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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xcerpt:《叫我自己親愛的:瑞蒙‧卡佛談寫作》
2022/11/03 05: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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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xcerpt:《叫我自己親愛的:瑞蒙‧卡佛談寫作》
這一生
你是否得到你想要的?
我得到了。
你想得到什麼?
叫我自己親愛的,感覺我自己
被世上所愛。
And did you get what
you wanted from this life, even so?
I did.
And what did you want?
To call myself beloved, to feel myself
beloved on the earth.
——瑞蒙‧卡佛,〈最後的斷片〉(Late Fragment)
https://www.books.com.tw/products/0010723185
叫我自己親愛的:瑞蒙.卡佛談寫作
To Call Myself Beloved: Raymond Carver on Writing
作者:瑞蒙‧卡佛
原文作者:Raymond Carver
譯者:余國芳
出版社:寶瓶文化
出版日期:2016/07/29
語言:繁體中文
卡佛出身寒微,十九歲即奉子成婚。接下來的數十年人生裡,他為了一家四口的生計奔忙,屢屢跌入困境,乃至最終亦步上父親後塵,成了酗酒之徒。然而,即便在最困頓時,卡佛對文學的熱愛仍堅持不變,他從二十歲起開始寫作,接下來的二十年,寫作成了他生命中最不可或缺的出口。1983年,他獲得「米德瑞暨哈洛.史特勞斯生活年金獎」,才從經濟窘境中徹底解脫,五年後便因病過世,然而他在短篇小說所奠定的地位,至今無人能出其右。
本書收錄33篇從未正式發表過的散文隨筆與書評,隱含了卡佛對好作品的準則與期待,不僅讓讀者首次有機會一窺卡佛的生平、經歷,甚至內心世界,更是開啟寫作之路的叩門磚。
作者簡介
瑞蒙‧卡佛
Raymond Carver,1938-1988
美國短篇小說家,詩人。
被譽為自海明威以降,最具有影響力的美國短篇小說家。
《倫敦時報》推崇他是「美國的契訶夫」。
他的寫作功力是苦學而來,直至四十歲,即70年代後期,才逐漸在文壇嶄露峰頭,並於1983年獲米爾德瑞─哈洛斯特勞斯生活年金獎;1985年獲《詩歌》雜誌萊文森獎;1988年被提名為美國藝術文學院院士,並獲哈特福德大學榮譽文學博士學位,同時獲布蘭德斯小說獎。然而,卡佛享受成名的滋味並無太久,五十歲即因肺癌過世。他所留下的作品並不多,主要有《能不能請你安靜點?》、《大教堂》、《新手》、《需要我的時候給個電話》、《憤怒的季節》等短篇小說集和詩集。作品亦被改編成《銀色.性.男女》等電影。
【Excerpt】
〈談寫作〉
回顧一九六○年代中期,我發現我對於長篇小說有注意力無法集中的困擾。有一陣子不管是讀是寫都有困難。我的注意力持續度節節敗退;我完全沒了寫小說的耐心。現在想起來都還是一段冗長而沉悶的經歷。不過我明白,這段過去跟我現在愛寫詩和短篇小說大有關係。直切,直入,不拖泥帶水,毫不遲疑。大概也就在同一時期,在我二十五歲以後的這段時間裡,我失去了強烈的企圖心——若真如此,倒也是好事一樁。企圖心加上一點點的運氣,對於一個有心寫作的人來說是好事。若是企圖心太大加上運氣不好,或者連一點運氣也沒有,那是會要人命的。寫作必須有天分。
有些作家非常有天分;作家應該都有天分吧。但是要擁有看待事物的獨特性和敏銳度,而且能精準貼切的表達出來,那又是另外一回事了。《蓋普眼中的世界》(The World According to Garp),當然是作者約翰‧厄文 (John Irving) 心目中最精采的世界。芙蘭納莉‧歐康納 (Flannery O'Connor) 寫的則是她眼中的世界;另外,威廉.福克納 (William Faulkner) 和海明威 (Ernest Hemingway) 有他們的世界。契佛 (John Cheever)、厄普代克 (John Updike)、以撒‧辛格 (Isaac Singer)、斯坦利‧艾肯 (Stanley Elkin)、安‧比提 (Ann Beattie)、辛西亞‧奧茲克 (Cynthia Ozick)、唐納德‧巴塞爾姆 (Donald Barthelme)、瑪莉‧羅比森 (Mary Robison)、威廉‧基特里奇 (William Kittredge)、貝瑞‧漢納 (Barry Hannah)、娥蘇拉‧勒瑰恩 (Ursula K. Le Guin) 也各自有他們心中的世界。每一位偉大的或是出色的作家,都是按照他自己的標準造就屬於他的世界。(Every great or even every very good writer makes the world over according to his own specifications.)
