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先比丘經》(2)科判
丙二 那先佛學總綱-------------------------------------------------------五四
丙三 兩人初見對論(分四)-----------------------------------------------五五
丁一 說根本義無我(分二)---------------------------------------------五五
戊一 誰為那先-----------------------------------------------------五五
戊二 車喻無我-----------------------------------------------------五七
丁二 應作智者問答-----------------------------------------------------六〇
丁三 真問答離問答-----------------------------------------------------六一
丁四 日欲冥罷問答-----------------------------------------------------六一
丙四 次日相見論法(分四) -------------------------------------------------六二
丁一 那先說布施度-----------------------------------------------------六二
丁二 為沾彌說無我-----------------------------------------------------六四
丁三 那先入宮受供-----------------------------------------------------六七
丁四 那先與王正論(分四) -----------------------------------------------六八
戊一 討論出家原因---------------------------------------------------六八
戊二 慧劍斬斷欲愛---------------------------------------------------七〇
戊三 誠信至心清淨---------------------------------------------------七二
戊四 精進能得悟道---------------------------------------------------七九
戊五 論何等為孝順(分四) ---------------------------------------------八二
己一 諸善者皆為孝-------------------------------------------------八二
己二 三十七道品(分六)-------------------------------------------八三
庚一 四念處-----------------------------------------------------八三
庚二 四正勤-----------------------------------------------------八七
庚三 四如意足---------------------------------------------------八九
庚四 五根五力---------------------------------------------------九〇
庚五 七覺支-----------------------------------------------------九二
庚六 八正道-----------------------------------------------------九三
己三 總結助道品---------------------------------------------------九四
己四 重申五根力(缺信力)(分四)----------------------------------九五
庚一 何等為真精進(進力)---------------------------------------九五
庚二 何等為念諸善(念力)---------------------------------------九六
庚三 何等為一其心(定力)---------------------------------------九八
庚四 何等為真智慧(慧力)-------------------------------------一〇〇
戊六 佛法但除惡事-------------------------------------------------一〇二
戊七 輪迴主體探究(分四)-----------------------------------------一〇三
己一 不即不離故身神---------------------------------------------一〇三
己二 舉例從小長至大---------------------------------------------一〇四
己三 燈火喻命根相續---------------------------------------------一〇六
己四 煉乳喻非一非異---------------------------------------------一〇九
戊八 自知不復再生-------------------------------------------------一一一
戊九 智慧異於常人-------------------------------------------------一一二
丙二 那先佛學總綱
那先語王言:「佛經說言:『人安隱最大利,人知足最大富,人有所信最為大厚,泥洹道最為大快。』」
【語譯】:
那先對彌蘭陀王說:「佛經說過:『人能安穩最為大利,人能知足最為大富,人有誠信最為厚道,涅槃寂靜最大快樂。』」
【注譯】:
那先與王對論,第一句引佛經言,是所言有據。
此是那先人生哲學、佛法思想的總綱。以後所說,皆由此總論之發揮。
「人安隱最大利」:古隱通穩。心安理得,即最幸福。諺語說:「白
日不做虧心事,夜半敲門心不驚」。
心安自能身安。孔子謂「心安理得」,又謂「安而後能慮」,是欲人安穩。若是貪婪、忿恚、械鬥、鉤心鬥角、惶恐忐忑、狂熱奔競,何能安穩?達摩的壁觀,即是安心;是最大的安穩。
「人知足最大富」:知道滿足,當下即最大富有。諺語:「知足常足,終身不辱」。何以「知足最大富」?當返觀自性,含攝萬有,法法圓具。如《六祖
壇經.行由品第一》:「惠能曰:『何期自性本自具足,何期自性能生萬法。」(《大正》No.2008,T48,P.349a)自性含攝萬法而無遺,常足常富,喻如摩尼珠,含攝眾象;豈非最大富?
《景德傳燈錄》卷十二云:「興化存獎禪師為後唐莊宗師。莊宗一日謂師曰:
『朕收大梁,得一顆無價明珠,未有人酬價。」師言:『請陛下珠看。』帝以手舒開〔襆-衣+巾頭腳。師曰:「君王之寶誰敢酬價?」(《大正》No.2076,T51,P.295b)能體悟自性神珠,豈非最大富有?
憨山大師行腳北方,寒天雪地,唯披薄衣,人憫其苦說:「師實可憐!貧窮
若此!」憨師說:「莫謂我貧窮,三衣一缽,足抵萬鍾富貴。」憨公即最善知足。
《景德傳燈錄》卷十七:「曹山本寂禪師,僧清銳問:『某甲孤貧,乞師拯濟
。』師曰:『銳阿闍黎近前來』銳近前。師曰:『泉州白家三盞,猶道未沾脣。』
」(《《大正》No.2076,T51,P.336a)富有而不自知,還是貧呀!
《永嘉證道歌》:「窮釋子,口稱貧,實是身貧道不貧;貧則身常披褸褐,
道則心藏無價珍。」(《景德傳燈錄》卷三十,《大正》No.2076,T51,P.460b)學道之人,何時不「心藏無價珍」?
「人有所信最為大厚」:信用誠實,最為厚道。孔子說:「人而無信,不知其可也,大車無輗,小車無軏。」佛戒「妄語」,即存信實。
何以「有信最大厚」:佛法從智信為基礎;而世間法亦以信為厚道。如《史記.吳太伯世家》:「季札之初使,北遇徐君。徐好季札劍,口弗敢言。季札心知之,為使上國,未獻。還至徐,徐君已死,於是乃解其寶劍,繫之徐君冢樹而去。」心許之事,雖人已故,乃履行其事。此即誠信之至。
《分別功德論.第十二論》云:「(佛子)羅云未得道時,心性粗獷,言少誠信。以嫌佛捨輪王位而作沙門,東西行乞以為恥,嫌如來故,常作妄語。若有人問如來所在,實在祇園,而云在晝闇園;實在晝闇園,而言在祇園。反覆妄語誑於來人。佛喚羅雲前來,問曰:「卿實妄語耶?」對曰:「實爾!」佛曰:「我所以捨王位者,以不可恃怙,皆歸無常;即使梵王帝王皆不可保,況復聖王而可恃耶?我前後捨此,不可稱計;而汝今方恨我耶?汝取水來。羅云即盛滿缽水授與如來,如來執缽水謂羅云曰:「汝見此水否?」對曰:「已見。」佛言:「此水滿缽,無所減者,喻持戒完具無所損落。」復瀉半棄謂羅云曰:「汝見此水否?」對曰:「見之。」佛言:「此水失半,喻戒不具足。」復瀉水盡示羅云:「見此空缽否?」對曰:「見之。」佛言:「犯戒都盡,喻如空缽。」復以缽覆地示:「汝見此否?」答:「已見。」佛言:「已犯戒盡,當墮地獄,喻缽口向地也。」羅云自被約敕以後,未嘗復犯毫釐戒。故稱「持戒第一」。(《大正》No.2122,T52,P.470c)
「泥洹道最為大快」:唯有涅槃寂靜是最究竟解脫。大快,謂解脫自在而言,是最大痛快。
世間諸可樂事,皆無常變壞,無實樂可言。縱欲之快,其實伏潛苦根,終致痛苦。
唯離欲涅槃出世間無漏解脫,方是最大之快樂。
《大般涅槃經》卷三云:「諸行無常,是生滅法;生滅滅已,寂滅為樂。」(《大正》No.7,T1,P.204c)
綜如下表:
┌安隱─大利─禪定。
人生┼知足─大富─般若。
├所信─大厚─法身。
└泥洹─大樂─解脫。
丙三 兩人初見對論(分四)
丁一 說根本義無我(分二)
戊一 誰為那先
王便問那先:「卿字何等?」那先言:「父母字我為那先。人呼我為那先;有時父母呼我為首那先;有時父母呼我為維迦先。用是故人皆識知我;世間人皆有是耳。」
【語譯】:
彌蘭陀王就問那先:「你的名字叫做什麼?」那先說:「我父母命名我為『那先』;一般人叫我為『那先』;有時候父母叫為『首那先』;有時父母叫我為『維迦先』。因此大家都認識我;世間人都有名字的。」
【注譯】:
彌蘭王明知對方叫那先,所以明知故問,是要由「名字」與「實體」的關係上論議。由此而開顯「唯是假名無實」。
「首那先」,巴Surasena,唯迦先,巴Vīrasena。
王問那先:「誰為那先者?」王復問言:「頭為那先耶?」「不為那先。」王復言:「耳鼻口為那先耶?」「不為那先。」王復言:「頤、項、肩、臂、手、足為那先耶?」「不為那先。」王復言:「髀腳為那先耶?」「不為那先。」王復言:「顏色為那先耶?」「不為那先。」王復言:「苦樂為那先耶?」「不為那先。」王復言:「善惡為那先耶?」「不為那先。」王復言:「身為那先耶?」「不為那先。」王復言:「肝、肺、心、脾、腸、胃為那先耶?」「不為那先。」
【語譯】:
王問那先:「到底那一個是那先?」王又問:「頭是那先嗎?」「不是那先。」王又問:「耳朵鼻子嘴巴是那先嗎?」「不是那先。」王又問:「臉頰、脖子、肩膀、手臂、手、腳是那先嗎?」「不是那先。」王又問:「大腿骨是那先嗎?」「不是那先。」王又問:「苦樂是那先嗎?」「不是那先。」王又問:「善惡是那先嗎?」「不是那先。」王又問:「身體是那先嗎?」「不是那先。」王又問:「肝、肺、心、脾、腸、胃是那先嗎?」「不是那先。」
【注譯】:
王以分析身心各部分,何者是那先,以顯人之身心,唯是因緣條件的組合。
欲顯各部分非即那先,非不即那先。
身體:頭、耳、鼻、口、頤(臉頰)、項、肩、臂、手、足、髀(大腿骨)、腳、肝、肺、心、脾、腸、胃、顏色。
精神:善惡、苦樂。
此小段是分析各部分皆非那先;下面要說集合各部分亦非那先。
王復言:「顏色、苦樂、善惡、身心合是事,寧為那先耶?」言:「不為那先。」
【語譯】:
王又問:「結合顏色、苦樂、善惡、身心等事項,就成為那先嗎?」那先說:「也不是那先。」
【注譯】:
集合了顏色苦樂善惡身心諸條件為一體,亦非那先。蓋實無那先者,那先唯是假名。
王復言:「無有苦樂、無有顏色、無有善惡、無有身心,無是五事寧為那先耶?」言:「不為那先。」
【語譯】:
王又問道:「沒有苦樂、沒有顏色、沒有善惡、沒有身心,離開這五個條件就是那先嗎?」那先說:「不是那先。」
【注譯】:
此欲開顯離開苦樂、顏色、善惡、身心五事之外,亦無那先。
前從「即」上說,不為那先;今從「離」上說,亦不為那先。原來實相是「不即不離」。
王復言:「聲響喘息寧為那先耶?」那先言:「不為那先。」
【語譯】:
王又說:「言語聲響喘息等就是那先嗎?」那先說:「不是那先。」
【注譯】:
彌蘭王又從聲音去發問。其實人的說話咳嗽乃至喘息種種聲音,也不即是那先。此從作用上來論是不是那先。
戊二 車喻無我
「何等為那先者?」那先問王:「何所為車者?軸為車耶?」「不為車。」那先言:「轂為車耶?」王言:「轂不為車。」那先言:「輻為車耶?」「不為車。」那先言:「輞為車耶?」「不為車。」那先言:「轅為車耶?」「不為車。」「軛為車耶?」「不為車。」那先言:「輿為車耶?」「不為車。」那先言:「蓋為車耶?」「不為車。」
【語譯】:
彌蘭陀王問:「那麼什麼才是那先呢?」那先問王:「什麼東西叫做車呢?是軸心為車嗎?」王回答:「不是車。」那先說:「車輪中的轂是車嗎?」王言:
「轂不是車。」那先說:「輻條是車嗎?」「不是車。」那先說:「輪輞是車嗎?」「不是車。」那先說:「車轅是車嗎?」「不是車。」那先說:「軛是車嗎?」「不是車。」那先說:「車箱是車嗎?」「不是車。」那先說:「傘蓋是車嗎?」「不是車。」
【注譯】:
佛教根本法在緣起,而緣起所彰顯的即是無我。彌蘭王與那先從人是因緣(緣起)假合而無我,以車由眾緣(零件)組合而無車來顯現緣起性空義。
「軸」:車輪轉動中的軸心橫木。「轂」:車輪中心空的圓殼。「輻」:車輪中心轂處通連輪外框的直木條。「輞」:輪邊外沿齒網狀的輪輞。「轅」:夾在車前馬腹兩旁的直木車槓。「軛」:扼在馬脖子的曲木。「輿」:車廂或車斗。「蓋」:車頂的傘蓋。
此小段說明車之各個零件都不為車,以喻人之各器官不為人,而顯性空無我。
那先言:「合聚是材木著一面,寧為車耶?」「不為車。」「音聲為車耶?」「不為車。」
【語譯】:
那先說:「集合車的各種零件,放置一邊,是否就是車?」「不是車。」「那麼車的聲音是車嗎?」「不是車。」
【注譯】:
集合這些零件擺在一起,也不為車。以喻集諸器官也不為人(那先)。
「音聲」:是車動的聲音,喻人說話、知痛痒、別善惡等。亦皆不為人。
那先言:「何等為車耶?」王默然不語。那先言:「佛經說:『合聚是諸材木用作車,因得車。人亦如是,合聚頭、面、目、耳、鼻、口、頸、項、肩、臂、骨、肉、手、足、肺、肝、心、脾、腎、腸、胃、顏色、聲響、喘息、苦樂、善惡,合為一人。』」王言:「善哉善哉!」
【語譯】:
那先:「那麼什麼是車呢?」王默然無語。那先說:「佛經上說:『會合聚集這些零件材木製作成車,才得車的假名。』人也是如此,會合聚集了頭、面、目、耳、鼻、口、頸、項、肩、臂、骨、肉、手、腳、肺、肝、心脾、腎、腸、胃、顏色、聲響、喘息、苦樂、善惡和合成為一個人。」王說:「善哉!善哉!(好呀!好呀!)」
【注譯】:
各個零件不為車,集合零件於一堆亦不為車;離開諸零件亦不為車。那麼什麼才是車呢?彌蘭陀王不解此理,故「默然不語。」
其實此正欲顯示「不即不離」中道義。
那先引據佛經說:集合併裝諸零件用作車,所以得車之假名;人亦如之,合聚頭面乃至苦樂善惡等,故有人的作用,方得「人」的假名。此是說因緣和合而有如幻作用,假名為「人」。車、人、那先,都是假名而無實性(無我)。
【論義】:
此車喻無我,原出自《雜阿含經.卷四十五.一二○三經》云:
「有位尸羅比丘尼,在安陀林入定,(魔王)波旬化美少年揄
揶之,以偈謂曰:
『眾生云何生?誰為其作者?眾生何處起?去復至何所?』
比丘尼知其為波旬,偈答曰:
『汝謂有眾生,此則惡魔見。唯有空陰聚,無是眾生者。
如和合眾材,世名之為車;諸陰因緣合,假名為眾生。……
已證於寂滅,安住諸漏盡;已知汝惡魔,則自消滅去。』
時波旬即沒不現。」(《大正》No.99,T2,P.327a~b)
這就是以車喻無我,是佛法的根本義。
佛說緣起,在開顯「無我」之精神。超越我執,方得解脫;而度生事業,也因無我而才能活躍開展。若是有我,則必著功德相,而不能活躍。
例如:《眾經撰雜譬喻經》卷上云:
「昔有一人,受使遠行,獨宿空舍,中夜有一鬼擔死人來著其前。
後有一鬼逐來瞋罵前鬼:『是死人是我許,汝何以擔來。』二鬼
各捉一手諍之。前鬼言:『此有一人可問,是死人是誰擔來?』
是人思惟:此二鬼力大,若實語亦當死;若妄語亦當死。二俱不
免,何為妄語?語言:『前鬼擔來。』後鬼大瞋,捉手拔出著地
,前鬼取死人一臂補之,即著如是。兩腳頭脅皆被拔出,以死人
身安之如故。於是二鬼共食所易人身,拭口而去。其人思惟:我
父母生我身,眼見二鬼食盡,今我此身盡是他身肉。我今定有身
耶?為無身耶?若以有者,盡是他身;若無者,今現身如是。思
惟已,其心迷悶。譬如狂人,明旦尋路而去到前國者,見有佛塔
眾僧,不可問餘事;但問己身為有為無。諸比丘問:『汝是何人
?』答言:『亦不自知是人非人。』即為眾僧廣說上事。諸比丘
言:『此人自知無我,易可得度。』而語之言:『汝身從本已來
恆自無我,非適今也;但此四大合故,計為我身。』即度為道,
斷諸煩惱,即得阿羅漢。是為能計無我虛得道不遠。」(《大正
》No.208,T4,P.531c~532a)
「無我」為生命實相,而能悟無我即證阿羅漢。
在中國的禪宗,雖說是「教外別傳」;其實也是契入「無我」、「我空」,而為
禪法的根本。例如《續傳燈錄》卷五云:
「佛印禪師,一日與學徒人室次,適東坡居士到面前,師曰:『此
間無坐榻,居士來此作甚麼?』士曰:『暫借佛印四大為坐榻。
』師曰:『山僧有一問,居士若道得即請坐;道不得即輸腰下玉
帶子。』士欣然曰:『便請。』師曰:『居士適來道:暫借山僧
四大為坐榻,秖如山僧四大本空、五陰非有,居士向甚麼處坐?
』士不能答,遂留玉帶。師卻贈以雲山衲衣。士乃作偈曰:『百
千燈作一燈光,盡是恆沙妙法王;是故東坡不敢惜,借君四大作
禪床。病骨難堪玉帶圍,鈍根仍落箭鋒機。會當乞食歌姬院,奪
得雲山舊衲衣。』」(《大正》No.2077,T51,P.498a)
其實,東坡誤以「空」為無;四大五陰既無,如何能坐?若知「空」是空性(梵śunyatā.舜若多)的略稱,根本不是無;而是無自性狀態,如何不能坐?佛法說無我、性空,意思是:只是假相假名而已;沒有真實性在。
丁二 應作智者問答
王復問言:「那先!能與我難經說道不?」那先言:「如使王作智者問,能相答王;作王者問、愚者問,不能相答。」王言:「智者問、王者問、愚者問,何等類?」那先言:「智者語,對相詰,相上語、相下語,語有勝負則自知,是為智者語;王者語自放恣,敢有違戾不如王言者,王則強誅罰之,是為王者語;愚者語,語長不能自知,語短不能自知,〔忖-寸+龍〕悷自用得勝而已,是為愚者語。」王言:「願用智者言,不用王者愚者言;莫持王者意與我語,當如與諸沙門語,當如與諸弟子語,如與優婆塞語,當如與給使者語,當以相開悟。」那先言:「大善!」
【語譯】:
王又問說:「那先!你能跟我論難經道嗎?」那先說:「假如王作智者問,就能回答王;若是作王者問,愚者問,則不能回答。」王說:「智者問、王者問、愚者問,差別何在?」那先說:「智者語是相對詰論,不論相較之後有理之言,或無理之言,言語有勝或負的,都能自知明白,就叫做智者語;王者語是自作放恣,敢有違背不順王意者,王就強加誅罰,就是王者語;愚者語是言語有理不能自知,言語無理也不能自知,違拗自用,只在想得勝而已,就是愚者語。」王說:「希望用智者語,不用王者語及愚者語;然而你也不要拿對付王者的心理跟我說話,應當如平常跟沙門談話一樣。應當如跟諸弟子說話一樣,應當如跟優婆塞說話一樣,應當如跟給侍者說法一樣,應當能使我開悟而說。」那先說:「太好了。」
【注譯】:
那先在論道之前,要求以純哲學理論之立場論道,應以「智者問」;而不可以王威制人作「王者問」;亦復不可強詞奪理作「愚者問」。
┌智者問─勝負自知。
論道三態┼王者問─王威制人。
└愚者問─強詞奪理。
「智者語,相對詰」:互相對論辯駁。「相上語、相下語」:相較之後理長者上,理短者下。
「王者語,自放恣」:自恃驕貴權勢。「違戾不如王言者」:違背王意與王相反者。「王則強誅罰」:仗王威強制而殺戳;不依理而爭勝負者。
「愚者語,語長、語短不能自知」:所說有理無理自己不能立即自知。
「〔忖-寸+龍〕悷自用」:違背邏輯理則只逞諍論,依己之意強詞奪理,只想諍勝罷了!
