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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徒的婚姻觀 (Ephesians 5:22-33)
2022/03/18 0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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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phesians 5:22-33

基督徒的婚姻觀 0

討論這個題目前,我們必須記住幾個原則(適用在任何問題的討論上)﹕

1.       一個人成為基督徒以後,他和上帝恢復了和好的關係。但這並不表示,我們所有的想法,作法,與人的關係都自動變好,變正確了。不,上帝在聖經裏給我們這麼多的教訓,證明不是這樣。我們需要被教導。(約832

2.       正好相反,一個人成為基督徒後,他開始面對接踵而來的問題和狀況,是他從前所沒有想過的。從前不會思想的事,現在必須去想。夫妻關係就是其中一個。過去他們以世俗的眼光來看婚姻。現在這個作妻子的成為基督徒,她要如何看待她不信的丈夫呢?父母和子女之間的關係也是一樣。信主的子女如何對待他未信的父母?這是我們必須小心思想的事,如何將聖經的教訓正確的應用在我們新的處境上。

3.       基督教的教義涵蓋生活的每一個部分。沒有一個部分是聖經沒有想過的;沒有一個部分不受它的掌管。我的信仰不是局限在教會裏,必須進入生活的每一個角落,包括婚姻關係,家庭關係,工作關係裏去。

4.       聖經(舊約和新約)對生活的(道德性的)教導絕對不會互相矛盾。我們不能說,舊約的教導是過時的東西,我們只要聽新約。更有人連新約也否定了。這是絕對錯誤的觀念。在這段聖經裏,我們看到保羅不斷把我們帶回到舊約的教導。

5.       聖經不是單單給我們一些規則教條,要我們遵守,它一定把遵守這些規則的理由詳細的對我們解釋。上帝不將我們當作無知的小孩,祂總是要我們清楚明白為什麼要如此遵守。

6.       聖經的原則﹕教義(Doctrine 和實踐(practice)之間密切的關係。From Indicative to imperative

7.       面對一個問題時,不要直接去找答案,總要間接的先找到原則性的解答。例如,保羅在談到夫妻之間的問題時,他並不直接針對他們的問題。當面對一個特殊問題時,我們必須先問,聖經是否給我們處理這類問題的原則?我們必須從大原則出發,然後進入當下特殊的情況。(例如﹕化學實驗)The strategy of the indirect approach: from the general to the particular.

8.       保羅討論問題的態度﹕不偏袒任何一方,總是存敬畏基督的心,彼此順服,一同順服主和祂的話。

 

讓我們先看看保羅對婚姻的幾個原則性觀點﹕

      基督教的婚姻觀是獨特的,完全不同於世俗的婚姻觀。

a.       聖經(舊約和新約)的婚姻觀

b.       上帝所設立的制度。

c.       聖經對夫妻關係有很清楚的定義

d.       要明白夫妻的關係必須明白基督和教會的關係

e.       只有基督徒能夠明白聖經對婚姻的教導,也願意順服。


基督徒的婚姻觀 (1) 創造的次序                                                   

Ephesians 5:22-24

在談論基督徒的婚姻觀之前,我們必須有一個前提,就是我們不是在辯論,提供自己的意見,像教外的人一樣。我們只有一個目的,就是要明白聖經是怎麼教導這件事。神的話將我們提升到一個屬天的位置,就是從教會論來思想這個嚴肅的議題。

很多人會問,為什麼保羅要先講妻子順服丈夫呢?簡單的回答是,保羅在這裏處理順服的問題。他接著前一節聖經﹕「存敬畏基督的心彼此順服」,來開始講論婚姻的關係。就順服而言,首先,妻子要順服自己的丈夫,如同順服主。既然前面說要彼此順服,何況這個人是你的丈夫。

很多人誤解了「如同順服主」這句話。如同不是絕對。我們對主的順服是絕對的,不帶任何條件;因為我們是祂的僕人。但是妻子不是丈夫的僕人。這句話正確的意思應該是﹕妻子,順服你自己的丈夫,因為這是你順服主的一部分,是你順服主的一個表現。這是對5:21節的重申。妳是為主的緣故這樣作;因為這是祂的命令。妳這樣作是祂所喜悅的;這是妳作耶穌門徒的責任。就像妳吃喝也是為祂的緣故(林前10)。沒有任何的動機超越它。在思想任何爭議性的問題前,我們都必須有這樣正確的靈來幫助我們。

一個基督徒,不可能找到比「討主喜悅,遵守祂的吩咐」更好的動機。特別在一個婚姻關係越來越混亂的世代,基督徒必須在各方面顯出和世人不同的地方,以此來為所領受的福音作見證。對一個信主的妻子來說,順服自己的丈夫是她第一個能夠顯出與眾不同的地方。這是一個偉大的動機,這正是保羅的論點。

