其父合葬,敕旨許之。給事中夏侯銛駮(駁)曰:
「公主初昔降婚,梧桐半死,逮乎再醮,琴瑟兩亡。則生存之時,已與前夫義絕;殂謝之日,合從後夫禮葬。今若依繇所請,卻祔舊姻,但恐魂而有知,王同皎不納於幽壤;死而可作,崔詵必訴於玄天。國有典章,事難逾越。銛謬膺駁止,敢廢司存!請傍移禮官,以求指定。」
朝庭咸壯之。
- 1樓. blue phoenix 美國長木公園-祝大家馬到成功2026/02/24 07:45定安公主真忙,三次婚姻。就不知唐朝女性都那麼自由,還是因為他是公主所以有特權。😂
blue phoenix
唐朝對女性地位與行為標準的確比其他朝代開放些,尤其在武則天成為前無古人的一代女帝後。再加上身為皇室的公主,自然擇偶、離緣、再嫁之類的權力也比一般女性大上了許多,特權就是這樣唄.....
文武兩邊站, 可可疊羅漢 於 2026/02/24 08:20回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