彌蘭陀王也是頭腦清楚之人,且虛心求法。故謂:「願用智者言,不用王者、愚者言;而你也不要持著對王之意與我說話;當如向著弟子們,優婆塞,或給使者說話;當以令我開悟為重點而說話。」此完全表示出彌蘭陀王毫無威勢之平等心懷與虛心求法的精神;尤其最後的「當以相開悟」更見具求法精神。
丁三 真問答離問答
王言:「我欲有所問。」那先言:「王便問。」王言:「我已問。」那先言:「我已答。」王言:「答我何等語?」那先言:「王問我何等語?」王言:「我無所問。」那先言:「我亦無所答。」王即知那先大明慧。
【語譯】:
彌蘭陀王說:「我想要問問題。」那先說:「那您就問吧!」王說:「我已經問過了。」那先說:「我已經回答過了。」王說:「你回答我什麼?」那先說:「您問我什麼?」王說:「我無所問。」那先說:「我也無所答。」王即知那先是具明了的大智慧。
【注釋】:
這種機智疾辯之應對,正為中國禪宗禪機問答的先聲。其實,實相是在未開口前的光景;一旦涉入問答,已墮第二機了。語云:「妙高峰頂從來不許商量,第二峰頭祖師略容會話。」那先與彌蘭王的對話,正顯示這個消息。
丁四 日欲冥罷問答
王言:「我甫始當多所問,日反欲冥,當云何?明日當請那先於宮中,善相難問。」沾彌利望群即白那先言:「日暮,王當還宮,明日王當請那先。」那先言:大善!」王即為那先作禮,騎還歸宮。於馬上續念那先。
【語譯】:
彌蘭陀王說:「我開始時很多問題想要討論,但是現在反而太陽快下山要天黑了,怎麼辦?明天再請那先到宮中來,好好地論道吧!」沾彌利望群就對那先說:「天色已晚,國王應當回宮,明天大王當請那先入宮。」那先說:「太好了!」彌蘭陀王就為那先頂禮,騎馬返回宮中。他在馬上還一直惦念著那先。
【注釋】:
「於馬上續念那先」:彌蘭陀王被那先的儀容以及所說法震懾於心,所以雖然分開了,但那先說的法還是在心中迴盪。如此心注於道,無忘於道,淨念相續,即發悟的前緣。
【論義】:
中國禪宗的參禪者,疑念在前,拂之不去,如哽在胸,嚥之不下,吐之不出,無處不是道念(疑情),故能在見景觸情下發悟。
例如《景德傳燈錄》卷二十云:
「慧圓上座,開封酸棗干氏子,世業農,少依邑之建福寺德光為師
。惟椎魯,然勤渠祖道,堅坐不臥。居數歲得度。出遊廬山至東
林,每以己事請問。朋輩見其貌陋,舉止乖疏,皆戲侮之。一日
行殿庭,忽足顛而仆,了然開悟。作偈俾行者書於壁曰:
『這一交,這一交,萬兩黃金也合消;
頭上笠,腰下包,清風明月杖頭挑。』
即日離東林,眾傳至照覺,覺大喜曰:『衲子參究若此,善不可
加。令人跡其所往,竟無知者。』」(《大正》No.2076,T51,P.601b)
又,《大佛頂首楞嚴經》卷五,講到二十五圓通,其第十云:
「畢陵伽婆蹉,發心學道,數聞如來說諸世間不可樂事。乞食城中
,心思法門。不覺路中毒刺傷足,舉身疼痛。我念有知,知此深
痛;雖覺覺痛,覺清淨心無痛痛覺。我又思惟:如是一身,寧有
雙覺?攝念未久,身心忽空,三七日中,諸漏虛盡,成阿羅漢。」
(《大正》No.945,T19,P.126b)
丙四 次日相見論法分四
丁一 那先說布施度
至明日,沾彌利望群及傍臣白王言:「當請那先不?」王言:「當請。」沾彌利望群言:「請者,當使與幾沙門俱來?」王言:「自在那先與幾沙門俱來。」主藏者名慳,慳白王言:「令那先與十沙門共來可。」如是至三。王瞋恚言:「何故齊令那先與十沙門共來?」王言:「汝字慳,不妄;強惜王物自汝物,當云何汝逆我意?當有誅罰之罪。可言可哀,赦汝過。今我作國王不飯沙門耶?」慳大恐怖不敢復語。沾彌利望群到那先所,為作禮白言大王請。那先言:「王當令我與幾沙門共行?」沾彌利望群言:「自在那先與幾沙門共行。」那先便與野和羅八十沙門共行。
【語譯】:
到了第二天,沾彌利望群及旁臣對王說:「要請那先來嗎?」王說:「要請。」沾彌利望群說:「要請的話,當請幾個沙門同來?」王說:「隨那先要帶幾個沙門來。」主藏臣名字叫做「慳」的,稟白王說:「令那先生帶十名沙門來就好。」如此說了三次。王瞋恚說:「為什麼只令那先帶十個沙門一齊共來?」王又說:「你的名字叫慳,真的是慳吝不錯;強著吝惜王的財物當作你自己之物,你怎麼違逆我的意思?會有誅罰之罪,可說是可哀憫的。今姑赦免你的過錯。我今作國王,難道不該供養沙門嗎?」慳聞言大恐懼,不敢再說話。於是沾彌利望群就去到那先所,頂禮說大王有請入宮。那先問:「國王要我帶多少沙門共行入宮呢?」沾彌利望群說:「隨便你要帶多少沙門同行。」那先便和野和羅等八十沙門共行入宮。
【注釋】:
「自在那先與幾沙門俱來」:這是尊重聖者之意願,不左右其行動,不干涉其自由,此即「尊師重道」。
此段藉主藏者之慳吝,以顯彌蘭王之施心寬懷。
佛法要旨在「緣起」,緣起即性空無我,故「無我」為佛法宗旨。要體驗無我,當從布施做起,故六度之首即布施,是在體驗無我,棄離我執。
慳吝表現在我執的心態;而布施即在度慳貪。
「汝字『慳,不妄」:名字叫慳,真的是慳吝,一點也不假。印度人常以「以德立名」,如佛菩薩,名如其德;對此惡者,亦以惡行為名。
「那先便與野和羅八十沙門共行」:先前,王與野和羅論難,野和羅論輸,那先不因自己能論勝而自傲輕視野和羅,邀請一同入宮,是平等對待。此正是
六祖壇經.疑問品第三》惠能說:「見性是功,平等是德;……內心謙下是功,外行於禮是德。」(《大正》No.2008,T48,P.350a)
【論義】:
我執重者,必慳貪,而慳者必長夜生死。
例如《出曜經.卷四.欲品第二》講到:舍衛城難陀長者,鉅富而慳,囑其子栴檀香必堅守財富。後命終墮盲婦「栴陀」之子,亦復生盲。年七八歲,盲婦給盲子一杖一器,自行乞食。至栴檀香家,守門者手擲深坑,傷左臂。人語盲婦,匍匐前來,抱子痛哭。佛知此事,興起大悲,至栴檀香家,栴檀香出禮佛。佛告盲兒:「汝是難陀嗎?」小兒報言:「實是難陀。」如是二次。栴檀香知盲兒乃其先父,泣不成聲。次日請佛及比丘受供,佛為說法;施論、戒論、生天之論,欲為不淨行,婬為穢濁等法,即於座上得法眼淨。(《大正》No.212,T4,P.630b~631c)
慳以施度,施之功德,獲福無量。《大智度論》卷八,說到布施功德云:佛帶阿難欲入婆羅門城,城王知佛神德感人,恐失己利,故設制禁戒不得供佛,違者必罰繳納五○○金錢。佛到其國,城中皆閉門不應,佛空缽而出。時有一家老女傭,持破瓦器盛臭米汁出門棄之,見佛空缽而來,佛相光明,愧無美食上供,只有此臭米汁而已,遂以此臭米汁供佛。佛知其信心清淨,受其食。佛告阿難:「是老女人施佛食故,十五劫中天上人間受福,不墮惡道;後得男子身出家學道、成辟支佛,入無餘涅槃。」時有一婆羅門聞之,嗤笑佛妄語,如此臭食有何重報?佛問:「汝曾見何者為世間最希有之事嗎?」婆羅門言:「我曾在道中見一尼拘慮陀樹,蔭覆賈客五百乘車,蔭猶不盡。」佛云:「此樹種子其形大小如何?」婆羅門言:「大如芥子三分之一。」佛言:「誰當信汝言者?樹大如此而種子甚小?」婆羅門言:「實爾。世尊!我眼見之,非虛妄也。」佛言:「我亦如是,見老女人心淨信、施佛、得大果報亦如此。」婆羅門心意開解,悔過向佛,佛為說法,得初道果。即時舉手大呼言:「一切眾人,甘露門開,如何不出?」城中諸婆羅門皆送五百金與王,競來迎佛供養,皆言得甘露味,誰當惜五百金錢?」制限法破,王及人民皆歸於佛。(《大正》No.1509,T25,P.115a~b)
丁二 為沾彌說無我
沾彌利望群旦欲入城時,於道中並問那先:「往日對王言,無有那先,何以?」那先問沾彌利望群:「卿意何所為那先者?」沾彌利望群言:「我以為喘息出入命氣為那先。」那先問言:「人氣一出不復還入,其人寧復生不?」沾彌利望群言:「氣出不復還入者,定為死。」那先言:「如人吹笳,氣出不復還入;如人持鍛金筒吹火,氣一出時寧得復還入不?」沾彌利望群言:「不復還。」那先言:「同氣出不復入,人何故猶不死?」沾彌利望群言:「喘息之間我不知,願那先為我曹解之。」那先言:「喘息之氣,皆身中事。如人心有所念者,舌為之言,是為舌事;意有所疑,心念之,是為心事;各有所主,視之虛空,無有那先。」沾彌利望群心即開解,便作優婆塞,受五戒。
【語譯】:
沾彌利望群早晨與那先要入城時,在途中並問那先:「昨天您對國王說無有那先,是什麼原理呢?」那先反問沾彌利望群:「依你的意思以什麼為那先呢?」沾彌利望群說:「我以喘息呼吸出入命氣是為那先。」那先問道:「人的氣一呼出而不復還入時,那個人還能活嗎?」沾彌利望群說:「呼氣一出而不復還入,必定死亡。」那先說:「譬如人吹胡笳,氣吹出而不復還入;又如人拿鍜金筒吹火,氣一吹出,那個氣還能復還嗎?」沾彌利望群說:「不復還。」那先說:「與此同理,氣出而不復還入,人怎能還不死亡呢?」沾彌利望群說:「喘息呼吸之間的微妙意我並不知,希望那先您為我們解釋。」那先說:「喘息呼吸之氣,都屬身中的事。例如人心中有所想念時,舌頭為之發言,就是舌事;意有所懷疑,心就想念之,就是心事;六根作用皆各有所主事,但仔細觀察都像虛空一樣,沒有那先實在性的存在。」沾彌利望群聞言就心開意解,便歸依三寶作優婆塞,受五戒。
【注釋】:
「胡笳」:古時軍中樂器,原於胡人,以竹作之。
「鍜金筒」:鍜金時吹氣使火熾之風筒。以竹筒為之,末節中鑽小孔,對火吹之。
「同氣出不復入,人何故猶不死?」:同吹鍜金筒原理一樣,人呼之氣一出不復入,那裡有不死之理?謂一氣不來,必死無疑。生命存於呼吸之間,脆弱無常。《四十二章經》云:
「佛問諸沙門:『人命在幾間?對曰:『數日間。佛言:『子
未能為道。復問一沙門:『人命在幾間?對曰:『在飯食間
。佛言:『子未能為道。復問一沙門:『人命在幾間?對
曰:『呼吸之間。佛言:『善哉!子可謂為道矣。」(大正》No.784,T17,P.724a)
「喘息之氣,皆身中事,如人心有所念者,舌為之言,是為舌事;……各有所主,視之虛空,無有那先。」:呼吸、言語、思想等六根作用,皆身中之事,六根皆各有所主事,如眼看、耳聽、鼻嗅、舌嘗、身觸、意思,都各有主事;然而六根中皆無實體自性之主宰在,故一一分別視之,則如虛空空無自性,無實在之那先可得。
此段補充說明前與彌蘭王問答之無我義,前論色身之生理機能組合而無我,未明主宰者亦復無我;今藉沾彌利問喘息命氣之無我,進而顯示主宰亦無我。
若說色身由若干生理機能組合而無我,一般宗教尚可接受此說;然進而說連主宰的「真我」亦無我,則難以接受;會認為如此則成斷滅。沾彌利望群即同樣為此而感到納悶,提出討論。那先以「各有所主、視之虛空」來顯示雖各有主事而皆實無「主宰之實體真我」在。故謂「視之虛空」。三卷本作「分別視之皆空,無有那先」,義更顯明。
【論義】:
佛家主張無我;所謂之「我」梵ātman 必具三義,如下表:
┌獨一義─具有獨一之體,不必假借其他因緣聚合者┐
我┼恆常義─具有永恆常存之性能,永不變質────┼以實無三義
└主宰義─自作主張,不受任何因緣而左右牽制──┘,故無我。
┌是無常之我┐
佛經隨俗說我必是┼非永恆之我┼乃緣起假名我;實則仍是無我。
├非安隱之我┤
└是變易之我┘
印度稱我之種類:
┌「俱生我執」之我┐
┌asmi┼「我慢」之我──┼佛家務必去此。
│ └潛意識之我───┘
│ ┌第一人稱單數代名詞主格。於人群中必相對存在─世俗假名
我┼aham┤ 我。即常識上之我如佛自說無量世有輪王如何,輪王即
│ │ 是「我」。─佛家並不反對。
│ └「分別我見」之我。
│ ┌三種人稱中反身代名詞─自己。
└attan┤ 如自度度人,自作證知:我生已盡,梵行已立,所作已辦
│ ,自知不受後有─佛家不反對常識上之我。
└宗教哲學上所建立的「獨一、恆常、主宰」等義之我形
上我、梵我、真我─佛家堅決反對。
巴利語中的asmi、aham、 attan 梵ātman三種我,中文皆譯作「我」,以致漫無分別。
┌1.常識上的我──┐
四層次的無我┼2.分別我執的我─┼俱無自性,故皆無我。
├3.俱生我執之我─┤
└4.形上我梵我┘
在《雜阿含經.卷五.一○○經》記載:毗舍離國有一位薩遮尼揵子火種居士,聰慧明智,口才雄辯,無人能敵。諸論師輩聞其名者,頭額汗流,腋下津出,毛孔水流。論議及風範能偃草折樹,摧破金石。有次途遇佛弟子阿濕波誓,問:「你師佛陀說何教法?」答:「世尊說:於五陰當觀無我,勤方便觀,如病如癰如刺如殺,無常苦空非我。」尼揵子聞之不喜,遂與五百離車種族名共詣佛所。問佛言:「你真如是教示弟子嗎?」佛言:「如汝所聞,我實為弟子如是說法。」尼揵子說:「譬如世間一切所作,皆依於地,如是色是我人,善惡從生,受想行識是我人,善惡從生。又譬如人界神界,藥草樹木,皆依於地而得生長。如是色是我人,受想行識是我人。」佛告火種居士:「譬如國王於自國土對有罪過者,若殺、若縛、若擯、若鞭,絕斷手足;若有功者,賜其象馬車乘城邑財寶,悉能爾不?」答言:「能爾,瞿曇!」佛說:「凡是主者,悉得自在不?」答言:「如是瞿曇!」佛告火種居士:「汝言色是我,受想行識是我,得隨意自在,令彼如是,不令如是耶?」謂要此五陰之身心怎樣就能怎樣?如令其青春健美,不令衰老,都隨意自在嗎?時尼揵子默然而住經佛嗺促,答曰:「不爾。」佛說:「汝前說五陰是我,今又說非我不爾,前後相違。我今問汝:色為常耶?為無常耶?」答言:「是無常。」佛復問:「無常者是苦耶?」答言:「是苦。」復問:「無常苦者,是變易法,多聞聖弟子寧於中見我、異我、相在不?」答曰:「不也。」如此反覆論說,心地開解悟入無我,請佛受供。(《大正》No.99,T2,P.35a~37b)
丁三 那先入宮受供
那先便前入宮到王所上殿,王即前為那先作禮而卻。那先即坐,八十沙門皆共坐。王手自持美飯食著那先前,飯食已竟,澡手水畢訖,王即賜諸沙門人一張疊袈裟,革屣各一緉;賜那先、野和羅各三領袈裟,各一緉革屣。王語那先、野和羅言:「留十人共止,遣餘人皆令去。」那先即遣餘沙門去,與十人共止留。王敕後宮諸貴人伎女悉出於殿上帳中聽我與那先共難經道,時貴人伎女悉出於殿上帳中聽那先說經。時王持座坐於那先前。
【語譯】:
那先就入宮到國王處步上殿堂,王就為那先頂禮而退卻。那先就坐,隨來八十沙門皆共坐。國王親手持飯食置於那先前;飲食之後,漱口洗手畢,王即賜諸沙門每人一張疊架裟,皮鞋各一雙;賜那先、野和羅各三領袈裟,各一雙皮鞋。王對那先和野和羅說:「只留下十人在此,其他諸人皆遣令出去。」那先就遣走其餘沙門,留下十人在此。王命後宮所有貴人伎女,都出來殿上帳中聽我跟那先共論經法。當時諸貴人、伎女都出來殿上帳中聽那先說經法。此時,王拿一座椅坐在那先前面。
【注釋】:
彌蘭王親自持美食供養那先,顯王之尊師重道。
「疊袈裟」:三卷本作「褻袈裟」。疊通於〔疊+毛〕,廣韻》徒協切,入帖,定,音疊;細棉布。此即以細棉布製成的袈裟。
「革屣」:皮革製成的鞋子。
「一緉」:緉是古時計鞋的單位。一緉即一雙。
彌蘭王賜那先與野和羅同等之供養品,以平等心對待,不因野和羅論輸而歧視。
令遣餘人去,以空出空間,空氣流暢,氣氛舒和,利於寧靜思考論答;亦可令宮中貴人伎女於帳中易於聽法瞻仰。彌蘭王對後宮貴人宮女乃至伎女都令聽法,可見其悲心廣大。
丁四 那先與王正論分
戊一 討論出家原因
王問那先:「當道說何等?」那先言:「王欲聽要言者,當說要言。」王言:「卿曹道何等最為善者,用何故作沙門?」那先言:「我曹輩欲棄世間苦惱,不復更後世苦惱,故作沙門。」王言:「沙門者悉爾不。」那先言:「不悉用是故作沙門;中有負債作沙門者;中有畏縣官作沙門者;中有貧窮作沙門者。」那先言:「我但說欲脫愛欲苦惱,滅今世懃苦,至心求道作沙門者耳!」王言:「今卿用是故作沙門耶?」那先言:「少小作沙門,有佛經道,是故欲棄今世後世苦惱作沙門。」王言:「善哉!善哉!」
【語譯】:
王問那先:「應當討論什麼呢?」那先說:「大王想聽重要關鍵的道理,就說些重要的義理。」王說:「你們所認為最好的是什麼,而要出家作沙門呢?」那先說:「我們想離棄世間的苦惱,不再更受後世苦惱,因此出家作沙門。」王說:「所有的出家沙門都是如此心態嗎?」那先說:「並不是所有的人都是這種心態而出家作沙門;其中有因負債而出家作沙門的;其中有因犯法畏懼縣官而作沙門的;其中更有因貧窮而作沙門的。」那先接著說:「我只說是為了要脫離愛欲苦惱,滅卻今世的勞苦,所以至心求道作沙門罷了!」王說:「你現在就是以這個原因作沙門嗎?」那先說:「我從少小的時候出家作沙門,能獲得佛法,所以要離棄今世及後世的苦惱而出家作沙門的。」王說:「善哉!善哉!好呀!好呀!」
【注釋】:
「要言」:說法應說要法。俗語云:「一言不中,千言無用。」佛菩薩說法,皆擇其要旨而說,有饒益而說。
「欲棄世間苦惱,故作沙門」:是追求解脫世間的苦惱事而出家作沙門,是發心正確。
世間苦惱、有三苦、八苦。如下表:
┌1.苦苦─痛苦之苦,如受刑罰、苦役、病痛、遭殺等。屬於欲界人
│ 間諸痛苦。
三苦┼2.壞苦─由好變壞,如失職、下台、遭回祿、由富變窮;或由天道
│ 墮凡間惡道等。天道有福盡退墮及定力衰退墮落之苦。
└3.行苦─色界無色界深定,有意識微細生滅流注及退墮之苦。
┌1.生─────住入胎獄,出生產道之苦。
├2.老─────衰殘老化,失憶難行之苦。
├3.病─────疾病纏身,苟延殘喘之苦。
├4.死─────生命結束,四大分散之苦。
八苦┼5.求不得───所欲不得,空思徒望之苦。
├6.愛別離───所愛不聚,骨肉分離之苦。
├7.怨憎會───所怨偏聚,愛恨情仇之苦。
└8.五陰熾盛──生滅無主,煩惱熾盛之苦。
更有四類諸苦,如下表:
┌1.自苦者attantapa─如苦行者的自我虐待。
苦之四類┼2.他苦者parantapa─如獵人奪取別人的生命。
├3.自他苦者attantapo ca parantapo ca ─如國王作大祭
│ 祀、自己勞苦、又殺害犧牲。
└4.俱不苦者neva attantapo parantapo─如阿羅漢。
世間苦惱源於愛欲,由愛欲衍生苦惱;為脫離其綑縛,故至心出家求道。求道之求,二卷本作「未」,今依三卷本改「求」。
少小出家,得師長教授,得佛法之體驗,故至心從事佛道,不復追逐欲愛苦惱。少小,二卷本作少少,今依三卷本改之。
「家」在佛教視之即是枷。如《四十二章經》云:「人繫於妻子寶宅之患,甚於牢獄桎梏鋃鐺。牢獄有原赦,妻子情欲雖有虎口之禍,己猶甘心投焉,其罪無赦。」(《大正》No.784,T17,P.723a)故知家之枷鎖更是牢固。
┌1.出三界家。
出家三義┼2出煩惱家。
└3出.繫縛家。
┌重要──重點提示。
├切要──明確指要。
要┼扼要──精闢重要。
├主要──主題要旨。
└心要──精要心髓。
【論義】:
「當說要言」,是說切要之言,佛菩薩入世說法,即說能朝向正覺方法為要言。如《雜阿含經》卷十六云:
「我成等正覺,自所見法,為人宣說者,如手中樹葉。所以者何?
