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翰福音第五章
從第五章開始,約翰的敘述有一個很清楚的轉向。耶穌的自我顯明繼續增強,但猶太領袖對祂的抵擋也越來越大。同時,我們也看到猶太廣大群眾對耶穌的矛盾心理。有時候,他們對耶穌的教訓和所行的神蹟非常佩服,有很多人因此相信了祂;有時,他們一方面懷疑祂的身份(常問﹕祂到底是誰?),一方面又害怕那些反對耶穌的猶太領袖。
五,六兩章有類似的結構。它們都從一個神蹟開始。這些神蹟都引起猶太人強烈的反應,然後是耶穌一段很長的論述。兩章都以耶穌的自我顯明(第五章﹕上帝的兒子;第六章﹕天上降下的糧)和猶太人的反對結束。這兩章可以說是基督論和救恩論很重要的根據。
1-18 安息日的爭論
這事以後,到了猶太人的一個節期,耶穌就上耶路撒冷去。 2 在耶路撒冷,靠近羊門有一個池子,希伯來話叫作畢士大, 旁邊有五個廊子; 3 裏面躺著瞎眼的、瘸腿的、血氣枯乾的許多病人。( - 有古卷加:等候水動;因為有天使按時下池子攪動那水,水動之後,誰先下去,無論害甚麼病就痊癒了。) 5 在那裏有一個人,病了三十八年。 6 耶穌看見他躺著,知道他病了許久,就問他說:「你要痊癒嗎?」 7 病人回答說:「先生,水動的時候,沒有人把我放在池子裏;我正去的時候,就有別人比我先下去。」 8 耶穌對他說:「起來,拿你的褥子走吧!」 9 那人立刻痊癒,就拿起褥子來走了。 10 那天是安息日,所以猶太人對那醫好的人說:「今天是安息日,你拿褥子是不可的。」 11 他卻回答說:「那使我痊癒的,對我說:『拿你的褥子走吧。』」 12 他們問他說:「對你說『拿褥子走』的是甚麼人?」 13 那醫好的人不知道是誰;因為那裏的人多,耶穌已經躲開了。 14 後來耶穌在殿裏遇見他,對他說:「你已經痊癒了,不要再犯罪,恐怕你遭遇的更加利害。」 15 那人就去告訴猶太人,使他痊癒的是耶穌。 16 所以猶太人逼迫耶穌,因為他在安息日做了這事。 17 耶穌就對他們說:「我父做事直到如今,我也做事。」 18 所以猶太人越發想要殺
1-9 每次約翰告訴我們說,耶穌「看見」(7)…,我們就知道耶穌即將有所行動。注意,這個神蹟又是和水有關。水動的時候有醫治的功效,但不是每個人都能得到它。特別是這個耶穌所注意到的病人已經等奇蹟出現等了38年[1]。對這個人,耶穌的問話雖然簡單,卻充滿著能力和應許﹕你要痊愈嗎?
就像迦拿婚宴裡六個水缸所供應潔淨的水,還有在撒瑪利亞境內雅各井的水都不能滿足人真正的需要,這個據說能夠醫治疾病的水池也是一樣。一個迷信的宗教其實沒有轉化人的能力。
我們要再注意另外一個耶穌說的字﹕「起來」。這個字在新約聖經裡常常被用到。耶穌要這個人「起來,帶你的褥子走罷。」現在他不再被放在褥子上,而是自己有力氣拿著褥子走路;拿褥子走不是要把它收起來,乃是要證明他是一個痊愈的人;不是要挑戰安息日的規定,乃是要成為一個戰勝苦難和死亡的記號,就是上帝榮耀的記號。這個故事到這裏為止沒有提到任何其它的事,完全是為了顯明耶穌的榮耀,也是為了引出接下來耶穌要顯明的身份 - 上帝的兒子。
10-16 猶太人的律法規定,安息日拿東西走路是被禁止的事。(回想第二章耶穌和猶太人爭論聖殿的事)耶穌在這裏不是來論安息日的規定合不合理,而是要從安息日的本質(顯明上帝旨意)來表達耶穌作為上帝所差來者的權柄。
耶穌在「聖殿」再次遇到這個被祂醫好的病人,對他說,不要「再」犯罪,恐怕你遭遇的更加厲害。
· 難道耶穌的意思是指他的病和某種罪有關?這和第九章耶穌說瞎子的眼瞎不是罪引起的有什麼不同?