保羅繼續給我們兩個理由。第一個理由來自創造的次序﹕因為丈夫是妻子的頭。第二個理由來自基督和教會的關係﹕正如基督是教會的頭,又是全體的救主。

首先,丈夫是妻子的頭。這是上帝創造時所命定的夫妻關係。新約聖經所有論到婚姻的事時,都要回到創世記第二章的話,就是上帝創造時的原意;也回到第三章,上帝對罪的審判。

我們必須記著,我們在這裏要討論的是婚姻的問題,不是討論女人的地位。保羅不是在討論未婚女子的事,而是作妻子的人。在創造的次序裏,上帝先造男人,然後造女人。這是自然的次序。其次,女人是從男人被造,為了作他的幫手。這樣上帝將男人放在一個領導的地位,給他權柄及管理萬物(例如,給動物取名)的能力。這是聖經的基本教訓。使徒彼得也說,丈夫要敬重妻子,因為她比你軟弱(彼前3:7,原文為軟弱的器皿)。為什麼稱妻子為軟弱的器皿?很顯然,彼得也是根據創世記的教導而說的。上帝原本的創造裏就已經給了男人領導的地位,並且更強壯的身體。彼得要作丈夫的記著這一點,不是要轄治妻子,而是為了尊重她,保護她並且愛惜她[1]

女人是男人的幫手[2]。幫手原本要順服領導他的人。妻子的功能就是彌補男人的不足之處。這是為什麼兩人聯合成為一體﹕女人是男人的配偶。就是這樣,男人不只為自己負責,也為妻子負責,更在所有事上負起全家的責任;而妻子則要幫助他,支持他,成全他被賦予的責任。這是上帝原本創造的法則。但是人犯罪了,違背了上帝的旨意。因為女人在順服的事上犯罪,上帝就在對她的審判上加重說﹕你丈夫必管轄你(創3:16)。據此,保羅在提摩太前書2:11-14說,「女人要沉靜學道,一味的順服。我不許女人講道,也不許她管轄男人,只要沉靜。因為先造的是亞當,後造的是夏娃,且不是亞當被引誘,乃是女人被引誘陷在罪裏。」

這樣的論述很難被現代人所接受。很多人說,這是保羅那個時代背景的思維,不適用在今天這個時代。在那個時代女人是男人的財產,甚至是奴隸。保羅的話完全符合當時社會對女人的態度。這種話如果出自非基督徒的口裏,我們能夠理解,因為他們本來就不相信聖經所說的。但是如果是出自基督徒的口中,我們就很納悶。因為他們一方面說,他們相信聖經是上帝的話,一方面又附和不信的人,否定聖經是超越時空的真理。我們該如何回答他們呢?

沒有錯,在耶穌保羅的時代,女人是被看輕的。但這不是聖經或保羅的立場。在基督裏(或在上帝原來的創造裡)是不分男人或是女人,都是平等的。保羅不僅提出女人的責任,也提出男人的義務。他只是把他們放在各自正確的位置上。並且保羅不是說出他自己的意思,而是把我們帶回創世記,帶回上帝原來創造的本意。基督徒作為在基督裏新造的人,應該明白上帝原先的旨意,並且立志遵行。何況保羅所寫的就是聖經,就是聖靈上帝藉著他說的話。上帝的話不會錯誤,不會因時空而改變。這是聖經的權威性。

妻子順服丈夫,這並不表示她是丈夫的奴隸,也不表示她比丈夫低一等。保羅只是說,丈夫和妻子有各自不同的角色。妻子不是丈夫,丈夫不是妻子。妻子不可佔據丈夫的位子。我們必須明白上帝所命定的原則﹕男人的領導地位是上帝所設立的,而女人是男人的幫手,共同完成上帝所交托的使命,共同活出神的榮耀。這是聖經所給我們看見的原則,我們是要順服呢?還是妥協於世界的思想而抵抗神呢?

在哥林多前書11章裏,保羅把這個次序說得更詳細。他說,我願意你們知道,基督是各人的頭,男人是女人的頭,上帝是基督的頭。為什麼說,上帝是基督的頭呢?祂們(父,子,聖靈)不是平等的嗎?原來,為了救贖的緣故,子自願順服父,成為父的僕人,不以與父同等為強奪(腓2:6);而聖靈也自願順服父和子。這樣,父差子,父與子差遣聖靈來完成救贖的大功。

這是聖經對夫妻關係的教訓。但是還有人反對說,如果妻子比丈夫有更強的能力,難道妻子還要順服丈夫嗎?對說這話的人,我們只能這樣回答﹕你是誰,膽敢抵擋神?上帝難道不比你清楚嗎,不比你強嗎?上帝說,如果這個女強人不願順服她的丈夫,她就是犯罪了。不論她的恩賜有多大,她就是要順服她的丈夫。如果一個信主的女子沒有預備好順服她的丈夫,她最好還不要結婚。順服必須出自自願,這是基督「存心順服」所給我們的榜樣。如果她不以這樣的心態進入婚姻的關係裏,那麼她就是得罪神了。

為什麼在今天這個時代,基督徒必須更努力持守這個教訓?因為人不明白這個教訓,造成今天各樣的問題。今天基本的問題是權柄喪失的問題。人不再順服且尊重上帝所設立的權柄。而最基本的地方就在家庭和婚姻的關係裏。我常常懷疑,一個本身婚姻關係有問題的政治人物如何奢談世界的問題?當婚姻關係不再被重視,很多問題就開始出現。首先就是子女的問題。當作父親的放棄他在家中的權柄和領導的責任,而妻子也不再順服,只強調自己的獨立性,整個婚姻的制度就墮落了。