我上面所說的,其實有些類似「風格」,但風格不是一切。作家在他書寫的每件事物上都簽了字,具有他獨一無二、絕不會錯認的署名。那是他的世界,絕對不會是其他人的。這是造就作家的要件之一,而非天分。有天分的人比比皆是。但一個作家有獨特的見解,而且能夠把見解信達雅的訴諸文字:那麼這個作家就會有一席之地。(It's akin to style, what I'm talking about, but it isn't style alone. It is the writer's particular and unmistakable signature on everything he writes. It is his world and no other. This is one of the things that distinguishes one writer from another. Not talent. There's plenty of that around. But a writer who has some special way of looking at things and who gives artistic expression to that way of looking: that writer may be around for a time.)
伊薩克‧狄尼森 (Isak Dinesen) 說她每天都會寫一點東西,沒有指望也沒有絕望。將來我會把這句話記在名片大小的卡片上,貼在我書桌旁的牆壁上。牆壁上現在已經貼了幾張這類3×5的小卡片。其中一張寫著:「敘事基本的精確度是寫作第一也是『唯一』的道德。」("Fundamental accuracy of statement is the ONE sole morality of writing.") 是艾茲拉‧龐德 (Ezra Pound) 說的。精確「當然」不是一切,但一個作家如果能做到「敘事基本的精確度」,那麼至少他是上道了。
我的小卡片中有一張是摘自契訶夫 (Chekhov) 小說裡的句子:「……剎那間他豁然開朗。」("... and suddenly everything became clear to him.") 我發現這幾個字充滿奇蹟和可能。我愛它的簡單明白,以及它底下暗藏的寓意。還有,神祕感。之前「不清楚」的是什麼?又為什麼現在突然「清楚」了?到底發生了什麼?最要緊的——那現在又如何?在豁然開朗之後會有許多的結果。我感覺有一種徹底的輕鬆——和一種渴望。
我曾無意間聽說作家喬佛瑞‧沃爾夫對一群學習寫作的學生說過,寫作「沒有廉價的招式」("No cheap tricks")。這句話應該登上小卡片。不過我想對此做個補充。我討厭招式。在小說裡一個招式或是一個噱頭,不管是廉價的還是經過精心策畫,給我的第一感覺,就是在找掩飾。花招最終讓人厭倦,而我是最容易厭倦的人,這可能跟我的注意力無法持久有關。再者,特別花俏、矯揉造作的文筆,或是過分平淡無奇的寫法,也都會引我入睡。寫作人不需要花招或噱頭,甚至不必是團隊中最聰明的傢伙。有時候,一個作家必須能夠心無二用的觀察一些有的沒的,無論是一輪落日或是一隻舊鞋,都能帶著絕對純粹的驚奇——即使讓自己看來像個傻瓜。
……
值得一提的是,小說中真正的實驗性在於原創,極其難能可貴,而且甘味無窮。只要是別人對於事物的看法——比方說,巴塞爾姆的觀點——其他作家就不該依樣畫葫蘆,盲目跟進。這是行不通的,因為世上只有一個巴塞爾姆,其他人想要以創新之名盜用巴塞爾姆特有的感覺或表現方式,那只會製造混亂、災難,甚至自欺欺人的後果。真正的實驗性必須是「開創出新的東西」,像龐德所倡導的,在創作的過程中自己發現一些新東西。只要寫作的人腦袋還很清楚,而且又不想跟我們脫節,那麼自然會把屬於他們那個世界的消息傳遞給我們。
在一首詩或一個短篇故事裡,作者有可能會描述一些平常的事物——椅子、窗簾、叉子、石頭、女人的耳環之類——以平常卻精準的文字,賦予這些事物一種強大的、甚至令人驚訝的力量。作者也有可能寫一句看來無關痛癢的對話,結果卻能讓讀者背脊發麻——就像納博科夫 (Vladimir Vladimirovich Nabokov) 所做的一樣,而這個,就是藝術快感的源頭。我其實討厭粗鄙、草率的寫法,不管它是不是扛著實驗性的旗號,或只是愚蠢的反映寫實主義。伊薩克‧巴別爾 (Isaac Babel) 精采的短篇小說〈莫泊桑〉中,敘事者對於小說的寫法如此說道:「沒有一件利器能比一個位置得當的句號更具殺傷力。」("No iron can pierce the heart with such force as a period put just at the right place.") 這句話也該登上小卡片。