· 其實兩件事的context和目的不同。耶穌的醫治從來沒有離開赦罪的範圍,證明上帝藉著耶穌全面進入人的當中。世界的種種問題都是因為人背離上帝(罪)的緣故。耶穌的工作超越病痛的醫治和苦難的解除,祂要處理人根本的問題。
· 這樣,耶穌對他的警告不是指某個特定的罪行,而是警告他不可滿足於現在的健康,而完全忽略了人在上帝面前更嚴重的問題:與上帝的關係。更嚴厲的結果不是更厲害的病,而是上帝的審判。如果這樣,那人末後的景況就比先前更不好了(太12:45)。
· 有解經家認為,耶穌這樣說,明顯知道(就像祂知道撒瑪利亞婦人的罪)他所犯的罪和他疾病的關係。(參8:11)
· 比較第五章的病人和第九章的瞎子對福音的反應。
17-18 我父作事直到如今,我也作事[2]。這句話成為接下來 19-38整個論述的基礎。 前面耶穌已經談論過敬拜的事(第4章),現在耶穌和猶太人論安息日,這是進入律法的範圍。其實這是相關的事,就像18節猶太人所說的,祂不但犯了安息日,並且稱上帝為祂的父,將自己和上帝當作平等。對猶太人來說,耶穌在這兩件事上已經褻瀆上帝了[3](賽40:18,25)。這是對耶穌的兩項指控,現在耶穌要為自己作答辯。
19-30 上帝兒子的自我作證
19 耶穌對他們說:「我實實在在地告訴你們,子憑著自己不能做甚麼,惟有看見父所做的,子才能做;父所做的事,子也照樣做。 20 父愛子,將自己所做的一切事指給他看,還要將比這更大的事指給他看,叫你們希奇。 21 父怎樣叫死人起來,使他們活著,子也照樣隨自己的意思使人活著。 22 父不審判甚麼人,乃將審判的事全交與子, 23 叫人都尊敬子如同尊敬父一樣。不尊敬子的,就是不尊敬差子來的父。 24 我實實在在地告訴你們,那聽我話、又信差我來者的,就有永生;不至於定罪,是已經出死入生了。 25 我實實在在地告訴你們,時候將到,現在就是了,死人要聽見上帝兒子的聲音,聽見的人就要活了。 26 因為父怎樣在自己有生命,就賜給他兒子也照樣在自己有生命, 27 並且因為他是人子,就賜給他行審判的權柄。 28 你們不要把這事看作希奇。時候要到,凡在墳墓裏的,都要聽見他的聲音,就出來: 29 行善的,復活得生;作惡的,復活定罪。 30 「我憑著自己不能做甚麼,我怎麼聽見就怎麼審判。我的審判也是公平的;因為我不求自己的意思,只求那差我來者的意思。」
這段經文是福音書裡,耶穌對自己的神性,與父上帝合一的關係,及其權柄(賜生命與審判)最重要的陳述。這些話如果不是真的,耶穌就是瘋子。這不是平常人能夠說出來的話,更超乎人所能理解的。
19-20a 耶穌在這裏的話絕對不是把自己擺在上帝之下,一種以下對上的關係,而是在闡述一個特殊父子間的關係和功能(19),而這個功能的基礎就是父愛子(20)。無論是言語上或是行動上,父與子是完全一致的。這個一致性正是源於父與子的合一,並且父將絕對的權柄賜給祂的愛子。這就是這些字(看見,聽見,指示)的函意。
耶穌不是反駁祂與父同等的說法,祂反駁的是,「祂將自己和上帝當作同等」的指控(18)。耶穌所要強調的是,祂沒有按照自己的意思說話行事,好像祂和父不相干,有祂自己的主權。祂和上帝的關係不是人所想像的從屬關係,而是父子關係。這是我們必須弄清楚的觀念。19節是從子的角度(子按照父。。),20節則是從父的角度來強調這個關係(父愛子[4],指示子)。這是整個約翰福音的基礎 - 子不按自己的意思⋯⋯而是完全按照父的意思,按照父所作的,按照父的權柄⋯⋯所以任何人看見子就是看見父,因為祂和父原是一。但是我們又不可將這個一(unity)和他們之間的分別(distinctiveness)混淆在一起。如此看來,這樣的子必然和父同樣的偉大,有同樣的神性了(Carson, p251)。如此,我們看見子也就是看見父了(1 :18, 14:9)。