彼法義饒益、法饒益、梵行饒益,明、慧、正覺向於涅槃。如大
林樹葉,如我成等正覺,自知正法,所不說者,亦復如是。所以
者何?彼法非義饒益,非法饒益,非梵行饒益,明慧、正覺、正
向涅槃故。」(《大正》No.99,T2,P.108b)
何謂「彼法非義饒益,非法饒益,非梵行饒益」?這是說只是世間法,對
於開啟智慧、斷除煩惱、出離輪迴、證悟涅槃,沒有幫助。包括世間種種學問,只能對世間法助益;但不能裨益出世間。例如《釋門自鏡錄》卷上云:
「昔如來去世垂五百年,有阿羅漢自迦濕彌羅至健馱羅國婆羅邑,
見一梵志捶訓童稚。問:『何苦此兒?梵志曰:『令學聲明,
業不時進。羅漢莞爾而笑。梵志曰:『沙門者慈悲為情愍傷物
類,仁今所笑願聞其說。羅漢曰:『汝頗嘗聞波爾尼製聲明論
,垂訓於世乎?曰:『具聞之。羅漢曰:『汝子即是彼仙,
猶以強學,翫習世典,唯談異論,不究真理,神智唐捐,流轉未
息!昔南海之濱有一枯樹,五百蝙蝠於中穴居,時有商侶止於樹
下,既屬風寒,人皆飢凍,聚積薪火,煙焰漸熾,枯樹自然。時
商侶中有一賈客,夜分已後,誦《阿毘達磨藏》,彼諸蝙蝠雖為
火困,愛好法音,忍而不去,於是命終隨業受生俱得人身,捨家
修學乘聞法音,聰明利智,並證聖果。迦膩色迦王與脅尊者召集
五百賢聖,於迦濕彌羅國,作《毘婆沙論》,斯並枯樹之中五百
蝙蝠也。余雖不肖,是其中之一數,斯則優劣良異,飛伏懸殊。
仁今愛子,可放出家,功德之大,不能詳述。時阿羅漢說此語
已,事神通事,因忽不見,梵志深生驚異,遂放子出家。」
(《大正》No.2083,T51,P.809b)
「聲明論」對語文聲韻文法有助益;但無法解脫生死。所以梵志放捨其子
出家。
世間是苦海,唯有學佛才得出離解脫。在聲聞乘的學佛是修「解脫道」;而最速的是「出家」,故當時整個佛教都崇尚出家,所以這裡就論到出家的問題。「出家」的動機如何?並非所有出家人都為解脫生死而出家。這在古時的印度已然,此處即已清楚說到。
另外還有一種學佛方式是修「菩薩道」,那是在家修學。菩薩道是以在家身分去推行「四攝法」、「六度」等等。後來這個教法演變成大乘佛教。我們必須了解,並非所有修大乘菩薩道的人,都真正是「菩薩道行」;有很多標榜是大乘,但其心一直在追求自己急速解脫,急求開悟、急求往生淨土,而無意度化眾生。這樣的心態,還 是修「解脫道」而非真正的大乘。
戊二 慧劍斬斷欲愛
王問言:「寧有人死後復生不?」那先言:「人有恩愛貪欲者,後世便復生為人;無恩愛貪欲者,後世便不復生。」王言:「人以一心念正法,後世不復生耶?」那先言:「人一心念正法智慧及餘善事,後世不復生。」王言:「人以善心念正法與黠慧者,是二事其義寧同不?」那先言:「其義各異不同。」王〔問那先:「牛馬六畜各自有智無有智?」那先〕言:「牛馬六畜各有智謀,其心不同。」那先言:「王曾見穫麥者不?左手持麥、右手刈之。」那先言:「黠慧之人,斷絕愛欲,譬如穫麥者。」王言:「善哉!善哉!」
【語譯】:
王問言:「人死以後還能夠再生嗎?」那先說:「如果人有恩愛貪欲的話,那麼後世便再復生做人;若是沒有恩愛貪欲的話,後世就不會再生。」王問言:「如果人能以一心一意思念正法,後世就不再受生嗎?」那先說:「人能以一心念正法智慧及餘諸善事,後世就不復再受生。」王問言:「人以善心思念正法,跟有大智慧的人,這兩種事的真義是相同嗎?」那先說:「其實義互異不同。」王問那先:「牛馬六畜都各自具有智慧或無智慧?」那先說:「牛馬等六畜各具有智慧,只是其心不同。」那先說:「國王您曾見人割麥嗎?左手握住麥,右手割之。」那先說:「大智慧的人,斷除愛欲,就像割麥的情形。」王說:「好呀!善哉!善哉!」
【解釋】:
「人有恩愛貪欲者」:貪欲恩愛為生死根本。如《圓覺經.彌勒章》云:
「一切眾生從無始際由有種種恩愛貪欲,故有輪迴。若諸世界一切種性,卵生、胎生、濕生、化生,皆因婬欲,以婬慾而正性命。當知輪迴愛為根本。」(《大正》No.842,T17,P.916b)《別譯雜阿含經》一二八云:「諸有眾生,起小苦處,而此苦中,種種差別,是等眾苦,因欲而生,皆習於欲,欲為根本,欲為因緣。」(《大正》No.100,Y2,P.423a)
佛家以「十二因緣」說明生命起源。而其起動因緣,源自無明,今之「無明」即前之「愛取」,為十二有支之首。故知眾生一切云為動靜,庸庸碌碌,孳孳不息,皆以婬欲為原動力。由於貪愛及婬欲而有三界之生死活動。
「人以一心念正法智慧及餘善事」:「一心念正法」是定力,「及餘善事」,包括其餘四諦三十七道品等。那先在「正法」下增加「智慧」及餘「善事」是戒、定、慧三法具足。心念正法,要以智慧般若照見諸法皆空,如此所行戒等善事,皆能不執著,故能活脫自在,無愛不斷。能解脫生死,故後世不復生。其關鍵處是以智慧照見「緣起無生」性空,無生故無滅──無死,以見無生無死,故不復生。這就是佛家的解脫是端在「慧解脫」,而非戒解脫、定解脫。故強調「智慧」。
「一心念正法」是令心繫念正法而不散亂,這是「定」;「黠慧」則是出離的智慧,洞悉三界如幻,生死本空,生死即涅槃,煩惱即菩提,如此則無三界可入,無涅槃可證,是真正的般若智;一定一慧因此各異不同。
「人以善心念正法與黠慧者」:「黠慧」即智慧之高卓者。佛經初譯時,常將「妙智慧」譯作「黠慧」。故此處不得解作狡滑巧智。如《大薩遮尼乾子受記經》卷五亦云:「黠慧之人,不應侵他妻。」「眾生界中、聰明大智、利根黠慧。」《雜阿含經》卷四十三云:「眾多罪人在於河中隨流漂沒,中有一人,不愚不痴,聰明黠慧。」(《大正》No.99,T2,P.316c)
「牛馬六畜,各有智謀」:眾生皆具如來智慧德性,但因業力所限制,形體導致心識作用有差別。《華嚴經》所謂「心佛眾生,三無差別」,是人畜原無差別;其差別只是業力作用。
「斷絕愛欲」:世間令人永繫不放者,就是美色之法。以恆繫著,故永劫沈淪。如《增一阿含經.卷四.七經》所說「女色最堅」云:
「爾時世尊告諸比丘:『我於此眾中不見一法最勝最妙,眩惑世人
不至永寂,縛著牢獄無有解已。所謂男子見女色已,便起想著,
意甚愛敬,令人不至永寂,縛著牢獄,無有解已,意不捨離,周
旋往來,今世後世迴輪五道,動歷劫數。爾時世尊便說偈曰:
梵音柔軟聲,如來說難見;
或復有時見,繫念在目前。
亦莫與女人,往來與言語,
恆羅伺捕人,不得至無為。
是故諸比丘!當除諸色,莫起著想。如是故,諸比丘!當作是學。」
(《大正》No.125,T2,P.563a)
然而,我們必知,雖然女色最堅,但是黠慧可破。有智慧者,可以洞徹女色虛幻非實而悟道。例如《大智度論》卷七云:
「佛在時,三人為伯仲季,聞毘耶離國婬女人名菴羅婆利,舍婆提
有婬女人名須曼那,王舍城婬女人名優缽羅槃那。三男子聞人讚
三女人端正無比,晝夜專念,心著不捨,便於夢中夢與從事,覺
已,心念:彼女不來,我亦不往,而婬事得辦。因是而悟,一切
諸法皆如是耶?於是往到魃陀婆羅菩薩所問是事,魃陀羅答言:
『諸法實爾,皆從念生。如是種種為此三人方便巧說諸法空,
是時三人即得阿鞞跋致。」(《大正》No.1509,T25,P.110b)
「穫麥」:割稻麥者,一手捉持,一手用鎌刀割之,以喻黠慧之人,洞知淫慾虛幻,速斷婬機。
戊三 誠信至心清淨
王復問那先:「何等為餘善事者?」那先言:誠信、孝順、精進、念善、一心、智慧,是為善事。」王言:何等為誠信者?」那先言:誠信解人疑。信有佛,信經法,信有比丘僧,信有羅漢道,信有今世,信有後世,信孝父母,信作善得善,信作惡得惡。信有是以後,心便清淨,去離五惡。何等五?一者婬泆,二者瞋怒,三者嗜臥,四者歌樂,五者疑人。不去是五惡,心意不定;去是五惡,心便清淨。」
【語譯】:
王又問那先:什麼是其餘的善事呢?」那先說:誠信、孝順、精進、念善、一心、智慧,就是其餘的善事。」王問言:什麼是誠信呢?」那先說:誠信解釋人的疑惑,相信有佛,相信經法,相信有比丘僧,相信有阿羅漢道,相信有今世,相信有後世,相信孝順父母,相信作善能善報,相信作惡必得惡報;相信有這樣以後,心便得清淨,可以去離五惡。是哪五惡呢?第一是婬泆,第二是瞋怒,第三是嗜臥,第四是歌樂,第五是疑人。如果人不能去除這五惡,則心意不能定下;若是去除這五惡,內心便得清淨。」
【解釋】:
「善事」:是五根信、進、念、定、慧再加上孝順」。其中「一心」,其實,專一其心,就是「定」。
「誠信解人疑」:有誠信,能解開他人對自己的懷疑。《華嚴經.卷十四.賢首品第十二之一》云:
信為道源功德母,長養一切諸善法。」(《大正》No.279,T10,P.72b)
┌(1)誠信解人疑─信人之本┐
├(2)信有佛──┐ │
├(3)信經法──┼信敬三寶┤
├(4)信有比丘僧┘ │
誠信┼(5)信有羅漢道─信涅槃果┼信有是以後,心便清淨,去離五惡。
├(6)信有今世─┐ │
├(7)信有後世─┴信有三世┤
├(8)信孝父母──信修倫理┤
├(9)信作善得善┐ │
└(10)信作惡得惡┴信有因果┘
「去離五惡」的「離」,破音去聲,音利;遠離、拋棄。
┌(1)婬泆─婬泆放恣。(泆,二卷本作女旁,電腦無字,故用泆。音
│ 逸,放蕩。)
├(2)瞋怒─瞋恚生氣。
五惡┼(3)嗜臥─愛睡懶惰。印度赤道經過,以炎熱故,人多懶散嗜臥故
│ 。
├(4)歌樂─唱歌音樂。
└(5)疑人─懷疑不信。此中包括:疑自、疑師、疑法、都是障道因
。
具此五惡者,心不得禪定;能去五惡,心便得禪定。
【論義】:
那先所講「善事」,第一即說是「誠信」。因為「信」是做人最根本的基礎。孔子說:人而無信,不知其可也,大車無輗,小車無軏。」車無輗軏,根本無法行走。
又如《大智度論》卷一云:
「佛法大海,信為能入。」又曰:「若人心中有信清淨,是人能入
佛法;若無信,是人不能入佛法。」又曰:「經中說信為手,如
人有手,入寶山中,自在能取;若無手,不能有所取。」(《大
正》No.1509,T25,P.63a)
《法句譬喻經.篤信品第四》卷一云:
「昔者舍衛國東南有大江,水既深而廣,有五百餘家居在岸邊,未
聞道德度世之行,習於剛強欺詐為務,貪利自恣,快心極意。世
尊常念其應度者,當往度之,知此諸家,福應當度。於是世尊,
往至水邊,坐一樹下,村人見佛光相,奇異莫不驚肅,皆往禮敬
或拜或揖問訊起居。佛命令坐為說經法,眾人聞之而心不信,習
於欺怠,不信真言。佛便化作一人從江南來,足行水上,正沒其
踝,來至佛前稽首禮佛,眾人見之莫不驚怪,問化人曰:『吾等
先人以來,居此江邊,未曾聞人行水上者,卿是何人?有何道術
,履水不沒?』答曰:『我是江南愚直之人,聞佛在此,貪樂道
德,至南岸邊,不時得度,問彼岸人水為深淺,彼人見語:可水
及踝,何不涉渡。吾信其言,便爾來過;無他異術。』佛時讚言
:『善哉!善哉!夫執信誠諦,可度生死之淵,數里之江,何足
為奇?』於是世尊即說偈言:
『信能渡淵,攝為船師。
精進除苦,慧到彼岸。
士有信行,為聖所譽。……』
於是村人聞佛所說,見信之證,心開信堅皆受五戒為清信士。」
(《大正》No.211,T4,P.580a)
故事中透過宗教文學「踏水渡河」來述說信心」的重要性。佛經中更說因沒有信心,不能成就善事,反而必淪入惡趣;而具信心者能成就菩提, 證得涅槃。如《增一阿含經》卷四云:
「云何修行一法,不能敗壞惡趣,所謂心無篤信,是謂修此一法不
壞惡趣。云何修行一法,趣善處者?所謂心行篤信。是謂修此一
法得趣善處,云何修行一法得至泥洹?所謂恆專心念,是謂修行
此法,得至泥洹。」(《大正》No.125,T2,P.566a)
「信」中還有信孝順父母」是修學的善德。如《佛說未生冤經》卷一曰:
「佛言:夫善之極者,莫大於孝;惡之大者,其唯害親乎!。」
(《大正》No.507,T14,P.775a)
又,《本事經》卷四曰:
「假使有人,一肩荷父,一肩擔母,盡其壽量,曾無暫捨,供給衣
食病緣醫藥,種種所需,猶未足報父母深恩。」(《大正》No.765 ,T17,P.682c)
《續高僧傳》卷十二云:
「隋,釋敬脫,汲郡人也。童年出家,以孝行清直知名。……常施
荷擔,母置一頭,經書及筆又置一頭。若至食時,留母樹下,入
村乞食,用以充繼。其筆絕大,粗管如臂,可長三尺。方丈一字
莫不高推。人有乞書者,紙但一字耳!風力道逸,睹之不厭,皆
施諸壁上來往觀省。東都門額,皆脫所題,隨一賦筆,更不修飾
。」(《大正》No.2060,T50,P.518c)
「精進」:印度炎熱,故人多懶散而懈怠。故須加強「精進」這項。精進不懈怠,是指向善學佛努力不輟。如《大般涅槃經.卷二十五.師子吼菩薩品第二十三之一》云:
「離一切諸不善業,修習一切諸善者,是名精進。」(《大正》No. 375,T12,P.771b)
若專為自己解脫而精進,即是修解脫道者」;若發心為他人而努力勤奮者,即
是行菩薩道」。如勝思惟梵天所問經》卷五偈云:
「法本不生滅,何處有滅相?本際不可得,顛倒見起滅。
法性常爾住,故不可思議。若能知如是,不生亦不滅。
菩薩念眾生,不解是法相,為之勤精進,令得離顛倒。
諸佛常不見,眾生決定相,而不捨發心,是名精進人。
思惟一切法,知皆如幻化,智慧不得堅,觀法如虛空。
從虛妄分別,貪著生垢染,為斯開法門,令得入涅槃。
為彼行精進,而不壞於法,離法非法故,常行真精進。」
(《大正》No.587,T15,P.86c)
「念善」,恆專心念於善法。例如《大般涅槃經.卷二十五.師子吼菩薩品第二
十三之一》云:「是精進者,繫念六處,所謂佛法僧戒施天,是名正念。」
(大正》No.375,T12,P.771c)
這也即是念念不離真如。
「一心」,即是定增上;亦即精神統一,聚精會神。世事都須專一其心才能成辦
;出世間法,更須一心方能成辦。
┌佛──┐
┌信有┼經法─┼─三寶┐
│ ├比丘僧┤ │ ┌貪婬┐
│ └阿羅漢┘ │信是以後,無所│瞋恚┤
誠信┼信有┬今世─┬─三世┼復疑,去離五惡┼嗜眠┼心便清淨。
│ └後世─┘ │ ├歌樂┤
├信有孝順父母──倫理┤ └疑人┘
└信有┬作善得善┬因果┘
└作惡得惡┘
那先所說應去離婬泆、瞋恚、嗜眠、歌樂、疑人等五惡。意思如下:
(一)「婬泆」,學道之人,無不知之,但真正離欲功夫甚難。如「不可甚難」的故事:
餘干這地方有一位陳大夫,曾經治活一貧士;士感激。一日復來診,暮宿其家,值士他往,妻欲出陪,陳止拒之。婦說:「是姑之意。」陳說:「不可。」婦低回良久,陳進說:「不可!不可!」後來無法自持,遂取筆書寫不可二字甚難。」天明辭去。後陳之子應試,試官欲棄其文,忽隱聞連呼不可,再細閱,決意欲去,遂大聲說:「不可二字甚難。」不得已,強錄之。及謁見,乃知其故。(見《安士全書.欲海回狂》)
此雖採用宗教文學來勸勉,但其所說「不可甚難」,亦是人性之實情。
學佛最重要在能超脫婬貪,佛陀並誨示學人當修「不淨觀」可以斷除。例如《平
等閣筆記》卷四云:
「吉永某生,新婚未久,情意甚篤,會府試,生束裝入郡,行時離
腸百結,黯然神傷;及至半途,思念逾切,乃決計託病歸來。夜
分抵家,聞房內有笑語聲,穴窗窺視,則其妻正與生摯友對飲。
床前剪燭,調謔正歡。生乃撾門,友驚惶匿床下,生入告妻云:
『余以思卿故,念功名事小,愛情事大,故半夜遄返,房中酒菜
且列雙箸,果與何人共飲也?妻云:『妾疑君今夕必歸,故列
雙箸以待君還耳!生乃笑呼其友曰:『爾可速出,不必再匿床
下,吾妻既愛爾,余即以之相贈,以滿其願;即余之房產以及一
切雜物,亦悉以歸爾。友人跼蹐云:『君雖是慈悲喜捨之心,
然君之親族胡能相容?生云:『此大易事。即遍邀親族,並
書契約,以付其友,其妻不覺羞慚而哭。生示偈云:
『我自飄然行,萬劫休相見;
斬我愛爾心,償爾風流願。
又以偈示其友云:
『我脫下,破棉襖;
你穿上,剛剛好。
遂掉淚而去。後十數年,鄰邑某寺有一僧圓寂,肉身不壞,市人
以肉身菩薩哄傳,焚香者不絕。時其友以故鄉不能安居,攜眷而
商於其地,其妻亦往焚香,驚見其肉身正前夫也。以頭叩地時,
不覺失聲一哭,此肉身本係昂然端坐,哭聲一發,肉身之頭忽爾
前垂向臆。嗟乎!情癡之可畏。」(《現代佛學大系》冊48,p.179)