……
芙蘭納莉‧歐康納寫了一篇簡單明瞭、叫做〈寫短篇小說〉的散文,談到寫作是一種發現的行為。歐康納說她經常在坐下來開始寫一個短篇的時候,先要讓自己放空,不知道自己究竟該往哪去。她說她懷疑很多作家在剛下筆的時候就知道自己究竟要往哪兒走 (要寫什麼)。她用〈鄉下良民〉為例,說明這個短篇寫到快接近尾聲時,她還沒猜到結局是什麼:
當我開始寫一個故事,我並不知道故事裡有一個裝了一條木腿的博士。我只發現自己某天早上在描述我稍微熟悉的兩個女人,在我還沒弄清楚的時候,我忽然給其中一個女人加了個有一條木腿的女兒。故事繼續發展,我又加進來那個聖經推銷員,但是我毫無概念我該把他怎麼辦。我根本不知道他會去偷那條木腿,一直到寫了一、二十行之後,我發覺事情就該這麼發生的時候,我才清楚這是無可避免的。
幾年前我讀到這一段的時候,相當震驚,因為她 (或任何人) 居然以這種方式在寫小說。我本來以為這是我很難啟口的一個秘密,對此事我一直覺得有些不自在。我相信這種寫作方式等於洩漏了我的缺點。我記得當時看到她的這番話真令我大感振奮。
後來有一次,我坐下來準備寫個短篇 (最後成功的把它寫成一個很不錯的故事),沒想到,第一句話就這麼自動跳進來了。其實這句話已經在我腦海裡打轉了好幾天:「電話鈴響的時候,他正在用吸塵器。」我知道故事就在那兒了,就在那兒等人把它說出來。我打從骨子裡感覺得到,這個開頭就是有故事,只要找時間把它寫出來;一旦時間有了,有一整天——十二個,甚至十五個小時——只要我願意好好利用。結果,我做到了,就在這個早上我坐下來寫下第一句,其他的句子便立刻自動自發的彼此吸引出來。我寫短篇就像我寫詩一樣;一行接一行,再接一行。很快的我看見故事在成形,我知道這個就是我的故事,這個正是我想要寫的故事。
我喜歡短篇小說裡面帶有一些威脅感或是惡質的恐嚇。我覺得故事裡帶有一些惡質是好的,至少對故事的轉折是有好處的。我也覺得故事裡必須有緊張感,一種迫在眉睫的東西,一些不安的騷動,否則,就不能成為故事了。想要在小說中創造緊張感,有時是把一些強勁的字眼連在一起,製造出一個有形的畫面;但有時也可能是一些沒有說出來的東西,類似隱喻,隱藏在平順無痕 (或支離破碎) 的表層底下的景象。
V‧S‧普里契特 (Victor Sawdon Pritchett) 對於短篇小說的定義是「捕捉眼角瞥見的某些東西」("something glimpsed from the corner of the eye, in passing.")。注意這句話裡的「瞥見」。最初只是不經意地一瞥,但之後,這一瞥就擁有了生命,轉變成那瞬間的亮點,如果運氣再好一點——同樣是這個字——更有了後續的結果和意義。短篇小說家的任務,就是窮盡所有力量投入這驚鴻一瞥之中。他會集合他的智慧、文學技巧 (才華)、他的平衡感、他對事物真切的感受,讓讀者知道這些事物究竟是什麼樣子,而他又是如何看待這些事物——就好像別人都不曾看見那樣。要做到這些,勢必要透過清楚精確的語言,用語言把所有細節帶出生命,為讀者點亮這個故事。若要讓細節具體而深入,所使用的語言就必須精準。用字精準的效果看似平淡無奇,卻強大到令人難以料想;只要用對了字,就能切中要害。(And this is done through the use of clear and specific language, language used so as to bring to life the details that will light up the story for the reader. For the details to be concrete and convey meaning, the language must be accurate and precisely given. The words can be so precise they may even sound flat, but they can still carry; if used right, they can hit all the notes.)