20b-23 上帝的工作完全顯明在愛子身上。這些工作現在包括醫治這個38年無法行走的人,但是你們還要看見更大更稀奇的事,就是叫死人復活[5]和審判世界的事。換言之,這個在安息日所行的神蹟[6]只是更大之事的前奏﹕天國的到來。這樣,這個對安息日工作的指控必須從基督論,救贖論的角度來回應。這樣我們就明白了耶穌對這個被醫治者的警告(14);這個醫治的行動不是一個偶發的事件;而是對上帝所要作更大之事的宣告。每個和耶穌相遇的人,都必須面對這個宣告--進入一個新生命和新世界的門已經打開了。
我們不可將21節,「子也照樣隨自己的意思。。。」看作和19節矛盾。子是按照父所賜給祂沒有限量(3:35)的權柄行事,就像22節所說的﹕審判的權柄。就像祂隨己意醫治池邊患病38年的人,祂也隨己意賜生命(永生)給祂所選擇的人。這些都是父所給祂的權柄。
23節(叫人都尊敬子如同尊敬父一樣。不尊敬子的,就是不尊敬差子來的父。) 從人對上帝的敬拜來表達父與子的合一。(They are one, not only in activity but in honor)這節聖經否定了一些人的說法﹕耶穌是上帝的使者。因為使者從來沒有和主人享受同樣的尊榮。耶穌得到尊榮,父就得到尊榮(腓2:9-11)。基督論的頂峰是﹕這位道成肉身的耶穌就是上帝。
24-25 永生(21)的條件是﹕聽耶穌的話,又相信差祂來的上帝。將來(永生)已經在現今實現了。這不是說,將來和現在沒有分別,而是永生的實質在「現在」已經開始了。死亡的內涵也不再一樣,它不再是一個威脅;我們不再面對它,而已經將它拋在背後。因此,25節給了我們一個確據﹕時候將到,現在就是了;死人要聽見上帝兒子的聲音,聽見的人就要活了。聽見上帝的兒子對他們說﹕「起來」的聲音(5:7)。這不是指將來要發生的事,而是信的人在今天就已經「出死入生」了(24)。
26-30 繼續(重複)19-25 的論述。祂是生命的主(1:4),但加入人子審判的觀念。這樣,現在和將來都完全掌握在人子的手中。上帝救贖和審判的意義都完整的包括在這裏了。
讀了這段耶穌的自我論述,我們是否更認識祂,更願意將自己的一生交託給祂?
31-47 耶穌的見證人
31 「我若為自己作見證,我的見證就不真。 32 另有一位給我作見證,我也知道他給我作的見證是真的。 33 你們曾差人到約翰那裏,他為真理作過見證。 34 其實,我所受的見證不是從人來的;然而,我說這些話,為要叫你們得救。 35 約翰是點著的明燈,你們情願暫時喜歡他的光。 36 但我有比約翰更大的見證;因為父交給我要我成就的事,就是我所做的事,這便見證我是父所差來的。 37 差我來的父也為我作過見證。你們從來沒有聽見他的聲音,也沒有看見他的形像。 38 你們並沒有他的道存在心裏;因為他所差來的,你們不信。 39 你們查考聖經 (- 或譯:應當查考聖經),因你們以為內中有永生;給我作見證的就是這經。 40 然而,你們不肯到我這裏來得生命。 41 「我不受從人來的榮耀。 42 但我知道,你們心裏沒有上帝的愛。 43 我奉我父的名來,你們並不接待我;若有別人奉自己的名來,你們倒要接待他。 44 你們互相受榮耀,卻不求從獨一之上帝來的榮耀,怎能信 我呢? 45 不要想我在父面前要告你們;有一位告你們的,就是你們所仰賴的摩西。 46 你們如果信摩西,也必信我,因為他書上有指著我寫的話。 47 你們若不信他的書,怎能信我的話呢?」
這段經文讓我們看見對耶穌身份的四重見證:施洗約翰,耶穌的工作(神蹟),父上帝,聖經