在佛門中嘗聞坐脫立亡者,但這只是工夫成熟;並非能作見性悟道的證據。此生
雖成肉身不壞,但情念尚在,故遇故妻一哭,矜持之頭立即下垂。可見真正的解脫在
內心的徹悟;而非外表形相的異術、感應。
(二)「瞋怒」,俗云:「一念瞋心起,百萬障門開。」瞋是相伴於「貪欲」而來的
逆境反應。不但障礙道行;且終墮惡道。如《佛學選要》卷上〈忿恚貪鄙錄五.唐濟
州靈光寺僧惜缽暴亡變作蛇身事〉:
「濟州靈光寺有一老僧,失名。淨修戒行,常持一缽數十餘年未嘗
遣人執捉。後因遽務,令沙彌洗之,手誤墜破此缽,老僧聞之,
驚呼失聲。恨惜之甚,遂偃臥而死。弟子送葬於野,經數日,化
作大蛇,纏繞沙彌,從足至頂,屈頭向下,將欲吞之。僧徒驚,
咒願曰:『緣此一缽之故,慳瞋毒惡,死作蛇身,不悔往愆,又
欲吞殺弟子,甚大罪業,何故如斯?』廣說善惡,為之懺悔,發
願良久。蛇乃解身而去,沙彌迷悶癡騃,旬日漸醒。」(《釋門
自鏡錄》卷上,香港佛經流通處,P.379)
(三)「睡眠」,印度乃赤道位置,炎熱異常,因此大多數人喜在樹下納涼、坐、臥
。這也養成嗜臥的陋習。《論語.公冶長》:宰予晝寢,子曰:『朽木不可雕也,糞土之牆不可朽也。於予與何誅!對於宰予,不值得責備呀!」孔子對於白天打瞌睡者如此的痛斥,可見嗜睡是對道業極大障礙。例如《經律異相》卷十八云:
「佛在祇樹精舍,諸比丘勤修道業,除棄陰蓋。有一比丘飽食入室
閉房靜眠,受身快意,不觀非常,無復晝夜,卻後七日其命將終
,佛愍傷之,即入其室彈指寤之,為說妙偈,驚悟稽首作禮。佛
告比丘:『汝本宿命,惟衛佛時曾得出家,貪身利養,不念經戒
,飽食卻眠不惟非常,命終魂神生螉蟲中,積五萬歲,壽盡復為
螺蚌之蟲、樹中蠹蟲,各五萬歲;此四品蟲生長冥中貪身愛命,
樂處幽隱為家,不喜光明,一眠之時,百歲乃覺。連綿羅網,不
求出要。今始罪畢,得為沙門,如何睡眠不知厭足?比丘聞已
,慚怖自責,五蓋即除,成阿羅漢。」(《大正》No.2121,T53,P. 98a)
(四)「歌樂」,學佛者志在出離,不宜唱歌聽音樂。心隨靡靡之音,陶醉其中,足
以令人墮落。《大智度論》卷十七云:
「如五百仙人飛行時,聞甄陀羅女緊那羅女歌聲,心著狂醉,
皆失神足,一時墮地。」(《大正》No.1509,T25,P.188b)
外道亦有體驗有漏空的境界者,但經不起靡靡歌聲引動而又墮入世間法中。經論
中說他能空中飛行,正是宗教文學的敷演。
以此可知歌聲音樂,亦能令人著迷而墮落。
(五)「疑人」:疑有三種:
┌疑自──懷疑自己不能成就。
疑┼疑師──懷疑師長沒有道行。
└疑法──懷疑所修不獲正果。
除疑之當下,即已幾近於道,故能在正信專心中得獲正果。如《雜寶藏經》卷九
云:
「有老比丘,年已朽邁,神情昏塞,見諸年少比丘種種說法,聞說
四果,心生羨尚。語少比丘言:『汝等聰慧,願以四果以用與我
。』諸年少比丘嗤而語言:『我有四果:須得好食,然後相與。』
時老比丘聞其此語,歡喜發中,即解欽婆用貿所須,尋即施設
種種餚膳,請少比丘求取四果。諸少比丘食其食已,更相指摩弄
老比丘,語言:『大德!汝在此舍一角頭坐,當與爾果。』時老
比丘聞已歡喜,如語而坐,諸少比丘即以皮鞠打其頭上而語之言
:『此是須陀洹果。』老比丘聞已,繫念不散,即獲初果;諸少
比丘復弄之言:『向爾雖得須陀洹果,然其故有七生七死,更移
一角,次當與爾斯陀含果。』時老比丘獲初果故,心轉增進,即
復移坐。諸少比丘復以鞠打頭而語之言:『與爾二果。』時老比
丘益加專念,即證二果。諸少比丘復弄之言:『汝今已得斯陀含
果,猶有往來生死之難;汝更移坐,我當與爾阿那含果。』時老
比丘如言移坐。諸少比丘復以鞠打而語之言:『我今與爾第三之
果。』時老比丘聞已歡喜,倍加至心,即時復證阿那含果;諸少
比丘復弄之言:『汝今得不還之果,然故於色無色界受有漏身,
無常遷壞,念念是苦,汝更移坐,次當與爾阿羅漢果。』時老比
丘如語移坐,諸少比丘復以皮鞠撩打其頭而語之言:『我今與爾
彼第四果。時老丘一心思惟,即證阿羅漢。得四果已,甚大歡
喜,設諸餚膳,種種香華請少比丘,報其恩德,與諸少比丘共論
道品無漏功德,諸少比丘發言滯塞,時老比丘方語之言:『我已
證得阿羅漢果已。諸少比丘聞其此言,咸皆謝悔先戲弄罪。是
故行人宜應念善,乃至戲弄,猶獲實報,況至心也?」(《大正》No.203,T4,P.494a~b〉
那先言:「譬如遮迦越王車馬人從,濿渡令水濁惡,過度以去,王渴欲得水飲,王有清水珠置水中,水即為清,王便得清水飲之。」那先言:「人心有五惡如濁水,佛諸弟子度脫生死之道,人心清淨如珠清水;人卻諸惡,誠信清淨,如明月珠。」王言:「善哉!善哉!」
【語譯】:
那先說:「譬如遮迦越王出行其車馬人員隨眾,濿渡過河,使水混濁,度過去後
,國王您想喝水,您有清水珠,放置水中,水即轉清,便可得清水。」那先說:「人
心中有五惡就如濁水,佛諸弟子們有度生死的法。人心清淨就如清水珠澄清了濁水;
人一旦去掉諸惡,即得誠信清淨,就如明月的寶珠一樣。」
【解釋】:
「遮迦越」:巴利語Cakkavattī的對音,漢譯為轉輪王,即統治全印度的聖王。
「清水珠」:巴利語Udakap-pasādaka-maṇi,能淨濁水,水中雜質因珠所放射力
量,能分解水中異物,令其沉澱。如古人以礬投入水缸令濁水澄淨一樣。
「人心清淨」:如潔白布,易染易繪。淨心方可入道,才能悟理。如淨水珠能澄淨濁
水一樣。
「人卻諸惡」:卻是滅卻、除去。人能滅除諸惡煩惱,得到誠信清淨,猶如光明圓月寶珠一樣。
【論義】:
印度傳說有一種「清水珠」,可以澄清濁水,乃普遍之傳說。古時應有此物,故那先引作譬喻。這裡又譬喻明月之珠。明月皎潔光明,珠圓滿剔透;在譬喻人心清淨境界。在中國《證道歌》就說:「但得本,不愁末,如淨琉璃含寶月。既能解此如意珠,自利利他終不竭。」所喻之理完全相同。
戊四 精進能得悟道
王復問那先:「精進誠信者云何?」那先言:「佛諸弟子自相見輩中說諸清淨,中有得須陀洹道者;中有得斯陀含道者;中有得阿那含道者;中有得阿羅漢道者。因欲相效行誠信,便得度世道。」那先言:「譬如山上大雨,其水下流廣大,
兩邊人俱不知水淺深,畏不敢前;若有遠方人來,視水隱知水廣狹深淺,自知力勢能入水,便得過度去,兩邊人眾便隨後度去。佛諸弟子如是。人心清淨,便為須陀洹道,得斯陀含道,得阿那含道,得阿羅漢道。善心精進,得道如是。佛經說言:『人有誠信之心,可自得度。世人能自制,止卻五欲,人自知身苦惱,能自度脫,人皆以智慧成其道德。」王言:「善哉!善哉!」
【語譯】:
王又問那先:「精進誠信的詳情是怎樣?」那先說:「在可相互看到的佛弟子中,講到
解脫清淨,其中有證得初果須陀洹的,其中有證得二果斯陀含的,其中有證得三果阿
那含的,其中有證得四果阿羅漢的。因為大家要互相效法激勵誠信的緣故,便得度脫
世間。」那先又說:「譬如山上下大雨,其水流下低窪處溟茫廣大,兩邊的人都不知水的
深淺,害怕不敢渡過;倘若有遠方的人來,看水情形隱隱知道水的廣狹及深淺,自知
能力可堪,下水便得度過去,兩邊人眾就學他隨後都度過去;佛諸弟子眾也是如此互相效法而得解脫。人心能夠清淨,便能證得須陀洹果、證得斯陀含果、證得阿那含果、證得
阿羅漢果。能夠善心精進修學,證悟得道就是這樣。佛經說道:『人有誠信之心,可
以自己獲得度脫。世間人若能自己調御自心,除去五欲,即能自知此身是痛苦煩惱
,能夠自作度脫,人都是以智慧成就其道。」王說:「善哉!善哉!」
【解釋】:
自相見輩中「說諸清淨」,三卷本作「脫諸惡心」。
「相見輩中」,指眼前互相看到的師兄弟間。在相見輩中互相觀摩,互為切磋琢磨、激勵相效,故能相隨同證果位。
「中有得須陀洹道者」:良師益友成為楷模,最易引發精進,奮志相效,迎頭趕
上。有「相見輩中」者證入,可見此乃真實不虛;比經說一大套理論,更能引人;且
彼已悟入,方法必是正確,學效其法,必然無誤。因此互相引動勉勵下,都能入道。故有須陀洹、斯陀含、阿那含、阿羅漢等果。
「其水下流廣大,兩邊人不敢度」:喻苦海中愛水氾濫,及墮於邊見者計常計斷
、計有計無等,皆滯執兩邊、不得度生死之流。
「遠方人來」:喻智慧者,善知水性,即洞知生死實相者。遠方喻智慧高遠;又
喻乘願而來。如觀世音菩薩從西方極樂世界而來、維摩詰從東方妙喜世界而來。
「兩邊人眾便隨後度去」:佛法端從自己得度,雖有高人指點,必須自己精進效
行,依自力方能度生死之流。並非佛能揹人過水得度。故見前人度過,必奮志隨之亦
度過,故謂「人眾便隨後度去。」
「世人能自制」:學佛唯有自制,方能濟事;若事事須人代替,或必須人從旁鞭
策,即是被動,難成氣候。大丈夫是自豎脊樑,奮志於道。故能自制止卻五欲束縛。
「五欲」:色、聲、香、味、觸五境;又謂:財、色、名、食、睡。五欲,生於
我執,由貪執此我身,身愛而對逐求五欲。故「止卻五欲」是去卻對五欲的貪著心,去掉對五欲的自性執;並非滅去五欲本身。五欲本自性空,不必滅卻。所以應滅
的是貪著五欲的自性執。
「自知身苦惱」:以慧眼洞知此身虛幻,不可保持;此身無常,病痛苦惱;人永
被繫縛拖累,能悟知如此,自然超越「身愛我執」而「自度脫」。
「人皆以智慧成其道德」:此說「慧解脫」。佛教真正解脫的是「慧解脫」。
【論義】:
佛家的解脫,必從「開發智慧」而獲得,稱為「慧解脫」;故非「戒解脫」或「
定解脫」。戒與定都是輔助達到開慧的要法;亦不可或缺。佛法修證是因智慧能洞悉
真相,破除迷惘,而斷惑證真,故「智慧」是佛教最重要的「法」。《寶雲經》卷三
云:
「菩薩復有十法名微細智。何等為十?
(1)善知出要。
(2)善知出要法。
(3)善知一切法等同一相。
(4)善知一切法如幻相。
(5)善知一切法相。
(6)善知甚深十二因緣。
(7)善知諸業不可思議。
(8)善知一切法義。
(9)善知如實義。
(10)善知如實智。」(《大正》No.658,T16,P.224b)
這十種微細智所善知者,其界說皆甚微細,稍為大意,必加以混同。因為如此微細
觀察,故於生活中所面臨的一切大小事物都能徹底了知,而塵塵超脫。
在《大智度論》卷八十四,則束為「三智」云:
「須菩提言:『佛說一切智,說道種智,說一切種智。是三種智有
何差別?佛告須菩提:『薩婆若是一切聲聞辟支佛智,道相智
是菩薩摩訶薩智,一切種智是諸佛智。」(《大正》No.1509,T25
,P.646b)
大智度論》卷三十五,有一段與此相同的論說云:
「菩薩度生智慧,名為道慧。
薩婆若慧是聲聞辟支佛事,一切種智慧是諸佛事,道種慧是菩薩
事。一切智慧無所不得,是名一切種,若有為若無為,用一切種
智知。」同上,P.321c
所說的「薩婆若」是梵語sarvjna ,意譯為一切智。「道相智」又譯為道種智。三智義如下表:
┌一切智──見法性體──二乘智。
三智┼道種智──見法相用──菩薩智。
└一切種智─性相一如──佛陀智。
《大智度論》卷二十七,並說這三智其實是圓滿於一心,故一念心中自得三智。
如云:
「問曰:『一心中得一切智、一切種智,斷一切煩惱習。今云何言
以一切智具足得一切種智,以一切種智斷煩惱習?答曰:『實
一切一時得。此中為令人信般若故次第差品說,欲令眾生得清淨
心,是故如是說。復次,雖一心中得,亦有初中後次第,如一心
有三相。」同上,P.260b
修學佛法就是在開發這個智慧,來斷除五陰煩惱。如《金光明經.卷一.空品第
五》偈云:
「我斷一切,諸見纏等;
以智慧刀,裂煩惱網。
五陰舍宅,觀悉空寂,
證無上道,微妙功德。」(《大正》No.663,T16,P.340b)
以此可知佛法的解脫端在「智慧解脫」。在原始佛教有「俱解脫」與「慧解脫」
者,前者是漸法,乃透過禪定而開慧得到解脫的,即定與慧俱有,故稱「俱解脫」;但是「定」只是輔助開慧的方法,真正能解脫的還是智慧。若是利根上上智者,不須透過禪定而直接開悟見法而得解脫,稱為「慧解脫」。這在《雜阿含經.三四七經.須深經》(《大正》No.99,T2,P.96b~97c)就是如此說。在大乘中國的禪宗六祖惠能更是主張「唯論見性;不論禪定解脫」(《六祖壇經.行由品第一》,《大正》No.2008,T48,P.349c)因為以頓門禪的內容定慧乃一體,慧中自具有定,是為「道共定」。
然而為何「慧」能解脫?是唯有慧能洞見緣起性空實相。所謂「緣起」就是在因緣幻起中,其自性是無生;因是無生故無滅。此不生不滅是生命實相,悟證於此就得解脫。
戊五 論何等為孝順分四
己一 諸善者皆為孝
王復問那先:「何等為孝順者?」那先言:「諸善者皆為孝順。」
【語譯】:
王又問那先:「什麼是孝順呢?」那先說:「所有的善行都括入孝順中。」
【解釋】:
「諸善者皆為孝順」:這個「孝順」的原義是「順從」的意思;重點在順從奉行佛說之法。又,佛教不棄背「倫理」;且重視倫理。故佛教主張一切佛法皆是「孝順」。若是離開倫理道德,即沒有佛法可得。故中國禪宗六祖惠能偈說:「佛法在世間,不離世間覺;離世覓菩提,恰似求兔角。」又曰:「恩則孝養父母,義則上下相憐。」(《六祖壇經.般若品》,《大正》No.2008,T48,P.351c;及P.352b)
有人以為學佛必須拋棄人倫,那是誤會佛教。即使出家,亦不離人倫。如佛陀成道後,回宮度父,上須彌山為母說法;目連救母等,皆是出家行孝之證。
在家居士生活於家庭中,更是重視倫理;不但應行一切世間的倫常道德;即出世間的佛法修為,也都納入「孝道」之中。因此說「諸善者皆為孝順。」可見佛家以「孝順」為整個佛法的要旨;此異於中國人說的「百善孝為先」。因「百善孝為先」是以孝行為先,然後行餘善事;而佛家則視一切善事皆是孝道,故於倫理更為重視。在下文則舉出三十七道品皆是孝道。「孝道」統括一切佛法。這是佛教對「孝順」豎立最高宗旨;甚至以「孝順」為「佛」。
【論義】:
孝順既然包括一切善法;甚至孝順父母即如同事佛。例如:
楊黼,四川人。發足尋禮無際大士,中途遇一老者,老者問何往,答:「訪禮無
際大士。」老者謂言:「見大士不如見佛。」楊問:「何處可得見佛?」老者說:「你且回家,於開門時,見倒履者即是佛。」楊黼於是踅回。一日抵家已深夜,其母掌燈披衣急忙出來開門,左右履倒穿。楊黼見之,即悟孝順父母即是事佛。
《梵網經》說:「一切男子是我父,一切女子是我母。」(《大正》No.1484,T24,P.1006b)因此對於一切眾生皆必恭敬,度脫其輪迴,方謂盡孝。因此修學佛法、行持佛法、度化眾生等,皆是孝道;若不學佛、不度眾生,則非至孝。
己二 三十七道品(分六)
庚一 四念處
那先言:「有四善事,心意所止,言何等四心意所止者?」那先言:「一者自觀其身中外內,二者知意苦樂,三者知心善惡,四者知正法;是為四。」
【語譯】:
那先說:「有四種善事,是心意所依止的,是哪四種為心意所依止的呢?」那先
說:「第一是要自觀己身的內和外,第二是知道內心的感受有苦有樂,第三是知道內
心有善惡念的遷動,第四觀察性空無我的正法;是為四種。」
【解釋】:
此下說明「三十七助道品」是為「諸善事」。今先說「四念處」。
「三十七道品」原為原始佛教中重要的助道方法,然菩薩摩訶薩應廣學一切善法
、一切道。《大智度論》卷十九云:「佛說四念處乃至八聖道分是摩訶衍,三藏中亦
不說三十七品獨是小乘法。佛以大慈故說三十七品涅槃道。隨眾生願,隨眾生因緣,
各得其道;欲求聲聞人得聲聞道,種辟支佛善根人得辟支佛道;求佛道者得佛道。隨
其本願諸根利鈍,有大悲、無大悲。譬如龍王降雨,普雨天下,雨無差別,大樹、大
草,根大故多受,小樹、小草,根小故少受。」(《大正No.1509,T25,P.197b~c)
依此可知「三十七道品」實無大小乘之分,乃是原始佛教純樸的一味佛法。有人
判它為小乘,那是錯誤。須知法無大小,大小在人的根機,非法有大小。
修「四念處」即足以得道,何以佛更說「三十七道品」?祇因眾生心種種不同,
結使亦有種種,所樂所解之法亦有種種,故為說種種法門。譬如不得以一種藥治癒萬
種病,而須因病施藥。
「四念處」在佛法修持上極為重要,故為「三十七道品」之首。佛臨涅槃時,阿
難悲泣,阿那律陀勸 阿難勿泣,應問佛四事:「佛滅後,(一)依何為住?(二)依誰為師?
