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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小說 – 宋璟:義激於心,雖死不恨
2025/12/30 04: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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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受武則天寵愛的張易之張昌宗兄弟倆位高權重張昌宗私下召來了以相術為業的術士李弘泰為自己看相、占卜未來。因為李弘泰張昌宗有天子相,許多輕薄無行、品性惡劣的人紛紛藉機依附氏兄弟想跟著喝湯吃肉。到了武周朝聖神皇帝武曌武則天長安四年一月,在右衛(禁軍)所在的西街出現了一張榜文,上面寫著:

 

「易之兄弟、長孫汲、裴安立等謀反。」

 

宋璟當時擔任御史中丞,得知此事後上奏請示武則天,準備接手審理這個案子。武則天說:

 

張易之已經將此事向朕奏報過,按律『自首者原其罪』,不可再加罪於他們。」

 

宋璟說:

 

張易之張昌宗二人因為那些匿名檢舉,被逼得沒有辦法,不得不向陛自首說明。況且涉及謀反、危害君主、宗廟或宮闕的罪行,按律是不能輕易赦免的。請將張易之張昌宗二人交付御史台審查,以彰顯國法。張易之等人長久以來承蒙陛下的使喚,也格外的承受陛下的恩寵,臣明知只要說出要法辦氏兄弟的話,那災禍便會來到,即將面臨極度危險殘酷刑罰。然而正義在臣的心中強烈的激發,臣即便因此而死也沒有遺憾。」

 

武則天聞言十分不高興。曾被諷刺為「兩腳狐」的內史中書令)楊再思(名,字再思見狀,趕緊「宣讀皇帝命令」要斥退宋璟宋璟說:

 

「聖明天子就在眼前,我可以親自接受陛下的口諭,不須勞煩宰相大人擅自宣讀陛下的命令(暗指楊再思此舉已然是當眾假傳聖旨了)。」

 

左拾遺李邕(字太和也登上台階向武則天進諫說:

 

宋璟所奏報的內容,事關國家存亡與重大利益,希望陛下能准許宋璟所奏之事。」

 

此時武則天看起來像是氣消了許多,就傳令要張易之前往御史台接受審訊。但這只是武則天的緩兵之計,因為不久之後,武則天便特地下令赦免氏兄弟,並要他們去向宋璟道歉謝罪。宋璟拒而不見,派人去對張易之說:

 

「若是公事就應當公開的說,私下相見於法不合,會存在私下授受的疑慮。」

 

宋璟又對左右親近的人說:

 

「恨不能先一步將這些奸逆小人的腦袋打破,現在讓他們還有機會繼續攪亂國家政局與社會秩序,我真是非常遺憾啊。」

 

當時朝中的官員或因畏懼、或有意攀附,大多都稱呼張易之張昌宗為五郎、六郎,只有宋璟始終以對方的官銜與張氏兄弟相稱。在魏元忠又遭張易之誣陷時(見《小小說 – 魏元忠〈四〉諫男寵遭陷四貶》),配合張易之作偽證的天官吏部侍郎鄭杲(「杲」音「搞」)曾對宋璟說:

 

中丞你為什麼稱呼五郎為『卿』?。」

 

宋璟說:

 

鄭杲你為什麼如此愚蠢?如果以官職等級而言,就該稱呼他為『卿』;如果以親疏關係而言,就該稱呼他們兄弟倆為『張五郎、六郎』了。閣下你又不是家的家僮,稱呼他們『五郎、六郎』又是為了什麼呢!」

 

鄭杲聽了之後慚愧萬分,灰溜溜的退走了。

 

----- 偶素分隔線 之 備註 -----

 

:「貴寵」,顯貴而受寵信。「用事」,掌管政務或執掌權力。

 

:「飛書」,按字面解為急速傳送的文書,此處指匿名的書信。又,在此之前,氏兄弟已經多次遭人已匿名書信或貼大字報的方式告發其不法行為,《大唐新語》作者劉肅照慣例刪了一大段。較為完整的故事,請見文末所附《資治通鑑》原文節錄的相關內容。

 

改編自 《大唐新語

 

原文:

 

《大唐新語》.《卷二》.《剛正第四》.宋璟〈二〉

 

張易之、昌宗方貴寵用事,潛相者言其當王,險薄者多附會之。長安末,右衛西街有榜云:

「易之兄弟、長孫汲、裴安立等謀反。」

宋璟時為御史中丞,奏請審理其狀。則天曰:

「易之已有奏聞,不可加罪。」

璟曰:

「易之為飛書所逼,窮而自陳。且謀反、大逆,法無容免,請勒就臺勘當,以明國法。易之等久蒙驅使,分外承恩,臣言發禍從,即入鼎鑊。然義激于心,雖死不恨。」

則天不悅。內史楊再思遽宣敕命,令璟出,璟曰:

「天顏咫尺,親奉德音,不煩宰臣。擅宣王命。」

左拾遺李邕歷階而進曰:

「宋璟所奏,事關社稷,望陛下可其所奏。」

則天意若解,乃傳命令易之就臺推問。斯須,特敕原之,仍遣易之、昌宗就璟辭謝。拒而不見,令使者謂之曰:

「公事當公言之,私見即法有私也。」

璟謂左右:

「恨不先打豎子腦破,而令混亂國經,吾負此恨。」

時朝列呼易之、昌宗為五郎、六郎,璟獨以官呼之。天官侍郎鄭杲謂璟曰:

「中丞奈何喚五郎為卿。」

璟曰:

「鄭杲何庸之甚,若以官秩,正當卿號;若以親故,當為張五郎、六郎矣。足下非張氏家僮,號五郎、六郎何也!」

杲大慚而退。

 

 

《資治通鑑》.卷第二百七.唐紀二十三.則天順聖皇后下:(節錄)

 

(長安四年)十二月……太后寢疾居長生院,宰相不得見者累月,惟張易之昌宗侍側。疾少間,崔玄暐奏言:

「皇太子、相王,仁明孝友,足侍湯藥,宮禁事重,伏願不令異姓出入。」

太后曰:

「徳卿厚意。」

易之、昌宗見太后疾篤,恐禍及已,引用黨援隂爲之備。屢有人爲飛書及牓其書於通衢雲(云)「易之兄弟謀反」,太后皆不問。

辛未,許州人楊元嗣告昌宗嘗召術士李弘泰占相,弘泰言昌宗有天子相,勸於定州造佛寺,則天下歸心。太后命韋承慶及司刑卿崔神慶、御史中丞宋璟鞫之。神慶,神基之弟也,承慶、神慶奏言:

「昌宗款稱『弘泰之語,尋已奏聞』,準法首原。弘泰妖言,請收行法。」

璟與大理丞封全禎奏:

「昌宗寵榮如是,復召術士占相,志欲何求?弘泰稱『筮得純乾天子之卦』,昌宗儻以弘弘泰爲妖妄,何不即執送有司?雖雲(云)奏聞,終是包藏禍心,法當處斬破家!請收付獄,窮理其罪。」

太后久之不應,璟又曰:

「儻不即收繫,恐其揺動衆心。」

太后曰:

「卿且停推俟,更檢詳文狀。」

璟退。左拾遺江都李邕進曰:

「向觀宋璟所奏,志安社稷,非爲身謀,願陛下可其奏。」

太后不聽,尋敕璟楊州推按,又敕璟按幽州都督屈突仲翔贓汚,又敕璟副李嶠安撫隴蜀,璟皆不肯行,奏曰:

「故事,州縣官有罪,品髙則侍御史、卑則監察御史按之。中丞非軍國大事不當出使。今隴蜀無變,不識陛下遣臣出外何也?臣皆不敢奉制。」

司刑少卿桓彥範上疏,以爲:

「昌宗無功,荷寵而包藏禍心,自招其咎,此乃皇天降怒。陛下不忍加誅則違天,不祥。且昌宗旣雲(云)奏訖則不當更與弘泰往還,使之求福禳災。是則初無悔心。所以奏者擬事發則雲(云)先已奏陳,不發則俟時爲逆。此乃姧臣詭計。若雲(云)可捨,誰爲可刑?況事已再發,陛下皆釋不問,使昌宗益自負得計,天下亦以爲天命不死,此乃陛下養成其亂也。茍逆臣不誅,社稷亡矣!請付鸞臺、鳯閣三司考竟其罪。」

疏奏不報。

崔玄暐亦屢以爲言。太后令法司議其罪,玄暐弟司刑少卿昪,處以大辟。宋璟復奏収(收)昌宗下獄,太后曰:

「昌宗已自奏聞。」

對曰:

「昌宗爲飛書所逼,窮而自陳,勢非得已。且謀反大逆,無容首免。若昌宗不伏大刑,安用國法?」

太后溫言解之,璟聲色逾厲曰:

「昌宗分外承恩,臣知言出禍從,然義激於心,雖死不恨。」

太后不悅,楊再思恐其忤㫖(旨),遽宣敕令出。璟曰:

「聖主在此,不煩宰相擅宣敕命。」

太后乃可其奏,遣昌宗詣臺。璟庭立而桉(按)之。事未畢,太后遣中使召昌宗特敕赦之。璟歎曰:

「不先擊小子腦裂,負此恨矣!」

太后乃使昌宗詣璟謝,璟拒不見。

 

左臺中丞桓彥範、右臺中丞東光袁恕己,共薦詹事司直陽嶠爲御史。楊再思曰:

「嶠不樂搏擊之任,如何?」

彥範曰:

「爲官擇人,豈必待其所欲!所不欲者,尤須與之。所以長難進之風,抑躁求之路。」

乃擢爲右臺侍御史。

嶠,休之之玄孫也。先是李嶠、崔玄暐奏:

「往屬革命之時,人多逆節,遂致刻薄之吏恣行酷法,其周興等所劾破家者並請雪免。」

司刑少卿桓彥範又奏陳之,表疏前後十上,太后乃從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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