對那些不信的人(猶太人領袖)來說,在法庭上,耶穌的自我見證是沒有法律的效力。祂需要其它人的見證,而這個見證就是上帝(不是施洗約翰,見34節)。上帝的見證是最終的見證,即使祂的敵人不願承認。 雖然祂不必從人的見證,但為了就他們,祂現在用約翰給他們的見證來挑戰他們。他們曾經派人去問約翰(1:19),約翰也給了他們答案﹕他自己不是那光,而是給那光作見證;他是載著燈的燈台。然而他們只是暫時喜歡約翰的見證,他們現在已經完全忘記了。這樣,約翰的見證不是為祂,乃是為了他們能夠得救的緣故。
但是耶穌不需仰賴約翰的見證來建立自己的地位(雖然約翰的見證是真實的),耶穌清楚知道自己與父的關係。祂能夠說出所有父要祂說的,作父要祂作的。祂最大的見證就是祂的工作,是父所交給祂成就的事。祂不需要依靠外來的見證(這是猶太人的要求)。任何不認識祂的工作,不明白祂的聲音,看不見上帝藉著這些工作和話語所要啟示的事的人,即使有其它的方法給他們,他們也不會相信。
猶太人雖然以舊約為傲,但是他們沒有親耳聽見,也沒有親眼看見上帝,他們只能依靠別人的見證(舊約,施洗約翰)。然而他們沒有將上帝的道存在心裏,因此這些見證對他們來說都沒有好處,不然他們不會不信所差來的。這樣猶太人查考舊約,以為內中有永生(這些都是對的)。但是他們的動機不對(為了得着從人來的榮耀),目標也不對。如果他們動機正確,他們可以從聖經裏獲得他們所要的證據,他們就願意到耶穌面前來得真正的生命。他們真正的問題在於他們的心中沒有上帝的愛,寧可互相受榮耀,卻不求從獨一上帝來的榮耀。(在上帝的榮耀和人的榮耀之間,他們選擇了後者)
現在耶穌把範圍限定在摩西所寫的書。在審判的時候,不是耶穌控訴他們(祂不是為定罪而來),而正是他們所仰賴的摩西(他們盼望之所在。他們一直把摩西當作是他們的中保)。摩西對他們的指控不在於他們沒有順從這個或那個誡命(約的規定),而在於沒有明白律法和約真正的目的。他們把律法和約的要求當作是救贖盼望的終點,而不是對基督的見證。他們把盼望建立在摩西身上,卻不相信摩西書上所指的那位。只要猶太人不明白摩西書上所指的「信」正是耶穌所要求的,他們永遠不可能認識祂。
這段經文也讓我們知道舊約對基督徒的重要性在於其對耶穌的見證(最重要的目的) 。如果不是,那麼舊約和基督徒就沒有信仰上直接的關係了。。但最大的證據:從死裡復活。
坐在拉比耶穌的腳前 -新約引用舊約 許信靖
新約引用舊約的時候,常常沒有將整段經文說出來。因為引用的人認為聽的人或讀的人都熟悉那些經文。大部分耶穌當時的猶太人都相當熟悉舊約。例如,當耶穌受到群眾的歡呼,甚至連小孩都發出讚美的話。但猶太的宗教領袖卻質問耶穌。耶穌對他們說,從嬰孩的口中發出讚美神的話。耶穌當然是引用詩篇第八篇的話,但他沒有將下一句話「使他的仇敵閉口無言。」說出來。耶穌責備他們沒有像小孩一樣的接受祂。
這是當時拉比慣用的方法,只把話講一半,然後讓學生填充下一句話。這是為什麼說,耶穌隱藏沒有說的,跟他明白說出來的同樣的重要。所以我們要更明白他說的話,必須從他所引用的整段舊約經文來明白。
無庸置疑,當時的拉比對舊約聖經可以說是滾瓜爛熟,就像一本串珠的聖經。
當彼得問耶穌饒恕人要饒恕幾次?七次嗎?(路加福音18:22)耶穌的回答是70個七次。耶穌顯然引用了創世記第四章拉麥的話。但拉麥的70個七次並非饒恕人,而是要對傷他人的施行報復。在聖經裡,七是完全的數字,拉麥的報復顯然超越完全。但耶穌的門徒必須如此的饒恕人。正如拉麥對人的報復超越人對他的傷害,基督徒饒恕人必須超越人對你的冒犯。基督徒與拉麥是站在光譜的兩個極端位置。
還有一個例子,麵團與酵的比喻。天國好比一個女人,把酵放在一個大麵團裡等它發起來。在原文裡,這個大麵團是「三把麵」。這讓我們馬上聯想到上帝和兩個天使去訪問亞伯拉罕時,亞伯拉罕對撒拉說,趕快去拿「三把麵」把它做成餅。(創18:6)三把麵大約50磅的麵粉,足夠讓100個人吃。撒拉為三個客人作這麼大量的餅,實在令人吃驚。
