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磁輻射
2023/08/16 13: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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頻段 |
產生電磁波設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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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至5k(Hz) |
電力公司所使用之高壓輸配電線、變電所,及家電用品如電磁爐、吹風機、電腦、電視機、洗衣機、電毯、冷氣機、檯燈、電動刮鬍刀、錄放影機等。 |
5k至500M(Hz) |
廣播電臺FM、AM及無線電及電視訊號。 |
500M至50G(Hz) |
無線電波如行動電話手機、行動電話基地臺及雷達、微波爐等。 |
50G至2.4×1015(Hz) |
工業使用雷射切割機、醫院使用雷射儀器(脈衝光美容),以及可見光如陽光、紅外線、烤箱、電燈泡、烘烤麵包機等。 |
游離輻射(pdf檔案)肯定有害。
反電磁波最後的結果,可能「適得其反」,因基地臺愈遠,手機要發出更強的電磁波,才可通訊。研究均顯示「在國際規範下,電磁波無害健康」,雖說當然還是有「可能」被後來的證據推翻或否證,但機率是低的。
國際癌症研究署(International Agency for Research on Cancer,IARC)是WHO的下屬單位,其工作之一是人類致癌物的分類:第1類「確認致癌」、第2A類「可能(probable)致癌」、第2B類「稍可能(possible)致癌」、第3類「不確定致癌」、以及第4類「可能不致癌」。IARC分類所依據是風險的證據強度,並非風險(機率)的程度。2011年5月,IARC聲明,手機與基地台的電磁波,歸類為稍可能致癌物(2B)。
https://www.scimonth.com.tw/archives/5035
https://www.ncc.gov.tw/chinese/faq_detail.aspx?is_history=1&pages=0&sn_f=322&faq_code=0&keywor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