(三)經首安何句子?(四)惡性比丘如何處置?」佛於第一問「依何為住」答曰:「應依四
念處為住。」意即應住於四念處。《雜阿含經.卷二十四.六○七經》云:「有一乘淨道,謂四念處。」《六○八經》云:「離四念處者,則離如實聖法。」(《大正》No.99,T2,P.171a)
┌身念處─自觀身外內─觀身不淨─┬內┬內─臟腑器官。
四念處┼受念處─知意苦樂──觀受是苦。│ └外─皮毛爪髮。
├心念處─知心善惡──觀心無常。└外┬內─觀死屍膨脹爛壞,
│ │ 取觀自身亦如是。
└法念處─知正法───觀法無我。 └外─見女人端正心著,
觀其不淨亦如是。
┌別相觀─觀身內觀身外。
觀┴總相觀─內外一時俱觀。
凡夫未入道時,起四顛倒,佛說四念處破彼四倒,如下表:
┌不淨中淨顛倒──身念處破淨倒┐
四倒┼苦惱中樂顛倒──受念處破樂倒┼四念處。
├無常中常顛倒──心念處破常倒┤
└無我中我顛倒──法念處破我倒┘
四念處內容:
(一)「觀身不淨」:
1.修行者依於淨戒住,一心行精進,觀身五種不淨相:
(1)生處不淨:謂從女人產道所生。女身由諸器官不淨和合,內有生熟二藏,屎
尿不淨;外有煩惱業因緣風吹識種子令入受孕,十月之中,如處屎坑。如偈云:
「是身為臭穢,不從蓮華生,亦不從瞻蔔,又不出寶山。」
(2)種子不淨:父母以憶念妄想,鼓蕩淫欲,流變精血。宿世業行因緣,令識種子住入其中,名「身種」。如偈云:
「是身種不淨,非餘妙寶物;不由淨白生,但從尿道出。」
(3)自性不淨:從足至頂,四邊薄皮,其中不淨充滿,飾以衣服,澡浴華香,食以
上饌,經宿之間皆成不淨。如偈云:
「地水火風質,能變除不淨,傾海淨此身,不能令香潔。」
(4)自相不淨:是身九孔常流不淨,眼流眵淚,耳出結聹,鼻中涕流,口出涎吐,
廁道水道常出屎尿,及諸毛孔,汗流不淨。如偈云:
「種種不淨物,充滿於身內,常流出不止,如漏囊盛物。」
(5)究竟不淨:是身若投火則為灰,若蟲食則為屎,在地則腐壞為土,在水則膨脹
爛壞,或為水蟲所食,一切死屍中,人身最不淨。如偈云:
「審諦觀此身,終必歸死處,難御無反復,背恩如小人。」
2.不淨觀法,有四覺觀:
(1)睡起生覺:晨起蓬頭垢面,兩眼矇眵,舌黃齒穢,滿口粘膩;即使絕世嬌姿,
櫻桃小口,其態亦然。
(2)嘔吐生覺:飲酒過度,或舟車暈眩,五內翻騰大嘔,臭惡難聞。即使佳人細酌
,玉女輕餐,而杯盤狼藉之時,其腹內亦爾。
(3)病時生覺:身臥病榻,面目黧黑,形容枯槁;或瘡癰腐潰,膿血交流,臭不可
近。即使國色芳姿、年華少艾,當病疾纏身時,其形亦爾。
(4)見廁生覺:廁所糞坑,屎尿停積,蒼蠅繚繞,蛆蟲穿鑽;化學糞坑,雖為密封
,一旦水肥車抽送,令人掩鼻。即使千嬌百媚之姿,香湯浴體,龍麝熏身,而其飲食消化之後亦爾。
(5)不淨觀中尚有九想觀:新死想、青瘀想、膿血想、絳汁想、蟲噉想
、筋纏想、骨散想、燒燋想、枯骨想。
(6)往觀死屍,注意來去之路,認清周遭物象,以免驚嚇遇屍變時(或是動物穿鑽
屍中起動,誤為鬼魅之類)後退不得,驚悸失智;應處上風方面,以防病毒傳染;熟觀屍態惡相,熟記於心;因人欲性不同而作不同觀看,如喜阿娜窈窕者,觀其膨脹;喜細滑者,觀其潰爛;喜美膚色者,觀其青瘀色變等等。
(7)自觀其身不淨,日久欲消心淨,即得於定,由定發慧而悟。
(8)尤其愛欲重者,必修不淨觀。例如難陀受女接足失精:
「佛在鞞舍離,時柰女嚴駕羽寶車詣如來所,親覲問訊下車詣佛。
時難陀去佛不遠經行,柰女便至難陀行處,以手接難陀足,便作
是語:『難陀!我是柰女。』是時難陀即失精,精污其手。柰女
即以頂載,往世尊所白言:『如此之人,聽在眾次?』佛告柰女
:『如是之人應在眾次。所以然者,難陀不久當成就無漏。』柰
女默然不對而去。柰女去不遠,佛告比丘:『我於比丘中悉觀察
,皆當具舍勒(內裙、內褲)以覆內形,如是比丘,當如是學。
』佛告難陀:『云何難陀!汝乃作如是形狀!』難陀內愧白言:
『善哉世尊!願速與我說法,使我聞法,在閑靜處如實觀察以自
娛樂。』佛告難陀:『汝觀此身,隨其所行,從頭至足,髮毛爪
齒,若干不淨,盈滿身中,如實觀察,為是淨耶?為不淨耶?當
觀彼漏,為何處所?為何處來?』是時難陀從佛受教禮足去,觀
此身中從頭至足,若干不淨,諸所有處,皆悉知彼由合會生,我
今當離,則無欲意。便說偈言:
『婬我知汝本,欲從思想生;
我不思想汝,則汝而不有。』
是時難陀在一靜處閑居,成阿羅漢。」(《經律異相》卷十五,《大
正》No.2121,T53,P.77a;典故出自《分別功德論》卷四,《大正》No.1507
,T25,P.47a;偈頌出自《增一阿含經》卷二十七,主角非難陀而是多耆奢;
又《增一阿含經》卷二十五,P.687b,亦有此偈,也非難陀;同經卷四十九
,P.815c同樣有此偈,主角是王子出家的須菩提辟支佛。該偈次句「欲」字
,是《經律異相》寫作「欲」。其他經本皆作「意」,又《法苑株林》二十
五,《大正》No.2122,T53,P.470a)
(二)「觀受是苦」:
行者思惟是身雖復不淨,若少有常者猶差,而卻是無常;若少有樂者猶差,而卻
是大苦。是身是眾苦生處。內外諸苦皆從身出,內苦如老病死,外苦如刀杖寒熱
;是身實苦。以止大苦故,以小苦為樂,譬如應死之人得刑罰代命,甚大歡喜,
罰實為苦;以代死故謂之為樂。復次,以新苦代故苦為樂,如初坐時樂,久則生
苦,初行立臥亦樂,久亦為苦。屈伸俯仰視眴喘息,苦常隨身。從初受胎、出生
至死;無有樂時。若以婬欲為樂,婬病重故,求外女色,得之愈多,患至逾重。
如患疥病,向火指炙,當時小樂,大痛轉深。《雜阿含經.四三七經》云:「一切行
無常故,一切諸行變異法故,說諸所有受悉皆是苦。」(《大正》No.99,T2,P.121a)
受有三種:苦受、樂受、不苦不樂受。三受皆無真實,故樂絕無真實之樂。
「樂」則應是實樂,而無顛倒;然一切世間的樂受,皆從顛倒生,無有真實者。雖然三受中有樂受,樂受少故,如一斗蜜、投入大河,則失氣味。
世間樂顛倒因緣故苦,而諸聖人禪定生無漏慧樂,才是實樂,因不從愚痴顛倒有故;凡夫心著於有漏法,以有漏法無常失壞故生苦;無漏法心無所著故,雖是無常,不會生憂悲苦惱等故,不名為苦;亦諸使不使故。又無漏樂上妙而智慧多,以智慧多故,能離其著;有漏樂中愛等結使多,愛為著本,有著故苦。無漏智慧,常觀一切無常;觀無常故,不生愛等諸結使。譬如羊近於虎,雖得美草好水而不能肥,如是聖人雖受無漏樂,無常空觀故,不生染著。
如是種種因緣,觀世間樂受是苦;觀苦受如箭;觀不苦不樂受是無常敗壞相;如是則樂受中不生欲著,苦受中不生恚,不苦不樂受中不生愚痴。
人不知諸樂虛偽,逐求不止,故淪生死不息。如四比丘論樂因緣。《法句譬喻經》卷四云:
「佛在舍衛精舍,有四新學比丘,至柰樹下坐禪修道。柰花榮茂色
美且香,因相謂曰:『世間萬事,何者可樂?』一人言:『仲春
之月,百卉榮華,遊戲原野,此最為樂。』一人言:『宗親吉會
,觴酌交錯,音樂歌舞,此最為樂。』一人言:『多積財寶,所
欲即得,車馬服飾,與眾有異,出入光顯,行者矚目,此最為樂
。』一人言:『妻妾端正,綵服鮮明,香薰芬馥,恣意縱情,此
最為樂。』佛知可化,往為宣說:『此最為苦!』又言:『昔有
國王名普安,與鄰國四王為親友,請此四王宴會一月,飲食娛樂
,臨別之日,普安王問曰:人居世間,以何為樂?四王所對,與
汝不異。時普安王為說苦因,四王聞之歡喜信解。時普安王我身
是也;時四王者,汝四人是。前已論之,今又不解,生死延長,
何由休息?』時四比丘重聞此義,慚愧悔過,心意開悟,得羅漢
道。」(《經律異相》卷十八,《大正》No.2121,T53,P.97a~b)
(三)「觀心無常」:
應觀此心是變化無常的。例如《大智度論》卷十九,論及「心念處」云:
「問曰:『云何當知一切有為法無常?』答曰:『是有為法一
切屬因緣故無常。(無常即因緣法的現象。)……諸有為法中,
心無常最易知。如佛說凡夫人或時知身無常而不能知心無常。若
凡夫言身有常猶差,以心為常則大惑。何以故?身住或十歲二十
歲;是心日月時頃,須臾過去,生滅各異,念念不停,欲生異生
;欲滅異滅,如幻事實,相不可得。……故知心無常,是名心念
處。」(《大正》No.1509,T25,P.200b)
《大方廣佛華嚴經.卷五》偈云:
「身命相隨順,展轉更相因,猶如旋火輪,前後不可知。」(《大正》No.278,T9,P.427b)
此謂身心前滅後繼,相依轉變,剎那相續綿密不斷,以急速故,誤認實有身命,如旋火輪;其實無輪,輪是假故。所見身命亦如火輪之非實。
《增一阿含經.卷四.一子品九》云:
「我不見一法疾於心者,無譬可喻。猶如獼猴,捨一取一,心不專
定,心亦如是,前想後想所念不同。是故諸比丘!凡夫之人,不
能觀察心意所由。是故諸比丘!常當降伏心意,得趣善道。」
(《大正》No.125,T2,P.562c)
佛此譬喻太好太妙。看過關在籠中獼猴,恆動不停;吾人之心亦如之。又猴捨一取一,心無專定。家鄉農人種玉米成熟,猴子來採,夾在腋下,又取,前者掉落,如此後取前落,滿園摘取,最後只剩一穗。
(四)「觀法無我」:
如《大智度論》卷二十五云:
「行者思惟是心屬誰?誰使是心?觀已,不見有主。一切法因緣和
合故不自在、不自在故無自性,無自性故無我。」(《大正》No.1509,T25,P.200b)
「我」謂自性,實際、實體、實性,一切法因緣和合,無有實性,故謂無我。對
一切法認為有我,此「我」乃生於自性執而來,非法之原來面目。「觀法無我」即觀察原來的真相。大乘經如《般若經》把「無我」易名為「空」。故謂「緣起性空」、「萬法皆空」。
對一切事物不能洞曉其「性空」(無我),即被幻相所迷,認為實有,此即所謂「無明」;能觀法無我,即是突破「無明」,獲大智慧。以正慧觀察,洞悉緣起無我,即是「知正法。」。
《福蓋正行所集經》卷一云:
「若於四大毒蛇、五蘊空聚,妄為主宰,則無解脫;當以慧劍而斷
裂之。」(《大正》No.1671,T32,P.720b)
在《百喻經》卷一.二五,〈寶篋鏡喻〉云:
昔有一窮人,負債無法償還,於是逃到僻處躲避。至一荒田,見一寶箱,喜極開啟,裡面儘是珍寶,且有一面鏡子覆蓋。此人欣喜動手取珍寶,但看到鏡中有人,嚇得他連忙停止,說道:「我以為是無人的箱子,想不到你在這裡,請不要見怪!」立即開溜。(《大正》No.209,T4,P.548b)
此喻世人常被煩惱所纏繞,又為生死遷流的魔王、債主所逼迫著,因此欲求解脫
而學佛。作了種種的功德,如遇到寶箱;可是又往往被「身見、我執」所惑亂,在無常、無我中妄執有我。「身見、我見」即譬如鏡中的幻相,認作真實;假我而認作真我。徒失無漏性淨的道果。
庚二 四正勤
那先言:「復有四事,何等四?一者制其意;二者諸有惡事,不聽入心中;三者心有惡事,即出之,索諸善;四者其心中有善,制特不放;是為四。」
【語譯】:
那先說:「又有四種事,是哪四種呢?第一能夠控制把持自己的心意;第二所有
的惡事都不許進入他心中;第三心中若有惡事,立刻摒除出去,而索求一切善事;第
四若自己心中有善念,控制把持不使失去;這就是四種事。」
【解釋】:
這是講「四正勤」。這在原始佛教的修持極為重要。如下表:
┌一、制其意────────未生惡令不生。
四正勤┼二、諸惡不入心──────已生惡令滅。
├三、心有惡即出,索諸善──未生善令生。
└四、心有善制特不放────已生善令長。
「四正勤」於初學者必須勉勵修學;然若至成熟時,已成為無為的功用。惡自然
滅,非人刻意去滅;善亦自然行持,非刻意去集造。例如《大薩遮尼乾子受記經》卷
七云:
「四正勤者,謂四種精進,遮二種惡法,集二種善法;沙門瞿曇,
善性成就,心住善法,未生惡法及已生惡,不以精進令滅;未生
善法,已生善法,不以精進令生;何以故?沙門瞿曇於無量世常
修善性,一切惡法自然不生;一切善法自然滿足。惡法者,謂非
戒聚伴、非定聚伴、非慧聚伴;於四念處觀時,諸懈怠心、五蓋
(貪欲、瞋恚、睡眠、掉悔、疑法)煩惱覆障心眼,離於信等五
種善根,是諸惡法,未生不生,已生即滅,勤精進故。善法者,
謂信等善根,未生令生,已生增廣,勤精進故。」(《大正》No.
272,T9,P.349c)
【論義】:
四種精進,心勇發動,離錯誤之行,故云「正勤」,以異外道「邪精進」。
「四正勤」主要在能止惡修善。「已生惡令斷」,因為眾生必然會有惡念惡行,
既已生惡,那就當下令斷,不使持續。未生之惡,抑止不令生起。這就在要人完全斷
惡。不能因偶然不慎犯了戒法,就以為既然犯了此戒,已非清淨圓滿,其他諸戒也乾
脆就不必守了。如此必然鑄下大錯,越來越大。例如《百喻經.殺群牛喻》說:
「昔有一人,有二百五十頭牛,常驅逐水草隨時餧食。時有一虎噉
食一牛,爾時牛主即作念言:已失一牛,俱不全足,用是牛為?
即便驅至深坑高岸,排著坑底,盡皆殺之。凡夫愚人亦復如是,
受持如來具足之戒,若犯一戒不生慚愧清淨懺悔,便作念言:我
已破一戒,既不具足,何用持為?一切都破,無一在者。如彼愚
人盡殺群牛無一在者。」(《大正》No.209,T4,P.548c)
犯一小惡而不加抑止遮斷,持續下去必出現大惡。
再說善行,必須是正確正法的善行,所以勤必冠「正」;正確的善行,才能導至菩提涅槃;否則「非因計因」的「戒禁取見」,雖也是修善精進,但卻是邪精進。例如「用甘蔗汁澆甘蔗喻」:
有同種甘蔗者二人,比賽種甘蔗。其中一人心思:甘蔗是甜味,若用甘蔗汁灌溉,必然更甜。於是天天以甘蔗汁澆之,結果反而萎頹不長。
此喻外道不循正道去修學佛法,而異想天開的盲修瞎練;雖然亦很精進,但卻是邪精進而非正精進,以致不能得致正果。這就是墮於「戒禁取見」中而不自知。
庚三 四如意足
那先言:「復有四事,自在欲所作。何等為四?一者卻欲,二者精進,三者制心,四者思惟;是為四。」
【語譯】:
那先說:「再說又有四種事,所要作的能得如意自在。是哪四種呢?第一去卻對
五欲的欲望(而轉成勝法欲),第二精進,第三控制心念,第四智慧思惟。」
【解釋】:
「四如意足」:就四種能得自在如意的法。一般佛經譯為「欲、進、念、慧」。如
下表:
┌(一)卻欲─欲─慕法─轉變劣欲而為勝欲。
四如意足┼(二)精進─進─精進─專注觀法使無間雜。
├(三)制心─念─專注─專注觀境一心正住。
└(四)思惟─慧─觀照─思惟彼理心不馳散。
《大智度論》卷十九云:
「以定攝心故,名如意足。譬如美食,少鹽則無味,得鹽則味足如
意。又如人有二足,復得好馬好車,如意所至。行者如是得四念
處,實智慧,四正勤中正精進,精進故,智慧增多,定力小弱,
得四種定攝心故,智定力等,所願皆得故,名如意足。」(《大正》No.1509,T25,P.202c)
四念處、四正勤中雖亦有定,但慧多定弱,不得如意;唯智定等持,故得如意足。
又《大薩遮尼乾子受記經》卷七云:
「如是四法(欲、精進、心、思惟),慈、悲、喜、捨而為根本,
是四無量,心常親近;常親近故,心得調柔;心調柔故,得入初
禪、第二禪、第三禪、第四禪;入諸禪故,身得輕軟;成就如是
身輕心柔,入如意分;善入如意分已,即生神通。」(《大正》 No.272,T9,P.350a)
依《大薩遮尼乾子受記經》解四如意分,如下表:
┌欲──專向彼法──┐ ┌欲如意足──莊嚴。
四如意分┼精進─成就彼法──┼得四神通┼精進如意足─成就。
├心──觀察彼法──┤ ├心如意足──正住。
└思惟─彼法方便成就┘ └思惟如意足─善能分別。
得四如意,隨其所解,如其所作,心得自在,隨意所往,善作諸業,畢竟成就一
切本行;如風行空,無有罣礙,得四自在:
┌1.命自在──為調眾生,隨所生處,若天若人,於短命中能現長
│ 壽於長壽中能現短壽。
四自在┼2.身自在──隨心作身、隨心作色,示現威儀,為眾生故,能現
│ 作與一切眾生相同身相。
├3.法自在──示知一切世間出世間之法,及甚深十二因緣,得無
│ 礙辯,令住正信。
└4.神力自在─能令一切世界合為一界不去不來、無有增損,化世
界為七寶莊嚴。(同上)
【論義】:
所說的「神力自在」,就是神通自在。神通有兩種:(一)「寓義神通」,(二)「異相神通」。第一種指見性經驗的內容,是藉神通現象來寓表不可思議的見性經驗。這是佛經中講神通的含義。第二種就是外道著在外表顯現怪力亂神種種異相。如飛天鑽地等異術;是佛家所禁止的。例如《長阿含經.卷十六.第三分堅固經第五》云:
「佛告堅固:『我終不教比丘為婆羅門、長者、居士而現神足上人
法也;我但教弟子於空閒處靜默思道,若有功德當自覆藏,若有
過失當自發露。』」(《大正》No.1,T1,P.101b)
來到中國禪宗,更嚴厲摒除聲色形相,當然杜絕神通。因此,對神通的解釋是六
根於六境不迷惑而從容自在,即是神通。如《鎮州臨濟慧照禪師語錄》云:
「夫如佛六通者,不然(謂不是怪力亂神的異術);入色界不被色
惑,入聲界不被聲惑,入香界不被香惑,入味界不被味惑,入觸
界不被觸惑,入法界不被法惑。所以達六種色聲香味觸法皆是空
相,不能繫縛此無依道人。雖是五蘊漏質,便是地行神通。」
(《大正》No.1985,T47,P.500a)
在禪宗裡有一則「婆顯神通」的公案:
「蒲州麻谷山寶積禪師,……師同南泉二三人去謁徑山,路逢一婆
。……師曰:『婆住在甚處?』婆曰:『祇在這裡。』三人至店
,婆煎茶一瓶,攜盞三隻至,謂曰:『和尚!有神通者即喫茶。
』三人相顧間,婆曰:『看老朽自逞神通去也。』於是拈盞傾茶
便行。」(《五燈會元》卷三,《卍纂續》X80,No.1565,P.77c)
這才是真正的神通,龐蘊居士偈云:「神通并妙用,運水及搬柴。」在日常生活
中,哪一項不是性地所現的神通妙用?
庚四 五根五力
那先言:「復有五效事,何等為五?一者誠信,二者孝順,三者精進,四者盡心念善,五者智慧;是為五。」
【語譯】:
那先說:「又有五種有效之事,是哪五種呢?第一誠信,第二孝順,第三精進,
第四盡心念善,第五智慧;就是這五種。」
【解釋】:
「五效事」:即五種極有功效的事;其實是指五根及五力。「根」有生長義。「
力」即有根之後即得成長而具「力」量。包括五根、五力。其中將「定」易為「孝順」;且將之移在第二。如下表:
┌1.誠信──信根──信於諦理,成就功德──信力┐
├2.孝順──定根──孝順盡心,引發定力──定力┤
五效事─┼3.精進──進根──鞭策自己,努力不懈──進力┼五力。
(五根)├4.念善──念根──不忘善行,一心念注──念力│
└5.智慧──慧根──智慧觀照,諸法朗然──慧力┘
「誠信」:非虛偽之信仰;乃由衷見於真實諦理之真信。由於誠信方能引發信力。《大智度論》卷十九云:
「信根者,信一切法從因緣生、顛倒妄見心生。如旋火輪,如夢如
幻。信諸法不淨、無常、苦、空、無我,如病、如癰、如刺,災
變敗壞;信諸法無所有,如空拳誑小兒;信諸法不在過去、不在
未來、不在現在,無所從來,滅無所至;信諸法空、無相、無作
,不生不滅,無作無相;而信持戒、禪定、智慧、解脫、解脫知
見。得是信根故,不復退轉。」
「精進根者,晝夜常行精進,除卻五蓋,攝護五根,諸深經法,欲
得、欲知、欲行、欲誦、欲讀,乃至欲聞。若諸不善惡法起令疾
滅;未生者令不生。未生諸善法令生,已生令增廣;亦不惡(去
聲)不善法,亦不愛善法,得(平)等精進,直進不轉,得正精
進定心故,名精進根。」
「念根者,菩薩常一心念,欲具足布施、持戒、禪定、智慧、解脫
,欲淨身口意業。諸法生滅住異,智中常一心念,一心念苦集滅
道;一心念分別根力覺道禪定解脫生滅入出,一心念諸法不生不
滅、無作無說,為得無生智慧,具足諸佛法故。」
「定根者,菩薩善取定相,能生種種禪定,了了知定門,善知入定
,善知住定,善知出定,於定不著不味,不作依止;善知所緣,
善知壞緣,自在遊戲諸禪定;亦知無緣定,不隨他語,不專隨禪
定行,自在出入無礙。是名定根。」
「慧根者,菩薩為盡苦聖智慧成就,是智慧為離諸法為涅槃,以智
慧觀三界為無常,為三衰三毒火所燒;觀已於三界中,智慧亦不
著一切三界,轉為空、無相、無作解脫門。一心求佛法,如救頭
然。是菩薩智慧無能壞者,於三界無所依,於隨意五欲中心常離
,慧根力故,積聚無量功德,於諸法實相,利入無疑無難,於世
間無憂,於涅槃無喜,得自在慧故,名為慧根。」(《大正》No.
