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業升級
產業升級是一個方向,目的在於使我國產業於世界生產網路與區域市場取得重大發展,政府雖然無法取代企業在市場的競爭行為,但可以藉由關鍵的政策與多項配套行動,來「引導」產業與企業走向壯大的道路,以企業求生存與白熱競爭的心理下,難有自主領導對手群的意願,因此政府更該出手促成「競合」的態勢。
產業升級不是口號,而是具體的行動,除了消極性的以第三方角色協助企業,或依照各方不同意見調整政策,尚有一個重要面向可以參照。若將策略分為三個面向:「基礎投資」、「關鍵驅動」、「直接的行動」,我國在投資環境的水平持續上升,此乃長遠的發展方向,但根本性的投注並不代表能取得重大成功,而跟隨各企業或產業需求而特製的政策內容,仍無法因應多頭馬車的牽扯,是故,必須推動一個「通用性」的政策,將政府資源集中,而任企業於世界市場競爭。
或許我國企業的瓶頸不是技術水平不足,而是無法利用現有技術(市場已存在的技術)組合,成為高技術密集組織。
具體的政策為「要素整合機制」,該機制主要包含技術整合、經驗整合、企業整併、業務整合等多項功能,以達產業升級的效果。
實施架構
茲首先定義「產業升級」為:「因應經營環境,而採取的策略性變革作為,建構新的經營優勢,以於價值鏈中占有更大份額。」落實方式如下圖所示:
該放案的方式是藉由合作平台,整合產業的生產要素,形成要素池,並藉由平台加據要素流動,提升企業可取用的資源和資源利用效率。
首先鎖定的要素是「技術」,利用平台形成技術池,進而提升我國企業普遍的技術水平。
該計畫需要三方努力,
1. 一是國家研究機構釋放技術和專利,建立初步的技術池,使規模企業和中小企業有意願參與計畫;
2. 二是研發單位和規模企業合作研發新技術,所取得之技術與專利由研發單位所有,可免費提供予合作之企業使用,並以收費方式,釋放給其他合作之企業,費用由研發單位收取,需注意對研發合作之企業的相關保障措施。
3. 三是引導中小企業進入平台,中小企業可以技術交換或是購買的方式取得所欲取得之技術知識,為使中小企業有效體認平台之價值,且順利參與,可設立中介人制度,促進技術貿易。
4. 四是關於藏私的心理與規模企業的排擠現向,平台的運作需兼備「研發單位主導」與「市場機制」,藉由擴大交易規模和購買的媒合,加強規模企業與中小企業間、規模企業與規模企業間的購買行為,使該模式形成正向循環,逐具規模。
該模式可嘗試於電機具產業試行,測試模式的可行性,若能順利營運,則逐步擴張到其他產業,如此平台的功能便可能往產品創新邁進。
除了跨產業的要素整合,更可以將該模式功能擴充到其他要素,如人才、資金、經驗等,極盡要素流動之能。
預期成效
第一階段預期成效為指定產業的技術水平普遍提升,使在產業鏈中更具技術競爭力。
第二階段擴大實施,預期能促進跨產業合作,進一步達到產品創新的目的,並可走出新的產業道路。
第三階段為工業部門和服務業部門合作,使製造業有更多的能量往智造業發展,而服務業也可促成終端服務整合,或是強化製造端與通路端的聯結。
最後方向,為整體性的提升我國企業競爭力,達到產業「普遍升級」之效。
結語
產業升級的目的在於協助我國企業在產業鏈中的重要地位,其手段可為轉型、垂直整合、取得關鍵技術或零件等方式,是手法繁多,而各產業又有不同之情境,政府無法悉數兼顧;因此真正重要的,是推行關鍵性的策略行動-藉由合作平台整合各業的競爭能量,促使整體性的競爭力提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