世界的專家們也知道問題的嚴重性,所以有各樣的婚姻咨商,各種談論婚姻的書。但是它們大都使用心理學或生理學的方法。這完全是緣木求魚,不能成功解決婚姻失敗所帶來的問題。基督徒應該知道,惟一能夠真正解決的途徑只有回到聖經的教導,回到上帝原先所設計的男女關係裏﹕妻子順服丈夫,作他的好幫手;丈夫愛妻子,尊重她,顧惜她;不混淆彼此在婚姻裏的角色。


基督徒的婚姻觀 (2)- 身體的類比

以弗所書5:22-24

前面我們已經從上帝創造的次序申論,為什麼妻子必須順服丈夫的理由,現在我們要從保羅所給我們的另一個理由 – 丈夫是妻子的頭,來論述。我們必須重申,保羅這些話是對基督徒,就是被聖靈所充滿的人說的5:20。這些事,非基督徒是無法理解的。基督徒和非基督徒的世界觀不同;基督徒看事情不會單單注視事情的本身,他會看到偉大的造物者和祂創造的奇妙和美麗他可以明白上帝創造的心意和目的,進而洞悉事情的真相。這樣,他的生活被豐富起來,他的智慧被建造在認識上帝的知識上面。

以弗所書5:23說﹕丈夫是妻子的頭,如同基督是教會的頭,祂又是教會全體的救主。保羅從教會論把我們帶進正確的婚姻關係裏去。這樣一個不懂教會論的非基督徒怎會明白基督徒的婚姻觀呢?光從這句話,我們可以立刻得到一些推論﹕

1.       基督徒不可以和非基督徒結婚。(注意﹕我們不是在講已結了婚的非基督徒,後來信主成為基督徒的情況)哥林多後書6:14也說的很清楚 – 信與不信不能同負一軛。

2.       基督教的結婚典禮只適用在基督徒身上。我們無法在一個非基督徒的婚禮上對他們談教會論;他們需要的是傳講悔改和相信耶穌的福音。

3.       基督徒在基督教的禮拜儀式下結婚是合宜的,也是正確的。因為聖經把神聖的婚姻類比作基督和教會之間神秘的聯合,而不只是一個法律上的合約。從這裏,我們看到了上帝如何看重男女之間的婚姻關係。

現在,我們就要從教會論來論述婚姻的關係。從前面幾章的論述,我們看到保羅強調基督與教會的關係是一種有機生命的聯合。這樣,丈夫和妻子的關係也是如此 – 一個合一的生命體,正如基督是教會的頭,丈夫是妻子的頭。這是身體和頭的關係。身體如何仰賴頭順服頭,照樣妻子也當順服丈夫。但是,我們要問,為什麼保羅要加上一句﹕祂是教會全體的「救主」,教會怎樣順服基督,妻子也要怎樣「凡事」順服丈夫?說基督是教會的救主我們可以接受,但是說丈夫是妻子的救主是什麼意思?有聖經學者這樣解釋,那是獨立的一句話。他們說,這句話不能應用在夫妻關係上面,因為只有基督用祂的死與復活拯救了教會。這樣,他們把這句話重新翻譯﹕「祂是教會全體的救主;雖然這不在丈夫和妻子關係的範圍之內,教會怎樣順服基督徒,妻子也要怎樣凡事順服丈夫。」聽起來很有理,但這樣的解釋完全忽略了保羅更深沉的意思。

首先,我們不能把「救主」這個字局限在單一的意義下。聖經裏有時用同一個字來指一個供給者,保護者,照顧者(preserver)。例如提前4:10說。。。我們的指望在乎永生的上帝,祂是「萬人的救主」,更是信徒的救主。這裏,救主的意義和基督是全體教會的救主絕對不是相同的意義,否則我們就落入救恩普世論的圈套。這樣,在以弗所書這裏,我們能夠把這層意義應用在夫妻關係上面。基督不僅拯救了教會,也繼續持守供給教會生命的所需。

其次,如果我們把這句話和28,29節放在一起看就更清楚了。那裏講到基督如何對待教會﹕總是保養顧惜。丈夫也要如此對待妻子,如同對待自己的身子(當作自己的身子看待)。從這個層面來看,丈夫也是妻子的「救主」了。保羅所教導的是,作妻子的要認定這個事實﹕丈夫是供給者,保護者,他是婚姻這個關係裏的頭,也是「救主」;作妻子的要在這個基礎上甘心順服自己的丈夫。

現在我們要進一步從身體和頭的關係來看夫妻的關係。基督徒婚姻關係最重要的就是這個整體合一的觀念。創世記2章告訴我們,夏娃從亞當而出,是他的一部分,成為他的幫手。身體是一個有機的整體,不是各部分的組合體(一個一個拼湊上去)。夫妻的關係就是這樣,不是兩個獨立的個體,兩個王國(有外交關係,卻經常處於緊張的爭吵之中),而是同一個身體,卻有各自不同的功能,為了共同的目標而努力。