1509,T25,P.204b)
五根之「根」,謂生長義,如草木有根之能生長。由於「五根」而生長出五種力
量,是為「五力」。如《智論》續說:
「行是五根增長,能破煩惱、度眾生、得無生法忍,是名五力。」
(同上,P.204a~c)
庚五 七覺支
那先言:「復有七事,棄除諸惡,名為七善;亦名七覺意。」
【語譯】:
那先說:「又有七件修行之事,能棄除一切諸惡,稱為『七善』;又稱為『七覺
意。』」
【解釋】:
「七覺意」:即七覺支、又名七覺分、七菩提分。此處名「七善」,又名「七覺意」。七覺支如下表
┌─念──────心意專念,修學道法。
├─擇法─────分別正法,真偽權實。
七覺意─┼─精進─────勤行正道,離無益行。
(七覺支)├─歡喜─────禪悅為食,法喜充滿。
├─輕安(猗息)─得到禪味,輕快安樂。
├─定──────正定三昧,離枯寂定。
└─行捨─────所得皆捨,不復憶念。
《大智度論》卷十九云:
「菩薩於一切法不憶不念,是名念覺分。一切法中,求索善法、不
善法、無記法(皆無自性故)不可得,是名擇法覺分。不入三界
破壞諸界相(不執著三界實有而欲破壞消滅之),是名精進覺分
。於一切作法不生著樂,憂喜相壞故,是名喜覺分。於一切法中
除心緣(心無所緣),不可得故,是名除(輕安、除去惛沈)覺
分。知一切法常定相,不亂不定,是名定覺分。於一切法不著,
不依止,亦不見是捨心,是名捨覺分。菩薩觀七覺分空如是。」
(《大正》No.1509,T25,P.205a)
《五燈會元》卷一云:
「世尊因黑氏梵志運神力,以左右手擎合歡梧桐花兩株來供佛。佛
召:「仙人!」梵志應:「諾。」佛曰:「放下著!」梵志遂放
下左手一株花。佛又召仙人放下著,梵志又放下右手一株花。佛
又召仙人放下著,梵志曰:「世尊!我今兩手皆空,更教放下箇
什麼?」佛曰:「吾非教汝放捨其花;汝當放捨外六塵、內六根
、中六識,一時捨卻;無可捨處,是汝免生死處。」梵志於言下
悟無生忍。」(《卍纂續》X80,No.1565,P.28b)
這才是真正的「捨」體驗。
庚六 八正道
「復有八種道行,亦名為阿姤者。」
【語譯】:
「又有八種正道之行,也稱為『阿姤者』。」
【解釋】:
「阿姤者」:巴利語「八支聖道」;Ariyo aṭṭhaṅgiko maggo;梵語:Ārya aṣṭāṅga mārgaḥ;亦即名「八正道」。「姤」,《廣韻》古候切,去宥,音構。此處是音譯。「者」,《聖語藏》作「耆」。
┌─1.正見──正確的見解。
├─2.正思──正確的志向。
八道行 ├─3.正語──正確的言語。
(八正道)├─4.正業──正確的行為。
├─5.正命──正確的生計。
├─6.正精進─正確的努力。
├─7.正念──正確的專心。
└─8.正定──正確的禪定。
《大智度論》卷十九解「八正道」云:
「正見,菩薩於諸法空無所得,住如是正見中。」
「正思惟,於諸法空無所得,住如是正見中,觀正思惟相,知一切
思惟,皆是邪思惟,乃至思惟涅槃、思惟佛,皆亦如是。以斷一
切思惟分別,是名正思惟。諸思惟分別皆從不實虛誑顛倒故有分
別,思惟相皆無。菩薩住如是正思惟中,不見是正是邪,過諸思
惟分別是為正思惟。
「正語者,菩薩知一切語皆從虛妄不實顛倒取相分別生,語中無語
相,一切口業滅,知諸語實相是為正語。是諸語等無所從來,滅
亦無所去。是菩薩行正語,諸有所語,皆住實相中說。住正語中,
能作清淨口業,知一切語言真相,雖有所說,不墮邪語。」
「正業者,菩薩知一切業邪相,虛妄無實,皆無作相,何以故?無
有一業可得定相。……(過去、現在、未來三業皆不可得)一切
業空,是名正業。入一切諸業平等,不以邪業為惡,不以正業為
善,無所作,不作正業不作邪業,是名實智慧,即是正業。諸法
等中,無正無邪,如實知諸業,如實知己,不造不休,如是智人
常有正業,無邪業。是名為菩薩正業。」
「正命者,一切資生活命之具,悉正不邪。住不戲論智中,不取正
命,不捨邪命,亦不住正法中,亦不住邪法中,常住清淨智中,
入平等正命,不見非命,行如是實智慧,故名正命。」
(《大正》No.1509,T25,P.205a~c)
另外《智論》於「正精進、正念、正定」,因上五根中已講過,故此從略。
八正道是極重要的佛家正道,故於三十七道品中奠後。所謂正道,即區別於外道邪
法的準繩。
【論義】:
《長阿含經.卷四.遊行經》有一段說及有「八正道」才有聖果云:
佛臨般涅槃時,有一個年一百二十歲的梵志「須跋」,急欲見佛,阿難以佛欲入
涅槃,不可再打擾而阻之,佛知即要他來見。他問佛:「很多教派人士都聲稱自己
是悟道明師;要怎樣才算是正道?」佛陀答曰:「若諸法中無八聖道者,則無第一沙
門果、第二第三第四沙門果,……今我法中有八聖道,有第一沙門果、第二第三第四
沙門果。」須跋聞言而開悟證阿羅漢果,成為佛陀最後弟子。(《大正》No.1,T1,P.25a~b)
於此可知「八正道」是何等重要!
《佛說除蓋障菩薩所問經》卷九云:
「云何是菩薩高下開顯?如日出時,閻浮提內一切丘墟及平坦處,
一切人眾悉能顯視;菩薩之日亦復如是。智光普照,令諸有情顯
觀一切丘墟、平坦。平坦者謂八正道,丘墟者,謂八邪道。是為
菩薩高下開顯。」(《大正》No.489,T14,P.726a)
於此亦可知「八正道」乃真正人生平坦的大道。
己三 總結助道品
「是凡三十七品經,皆是孝順為本。」
【語譯】:
「凡是三十七道品的修法,都是以孝順為根本。」
【解釋】:
此總結三十七助道分,都是基本於孝順所發動。即一切佛法皆歸入孝順之中
;棄離孝順,即無所謂佛法。這個「孝順」從巴利文的原義,應是依順佛陀旨意的意
思;當然也括盡世間依順父母的孝道。
那先言:「凡人負重致遠,有所成立,皆由地成;世間五穀樹木,仰天之草,皆由地生。」那先言:「譬若師匠圖作大城,先度量作基址已,乃起城。」那先言:「譬若倡伎欲作,先淨掃地,乃作。佛弟子求道,先行經戒,作善因,知懃苦,棄諸愛欲,便思念八種道行。」王言:「善哉善哉!」
【語譯】:
那先說:「凡是有人肩負重物遠行,能夠到達,都是由腳踏地上而達成;世間所
有的五穀及樹木,還有向天的草卉等,都是由大地而生長。」
那先說:「譬如工程師要築大城,必先測量先造作地基之後,才建立城牆。」
那先說:「譬如倡伎俳優要表演,必先掃地清淨然後才表演;佛弟子求道學法,
先守行佛經教誡,修作善因,深知世間唯是辛勞痛苦,除棄一切的愛欲,便能繫念八
種正道法行。」
王說:「善哉!善哉!」
【解釋】:
「負重致遠」之「重」,二卷本作「金」(金陵版如之),今依三卷本改作「重」。
「仰天之草」之「草」,二卷本作「中」(金陵版如之),今依三卷本改作「草」。
此處共有四喻,皆以地能生長,由地所成,以喻由三十七道品、八正道成就佛法。
第一「負重致遠」喻:謂學佛道途長遠,度生事鉅,所謂「任重而道遠」。這種
繁重的長遠道程,皆因行八正道而能成就。如荷負重擔,必腳行於地上,才能到達目
的地,始得完成任務。
第二「草木由地生喻」:八正道生長一切善法;佛法的生長及成就,都端賴八
正道。五穀草木,喻無量眾生,如禪師謂「百草頭上祖師意」,無量眾生因八正道而
得度;度生事業,端由八正道而建立。
第三「起城先測量基址喻」:劃好藍圖,鞏固地基,喻八正道為修道大綱,是佛
道的基址。欲建立佛法長城,必從八正道為始。
第四「先淨掃地喻」:必先清淨心地,淨奉八正道,乃始修學佛道。(古時印度的倡
伎歌舞戲劇,是在露天表演,故必先掃地。)
「先行經戒……思念八種道行」:學佛的步驟,先持行戒法,以清淨心地;及修
諸善因,並了知世間唯是苦果,故放棄愛欲(苦因),如此便能思念八正道。
己四 重申五根力(缺信力)(分四)
庚一 何等為真精進(進力)
王復問那先:「何等為精進者?」那先言:「助善是為精進。」那先言:「譬若垣牆欲倒,從傍柱之;舍欲傾壞,亦復柱之。」那先言:「譬若國王遣兵,有所攻擊,兵少弱,欲不如,王復遣兵往助之,便是勝;人有諸惡如兵弱,人持善心消惡心,譬如國王增兵得勝;人持五戒,譬如戰鬥得勝。是為精進助善如是。」那先說:「經言:『精進所助,致人善道,所致善者,無有逮斯。』」王言:「善哉善哉!」
【語譯】:
國王又問那先:「什麼是精進呢?」那先說:「能幫助善行就是精進。」那先說
:「譬如垣牆快要傾倒,就旁用柱子把它拄撐住;房屋快傾壞,也是用柱子把它拄
撐住。」那先說:「譬如國王派兵打仗,軍隊人少勢弱,力量不足時,國王再派兵去
幫助,便得勝利;人有諸惡時,就像兵小勢弱,人若起善心去消滅惡心,就像國王增
援兵力獲得勝利一樣;人能持守五戒,就有如打仗獲得勝利一樣;這就是精進能幫修
善的情形。」那先說:「佛經言:『精進所幫助的成效,能使人達到完美的道果。』
所達到完美善果的,沒有比精進力量更能及於此。」國王說:「善哉!善哉!」
【解釋】:
此下解說五根五力,先說「精進」。這裡以兩種譬喻以喻精進:
第(一)「垣牆房欲倒從旁支拄喻」:垣是院子圍垣。牆是牆壁。老舊欲傾頹時,從
旁以柱拄之;以喻懈怠頹廢時,應以精進努力鞭策自己。
1.「垣牆」,譬喻自心。心本清淨安定,但因妄想欲愛攀緣六境,為六賊侵擾,
不得安寧,即心牆頹倒;此時急須以精進攝心,心如牆壁,六賊不得侵入,是為安心
。如達磨的修壁觀,即是安心義。達磨面壁九年,不是臉朝向牆壁;而是觀心如牆壁
,杜絕六賊(六欲)入侵。故稱「壁觀」。
2.「舍欲傾壞」,《法華經.譬喻品》以危傾故宅發生火災,謂「三界無安,猶
如火宅」。危險朽弊故宅,即喻此身心危殆,火災喻無明煩惱焚燒。那先於此處說「
舍欲傾壞」,亦說此身心無常變壞,煩惱充滿,應以八正道助拄之。
第(二)「兵弱增兵喻」:國王遣兵出征,兵少寡不敵眾時,若國王更派部隊增援,
便得戰勝。譬如學道心弱,為欲魔將噬,若以精進力攝心,魔軍當下潰敗。
「遣兵」,修道如同出征作戰。佛於《五苦章句經》卷一云:
「吾與心鬥,其劫無數。」(《大正》No.741,T17,P.545a)
學佛降伏魔眾,即如戰鬥。
「諸惡如兵弱」:人心生起諸惡時,自是善心減少,如軍隊防衛力弱;此時若攝
心堅持五戒,善心復強,即能戰勝魔軍。如《雜阿含經.卷一.二一經》云:
「比丘!動搖時,則為魔所縛,……色動搖時,則為魔所縛;若不
動者,則解脫波旬。(受想行識亦復如是。)」(《大正》No.99, T2,P.4c)
「精進所助,致人善道,所致善者,無有逮斯」:謂沒有比精進力所致的成效更能及此。
庚二 何等為念諸善(念力)
王復問那先:「何等為意,當念諸善事?」那先言:「譬若取香華,以縷合連〔潔-水+手〕,風不能吹散。」那先復言:「譬王守藏者,知中金銀珠玉琉璃珍寶有幾所。」
那先言:「道人欲得道時,念三十七品經,佛道意念當如是,正所謂脫人。」
【語譯】:
彌蘭陀王又問那先:「什麼是意念,應當想念一切善事呢?」那先說:「譬如擷
取香花,用縷線把它們綁在一起,風不能吹散它。」那先再說:「又像國王的保管寶
藏官,必了知所收藏的金、銀、珠、玉、琉璃、珍寶有多少。」那先說:「修道人要
證道時,心念三十七道品,學佛法的心意應當這樣。就正是所謂的解脫人。」
【解釋】:
此下解說「念善」,有兩段。第一段有二喻:(一)縷〔潔-水+手〕花喻,
(二)「守藏者知珍寶喻」。
(一)「以縷合連〔潔-水+手〕,風不能吹散」:〔潔-水+手〕(提手旁加絜)
,《唐韻》胡結切,入屑,音頡;束縛的意思。此喻說念根產生念力,以力強大,所念
善事,像繩子將花束縛,不為無明貪欲之風所鼓蕩吹散。香華喻修持戒定慧等功德香
,所謂「五分法身香」,必以念力繫念,不為妄念所動搖。
(二)「守藏者知珍寶數目」:管理國庫大臣,必清楚熟記庫藏中的金銀寶物數量、
所在;否則紊亂不清,必被黜職見誅。學佛念道,熟記三十七道品亦如之,朗然在心
,絲毫不紊。故謂「道人欲得道時,念三十七品經,佛道意念當如是。」此先喻而後
法合。
「脫人」:解脫之人;即超越三界繫累,得大解脫之人。在三界中不為三界所
束縛、不為生死煩惱所纏累者。
「道人有意,因知善惡,知當所行;分別知曉白黑,思惟以後,便棄惡就善。」那先言:「譬如王有守門者,知王有所敬者,有所不敬者;知有不利王者。所敬利王者,便內之;王所不敬者、不利王者,即不內。人持意若是,諸善者當內之;諸不善者不內。守意控制人善惡如是。」
【語譯】:
「能悟道之人,有純正之意念,因此知曉善惡的分際,知曉應當的正行;能分辨
曉知白業與黑業;思惟分辨之後,便能棄惡而行善。」那先說:「譬如國王的守門人
,知道國王有所敬重的人,有所不敬重的人;更知有不利於國王的人。對所敬重與有
利於國王的人,便放行入內;對於國王不敬重與不利於國王的人,就拒絕入內。道人
持守心意就像這樣,一切的善事可以接納它;一切不善事則拒絕接納它。持守心意能
控制人的善惡,就是這樣。」
【解釋】:
此第二段謂心念分別善惡,而棄惡從善。
「因知善惡,知當所行」:既知何者是善,何者是惡,故知應行之道。
「分別知曉白黑」:分別黑白二業(印度人稱善業為白業,惡業為黑業)以後,便
會棄惡就善。
守門者知王有敬與不敬之人,亦知有利與不利之人,故知應納入或阻之不應納入。「內」字破音,通「納」。
「守門者」譬喻人之意念能分別善惡;「王」譬喻心王。心王所敬者是善法清淨,利於心王者亦是清淨法;所不敬與不利者乃惡法、不淨法、有漏法,於意念分別中即予以分別清晰或遣出或納入。
「人持意若是」下:即以法合,分別善惡之後而能斷止諸惡、奉行諸善。
那先說:「經言:『人當自己堅持守護其意,及身六欲。』持意守護甚堅,自當有度世時。」王言:「善哉!善哉!」
【語譯】:
那先說:「經中說言:『人應當自己守護他的心意,以及自身清淨,莫受六種愛欲污染。』人能把持意念守護甚堅,這樣自然當有度脫世間的時候。」王說:「善哉!善哉!」
【解釋】:
結以當自守意念,及保守自身清淨,莫受六種愛欲污染,如此堅志念道,自然有度脫世間之時。「六愛欲」指六根攀緣外在六境的愛欲。
以上總說念根念力之功德成就。
【論義】:
解脫的關鍵在於「持意守護甚堅」;並非特殊深奧。人常往玄奧深妙處思索,而
疏忽了最平實的「守意」。只要能「持意守護甚堅」,自當有度脫世間之時。孔子說
:「中庸之不行也,我知之矣。智者過之愚者不及也。」也類似佛家「持意守護」是
平實之事,被人所忽略了。
庚三 何等為一其心(定力)
王復問那先:「何等為一其心者?」那先言:「諸善獨有一心最第一。一其心者,諸善皆隨之。」那先言:「譬若樓陛,當有所倚;諸善道者,皆著一心。」那先言:「譬若王持四種兵行戰鬥,象兵、馬兵、車兵、步兵,王行出,諸兵皆隨引前後。佛經善事皆隨一心如是。」那先說:「經言:『諸善一心為主。』學道人眾多皆當歸一心。人身死生過去,如流水前後相從。」王言:「善哉善哉!」
【語譯】:
國王又問那先:「什麼是專一其心呢?」那先說:「一切善法唯獨此專一其心最
為第一殊勝。這個專一其心,一切善法都跟隨它。」那先說:「譬如樓台,必有所倚
拄;一切善法都依靠專一定心。」那先說:「譬如國王帶四種兵去作戰,有象兵、馬
兵、車兵、步兵,國王出行時,一切的兵眾都跟隨在前後。一切的佛法善事都跟隨專
一定心也是如此。」那先說:「佛經說:『一切善法皆以心為主。』學道的人眾多,都
必歸於專一定心。人身的死亡又出生,死死生生不停消逝,就如流水,前後跟隨一樣
。」王說:「善哉!善哉!」
【解釋】:
此段在說「定根」之重要。
「一其心」:即「心增上」,是統一精神、專一其心之定力。
「諸善獨有一心最第一」:所有一切善法,唯獨心定方濟其事,故心定力量最
殊勝;心不定則神散渙,力不集中,事無有成。
佛法在「慧解脫」,必有定力方能發慧;而一切諸善亦由定生。故曰「一其心者,諸善皆隨之」。諸善隨之即謂所有智慧善法,隨定而發。
「樓陛當有所倚」:此舉喻。樓陛即高樓台階。高樓及台階不可能單獨構成;
必有支點、重心,故必須有大柱或大地為倚著處,方能穩固聳立。大柱或大地即是重
力支點,比喻定心(一其心)為諸善的支點重心,故謂「諸善道者,皆著一心」。諸
善,包括有漏、無漏一切善法。即世出世間所有善法,皆依隨定心所成立。
「王持四種兵行戰鬥」:譬喻心王出戰欲魔。「持四種兵」喻修四如意足,定心成
就,諸有善法皆跟隨成就,如王出戰則眾兵馬皆隨從前後。
「佛經善事皆隨一心如是」:此先喻而後法合。「佛經」指佛教經論理法。佛理及善法跟隨專一其心(定力)而成就。
那先引佛經作證:「諸善以一心為主;學道人眾多,皆當歸一心」:謂一切善法皆以定力為主,所以一切學佛的人,都應歸於定力。
「人身死生過去,如流水前後相隨」:謂人死而又生,生而又死,無常變滅一直逝去,沒有停止,有如流水前後相從,無有止時。在生滅不停中,當依於一心之定。如孔子立於川上曰:「逝者如斯夫,不捨晝夜。」佛教稱此為「行蘊」,綿密持續生滅進行。如流水逝去一樣。如此的「行蘊」遷流,當返觀其心,固守禪定,不宜逐流而去;逐流則淪入生死之流。此唯禪定力可度生死之流。
庚四 何等為真智慧(慧力)
王復問那先:「何等為智?」那先言:「前已對王說,是人智斷諸疑、明諸善。」那先言:「譬如持燈火入冥中室,便亡其冥自明;人智如是。」那先言:「譬若人持利刀截木;人以智截諸惡如是。」那先言:「人於世間,智最為第一,度脫人生死之道。」王言:「善哉!善哉!前後所說經種種智善也。」
【語譯】:
王又問那先:「什麼是智慧?」那先說:「之前已經對王說過,就是人的智慧能
斷除一切疑惑,而明瞭一切善法。」那先說:「譬如拿著燈火進入暗室中,其黑暗便
消失而自生光明;人的智慧也像這樣。」那先說:「譬如人拿著快利的刀砍斷樹木;
人用智慧斬斷一切惡也是像這樣。」那先說:「人生活在世間裏,智慧最為第一,它
能度脫人們生死輪迴。」王說:「善哉!善哉!前後所講的道理及開顯種種智慧,實
在太妙呀!」
【解釋】:
「何等是智」:此欲說斷疑明善是智。疑生於無明,疑斷而無明亦斷;斷疑則是明見真理實相,對緣起法了然無惑。明徹佛法,謂之「明善」。見緣起法(明善),即「法住智」及「如實智」現前。
那先舉喻:「持燈入冥室中,其冥闇自亡失,而光自明」:暗室喻「無明」,燈「智慧」,無始無明,智發即斷除。因無明本自虛幻不實,無有實性;無明本空,空理的發現,即智慧的作用。因此,無明與智慧本自不二;迷為無明,悟
則為智慧。
又舉喻:「持利刀截斷樹木」。佛經常喻「刀斷多羅樹」,(多羅樹如棕櫚)斷已不復生,喻如利刀快斷諸惡,不復再生。「利刀」即大智慧,上根利智,一斷永斷,頓入佛慧。如《證道歌》云:「大丈夫秉慧劍,般若鋒兮金剛燄。」
「人於世間,智最第一」:唯智慧能度脫生死之流;唯智慧能超越世間束縛;唯智慧不受世間迷惑;唯智慧能徹見世間真相;唯智慧能開發世間,建設世間。
世間的知識,如世智辯聰者,或科學家們,若無佛家說的「般若智」洞悉宇宙緣起性空實相,則不能有真正建設世間的實效,卻有毀滅世間之事實。如核子武器的摧毀世