這一生
你是否得到你想要的?
我得到了。
你想得到什麼?
叫我自己親愛的,感覺我自己
被世上所愛。
And did you get what
you wanted from this life, even so?
I did.
And what did you want?
To call myself beloved, to feel myself
beloved on the earth.
——瑞蒙‧卡佛,〈最後的斷片〉(Late Fragment)
https://www.books.com.tw/products/0010723185
叫我自己親愛的:瑞蒙.卡佛談寫作
To Call Myself Beloved: Raymond Carver on Writing
作者:瑞蒙‧卡佛
原文作者:Raymond Carver
譯者:余國芳
出版社:寶瓶文化
出版日期:2016/07/29
語言:繁體中文
卡佛出身寒微,十九歲即奉子成婚。接下來的數十年人生裡,他為了一家四口的生計奔忙,屢屢跌入困境,乃至最終亦步上父親後塵,成了酗酒之徒。然而,即便在最困頓時,卡佛對文學的熱愛仍堅持不變,他從二十歲起開始寫作,接下來的二十年,寫作成了他生命中最不可或缺的出口。1983年,他獲得「米德瑞暨哈洛.史特勞斯生活年金獎」,才從經濟窘境中徹底解脫,五年後便因病過世,然而他在短篇小說所奠定的地位,至今無人能出其右。
本書收錄33篇從未正式發表過的散文隨筆與書評,隱含了卡佛對好作品的準則與期待,不僅讓讀者首次有機會一窺卡佛的生平、經歷,甚至內心世界,更是開啟寫作之路的叩門磚。
作者簡介
瑞蒙‧卡佛
Raymond Carver,1938-1988
美國短篇小說家,詩人。
被譽為自海明威以降,最具有影響力的美國短篇小說家。
《倫敦時報》推崇他是「美國的契訶夫」。
他的寫作功力是苦學而來,直至四十歲,即70年代後期,才逐漸在文壇嶄露峰頭,並於1983年獲米爾德瑞─哈洛斯特勞斯生活年金獎;1985年獲《詩歌》雜誌萊文森獎;1988年被提名為美國藝術文學院院士,並獲哈特福德大學榮譽文學博士學位,同時獲布蘭德斯小說獎。然而,卡佛享受成名的滋味並無太久,五十歲即因肺癌過世。他所留下的作品並不多,主要有《能不能請你安靜點?》、《大教堂》、《新手》、《需要我的時候給個電話》、《憤怒的季節》等短篇小說集和詩集。作品亦被改編成《銀色.性.男女》等電影。
【Excerpt】
〈談寫作〉
回顧一九六○年代中期,我發現我對於長篇小說有注意力無法集中的困擾。有一陣子不管是讀是寫都有困難。我的注意力持續度節節敗退;我完全沒了寫小說的耐心。現在想起來都還是一段冗長而沉悶的經歷。不過我明白,這段過去跟我現在愛寫詩和短篇小說大有關係。直切,直入,不拖泥帶水,毫不遲疑。大概也就在同一時期,在我二十五歲以後的這段時間裡,我失去了強烈的企圖心——若真如此,倒也是好事一樁。企圖心加上一點點的運氣,對於一個有心寫作的人來說是好事。若是企圖心太大加上運氣不好,或者連一點運氣也沒有,那是會要人命的。寫作必須有天分。
有些作家非常有天分;作家應該都有天分吧。但是要擁有看待事物的獨特性和敏銳度,而且能精準貼切的表達出來,那又是另外一回事了。《蓋普眼中的世界》(The World According to Garp),當然是作者約翰‧厄文 (John Irving) 心目中最精采的世界。芙蘭納莉‧歐康納 (Flannery O'Connor) 寫的則是她眼中的世界;另外,威廉.福克納 (William Faulkner) 和海明威 (Ernest Hemingway) 有他們的世界。契佛 (John Cheever)、厄普代克 (John Updike)、以撒‧辛格 (Isaac Singer)、斯坦利‧艾肯 (Stanley Elkin)、安‧比提 (Ann Beattie)、辛西亞‧奧茲克 (Cynthia Ozick)、唐納德‧巴塞爾姆 (Donald Barthelme)、瑪莉‧羅比森 (Mary Robison)、威廉‧基特里奇 (William Kittredge)、貝瑞‧漢納 (Barry Hannah)、娥蘇拉‧勒瑰恩 (Ursula K. Le Guin) 也各自有他們心中的世界。每一位偉大的或是出色的作家,都是按照他自己的標準造就屬於他的世界。(Every great or even every very good writer makes the world over according to his own specifications.)