我們怎樣從這個角度(身體)來看妻子順服的問題呢?首先,聖經所說的順服絕對不是被動的,不是要求妻子不能提出意見,不能說話的那種順服。順服有一個基本的前提,就是夫妻是一個身體。在這個關係裏,你不能獨立於你的丈夫而自己行動。你也不能行在他之前,因為他是頭,是控制全身的部位。身體不能獨立行動,不能走在頭的前面,它也不能延遲行動,停止行動,更不能拒絕行動,除非這個人得了中風。這是順服的意義。今天許多婚姻出現問題,在於不明白這個聖經對婚姻的教訓﹕一個協調的行動,但是領導的是頭部。這裏沒有所謂優劣的問題;妻子不是比丈夫低下,只是不同而已。妻子有自己完全尊嚴的地位,這就是為什麼28-29節說,丈夫必須對她保養顧惜。一個真正明白這個婚姻關係的妻子必定樂意取悅她的丈夫,樂意在各方面幫助他,豐富他。她不會害怕說「順服」這兩個字。今天很多人可以在球隊裏順服隊長,但卻否定婚姻關係裏的順服。人為什麼(特別是基督徒)要結婚呢?不就是要成為一體嗎?不就是要享受這樣的合一,向世人作見證嗎?就像教會向世人見證她的主一樣。這是真正的基督教精神。

其次,我們來思想「凡事」這兩個字。妻子真的要在凡事上順服丈夫嗎,凡事(不管任何情況和處境)按照丈夫的指示去作嗎?當然不是這樣。聖經的話不會如此可笑。聖經有一個原則,就是沒有人(包括妻子)能夠違背自己的良心作事。即使在婚姻關係裏,丈夫也無權控制妻子的良心。

我們必須清楚區分良心和意見。我們必須在任何情況下順服自己的良心,而不是堅持自己的意見。妻子當然可以有自己的意見,但是當她的丈夫已經作了決定,她必須順服。我們不能把自己的意見取代良心的位置。我們可以放棄我們的意見,但是不能違背良心。假如丈夫要妻子犯罪,妻子必須拒絕他。如果丈夫是一個精神不正常的人,妻子也不可能凡事順服。上帝的話絕對不會不理性,總有它自身的意義。

在兩件事上,妻子可以不順服﹕(1)丈夫阻擋她和上帝與基督的關係。(2)丈夫犯了姦淫罪,因為犯姦淫的人已經破壞了合一的關係,在這種情形下,她可以選擇離開。

聖經的原則是,妻子必須在上面所提到的原則極限內,為基督的緣故,「凡事」順服她的丈夫。如果作妻子的有困難,我在這裏提供幾個實際的幫助。妳要問自己以下幾個問題﹕為什麼我起初要和這個人結婚?那時的情況如何?現在有可能恢復嗎?你必須讓基督的愛和福音的精神來引導妳回答這些問題。彼得前書3章對基督徒的教導也會幫助妳明白作妻子的責任,如何在基督裏贏回丈夫。最後,問妳自己這個問題﹕就我目前的態度和情況,我能夠誠實的站在主的面前嗎?思想主如何不計妳的罪,從天上來到地上,為妳死在十字架上,將自己的生命賜給妳。這是基督徒的生命;就像教會與基督,身體和頭的關係,是上帝所設定的,也是祂所喜悅的。

「你們作妻子的要順服自己的丈夫。這樣若有不信從道理的丈夫,他們雖然不聽道,也可以因妻子的品行被感化過來。這正是因看見你們有貞節的品行和敬畏的心。你們不要以外面的辮頭髮,戴金飾,穿美衣為裝飾,只要以裏面存著長久安靜的心為妝飾,這在上帝面前是極寶貴的(彼前3:1-4)」。也許在順服的過程中妳會歷經苦楚,但知道妳在天上的賞賜是大的。


基督徒的婚姻觀(3- 真愛

如果對妻子的要求是順服丈夫,那麼聖經對丈夫的要求就是愛妻子。當然,這不是說,妻子不需要愛丈夫,而是順服裏面就有愛的成分。保羅所強調的是婚姻關係裏的和諧,平安與合一,而順服和愛分別是妻子和丈夫雙方面彼此最需要看重的因素。在這些因素上面,他們一起來顯明作上帝兒女的榮耀。這和我們前面的申論是一致的﹕丈夫是妻子的頭,正如基督是教會的頭。

正因為丈夫是妻子的頭,他站在「主」的地位。這是新舊約一致的教訓。但是丈夫必須愛他的妻子。這個命令使丈夫這個「主」不致成為暴君,按照自己的意思任意轄治他的妻子。這個頭必須以愛為它先決的條件。上帝賜給他的權柄不是一個赤裸裸的權柄,而是一個愛的權柄。

權柄必須建立在愛的基礎上,這是聖靈充滿的表現。除非他先愛自己的妻子,一個作丈夫的沒有資格說自己是妻子的頭。聖靈不只賜下權柄能力,更叫人明白何為真正的愛,也給他如此愛妻子的心志。