間。因此般若智才能真正莊嚴世界、淨化人心,科學才有真正利益人類的正當發展。
《中庸》云:「子曰:『人皆曰予智』;驅而納諸罟、擭、陷阱之中,而莫知之
避也。」世界的紛亂,出於聰明而無慧的野心家。政治、經濟、戰爭等風暴,皆出於
此。太多的詐欺、監守自盜;乃至國家侵略、戰爭等事件,若有智者則不掉入其中。
故智為世間最為第一。
佛家「先定後慧」,從冷靜處去觀察人生,考究真理,故能獲得「大觀」;而那
是如「萬物靜觀皆自得」的心境。若心浮氣躁者,失手、失算、錯誤判斷層出不窮。
因此智慧是在定心中(冷靜)才有偉大高卓的妙用。
《經律異相.卷四十四.買智慧》云:
如有一人,貧窮無智。為討生活,入海採得寶物。還國,遇一善知識。他對善知識
說:「我素貧窮,今得寶物,足以自娛;若吾母不可,我意當捨母別居;若吾妻不可
,我意當更娶。」善知識答:「近來大智慧人滿此城中,可往買取智慧,價不過千
兩金,彼等自當告汝智慧之法。」其人如其言,行入奉佛市廛,逢人便問,欲買智慧
。人告之曰:「汝有疑事,前行七步,卻行七步,如是者三,智慧自生。」其人夜回
家,見母伴婦眠,疑是他男,拔刀欲殺。忽復生念:晨朝曾買智慧,即前行後退各三
反。剔大燈火,遙照床中,母便覺寤。此人歎言:「真是智慧,豈止值千兩金?」即
復與其人三千兩金。(《大正》No.2121,T53,P.231b)
「王言:前後所說經種種智善也」:此王深深體悟到「智慧」的珍貴而感言。
(以上重說五根五力竟)
【論義】:
上來敘說三十七道品皆為孝道。三十七道品乃佛教修行的方法,是切身實際行持
的法則;必方便隨順修習成就,道果則自然在於其中。學佛不貴銳志勇猛;而是貴於
細水長流,綿延不絕,沒有間隙。只要持之以恆,久之自見成果。佛陀在《雜阿含經
.二六三經》「孵卵喻」云:
「(若)不修方便隨順成就,而用心求令我諸漏盡、心得解脫,當
知彼比丘終不能得漏盡解脫。所以者何?不修習故。不修習何等
?謂不修習念處、正勤、如意足、根、力、覺、道。譬如孵雞生
子(雞子,卵)眾多,不能隨時蔭餾消息冷暖,而欲令子以嘴以
爪啄卵自生、安隱出殼,當知彼子無有自力堪能方便以嘴以爪安
隱出殼。……如是比丘不勤修習隨順成就,而欲令得漏盡解脫,
無有是處。……若比丘修習隨順成就者,雖不欲令漏盡解脫,而
彼比丘自然漏盡,心得解脫。……如彼孵雞善養其子,隨時蔭餾
,冷暖得所,正復不欲令子方便自啄卵出,然其諸子自能方便安
隱出殼。」(《大正》No.99,T2,P.67a)
佛陀這個孵蛋喻,對學人的懇切指導,是多麼親切真實!沒有花俏、沒有慫動、
沒有奇特,就是那麼平實告訴我們用心的方法,只在綿密默默持行。我不知各位看到
這段的感想如何?我的感覺是佛陀正在面前給我們指導。大家不要以為佛陀已滅度去
了,去佛遙遠,傷悲無緣見佛。事實上,真正的佛,不是肉體的佛,而是法身佛才是
真佛。他無時無刻無不在現身為你我說法。例如佛說「孵卵喻」那麼的平實親切,正
是佛的法身現前;離此,怎有其他的法身呢?各位同修!梵語「法身」(dharma-kaya)
的「身」(kaya)不是有一個具象的身體;而是聚集義。它聚集了十二因緣、四諦、
三十七道品、六度等「法」以為「身」,故稱「法身」。這樣你就不得從有形相去尋
覓法身佛了。有些著相之徒,必定去見有形色的佛,所以必到他方世界去見佛。若知
真正的佛是法身佛,是以法為身的法身真佛,那你就在此三十七道品中可以徹見法身
佛了。
佛陀如此慈悲,老婆心切地指示修學只在日常綿密工夫之中。你雖不知工夫成就
,但日漸成就就在其間。如佛陀在《雜阿含經.卷十.二六三經》又說一個「斧柯銷
盡喻」:
「譬如巧師巧師弟子,手執斧柯,提之不已,漸漸微盡手指處現;
然彼不覺斧柯微盡而盡處現。如是,比丘!精勤修習隨順成就,
不自知見今日爾所漏盡,明日爾所漏盡,然彼比丘知有漏盡,所
以者何?以修習故。何所修習?謂修習念處、正勤、如意足、根
、力、覺、道。」(同上,P.67b)
「譬若人持利刀截木喻」,即比喻慧劍斬斷無明。家父住阿里山時,曾坐山
路邊唸經。有一狩獵原住民經過,來與攀談,問:「唸什麼書?」答:「《八大人覺
經》。」「裏面講什麼?」家父指謂:「『第一覺悟,世間無常,國土危脆,四大
苦空,五陰無我,如是觀察,漸離生死。』」於是講解其意,原住民大悅,問何處
能買此經?家父即以手中之經贈之。對方反贈家父一把番刀。家父常把玩之,夜臥
將刀置床頭。我回去省親,發現床頭置刀,說:「學道者何將刀置床頭?」父說:
「文殊菩薩不是手持利劍嗎?那正是斬斷無明煩惱呀!」
戊六 佛法但除惡事
王復問那先:「佛經但為趣欲卻諸惡事耶?」那先言:「然。是所說種種諸善者,但欲卻一切惡。」那先言:「譬若王四種:兵、象、馬、車、步兵行戰鬥,初發行時意但欲攻敵耳!佛說種種諸善,如是但欲共攻去諸惡耳!」王言:「善哉!善哉!說經甚快也。」
【語譯】:
王又問那先:「佛經所說道理,只是為了要破除一切惡事嗎?」那先說:「是的
。佛經所說種種諸善法,只是為了要破除一切惡事。」那先說:「譬如國王有四種兵
:象、馬、車、步兵去打仗,一開始出征時的心意,只在攻破敵人而已!佛說種種諸
善法,只是要破除一切惡事而已!」王說:「善哉!善哉!聽你說法實在太快樂了。
」
【解釋】:
「種種諸善」:就是佛經中所說的一切道理,其目的在除卻一切惡。
舉國王出兵,旨在攻敵,以喻學佛善法,只在泯除一切惡事。佛法唯是破除我
法二執而已。
如大慧普覺禪師云:「但盡凡情,別無聖解。」(《大慧普覺禪師語錄》卷二十五,《大正》No.1998A,T47,P.920b)凡情即是諸惡。佛法非在能增益什麼。不論是正法邪法、有為無為、有漏無漏,聖凡兩邊之念,一併破卻。
法性當體,不容修飾增益,以其本空故。若在其上欲增益之,即如在虛空中貼膏藥一樣。學修一切善法,唯在去惡,惡盡即道自成。善法亦隨之消釋。學佛不應以執著修善來污染心性。如《六祖壇經.機緣品》云:
「懷讓禪師,見六祖,祖問:『甚處來?』曰:『嵩山。』祖曰:
『甚麼物恁麼來?』曰:『說似一物即不中。』祖曰:『還可修
證否?』曰:『修證即不無,污染即不得。』祖曰:『只此不污
染,諸佛之所護念。汝既如是,吾亦如是。』……讓豁然契會。
(《大正》No.2008,T48,P.357b)
「卻諸惡事」,並非作意把惡去除;而是了知惡性本空,不起惡事即可。若興意滅
惡,此意亦非清淨。法性中,離損減見、離增益見。《般若心經》云:「不增不減、不垢不淨。」正是如此。故增益之不得,損減之亦不得;清淨之不得,染污之不得。是故不論是增減、淨染,皆是污染故。
戊七 輪迴主體探究(分四)
己一 不即不離故身神
王復問那先言:「人心趣善惡道,續持身故神行生乎?更貿他神行生耶?」那先言:「亦非故身神,亦不離故神。」
【語譯】:
王又問那先:「人死亡趣往轉生善惡道,是繼續保持此身原來的神去投生呢?抑或更換另外的神去投生呢?」那先說:「也不是原來舊身的神,也不離原來舊身的神。」
【解釋】:
「人心趣善惡道」:三卷本作「人死所趣善惡之道」,其意更明。
此下明輪迴的主體。
輪迴主體究竟為何,是佛教中諸宗派諍論之焦點。因為原始佛家主張緣起「無我」;
既無靈魂實體,究竟誰去輪迴?此段下即欲論明此重大的問題。
一般人或外道,都認為人身滅亡,身中之「靈魂」(故神)去接受輪迴,靈魂不滅
故;此正是佛家所否認者。佛家不承認有一個永恆不滅之靈體(我)為轉生輪迴主體。
此即佛家超越「我見」而大異外道之處。
佛教不立「我」之主體,很難解說生死輪迴,故到了部派佛教時期,各部派就紛
紛建立「蘊識論」;乃至大乘唯識宗,建立阿賴耶識,作為輪迴主體。如下表:
┌1.有分識───上座部、說假部(分別論者)。
├2.生死蘊──化地部。
┌部執我體┼3.非即非離蘊─犢子部。
蘊識論┤ ├4.細意識───經量部。
│ └5.根本識───大眾部。
└大乘假我─6.阿賴耶識──唯識宗。
諸派所建立輪迴主體,只是假名安立,或說為「識」、或說為「蘊」,都是緣起
蘊聚的假名,並非永恆不變的靈體,此絕不同外道「靈魂說」。
一切有部解釋輪迴時,業識轉化為「中陰身」而趣往投胎。「中陰身」七日一
死生轉變,於七七四十九天中必往轉生;而大眾部則否認此說。
那先比丘不談「蘊識論」,唯以業力轉生;還保持原始佛教風貌。
王問:「人死而往生六道,究竟是原來的精神體去轉生呢?抑或更另換一精神
體去轉生?」此問即設兩端之陷阱,若持原來身中的「故神」去轉生,則墮常見;若
答貿換「他神」轉生,則墮斷見。常見則入「即」邊;斷見則墜「離」邊。又「即」
墮「一」邊;「離」墮「異」邊。如下表:
┌故身神轉生──常見──即邊──一端┐
轉生┤ ├兩端邪見。
└貿他神轉生──斷見──離邊──異端┘
那先答:「亦非故身神,亦不離故身神。」此雙超「故身神、貿他神」所延生
的斷常、即離、一異等兩端邊見;而顯出不即不離的中道觀。
┌亦非故身神──不即┐
雙超即離┤ ├中道觀。
└不離故身神──不離┘
「不即不離」是佛家的中道觀。輪迴主體,不即原來之神,亦不離原來之神。此
從神識恆在生滅相續而論證。業識本身有種子不斷生滅。
┌生滅故非常──非一──非即┐
業識┤ ├中道觀。
└相續故非斷──非異──非離┘
那先正智發現真理實相,故不墮邊見,故言「亦非故身神亦不離故身神行生。」
證明輪迴六道、續生不斷。
例如前總統府資政朱鏡宙之友趙文龍,歷任甘肅省政府委員兼民政廳長、及糧
食部次長等職。來台後,任警官學校校長有年。曾向朱鏡宙說,彼於杭州市警局長任
內,因事過西天目禪源寺客廳少坐,忽覺此地甚為熟識,因問寺僧:「廳後有空地及
古井否?」答曰:「有。」問:「有松、石、平屋否?」答曰:「有。」遂請導觀,
一一恍如昨事。後印順法師於慧日講堂落成,文龍賀以詩云:「身是禪源老闍黎,孤
松井石認依稀;斜陽影裡蓮花舌,楊柳千條盡向西。」即指此事。(見朱鏡宙
《金剛經探賾》《菩提樹》二四二期,頁一二。)
己二 舉例從小長至大
那先問王:「王小時哺乳時,身至長大時,續故身非?」王言:「小時身異。」那先言:「人在母腹中始為精時,至濁時,故精耶異?堅為肌骨時,故精耶異?初生時,至數歲時,故精耶異?如人學書,傍人寧代其工不?」王言:「不能代其工。」那先言:「如人〔犯〕法有罪,〔寧可取無罪之人代不?」王言:「不可。」〕
【語譯】:
那先問王:「王您在小嬰兒哺乳時期的身體,到了長大時候,是持續原來的舊身
嗎?」王說:「小嬰兒時與長大時的身體有異(差別)。」那先說:「人還在母胎中,最初是精卵時,到了精卵結合成胚胎時,是原來的舊精卵呢?抑或不是?後來堅硬
的成為肌肉骨骼時,是原來舊精卵呢:抑或不是?出生時到數歲時,是原來的舊精卵
呢?抑或不是?譬如學寫字,旁人能代他練習嗎?」王說:「旁人不能代替練習。」
那先說:「譬如有人犯法有罪,能不能取無罪之人代替受罰?」王說:「不可以。」
【解釋】:
〔「犯」、「寧可取無罪之人代不?」王言:「不可。」〕從三卷本補入。
此舉喻非故神,亦非貿代他神。
哺乳時,至長大成人時,此身是原來「故身」?抑或「非故身」?「非」指另
外一個身。王言:「與小時身異。」是從經驗上說出成人身軀與哺乳時不同。幼時的
肌膚細緻、身軀短小,已經消失;換來的是粗糙肌膚、高大身材,所以說與「小時身
異」。
在母腹中,開始尚未受精的一剎那的精卵,到精卵結合受孕後細胞分裂變化混濁時
,是原來精卵呢?抑或異於原來的精卵?直至在胚胎中長成堅硬的肌肉骨骼時,以及
初生時、到數歲時,是原來的精卵?抑或異於原來的精卵?這是表明時間的遷流,身心
隨之變異,不能完全保有原來的成分。因人從最初受孕開始,即急速在進行著新陳代
謝,舊細胞的壞死,以易新細胞,所以人能生長、高大、衰老、死亡。可說是瞬息非
故。此身心的疾速轉變,並非完全同於原來的成分。此明「非故神」。
如人學書,旁人不得代勞;判決犯人,不得以無罪者代刑罰。此喻明「亦不離
故身神」、不可「更貿他神」。良以長大成人、身心雖異於幼時的身心,但畢竟是從
少時之身心轉變而來;並非是離原來之身外的另外別身。若是別身,則是別人,即成
為:造因在我,而受報是別人。因此,在「非故神」又「非貿他神」的不即不離下,
去轉生輪迴的不是原來的自己,也非別人。這就是非一非異的中道觀。
從「非一」立場來看「無罪者代刑」,謂:王捕捉犯人,所犯者是過去之人,
今所逮捕的是現在之人,怎能以現在之人代替過去之人受刑?從「非異」的立場上來
看,現在之人,顯然是從過去之人所轉變而來,故仍須負刑責。
〔那先以精神罪法〕語王,王〔意〕不能解知。王〔因〕言:「如人問那先,解之
云何?」那先言:「我故小時從小兒至大續故身耳!大與小時合為一身,是命所養。
」【語譯】:
那先以業識招感業報的原理講給國王聽,國王的心意不能理解。王因此問說:「如果有人以此問題問那先,你如何解釋清楚呢?」那先說:「我小時候原來的身體,持續轉變長大,只是原來的身體,是長大時與小孩時合為一個身體;是生命所長養轉成的。」
【解釋】:
上來那先是以人的精神(業識)罪業原理啟示於王。「精神罪法」,是人
造惡業時,在人之精神識體即荷負罪業,依此業力而轉生,此業識轉生乃前後非一非
異、非即非離的中道實相,本來就甚深難解,故王意不解。因此王問那先:「此甚深
義,若有人問那先時,那先您作何解答呢?」
那先以中道實相而告之曰:「這身心原是從小時候那個身心轉變而來;從小兒
到長大成人,是相續著原來那個身心;長大時與小孩時相續合為一個身心,這是生命
所養成而相續成長的。」
那先之意,在謂此身心是從小時候的身心相續轉變而成的。不能說即是小時原來的
身心;也不能說非原來的身心。這就是顯示出非即非離的中道。
【論義】:
在中國道化佛教者,根本不會有這個問題。因為受道教「靈魂不滅論」的影響,
亦認為吾人的「心識」就如靈魂永恆不滅;雖然身滅了,靈性神識永恆存在。造作善
惡,雖今生不受報,來生的身心也會受報。所以身有生滅死亡,生命主體的心識永恆
存在。是前生後世的生命體恒一。
這種「道化思想」,大異於佛教的真實義。佛教講「緣起、性空、無我
」,壓根兒就不承認有一個生命主體的「我」(心識)的存在。以無我故,身心恆在
生滅轉變,沒有常恆的東西。
今問題在:既無常恆的生命主體,誰去輪迴?所以彌蘭陀王問道「是持故身神去
轉生呢?抑或換另一個神去轉生?」以此更進一步論到是持此身抑或是另換他身?那
先從「不一不異」的中道觀給予回答。
己三 燈火喻命根相續
那先問王:「如人然燈,火至天曉時不?」王言:「人然燈火油至曉時。」那先言:「燈中炷一夜時續故炷火光不?至夜半、至明時,故火光不?」王言:「非故火光。」那先言:「然燈火從一夜至半夜,復更然燈火耶?自晨時,復更然燈火耶?」王言:「不中夜更燃火,續故一炷火至明。」那先言:「人精神展轉相續如是。一者去,二者來,從精神至老死後精神趣所生;展轉相續。是非故精神,亦不離故精神。人死以後精神乃有所趣向生。」
【語譯】:
那先問王:「就像人燃燈,其火就一直燒到天明嗎?」王說:「若人燃燈加油下
去,其火可以燒到天明。」那先說:「燈中炷火是初夜時持續原來炷火的光嗎?到半
夜、到天明都是原來的火光嗎?」王言:「不是原來的火光。」那先說:「燃燈火從
初夜到半夜,又再燃點燈火嗎?近晨時又再燃點燈火嗎?」王說:「並不須在半夜再
點火,是一炷火持續到天明。」那先說:「人的神識展轉相續就像這樣。前者逝去,
後者又來;神識從生到老死後,神識就隨業而趣往所生;如此展轉相續下去。它不是
原來舊的神識,也不離原來舊的神識。人死以後神識就會有趣向轉生。」
【解釋】:
「然」字從肉從犬從火。原義是起火烤狗肉,其下四點即火,就是起火燃燒的意思。後來「然」字被轉用為「是」,才再左邊加火為「燃」。
此段再以然燈之火相續,以喻人之精神業識相續。
那先以「人點燈其火可至天明否」問王,王答:「然燈要有足夠之油方可燃至天明。」此喻前段「是命所養」的深意;並引啟下面火光相續之論證。
印度對時間劃分,一日為六時,即晝三時、夜三時。晝三時為晨朝、日中、日
沒,夜三時為初夜、中夜、後夜。此處經說「一夜」即指初夜分。
那先問:「燈炷之火光,在初夜時分盡時,其火光是保持原來開始點燈時之火
光嗎?火光到中夜,乃至到天明時,是保持原來的舊火光嗎?」此目的在引出彌蘭陀王
回答:「不是保持原來初燃時的火光。」這樣方顯火光本身是急速在生滅閃熠(舊火滅、
新火生)並非「故火」,以喻明人之精神亦在生滅相續著,並非「故神」。
王既答「非故火光」,那麼難道是重新點燃的新火燄嗎?所以那先復以「從一
夜到半夜,乃至是在後夜重復更燃新火嗎」來徵問,王答:「並非中夜再重新點燈,而是
相續著原有那炷火燄到天明。」從這個燈火喻中,很明顯的看出,燈燄並非原來舊火燄,亦非重新再點的新火燄;只是相續舊的火燄。「相續」二字極重要。從「相續」兩字,正
顯示火焰是舊去新生急速在生滅交替著,以其急速,故令人不覺,誤以為是原來舊有;然彌蘭王之睿智,洞知火燄本身生滅不已,後火是前火的相續,並非故火;亦非新火,只是生滅不已的相續而已。
「人精神展轉相續如是」:此歸結上面燈喻所開顯的精神(業識)實相,也如
所譬喻的「相續」情形一樣。人的業識本身,由於業種子的生滅,新陳代謝,疾速生
滅不已,故不是保持原來的業識(故神);但由於生滅而又相續,使「業識流」不斷
奔騰,故並不是另外的新業識。「人精神展轉」即指業識生滅轉變相續不已。生滅故「
非常」相續故「非斷」。非常故「非故神」,非斷故「非他神」。以後大乘唯識系更
謂「恆轉如暴流」。(《成唯識論》本頌,《大正》No.1585,T31,P.7c)
「一者去,二者來」:去謂滅去、消逝,來謂新生、起來。此二者乃疾速進行。
由於去來的新陳代謝,構成生生不息的生命體,延續為業識流。
人之精神從生延伸到老死以後,精神仍不會斷絕而再趣往轉生,展轉相續恆無間
斷。由於去來的新舊生滅,故「非故精神」,又由於相續不斷,故亦「不離故精神」。
由於相續不斷故,人死之後,業識(精神)乃有所趣向轉生。
若恆常有我,即不會轉生了。
【論義】:
這種「業識」的生滅而又相續,大異於「靈魂論」的靈性是永恆不變的常我。道
化佛教被道教道門等影響,還以為吾人生命體是「靈肉和合」,肉體生滅遷流,而靈
性神識是永恆存在的。可以分離獨立的。也就是說「神識」可以脫離色法而獨存;可
以上天堂下地獄,去輪迴轉生。其實,這是道化「靈魂論」的翻版。道教的「靈魂」
是可以脫離身軀而獨立,所以有「靈魂出竅」之說;但是佛家的「神識」是必須依靠
「色法」(肉身)才可以存在活動。這稱為「識緣名色,名色緣識」。識是「識蘊」
,名包括「受、想、行」三蘊,色是「色蘊」。五蘊必須和合互依運作,缺一不可。
所以「識」不能脫離前四蘊而獨立存在;也就是說「神識」不能離開「色身」而獨存
。但是,道教乃至其他宗教的「靈魂」是可以離開色身而自由活動;活時稱為「靈魂
出竅」,死時靈魂脫離色身而去。故人死稱為「亡靈」,是沒有色身而只有靈魂之謂
