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周朝、聖神皇帝武曌(武則天)、如意元年/長壽元年,來俊臣休了自己的原配妻子,上奏請武則天賜婚,要迎娶太原人(註)王慶詵的女兒(見《小小說 – 武周酷吏〈三〉來俊臣〈十二〉仗勢奪女》)。次年、長壽二年,侯思止(註)也上奏請賜婚,要迎娶趙郡人李自挹的女兒(見《小小說 – 武周酷吏〈六〉侯思止〈下〉》)。或許前次來俊臣強娶徐氏之事讓朝野多有非議,武則天有所耳聞,這回為求慎重,就召集了宰相們商議此事。時任內史(即唐朝的中書令)的李昭德奉召來到朝堂中議事,才知道居然是要商議侯思止請賜婚之事,就拍著手大笑著對其他宰相們說:
「這實在是太可笑,太可笑了!」
其他宰相們不明白他的意思,李昭德就說:
「去年來俊臣像個強盜似的將王慶詵即將出嫁的女兒搶去做老婆,這件事已經大大的丟了我大周朝的顏面。如今侯思止這傢伙居然又堂而皇之向陛下請求索討李自挹的女兒,難道不是又要讓我大周朝再丟一次臉嗎!」
其他人見李昭德率先表達強烈的反對賜婚之事,也紛紛表示贊同李昭德的意見。武則天還在猶豫,李昭德就當面彈劾侯思止,舉證告發侯思止私藏了為數不少的錦緞,違反了武則天於不久之前的長壽二年二月下令禁止官民私藏「錦(註)」的命令。武則天見狀大怒,直接下令要李昭德仔細的審理此案。由於人證物證俱在,侯思止無法狡辯只能當場認罪,被武則天下令於朝堂之上鞭笞至死(註)。
----- 偶素分隔線 之 備註 -----
註:網路版原文此處的「太魘」應為「太原」,據改之。
註:網路版原文此處的「侯思正」應為「侯思止」,據改之。
註:「錦」,一種有彩色花紋的絲織品,通常為皇室貴族所用,或帝王用以賜贈有功之人的專用物品。
註:網路版原文此處的「思正」應為「思止」,據改之。
改編自 《大唐新語》
原文:
《大唐新語》.《卷三》.《公直第五》.李昭德
來俊臣棄故妻,奏娶太魘(原)王慶詵女。侯思正(止)亦奏娶趙郡李自挹女。敕正事商量,內史李昭德撫掌謂諸宰曰:
「大可笑,大可笑!」
諸宰問故,昭德曰:
「往年來俊臣賊劫王慶詵女,已太辱國;今日此奴又請索李自挹女,乃復辱國耶!」
遂寢。思正(止)竟為昭德所繩,榜殺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