但問題是撒拉用前一天所留下的一點發麵,竟然能使50磅的麵發起來。這讓我們聯想到耶穌的用意。酵通常指不好的東西。耶穌曾用酵來指偽善者。(路加福音12:1)。但耶穌在這裡則指出其正面的目的,用來形容天國的本質,如同亞伯拉罕和撒拉預備豐盛有餘的晚餐款待天上來的訪客。
當然今天的人讀新約聖經能夠有這樣的領會,必須具備耶穌那時代的猶太人對舊約聖經熟捻的程度。
猶太人將舊約聖經分為律法,先知,詩篇。律法就是摩西五經,先知包括大小先知書和歷史書,詩篇則包括,箴言,約伯記,傳道書等。新約聖經引用最多的是申命記,以賽亞書和詩篇,正好涵蓋了這三大類。
以經解經本是耶穌那時代猶太經學家解釋聖經的法則之一。(comparison of equals) 他們尋找相同字出現的地方,思想它們之間可能的關聯。
當耶穌被問到何為誡命中最大的,耶穌回答說,要盡心、盡力、盡意、盡性愛主你的上帝,又當愛人如己。耶穌引用舊約的兩處聖經,申命記6:5和利未記19:18。因為這兩處聖經都有「當愛,and you shall love…」這幾個字。耶穌用他們熟悉並喜愛的經文來教訓他們認識祂。
如果你有串珠的聖經,你要特別注意耶穌的話所引用舊約的經文。
猶太人的拉比非常熱衷於把聖經裡的話串連起來。Ben Azzai 每次講道的時候好像有火在他的身邊不停的燃燒。有人問他的秘訣是什麼,他這樣子回答,我不斷地將律法書的話串連起來,然後又連到先知書,又把先知書連到詩篇等等,如此,這些話就像從當初西乃山直接流傳下來,也包括那時出現的火。
耶穌也做同樣的事。例如,登山寶訓裡的八福,正是集合了舊約裡的話。上帝自己是否也喜歡這樣的串珠?當耶穌受洗完從水裡上來,有聲音從天上下來,說這是我的愛子,是我所喜悅的。You are my son, whom I love ; with you I am well pleased. (Mark 1:11) 這句話看似簡單,其實他出自三處的經文。
你是我的愛子,出自詩篇2:7,創世紀22:2
我所喜悅的,以賽亞書42:1
我們必須從所引用的這些經文,和當時的人對這些經文的了解,來明白上帝這句話完整的意義。詩篇第2篇和以賽亞書42章都指向彌賽亞的預言。在詩篇第2篇上帝宣告他的兒子將要以萬王之王的身分來掌管全地。但在以賽亞書42章,上帝的話則指向一個僕人。弔詭的是上帝的彌賽亞既是王又是僕人。以賽亞書的經文又宣告,上帝的靈要降在這個僕人的身上。這也是為什麼當上帝講完話以後,有聖靈降臨在耶穌的身上。
上帝引用創世紀22章亞伯拉罕獻以撒的故事。以撒是一個順服的兒子。上帝好像說,這是我所愛的兒子以撒。在這句話裡上帝宣告耶穌是王,是僕人,是兒子,他要成為完全的祭。請注意這句話的三個出處:創世記、以賽亞書、和詩篇,正是猶太人對舊約聖經的分類。這也證明了整本舊約聖經指向耶穌基督。
更令人驚嘆的是耶穌如何使用舊約來證明自己的身分,證明他就是要來實現舊約的那位。耶穌用好的牧者來稱呼自己。我們馬上聯想到詩篇23篇。但是對猶太人來說,牧者的形象常常和以色列王連在一起。在約翰福音第十章,耶穌用好的牧者與壞的牧者做了鮮明的對比。彌迦書五章二節指出以色列的王就是百姓的牧者。
當耶穌以牧者來稱呼自己,是否就在暗示自己的彌賽亞身分,上帝國的王?更令聽者驚訝的是,這位牧者要來將山羊和綿羊分別出來(馬太福音25:31-32)。這正是呼應了以西結書34:17的說法。耶穌將自己和舊約的上帝合在一起。我們需要有第一世紀猶太人的耳朵來聽耶穌對自己的宣稱。
耶穌對自己最獨特的稱謂是「人子」。這個字出現在新約福音書裡有80次之多。很多基督徒以為這是耶穌自我謙卑的稱呼,為了與人認同。確實,son of man這個稱謂在希伯來文和亞蘭文裡可以代表對人一般性的稱呼。耶穌本是完全的人。