我上面所說的,其實有些類似「風格」,但風格不是一切。作家在他書寫的每件事物上都簽了字,具有他獨一無二、絕不會錯認的署名。那是他的世界,絕對不會是其他人的。這是造就作家的要件之一,而非天分。有天分的人比比皆是。但一個作家有獨特的見解,而且能夠把見解信達雅的訴諸文字:那麼這個作家就會有一席之地。(It's akin to style, what I'm talking about, but it isn't style alone. It is the writer's particular and unmistakable signature on everything he writes. It is his world and no other. This is one of the things that distinguishes one writer from another. Not talent. There's plenty of that around. But a writer who has some special way of looking at things and who gives artistic expression to that way of looking: that writer may be around for a time.)
伊薩克‧狄尼森 (Isak Dinesen) 說她每天都會寫一點東西,沒有指望也沒有絕望。將來我會把這句話記在名片大小的卡片上,貼在我書桌旁的牆壁上。牆壁上現在已經貼了幾張這類3×5的小卡片。其中一張寫著:「敘事基本的精確度是寫作第一也是『唯一』的道德。」("Fundamental accuracy of statement is the ONE sole morality of writing.") 是艾茲拉‧龐德 (Ezra Pound) 說的。精確「當然」不是一切,但一個作家如果能做到「敘事基本的精確度」,那麼至少他是上道了。
我的小卡片中有一張是摘自契訶夫 (Chekhov) 小說裡的句子:「……剎那間他豁然開朗。」("... and suddenly everything became clear to him.") 我發現這幾個字充滿奇蹟和可能。我愛它的簡單明白,以及它底下暗藏的寓意。還有,神祕感。之前「不清楚」的是什麼?又為什麼現在突然「清楚」了?到底發生了什麼?最要緊的——那現在又如何?在豁然開朗之後會有許多的結果。我感覺有一種徹底的輕鬆——和一種渴望。
我曾無意間聽說作家喬佛瑞‧沃爾夫對一群學習寫作的學生說過,寫作「沒有廉價的招式」("No cheap tricks")。這句話應該登上小卡片。不過我想對此做個補充。我討厭招式。在小說裡一個招式或是一個噱頭,不管是廉價的還是經過精心策畫,給我的第一感覺,就是在找掩飾。花招最終讓人厭倦,而我是最容易厭倦的人,這可能跟我的注意力無法持久有關。再者,特別花俏、矯揉造作的文筆,或是過分平淡無奇的寫法,也都會引我入睡。寫作人不需要花招或噱頭,甚至不必是團隊中最聰明的傢伙。有時候,一個作家必須能夠心無二用的觀察一些有的沒的,無論是一輪落日或是一隻舊鞋,都能帶著絕對純粹的驚奇——即使讓自己看來像個傻瓜。
……
值得一提的是,小說中真正的實驗性在於原創,極其難能可貴,而且甘味無窮。只要是別人對於事物的看法——比方說,巴塞爾姆的觀點——其他作家就不該依樣畫葫蘆,盲目跟進。這是行不通的,因為世上只有一個巴塞爾姆,其他人想要以創新之名盜用巴塞爾姆特有的感覺或表現方式,那只會製造混亂、災難,甚至自欺欺人的後果。真正的實驗性必須是「開創出新的東西」,像龐德所倡導的,在創作的過程中自己發現一些新東西。只要寫作的人腦袋還很清楚,而且又不想跟我們脫節,那麼自然會把屬於他們那個世界的消息傳遞給我們。
在一首詩或一個短篇故事裡,作者有可能會描述一些平常的事物——椅子、窗簾、叉子、石頭、女人的耳環之類——以平常卻精準的文字,賦予這些事物一種強大的、甚至令人驚訝的力量。作者也有可能寫一句看來無關痛癢的對話,結果卻能讓讀者背脊發麻——就像納博科夫 (Vladimir Vladimirovich Nabokov) 所做的一樣,而這個,就是藝術快感的源頭。我其實討厭粗鄙、草率的寫法,不管它是不是扛著實驗性的旗號,或只是愚蠢的反映寫實主義。伊薩克‧巴別爾 (Isaac Babel) 精采的短篇小說〈莫泊桑〉中,敘事者對於小說的寫法如此說道:「沒有一件利器能比一個位置得當的句號更具殺傷力。」("No iron can pierce the heart with such force as a period put just at the right place.") 這句話也該登上小卡片。