。然而道化佛教受此影響也隨道教起舞,跟他們一樣稱人死為「亡靈」;在野外死亡
,必須去「招魂」。這些稱「亡魂」、「亡靈」、「孤魂」的名稱,都是唯有靈體而
無色身。這正是道化的思想,非純正佛教。純正佛法,人死神識稱「中陰身」(「陰
」去聲,音義通蔭,遮蔽義;不是陰陽的陰。),那是五蘊(五陰)具足,是有色體
。這個「中陰身」既是五陰組合而成的,當然是生滅而相續的有為法;並不同外道我
見的「靈魂」。所以那先這裡講到「非故精神,亦不離故精神」,此非一非異,非即
非離的生命體,才是佛家的正義。
然而有很多佛教人士,還誤會「中陰身」就是外道說的「靈魂」,以為中陰身脫
離色身,沒有色體束縛,可以自由來去,因此最易悟道。故發展出「中陰身救度法」
來。真正的中陰身救度,不是因中陰身沒有色體束縛的緣故。依大乘佛教說的「中陰
身」(中有),是五陰(色、受、想、行、識)具足。試觀《瑜伽師地論》卷一講到
「中陰身」如何形成云:「從自種子即於是處(死亡處)『中有』異熟無間得生,死
生同時,如秤兩頭低昂時等,而此中有必具諸根。」(《大正》No.1579,T30,P.282a)所謂「中有必具諸根」,是中陰身必是具足六根。若無色體,何來諸根?再觀《大乘顯識經》云:「識棄捨身隨其所遷,諸根境界、受及法界,皆悉隨之。」(《大正》No.347,T12,P.181c)故知中陰身是具足「諸根(六根)」的;而非只是精神心識而已。為何中陰身必具色身呢?《順正理論》卷二三云:「聖說『一切未離色貪,無不皆被色縛所縛』,故無唯識相續流轉;……由此應知:別有色往,是故『中有』定有理成。」(《大正》No.1562,T29,P.473b)所說「別有色往」,意謂神識另外再攬成色身而行動。這就說「中陰身」不是沒有色身;只是微細色,非一般人所見罷了。那些認為中陰身即靈魂,是墮入外道見者,非正統佛教。
己四 煉乳喻非一非異
那先言:「譬如乳潼作酪,取上肥作醍醐。〔醍醐〕與酪酥上肥還復,名作乳潼,其人〔語〕寧可用不?」王言:「其人語,不可用。」那先言:「人神如乳潼從乳潼成酪,從酪成肥,從肥成醍醐;人如是從精沫至生,至中年,從中年至老至死,死後精神更受生;人身死當復更生受一身。譬若兩炷更相然。」王言:「善哉!善哉!」
【語譯】:
那先說:「譬如生乳提煉為酪,從取上肥展轉提煉成生酥、熟酥,再提煉為醍醐
。如果有人說這些展轉提煉出的成品,都稱為『生乳』,這種人的話可信嗎?」王言
:「這種人的話,不可信。」那先說:「人的神識如從生乳,提煉成酪,從酪提煉成
生酥(肥)、熟酥,從肥提煉成醍醐;人也像這樣從精卵結合到出生,到中年,從中
年到老年至死亡,死後神識又再受生;人身死亡當必再更轉生另受一身。這就譬如兩
支火炬的火炷互相點燃。」王說:「善哉!善哉!」
【解釋】:
「〔醍醐〕」、「〔語〕」,依三卷本加上。
那先再以提煉生乳成酪,再煉成生酥、熟酥、醍醐的過程轉變,來喻明人身心從出生到死亡的不斷轉變,不即是故舊,亦不離故舊。
印度人之飲食,乳品最重要。故從生乳逐次提煉,以成妙味食品的醍醐。其過程是:
(一)乳,乳從母牛擠出,其味最純,即牛奶原味;即今經文中之乳潼。
(二)酪,將牛乳加熱提煉即成酪,味道比乳味更濃。
(三)生酥,把酪再加熱,取其上肥者,即成生酥。
(四)熟酥,從生酥再煉製即成熟酥。
(五)醍醐,從熟酥再煉製即成醍醐。這是最上美妙之味。
乳品加工,品味節節轉變,其名亦異。如果有人把後來提煉出的成品醍醐、酪
、酥等還稱作「乳潼」,此人之語已違世間常識。乳既已煉成醍醐,則不能再稱它作
「乳」。
譬如「樹」被砍伐後,製成「紙」或再裝訂成「簿子」,則不能再將「紙」、「
簿子」稱為「樹」。那先徵問:若將酥酪復名作乳,其人之語,還能用嗎?王是理智之
人,當然是回答「其人語不可用」。這是那先先舉喻而後法合,以合人身心轉變過程
。
「精沫」即精液、精子。從精子與卵子受精至懷孕、出生、至中年、至老年,乃至
死亡,其間節節疾速轉變,就像生乳成酪、酪成酥;乃至成醍醐。其比喻如下:
乳──精沫──液狀─┐
酪──生時──細稚─┤
生酥─中年──強壯─┼性相節節不同,名稱亦異。
熟酥─老年──衰弱─┤
醍醐─死亡──消逝─┘
人在名、相變異下,不得仍把中年、老年復稱作精子。然而中年、老年名字雖異
於「精沫」,但畢竟仍是原來那個精子所轉變而來;並非另外別人。人的神識從受精
時一直到老死時,精神體本身恆在急遽轉變;新知識的增加,棄掉原有的愚昧;舊業
酬報,新業再造,重重疊疊,新舊交替,新陳代謝,過去、現在、未來,剎那剎那不
停流注構成生命流。生命本質的不停轉變,在過程中且分作五小段來考察(精、生、
中、老、死)每一小段名稱、形相皆異,這是「不一」的事實;但每一小段都是從原
來的精子所轉變而來,故亦是「不異」。
人的神識不停在轉變,相續不斷,及至死亡以後,精神(神識)更接受新生命
,故人身雖死亡,當復更生而接受另一人身體。譬如兩個火炬,第一火炬燃盡,接下
又燃點第二火炬,火燄終究是相續不斷。
此段喻明神識既非是常,亦非是斷。以不常故,轉變無常;以不斷故相續重生
;此亦佛家建立輪迴觀的根本基礎。
【論義】:
只要還有業識在,業力必牽引再輪迴生死。例如曹能始記前生事:
明季曹能始先生,年三十,登進士後,過仙霞嶺(浙江江山縣南),山光水色,
恍如前世所遊。暮宿旅店,聞鄰家有婦哭甚哀。問之,說是為其亡夫作三十周年。詢
其死年月日,與先生生年相符。遂入其家,歷舉某屋某徑,毫髮不爽。其家環驚,共
來審視,曹亦淒然涕下。曹說:「某書屋內有南向竹樹數十株,我尚有文稿未終篇者
,未知猶存否?」其家人說:「自主人捐館(死亡)後,恐夫人見書室而神傷,故至
今猶關鎖。」曹命開之,則塵凝數寸,遺稿亂書,宛然具在;唯前妻已白髮盈頭,不
可復認了。曹以家財分半與之,俾終其餘年。(見袁枚《隨園筆記》卷十三)
死亡年月日與出生相同者,並非亡者當下神識來投嬰兒身。須知中陰身入胎
,是在受精當時,而非出生之時。道化思想,誤以為投生是在出生剎那,故有死亡與
出生同時的記載。故事若真,則時間誤記。又如「誑詐仍需還債」:
揚州妓女名鶯嬌。年二十四,矢志從良。有柴姓願娶為妾者,婚期已定。太學生
朱某慕之,以十金求歡,妓受其金,誆約某來,當與同寢。朱至期往,則見花燭盈門
,嬌妓已上車矣,朱知為所誑,悵然而返。逾年,鶯嬌以瘵病卒,朱忽夢見鶯嬌披黑
衫直入朱門曰:「我來還債。」驚而醒。明日家產一黑牛,向朱依依,若相識者。賣
之竟得十金。(見袁枚《隨園筆記》卷五)
此亦誤記死亡與出生同時;而不知轉生入胎是在出生的十個月前。又道教說
是「奪舍」──先有人住胎,後來投生者逼走胎中原來之靈魂,佔住其胎身而出生。
這更是道門「靈魂論」之說,絕非佛法。
戊八 自知不復再生
王復問那先:「人不復生後世,其人寧能自知不復生不?」那先言:「有能自知不復於後世生。」王言:「何用知之?」那先言:「其人自知無有恩愛,無有貪欲,無有諸惡,用是自知不復生後世。」那先問王:「譬若田家種穀,大得收斂,盛簞簟中,至於後年不復耕種,寧復望得穀不?」王言:「不復望得穀。」那先言:「道人亦如是,棄捐苦樂恩愛無所復貪,是故自知後世不復生。」王言:「善哉!善哉!」
【語譯】:
王又問那先:「當修道人不再輪迴生於後世,這個人能夠自知自己不再受生嗎?」那先說:「是可以自知不再於後生受生。」王言:「為什麼能自知呢?」那先說:「這個人自知自己沒有恩愛,沒有貪欲,沒有造作一切惡事,因此自知不再生於後生
。」那先問王:「譬如農家種稻穀,得大豐收,裝貯穀倉中,到了後年不再耕種,寧
能指望再得收穫穀子嗎?」王言:「不得指望再得穀子。」那先說:「修道人也是如
此。他棄捐一切苦樂、恩愛,無所貪欲,因此自知後世不再受生。」王說:「善哉!
善哉!」
【解釋】:
前說人有業識遷流,必輪迴生死;死後又再轉生,生死不已;今欲說明解
脫生死者的心境,自知生死已斷,豁然超脫,不再受生死所繫累。是因心無貪愛,故能
超脫生死繫累。
那先舉農家種穀為喻。稻穀收割後,收藏於倉廩之中。若來年不再加以耕種,
不能復得稻穀。以喻生死之根本──苦樂、恩愛、貪欲等已棄捐淨盡,自然不再受生
。此即以稻苗譬喻愛欲;斷除愛欲之後,就如割稻不復再播種。故自知後世不復再生。
有欲則有生,離欲故無生。後世之有沒有受生,非後世之事;而應觀當下一念是否
有愛欲執著。掌握當下一念,即通三世實相。要斷未來輪迴,當從現今之念下手。佛
法在把握現實人生;非作精神上寄託未來會如何。此即佛教所以異於外道之處。外道
只在作精神寄託,巴望未來能生天國,這是心外求法;離於當下現證。
儒家對生死的看法也有與佛法相似處。子路問死,子曰:「未知生,焉知死?」
活生生的當前一念若不知曉,何知未來死後情形?依佛法論之,曉知當下一念,緣起
性空,諸法無生,了然無惑;此時無任何執著,則無所謂生死繫罣,則生死不存於心
,即是不復生於後世之實證。這是悟見於「無生」,無生故無死;因悟無死之實性,
即不見有死;即是無死,故後亦無生。所以後世不受生,端在當下體驗到「無生」的
實相;而非以為我今辛勤修道,期望死後就不會再生。須知既有死亡,則會再生。生
死是相對互起,有生必有死,有死必有生,不可避免。所以佛家解脫,不是巴望死後不再生;而是在當下悟見「無生」;無生即無滅,當下即出生死對待。孔子之意也是說當觀察活活生時聞道,非在死後的超脫。因為生與死是一致的。佛家稱為「死生一如」,正是這種境界。
凡證入無生法忍者,證得阿羅漢果時,即自知作證:「我生已盡,梵行已立,所
作已辦,自知不受後有。」此在《阿含經》中時常可以看到的事實。
「不受後有」之「有」即謂「業有」、「業報」。體證性淨(性空)時,自知離
一切業報的繫累,不再為業果所拘累而煩惱痛苦。換句話說;即一切業果,對他不再
有任何影響。生或不生,對他都無任何關係作用。因此,究竟是不能以「生」或「不
生」或「非生非不生」、「亦生亦不生」等來形容他。如《雜阿含經.卷六.一二○
經》云:
「有諸異見六師徒黨來詣尊者舍利弗所,問言:『如來世尊頗說於
我死此生彼,如是說否?』舍利弗答言:『如斯之事,佛所不說
。』外道六師復作是言:『若如是者,說於我身在此間耶?更不
生耶?』舍利弗言:『如斯之事,佛亦不說。』外道復言:『我
先問汝:死此生彼;乃至非生非不生,悉不見答,汝若名為宿舊
出家,應廣解義,為我分別;今者觀汝不能答我;便是童蒙、無
智愚人。』時彼外道語畢即離去。爾時摩訶迦葉去舍利弗不遠,
舍利弗即以外道所問,問於迦葉:『如來何故,如是四問,默然
不答,何以故,不能相似比類而答於彼?我昔曾聞,有人問佛:
於此死己受後有否?佛默不答。又問:死後不受有耶?佛亦不答
。又問:我此死已,亦受後有,亦不受耶?佛亦不答。又問:我
死之後,非受於有,非不受有耶?佛亦不答。』尊者迦葉語舍利
弗言:『如來寧可說色滅已,生於後有,乃至非生非不生。世尊
於色所盡處,正智解脫,然都無有死此生彼、死此不生彼、亦生
亦不生、非生非不生,是故不答。如斯之義甚深廣大,無量無邊
,無有算數,乃至盡滅。受想乃至識,死此生彼,乃至非生非不
生,亦復如是。此是動轉,此是憍慢,此是放逸,此是有為造作
之業,此是愛結,此愛生彼、愛不生彼、愛亦生彼亦不生彼、愛
非生彼非不生彼。如來愛盡得善解脫。愛盡生彼有亦無也。此義
甚深、廣大無邊,無有算數,乃至滅盡。』」(《大正》No.99,T2,
419a~b)
由此舍利弗與摩訶迦葉的論答當中,即可發現佛法的解脫觀,杜絕了心中的理論
,而當下契入生命的實相;生與不生、非生非不生、亦生亦不生,乃至一切有無、常斷、生滅、一異等「四句」理論,與生命皆無交涉。
戊九 智慧異於常人
王復問:「其人於後世不復生者,於今寧有智異於人不?」那先言:「然,〔有智〕異於人。」〔王言:「寧能有明不?」那先言:「然,有明。」〕王言:「智與明有異同乎?」那先言:「智與明等耳!」王言:「有智明者寧悉知萬事〔不?寧有所不及知不?」那先言:「人智有所及,有所不及。」王言:「何等為智有所及,有所不及?」那先言:「人前所不學,前所不及知;人前所學,前所及知。智者所見,人及萬物皆當過去歸空,不得自在。人心所貪樂皆種苦本,從是致苦。慧者知非常成敗之事。是智為異於人。」
【語譯】:
王又問:「這種於後世不再受生的人,於現今當下是不是有智慧與常人不同
?」那先說:「是的,有智慧異於常人。」王說:「那個智慧能洞明嗎?」那先說:
「是的,有洞明。」王說:「智慧和洞明有差別或相同嗎?」那先說:「智慧和洞明
完全相等同呢!」王說:「有智慧而能洞明,能夠悉知萬事萬物嗎?是不是有所不及
知曉的?」那先說:「人的智慧有所及知的,也有所不及知的。」王說:「什麼是智
慧所及知的?什麼是智慧所不及知的?」那先說:「人在以前所不曾學習的,對以前不
曾學習的就不及知;人以前所曾學習的,就對以前曾學的能夠及知。有智慧者所洞見的,人和一切萬物皆悉無常,瞬息消逝成過去歸於空幻,不能獲得自在。人心所貪樂的都是種植痛苦根本,由此而招感苦果。有智慧者,知曉一切事物皆是無常,有形成就必
有敗壞。這就是智慧者異於常人的地方。」
【注釋】:
「有智異於人」之「有智」從三卷本增入。
「王言:寧能有明不?那先言:然。有明。」從三卷本增入。
二卷本中脫漏極長經文,即在「人有明智寧能悉知眾事」與「作一事成五事耶
」之間脫漏。(即從《大正》No.167A,T32,P.698c的第八行第六字起脫字)。今從三
卷本補入;即補入「不寧有所不及知不」下,一直到「凡人身中五知作眾事所成耶」
止。漏文約《大正藏》十三橫格(每頁三格)之長。(即從《大正》No.167B,T32,P.
709a第二十二行第十二字起,至P.174a第十六行第十六字止)。由於漏了那麼長的經
文,故變成二卷而已。
此論得道者,不受後有,其智異於常人。
王因前聞說無恩愛者,即自知不受後有,而疑其智慧必有與眾不同之處,故問「
寧有智異於人否?」
那先回答:「然,有智異於人」,是肯定而堅決的說明證道者所以能「不受後
有」的原因,乃因其智慧了達諸法性空,生死如幻,故能解脫生死。即以此智慧異於
常人。
那先肯定有「智慧」,王因疑其智是否有洞明功能?能洞明真理嗎?故問「寧
能有明否」?明是指明白眾事真相,了然無惑。得道者,既有智慧,必然洞明真理。
故那先回答「然,有明」。
王又疑「智」與「明」到底是相同呢?抑或相異?依佛家言,「明」是於理了
然無惑,洞明真象,亦即離於無明、迷惑、疑忌的明朗心境。這種斷除了無明的「明
」,其實正是「智」的觀照成效。智以明為用,明以智為體,根本是不二。故那先說「
明與智是相等」。
王又疑有超然智慧者,是否能悉知萬事萬物?抑或也有所不及知之處?那先回
答:「人的智慧有所及知的,也有所不及知的。」這是說「智」並非神奇的東西,並非
一切盡知。王因此而問「什麼是智所及知?所不及知?」那先說:「若人以前不曾學
過者,則是前所不及知者;若人以前曾所學過,即前所及知者。」此意是曾有所學則
有所知,若是不曾學,則有所不知。如學過醫學,則對醫療診治有所知,若不曾學醫
,則不能懂醫學。又如不曾學電機,電器故障當然不會修理;若曾學過,即能修護。
於此可知,聖者有大智慧,但並不是無所不能,並非證悟之後,不曾學過的物
理、化學、醫方、科技,乃至外文、書畫等也都能樣樣精通。佛陀乃至一切聖者,是
徹底覺悟宇宙人生的究竟實相──無常、無我、寂靜,這是「智慧」觀照洞明的內容
。所以那先解釋智者的所見內涵是:「人及萬物皆當過去歸空,不得自在」。這是說
人和萬物,都是緣起無常,瞬息萬變;不能暫得停住。當說「現在」時,早已不是「
現在」而成「過去」了,緣起轉變,剎那不停,熠熠生滅遷流,故一切事物都成過去
而歸屬於「空」。空謂「無常」、「無我」、「寂靜」;也就是「性空」的意思;而
不是空無、虛無。漢字的「空」有虛無、空洞、虛空等義;但梵語的「舜若多」(sūnyatā),雖漢譯為「空」,意思不是虛無;而是無自性──自性虛妄的意思。故「歸空」不是歸到空無,而是歸屬於無自性、性空。由於無常故不得自主、自在、主宰。不自在即是「無我」。
宇宙中事物,都是無常無我者,但人心迷惑,於無常無我事物中,起常、我之
見,故生貪樂之心而追逐不捨。不知此皆種下生死輪迴的根本;由此而招致苦果。
慧眼獨具之人,了知世間事物皆是無常;成功或失敗、形成或敗壞都無實性,故
不為所動心,如此則超越一切虛幻之事。這即是智慧異於常人之處。
【論義】:
「智有所及,有所不及」,這是那先站在人本立場來說話;而非神本迷信。佛智
超越於常人處,就是徹悟無常苦空而證涅槃,這是與一般人所不同的;然於世俗現實
事物中,有學方知,不學則不知,此依「識」而言。知識是靠學習而來。儒家亦說:
「君子之道費(彰顯,指現象界)而隱(指本體界,不可以智知,不可以識識),夫
婦之愚可以與知焉,及其至也,雖聖人亦有所不知焉。」孔子是以人本立場來論聖人
之智亦有所不及處。孔子又說:「生而知之者上也。」此生而知之者,不經學習而知
,乃謂知乎行孝悌忠信禮義等事,而非謂知現象事物者。佛家之智慧,亦是知乎宇宙
生命「實相」──緣起性空;非謂曉知百工科技現象諸事;否則開悟見性者,立即懂
得物理科學電機的操作,寧有是理?
有人或疑佛既有神通力,何不發明錄影機,將佛說法之影音錄下,這樣佛陀的正
確之法,就原原本本在後世呈現,不會形成部派分裂紛諍;更不會造成大乘究竟是否佛說的疑惑。然而佛陀一滅度,彼此意見差異逐漸浮現,而使後世對佛法實義不斷諍論,至今佛法中的懸案重重,未得解疑。這就是佛是「神格」抑或「非神格」的分野。
(一)神格佛者的解說:
因為佛經中說的佛,是以宗教文學來敘述,故都是「神格」的,有神通變化,有
感應顯靈等;尤其是大乘經典更是如此。於是感性信仰之徒即依文解義的相信佛是具
有神通感應,無所不知無所不能,能隨意變化一切事物。那為何佛不變化出「錄影機
」將佛的影音錄下,永垂後世?使後世不致於為了解義的分歧而諍執導致教團分裂。
感性信仰者,有的回答說:「佛具無量神通,要變出一台錄影機,更是芝麻小事;只
是佛的神通力不能墮入有為有相,所以佛不會發明變出錄影機來。」其實,這種說法
是自相矛盾的。既然神通會變現一切事物來,本身即是有為有相的;這樣的神通能變
現其他東西,即使不變出錄影機,仍然是有為有相的;並非因沒有變出錄影機就超出
有為有相範圍。這是不知佛經中的「神通」是宗教文學在寓表悟道的見性經驗之內涵。
(二)人格佛者的解說:
「神通」有兩種:1.寓義神通──寓表見性的神祕經驗,2.異相神通──顯現怪
力亂神的神奇現象。佛經講的神通,屬於第一種。所說的佛亦人格的佛;是人而成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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