那麼什麼是這個愛的本質呢?現代人講很多愛,但是卻不是聖經裏所說的愛。保羅說﹕作丈夫的要愛自己的妻子。愛是什麼?首先,我們可以從希臘文裏三個和愛有關的字想起。

1.       Eros 就是英文字erotic。這是指屬於肉體,出於慾望的愛。它的特性是自私的,佔有的,動物性的。

2.       Phileo

3.       Agapao

婚姻的關係裏包含這三個層面的愛。非基督徒建立在eros Phileo這兩種愛上面的婚姻可能達到幸福美滿的結果,但是對基督徒來說,他們的婚姻必定被第三種愛agapao所聖化,提升到一個屬天榮耀的地步。在這個婚姻裏有屬於上帝的真愛。保羅對丈夫的勸勉就是這個真愛。現在保羅用一個最貼切的實例來表達這個真愛的實質,就是基督如何愛教會﹕「為教會捨己,要用水藉著道把教會洗淨成為聖潔。。。。乃是聖潔沒有瑕疵的。」這是丈夫所要學習的真愛。那麼如何開始呢?

首先,作丈夫的要認識這個真愛,明白基督和我們的關係這個真理。保羅的意思是,一個不明白基督與教會關係的人是不可能成為一個真正愛妻子的丈夫。很多人說,這真是難阿。但是作為一個上帝兒女的人,我們就是要竭力去思想,竭力去追求,竭力去明白,並且竭力去實踐。

當然不是只有丈夫都要明白這個真理;所有的基督徒都要明白。基督是教會的丈夫,也是每一個信徒的丈夫,而教會是基督的新婦(羅7:4)。不單作妻子的,每一個人都要學習順服的道理;不單作丈夫的,每一個人都要學習基督的真愛。作丈夫的要問自己,基督如何看待祂的教會,而你又如何看待你的妻子?基督愛教會,即使她是多麼的不配得這個愛,又有這麼多的缺點。看看主耶穌如何對待她?基督愛我們,不是我們有什麼優點,而是當我們還是罪人時祂就愛我們了。作丈夫的,你可以這樣愛你的妻子嗎?這是真愛的第一個原則。

真愛的第二個原則是﹕捨己。基督的愛不是說說而已,而是確實的作了。為了拯救教會,祂犧牲了自己的生命。這是給出去的愛。

真愛的第三個原則﹕對妻子莫大的關心,表現在她的好處上。他在她身上看到她的潛能,他要幫助她成為完全,正如基督用水藉著道把教會洗淨成為聖潔,可以獻給自己作個榮耀的教會,毫無玷污皺紋,乃是聖潔沒有瑕疵的。沒有一件美事基督不願為祂的教會而作。


基督徒的婚姻觀(4-

1. 基督的新婦 

正如基督愛教會,為教會捨己(5:25)- Justification

保羅的基本立場是﹕如果我們不明白基督與教會關係的真理,我們就無法明白作丈夫或作妻子的責任。在前面我們已經籠統的看到基督對教會的愛,這個愛的內涵和本質。但是我們不能只停留在嘴巴說說而已。愛是最實際,卻也是現今最被濫用的東西。愛變成表面的事,而沒有實質的內容。這是現今世界普遍的現象。

真愛不在乎你如何歌頌它,如何用美麗的言語形容它,而在於你每天在家中的行為;不在於你們婚前的甜甜蜜蜜,不在於你們的蜜月,而在於你們面對生活上的問題,試驗,患難,中年危機,年老時的反應。很多婚姻的破裂就是導源於對真愛的無知。要測驗一個人對愛情的認識,不是聽他說什麼,而是看他作什麼,觀察他是怎樣的人。我們要從基督為教會作了什麼來學習作一個真實的丈夫。

1.       祂為教會捨己,教會因此而產生,是用祂自己的血所買來的(使20:28),這包括我們每一個人在內。這是教會(基督徒)存在(不單我們的得救,更是維持基督徒整個生命)惟一的原因。

2.       祂不考慮自己的益處。

3.       在我們還作罪人時,基督就為我們死。

我們的婚姻關係必須從這裏開始,簡單的說,就是十字架的教義。十字架的功效不僅僅是我們的罪得赦免,那只是第一步;十字架對教會來說有一個完整的目的;我們的救贖,稱義和成聖都和它緊緊的結合在一起。換句話說,我們不能自己選擇所要的救恩,只要稱義,不要成聖。不,上帝的救恩是一個包裹(Package),不是我們可以自由選擇的。從頭到尾救恩(稱義,成聖,得榮耀),都是上帝的工作。

保羅在這裏用「成為聖潔」來形容基督對教會所作的工作。基督如何使教會成為聖潔?首先,祂將我們從這個世界分別出來,成為上帝的百姓(產業),供祂使用;其次,在分別出來以後,就潔淨他們,用水和道把教會洗淨。(潔淨之前必須有分別的動作)

作為基督的新婦,這樣一個被贖回的教會,她必定順服在基督這個丈夫之下。當保羅把這個類比放在婚姻關係上時,妻子同樣的不再有自由按照過去的方式生活,而是為她的丈夫而活;丈夫也是一樣。所有稱為基督徒的人都應該有這個概念來面對婚姻的生活。一個人嘴巴說「基督為他死了」是沒有意義的,除非他知道他已經被從這個世界裏分別出來,不再屬於這個世界,不再按照世界的觀念和方式來生活,或看待婚姻的關係了。

不管丈夫或妻子,我們都是基督的新婦,都要明白作一個新婦的道理,並且將它應用在實際的婚姻關係裏。

 

2. 新婦的潔淨(The Purification of the Bride 

用水藉著道把教會洗凈,成為聖潔。(5:26)  - Sanctification

基督救贖潔淨的功效﹕cleansing from the guilt of sin, from the power of sin, and from the pollution of sin.