耶穌有時候用一般性的用法,但更多的時候則指向特殊性的意義。這是耶穌時代的猶太人對但以理書中所出現「人子」這個字的理解。這是記在但以理書7:13-14的異象。
在第一世紀,對但以理這段經文普遍的理解是指那位要來的彌賽亞。一位好像人子的,要從上帝那裡領受王權,坐在寶座上來統治全地。根據猶太學者David Flusser的說法,但以理書的這段經文是對彌賽亞最重要的預言。因為其它有關彌賽亞的預言都指向一位地上的王,就是大衛後裔的王,(撒下7:12-13)只有但以理的預言是指向一位超越的王,因為但以理說,有一位「好像」人子的。
耶穌說人子要乘著雲榮耀的降臨。(馬可13:26)這很清楚也是引用了但以理書的經文。
我們必須如此的來理解耶穌對自己的宣稱,指向他救贖性的工作,他的人性,他的榮耀,還有救主和審判官的身分。很多對耶穌的誤解都因為忽略了從第一世紀猶太人的角度來明白祂對自己的稱呼。
節譯自:Sitting at the feet of Rabbi Jesus (Ann Spangler, Lois Tverberg)
其它類似的例子:
在約翰福音第五章耶穌醫治了一個病了三十八年的人。爲什麽特別指出三十八年?對猶太人來説,他們知道申命記2:14提到,這是以色列人在曠野等候進入迦南地的時間。這個人在水池邊等了38年,爲了得到醫治,能夠進入聖殿來敬拜上帝。約翰特別提到這件事,對猶太人其用意不言而喻。
還有使徒行傳第三章,彼得與約翰在聖殿的美門前醫治一個四十歲,生來就瘸腿的乞丐。其意義也是一樣。
[1] 約翰顯然要將我們帶回以色列在曠野漂流了38年之後,在約旦河邊等候進入迦南地的歷史(申2:14)。這個人病了38年,在聖殿羊門前的水池邊等候醫治的機會,盼望得醫治,能夠進入聖殿敬拜。但年復一年,就是沒有人把他放在池子裡。他需要一位約書亞,能夠帶領他進入安息的人。這個故事和使徒行傳第三章,彼得約翰在聖殿美門前醫治一個生來瘸腿的乞丐(40歲)異曲同工。
[2] 第一世紀末四個猶太人重要的拉比討論的結果﹕雖然上帝不停的工作,我們不能說祂違背了安息日的律法。理由是﹕(1)全世界都屬於祂the entire universe is his domain (Is. 6:3) ; (2) 祂充滿全地God fills the whole world (Jer. 23:24) ;and (3) 沒有一件東西高過祂God lifts nothing to a height greater than his own stature. 如果上帝一秒鐘停止工作,整個世界就垮了。耶穌把這個結論應用在自己身上。第一,祂所行的醫治是父的工作,所以祂也作同樣的事。第二,祂叫病人拿褥子走路回家也沒有違反安息日的律法,因為那不是一般六天裏正常的工作。
[3] 聖經裏四個把自己與神同等的人物﹕法老(結29:3);約阿施(歷下24:24)推羅王(結28:2);尼布甲尼撒(但4)。猶太人理解耶穌將自己與父並列,但是他們不明白耶穌和上帝的同等和這些人不同。這些人是站在和上帝敵對的立場。但是耶穌不是,祂不是和上帝競爭,而是父與子的關係,這個關係耶穌即將在下面說明。在這個地方,基督教的一神論和猶太教的一神論就分開了。
[4] 約翰這裏用phileo,而不是agapao (3:35) 證明這兩個字並沒有不同的意義。父愛子,將一切的事指示祂;子愛父,在凡事上順服父。這樣上帝愛的本質就在這種父子之間完全純潔的關係上表明出來。
[5] 在舊約裏,叫死人復活是上帝獨有的權柄(以利亞是特例)。
[6] 神蹟不是給信的人,而是給不信的人叫他們羞愧稀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