……
芙蘭納莉‧歐康納寫了一篇簡單明瞭、叫做〈寫短篇小說〉的散文,談到寫作是一種發現的行為。歐康納說她經常在坐下來開始寫一個短篇的時候,先要讓自己放空,不知道自己究竟該往哪去。她說她懷疑很多作家在剛下筆的時候就知道自己究竟要往哪兒走 (要寫什麼)。她用〈鄉下良民〉為例,說明這個短篇寫到快接近尾聲時,她還沒猜到結局是什麼:
當我開始寫一個故事,我並不知道故事裡有一個裝了一條木腿的博士。我只發現自己某天早上在描述我稍微熟悉的兩個女人,在我還沒弄清楚的時候,我忽然給其中一個女人加了個有一條木腿的女兒。故事繼續發展,我又加進來那個聖經推銷員,但是我毫無概念我該把他怎麼辦。我根本不知道他會去偷那條木腿,一直到寫了一、二十行之後,我發覺事情就該這麼發生的時候,我才清楚這是無可避免的。
幾年前我讀到這一段的時候,相當震驚,因為她 (或任何人) 居然以這種方式在寫小說。我本來以為這是我很難啟口的一個秘密,對此事我一直覺得有些不自在。我相信這種寫作方式等於洩漏了我的缺點。我記得當時看到她的這番話真令我大感振奮。
後來有一次,我坐下來準備寫個短篇 (最後成功的把它寫成一個很不錯的故事),沒想到,第一句話就這麼自動跳進來了。其實這句話已經在我腦海裡打轉了好幾天:「電話鈴響的時候,他正在用吸塵器。」我知道故事就在那兒了,就在那兒等人把它說出來。我打從骨子裡感覺得到,這個開頭就是有故事,只要找時間把它寫出來;一旦時間有了,有一整天——十二個,甚至十五個小時——只要我願意好好利用。結果,我做到了,就在這個早上我坐下來寫下第一句,其他的句子便立刻自動自發的彼此吸引出來。我寫短篇就像我寫詩一樣;一行接一行,再接一行。很快的我看見故事在成形,我知道這個就是我的故事,這個正是我想要寫的故事。
我喜歡短篇小說裡面帶有一些威脅感或是惡質的恐嚇。我覺得故事裡帶有一些惡質是好的,至少對故事的轉折是有好處的。我也覺得故事裡必須有緊張感,一種迫在眉睫的東西,一些不安的騷動,否則,就不能成為故事了。想要在小說中創造緊張感,有時是把一些強勁的字眼連在一起,製造出一個有形的畫面;但有時也可能是一些沒有說出來的東西,類似隱喻,隱藏在平順無痕 (或支離破碎) 的表層底下的景象。
V‧S‧普里契特 (Victor Sawdon Pritchett) 對於短篇小說的定義是「捕捉眼角瞥見的某些東西」("something glimpsed from the corner of the eye, in passing.")。注意這句話裡的「瞥見」。最初只是不經意地一瞥,但之後,這一瞥就擁有了生命,轉變成那瞬間的亮點,如果運氣再好一點——同樣是這個字——更有了後續的結果和意義。短篇小說家的任務,就是窮盡所有力量投入這驚鴻一瞥之中。他會集合他的智慧、文學技巧 (才華)、他的平衡感、他對事物真切的感受,讓讀者知道這些事物究竟是什麼樣子,而他又是如何看待這些事物——就好像別人都不曾看見那樣。要做到這些,勢必要透過清楚精確的語言,用語言把所有細節帶出生命,為讀者點亮這個故事。若要讓細節具體而深入,所使用的語言就必須精準。用字精準的效果看似平淡無奇,卻強大到令人難以料想;只要用對了字,就能切中要害。(And this is done through the use of clear and specific language, language used so as to bring to life the details that will light up the story for the reader. For the details to be concrete and convey meaning, the language must be accurate and precisely given. The words can be so precise they may even sound flat, but they can still carry; if used right, they can hit all the notes.)
自訂分類:Selected & Extrac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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