這些功效是如何達成的?用水藉著道。保羅當然不是指洗禮有什麼特別奇妙的功效。洗禮本身沒有什麼;單純的洗禮也不能改變什麼。

洗禮是一個表徵。要表徵什麼呢?很顯然,

1.       它表徵我們的罪咎被洗過了。洗禮提醒我們這個事實。

2.       它也提醒我們,我們已經被從罪的權勢裏釋放出來,我們被罪所污染的身體也逐漸被清洗了。

3.       它也表徵我們是藉著聖靈歸入基督裏的人- 就是我們與基督的聯合。

但是,保羅在這裏的重點是「藉著道」。洗禮只是一個進入與基督關係裏的一個表徵,真正潔淨的工作必須藉著道來完成,這是聖靈所使用的工具。簡單的說,我們的成聖是聖靈藉著道的工作。聖靈賜下道來,也使用自己的道。我們不能把聖靈和道分開。一旦分開,我們立刻又陷入異端的危險。聖經要我們辨別諸靈,而辨別的方法沒有別的,只有藉著道,就是上帝的話。

成聖的過程必須從認識上帝開始,而認識上帝的途徑沒有別的,就是藉著上帝自己的話。在這個過程中,我們明白上帝的律法。從律法中,我們看見自己的罪,知道我們需要一個救主。從福音裏,我們認識了耶穌基督,上帝的兒子道成肉身,為我們的罪死在十字架上。祂是我們惟一的救主。我們不單靠著十字架得救,更要在一生中靠它成聖。基督和祂的十字架是我們成聖的保證。

3. 羔羊的婚筵 

可以獻給自己作個榮耀的教會,毫無玷污皺紋等類的病,乃是聖潔沒有瑕疵。(5:27- Glorification

基督為我們死是「過去」所完成一次性的工作,而祂潔淨教會則是「現在」持續不停的工作。祂的目標就是眼前的這節聖經﹕要在羔羊的婚筵上把教會獻給自己作個榮耀的教會。從這裏,我們看見救恩從頭到尾(稱義,成聖,得榮耀)都是基督自己的工作。

得榮耀是什麼一個狀態呢。保羅在這裏用兩個「反面的話」來幫助我們明白﹕毫無玷污皺紋,沒有瑕疵。基督徒(教會)行走在這個世界裏,從前的罪和現在的罪所印在身上的污染是很難除去的。但是在基督寶血的清洗下,當我們達到榮耀的那日,我們可以確定,所有的玷污罪跡都要被清除乾淨,不留下一點痕跡。不只沒有玷污,甚至沒有皺紋。皺紋是老化疾病的現象。但是那日,當主將我們(教會或個人)獻給祂自己時,我們是祂年青完美,聖潔沒有瑕疵的新婦。

基督徒阿,你是否明白這個道理?知道我們將來在主的面前所要承受的是何等的榮耀。我們是否盼望那日,也為那日而活?

基督徒的婚姻觀(5- 新婦的特權(The Bride’s Privileges

從基督和教會之間的關係這個角度來看,我們每一個人都是基督的新婦。作為基督的新婦,我們從祂領受許多的禮物。這是作一個基督徒所享受的特權。今天很多基督徒失敗(沒有喜樂,沒有榮耀感)的原因,就是不明白他(教會)是基督的新婦這個重要而崇高的真理,不知道作一個新娘所擁有的特權。

那麼基督給了我們什麼?第一,基督賜給我們祂的生命,使我們能夠分享祂的生命。歌羅西書3:4甚至明白的說﹕基督是我們的生命。這不正是一個人結婚後的情形?他不再一個人單獨生活,現在他的妻子成為他自己的一部分,成為分享他生活的人。從前面臨一件事時,他只要考慮對自己的影響而作出反應(決定);但是,他現在也必須考慮這件事對妻子的影響。這是作丈夫的人最常忽略的地方。沒錯,妻子要在凡事上順服丈夫;但是丈夫也不能仍然活在過去單身時的樣式,好像妻子不存在似的。這樣的丈夫是很差勁的基督徒。

第二,基督賜給我們祂的名。我們被稱為基督徒,祂改變了我們的名字,就像在傳統上,一個女人結婚後改變祂的姓一樣。教會是基督的新婦,我們有了一個全新的名字。

第三,基督賜給我們一個新的地位。以弗所書2:6說,祂有叫我們與基督一同復活,一同坐在天上。新郎在那裏,新婦也在那裏。新娘享受新郎所有的地位和尊榮。祂是世界的光,我們也是,要與祂一同審判這個世界。

第四,我們分享基督所有的特權。

·         分享父上帝的愛,藉著愛子,我們能夠來到祂面前。

·         分享上帝的計劃和目的,與上帝同工的特權,有分於祂拯救世人的工作。妻子和丈夫的關係正是這樣,丈夫告訴妻子所有的事(不對她隱藏任何事),他的計劃,他的興趣,他心中的願望,甚至他的秘密。

·         當我們禱告時,我們以什麼身份向主求?是以她新婦的身份嗎?一個作妻子的求什麼呢?作為丈夫的幫手,妻子是否求祂的計劃能夠早早實現?一個作為基督新婦的基督徒,我們求什麼?不是求福音能夠成功的傳出去嗎?

