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高祖李淵即位後,任命一名胡人舞伎安叱奴為散騎侍郎。禮部尚書李綱(註)進諫,說:
「臣根據《周禮》的制度規定,從事工匠、醫術、音樂、舞蹈等技藝的人(註),即使技藝再高超,也無法參與到士大夫的行列,終其一生只能在原有的行業中傳承技藝。就算才能如晉國樂師師曠(字子野),技巧高妙如魯國(一說是衛國)樂官師襄(世稱師襄子,擅長擊磬,又名磬襄),也都只能一生從事且世代相傳,不能改變原本的職業。因此,當魏武帝曹操(註)想要讓擔任鼓史(掌鼓的官吏)的禰衡(字正平)擊鼓以藉機羞辱他,禰衡卻脫下身上的官服、裸露著身子擊鼓。曹操問他為何如此?禰衡說:
『不敢將先王(漢朝的歷代皇帝,註)法制所定的服飾當成演員的服裝。』
歷史中只有北齊後主高緯(字仁綱)封曹妙達(註)王爵,授予安馬駒為開府儀同三司的官職(註)。結果就是亡國了。因此所有國家都應當以這些過去君王錯誤的決定導致國家滅亡的結果為借鏡,從中吸取教訓。
現在天下重新安定下來,將迎來太平盛世。追隨陛下起義的功臣們,尚未都收到了陛下的獎賞;才能高超、學識淵博的人,還被埋沒在民間(註)。而陛下卻先讓胡人舞伎當上了五品的官職,配戴玉飾、曳掛印組(註),一同為朝廷奔走效力(註)。如此本來就不是開創事業的格局,應該要為子孫後代準備長遠的規劃(註)。」
唐高祖對於這次的諫言,只說:
「君無戲言,朕已經授予出去的官職,就不能收回。」
最終唐高祖雖然沒有接受李綱的諫言,但不久之後還是要求李綱仔細研究相關的法律條令。
----- 偶素分隔線 之 備註 -----
註:「李綱」,字文紀,原名李瑗,字子玉,因讀《後漢書·張綱傳》,仰慕張綱為人而改名為李綱。
註:「均工樂胥」,「樂胥」是指專司音樂事務管理的低階官吏。「均工」可查找到的解釋是指秦朝的《均工律》,即秦法對工匠進行管理與調度的專項法規。比照「樂胥」,則此處的「均工」應該是指專司工匠事務管理的低階官吏。
註:當時是東漢、漢獻帝劉協、建安二年,曹操還是司空、車騎將軍之職。
註:網路版原文此處的「先生」應為「先王」,據改之。
註:曹妙達,出身西域曹國音樂世家,為北齊至隋文帝時期著名的宮廷音樂家,五弦琵琶演奏技藝精湛,在北齊文宣帝、後主時期備受寵信,曾獲封王爵。隋朝建立後參與太樂署音樂改革,推動胡樂與中原雅樂融合,對隋、唐琵琶藝術發展有深遠的影響。
註:網路版原文「安馬鉤」應為「安馬駒」,據改之。
又,按資料當時有曹妙達、安未弱、安馬駒等等西域樂人組宮廷樂團,故安未弱、安馬駒應是同時被冊封為王,官至開府儀同三司。三人雖能身著官服、享有俸祿,但仍需每日履行樂師職責,形成「服簪纓而行伶人之事」的特殊身份。
註:「草萊」,野草、田野,引申為民間、草野之地。
註:「鳴玉曳組」,佩玉飾、曳印組。指任高官。
註:「趨馳廊廟」,「廊廟」,「廊」是宮殿四周的走廊,「廟」是太廟,後遂以「廊廟」代稱朝廷。
「趨馳」,參考「驅馳」,後者按字面解為驅馬奔走,引申為奔走效力。
註:「貽厥子孫之道」,參考成語「貽厥孫謀」、「詒厥之謀」、「燕翼貽謀」,為子孫的將來作好安排、打算。
改編自 《大唐新語》
原文:
《大唐新語》.《卷二》.《極諫第三》.李綱
高祖即位,以舞胡安叱奴為散騎侍郎。禮部尚書李綱諫曰:
「臣按《周禮》,均工樂胥,不得參士伍,雖復才如子野,妙等師襄,皆終身繼代,不改其業。故魏武帝欲使禰衡擊鼓,乃解朝衣露體而擊之。問其故,對曰:
『不敢以先生(先王)法服而為伶人衣也。』
惟齊高緯封曹妙達為王,授安馬鉤(駒)為開府。有國家者,俱為殷鑒。
今天下新定,開太平之運。起義功臣,行賞未遍;高才碩學,猶滯草萊。而先令舞胡,致位五品;鳴玉曳組,趨馳廊廟。固非創業規模,貽厥子孫之道。」
高祖竟不能從。
《舊唐書》.卷六十二.列傳第十二.李綱、鄭善果、楊恭仁、皇甫無逸、李大亮:李綱(節錄)
李綱,字文紀,觀州蓚人也。
……
時高祖拜舞人安叱奴為散騎常侍,綱上疏諫曰:
「謹案《周禮》,均工、樂胥不得預於仕伍。雖復才如子野,妙等師襄,皆身終子繼,不易其業。故魏武使禰衡擊鼓,衡先解朝服,露體而擊之,云『不敢以先王法服為伶人之衣』。雖齊高緯封曹妙達為王,授安馬駒為開府,既招物議,大絜彞倫,有國有家者以為殷鑒。方今新定天下,開太平之基。起義功臣,行賞未遍;高才碩學,猶滯草萊。而先令舞胡,致位五品;鳴玉曳組,趨馳廊廟,顧非創業垂統貽厥子孫之道也。」
高祖不納。尋令參詳律令。
《新唐書》.卷九十九.列傳第二十四.李綱(孫:安仁、安靜)、李大亮(兄子:道裕;族孫:迥秀)、戴冑(侄:至德)、劉洎(附:樂彥瑋)、崔仁師(孫:湜、液、澄):李綱(節錄)
李綱,字文紀,觀州蓚人。
……
帝以舞工安叱奴為散騎常侍,綱諫曰:
「周家均工樂胥不得預士伍,雖復妙如師襄,才如子野,皆繼世不易業。故魏武使禰衡擊鼓,衡先解朝衣,曰:『不敢以先王法服為伶人衣』。齊高緯封曹妙達為王,以安馬駒開府,有國家者,可為鑒戒。今新造天下,開太平之基,功臣賞未及遍,高才猶伏草茅,而先令舞胡鳴玉曳組,位五品,趨丹地,殆非創業垂統、貽子孫之道也。」帝不納。
《資治通鑑》.卷一百八十六.唐紀二:(節錄)
高祖神堯大聖光孝皇帝上之中武德元年(戊寅,公元六一八年)
……
上以舞胡安叱奴為散騎侍郎。禮部尚書李綱諫曰:
「古者樂工不與士齒,雖賢如子野、師襄,皆終身繼世不易其業。唯齊末封曹妙達為王,安馬駒為開府,有國家者以為殷鑒。今天下新定,建義功臣,行賞未遍,高才碩學,猶滯草萊;而先擢舞胡為五品,使鳴玉曳組,趨翔廊廟,非所以規模後世也。」
上不從,曰:
「吾業已授之,不可追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