·         分享服侍祂的天使

·         分享祂的受苦。(這不正是結婚典禮當中雙方的誓言嗎?)

·         分享在新天新地裏的榮耀。



基督徒的婚姻觀(6- 丈夫的義務

保羅用兩方面來強調丈夫當如何愛妻子﹕(1)正如基督愛教會;(2)如同自己的身子。我們要有一個成功的婚姻,丈夫和妻子都必須思想並且明白以弗所書這裏所說的道理。我們不要以為基督徒的婚姻會自動美滿,就像小說中的王子和公主,從此過著幸福的日子(這樣,我們也不需要聖經的教導了)。不是這樣的,即使基督徒的婚姻生活裏,也常常要面對許多的難題。惟一能夠讓我們克服這些難題的辦法就是仔細思想並且明白聖經所教導的真理。

婚姻關係不是單憑人自以為的愛和感覺;這是世界上的書,電影,小說,報紙所灌輸給我們的概念。但是,我們看到太多失敗的婚姻,為什麼?因為他們不明白也不思想(也無法思想)婚姻真正的意義。但是作為一個基督徒,我們知道上帝在聖經裏對婚姻的教導。我們所必須作的,就是努力從這些教導中去明白上帝設立婚姻制度的心意。這是第一個原則﹕按照聖經的教導思考。

因此。基督徒的婚姻觀必定和世界的婚姻觀不同。基督徒的婚姻觀是以基督和教會的關係為基礎,這是永不改變的婚姻觀,而世界的婚姻觀卻不斷的在改變。基督徒必須常常在這個基礎上,來思想省察他們的婚姻是否合乎這個基督和教會的關係。在這個基礎上,基督徒的婚姻不斷的成長和發展。這是第二個原則﹕建立在基督和教會這個關係的基礎上

失敗的婚姻通常來自不同形式的「己」的凸顯。這當然也是世界上種種問題的起因- 這個己和那個己的衝突。這就是為什麼保羅在談到婚姻關係前,必須先對付「己」的問題說﹕各人要存敬畏基督的心彼此順服。這是兩人成為一體的基礎。基督徒的婚姻觀就是這個「兩人聯合成為一體」,不再是兩個人。這是第三個原則﹕存敬畏基督的心彼此順服

在這三個原則下,我們來看丈夫在實際婚姻生活上的實踐。首先,丈夫必須深切明白,妻子是他自己身體的一部分,不是外加的。妻子不是你生意上的伙伴(partner),而是你的一半(較好的那一半)。在這個基礎上,作丈夫的不能再單獨的思考,將妻子排除在外。他沒有權利這樣作。在這個意義上,愛妻子的不是愛另一個人,而是愛自己(28[1]。同樣的,作丈夫的不能有自己的慾望,他的妻子(另一半)必定參與在他所有的慾望裏。沒有人恨惡自己的身子,總是保養顧惜,正像基督待教會一樣。在這樣的思考下,丈夫在實際生活上應該如何對待自己的妻子呢?

·         不可惡待(abuse)自己的妻子。沒有人會惡待自己的身體,除非是一個愚蠢的人。惡待妻子的丈夫不僅讓妻子受苦,自己也必受苦。

·         不可冷落(neglect)自己的妻子。一個結了婚的男人,不可行事如同自己還是一個單身漢。(教會不應該有所謂的弟兄會,將妻子排除在外。)當然,保羅的意思不是說,丈夫連工作上的事都要妻子參與。但是也有一些男人太顧教會的事而冷落了妻子;有的男人把家當作宿舍旅店,這些都是罪的表現。

·         不可將妻子視為理所當然(take her for granted),總要保養顧惜(Nourish and cherish)。但是要如何作呢?

o   作丈夫的要思想如何幫助妻子,使她強壯,使她的心快樂,使她享受人生;就像我們尋求有營養的食物,好吃的食物使自己的身體強壯一樣。

o   就像身體需要運動一樣,婚姻的關係也需要經營操練。最要緊的就是夫妻要經常對話,告訴她你的工作,你的憂慮,你的事情。。。。讓她表達意見。

·         要保護你的妻子,因為她是軟弱的器皿(彼得前書3:7)。

·         教導她,建造她,預備面對各樣的困難,不要只顧自己的發展。



基督徒的婚姻觀(7- 被轉化的關係 Transformed relationship

「人要離開父母,與妻子聯合,二人成為一體。」(31)這是上帝給要成為丈夫之人的命令。世人的婚姻觀裏並沒有這個聯合的概念,對他們來說,結婚後仍然是兩個人。這是很重要的婚姻觀。保羅的意思是,當男人結婚時,他必須離開與父母舊的關係,與妻子進入一個全新且更親蜜的關係裏。而丈夫現在是這個新關係裏的頭。

我們不能斷章取義。「人要離開父母」的意思不是切斷與父母所有的關係。重要的是它屬靈的原則﹕首先,這個人必須看自己不再是依賴父母的孩子,而是他妻子的丈夫。他必須在心智上作這樣的調整,承擔新的責任,開始一個新的生活方式。他不再是一個在下面的人,而是新家庭裏面的頭。他不能再讓他的父母照從前的樣式來控制他。要改變過去2030年舊關係裏的習慣當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父母亦然。但是作丈夫的必須竭力保守這個婚姻裏的合一。基督徒的父母當然也必須在心理上作這樣的調整。他們必須明白,他們的兒子現在首要的忠誠對象是他的妻子。他們不能再看他只是他們的兒子,他已經結婚了,一個新的家庭產生了,而他是這個新家庭的頭。現在他們對兒子所作的,不再只作在他一個人身上,也同時作在他們的兒媳身上。所有和這婚姻有牽連的各方都必須了解,一個新的家庭單位已經形成了。他們的心態都必須為這個新的家庭作適當的調整。為這緣故,人要離開父母,與妻子聯合,二人成為一體。「離開」和「聯合」這是基督徒獨有的婚姻觀。

其次,「然而你們各人都當愛妻子,如同愛自己一樣。」(33)對這節聖經最好的注解應該是歌羅西書3:19,你們作丈夫的,要愛你們的妻子,不可苦待他們。保羅在這裏用負面的說法來讓我們明白正面的意義。不可苦待你的妻子,因為你不會苦待自己的身子。丈夫不可嚴厲的對待自己的妻子。對生活在初代教會時期的人,保羅的話實在會令人震驚。在那個時代,妻子不過是丈夫的奴隸。丈夫苦待妻子是平常的事。但是基督教的信息帶來一個轉化,將人帶回到上帝原先設立婚姻的觀念裏去。從來沒有人這樣教導過。當人看見基督徒的生活在婚姻上顯出這樣的差異,他們就稀奇基督徒所信的福音。這是基督教能夠在第一世紀迅速蔓延的一個原因之一。真實的婚姻是對新約聖經所說的愛最好的見證;是哥林多前書13章的實踐;也是聖靈充滿的一個表現。沒有比一個基督徒真實的婚姻,真正基督化的家庭更能彰顯福音的真理和聖靈的能力。

第三,妻子也當敬重她的丈夫。我們同樣可以在聖經其它地方找到對這句話最好的注解,就是在彼得前書3 :1-6。從前妻子順服的對象是她的父母,現在結婚了,她必須將優先順服的對象轉到丈夫身上。她不可和丈夫競爭,不可和他相鬥。在婚姻關係裏,沒有比任何一方把順服放在第三者上面更致命的事,因為這樣的事破壞了夫妻間的合一。聖經所教導的婚姻,不是一方溶入另一方的家庭。基督徒的婚姻不能容許這樣的情形發生。這是一個新的家庭。我們必須維持對雙方父母的愛和敬重,但不是夫妻關係裏的那種順服。對現代的妻子來說,這會是一件很不容易的事。這樣的婚姻觀念和世人和傳統的觀念相差太大了,特別是在一個女權高漲的時代。一個願意按照聖經教導來作妻子的,很可能面對許多的嘲笑和譏諷。但是對一個上帝真實的兒女來說,她知道這樣的婚姻才是正確的,是上帝所喜悅的(彼前3:6)。

這是聖經所教導的婚姻關係。丈夫和妻子都順服在這樣的關係裏。作丈夫的雖然是頭,但是因為愛他的妻子,他絕不濫用他的地位。作妻子甘願在這個榮耀的關係裏完全的順服,因為她不必害怕被欺負被壓制。這是一種完美的平衡關係。當然我們知道,這種關係存在的先決條件是夫妻雙方都是明白福音,願意順服真理,被聖靈充滿的基督徒。

婚姻關係是上帝所設立最基本的社會關係。小至人與人,大至國與國的問題都隱藏在婚姻的關係裏。一個自己的婚姻關係都搞不好的政治人物,我們實在很難相信他能夠處理好國與國之間的大問題。

在這樣的亮光下,我們可以得到一些有關基督徒婚姻的結論﹕

·         信與不信不能同負一軛。

·         姦淫的行為破壞婚姻關係,它破壞了婚姻裏的合一。

·         惟有基督是婚姻關係的主。


[1] 5:28,丈夫也當愛妻子,如同愛自己的身子。這句話必須作一個澄清。保羅不是說,丈夫當愛自己的妻子,好像他愛自己的身子。這樣的翻譯,仍然把丈夫和妻子當作兩個獨立的身子;丈夫要像愛自己的身子一樣來愛妻子。不是這樣。保羅的意思乃是,丈夫要愛妻子,因為她是你自己身子的一部分(正如夏娃是亞當的一部分)。就像你無法將自己身體的一塊肉分開一樣,你不能將你的妻子從你自己分開。


[1] Henry Matthews: under his arm to be protected, near his heart to be loved.

[2] 幫手這個字在聖經裏出現19次,有16次是指上帝,祂是我們的幫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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