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農地亂象延燒保護區也淪陷!高雄大坪頂現「柏油山」遭倒廢棄物〉報導,高雄市小港區坪北段437地號土地,經中國國民黨籍高雄市議員許采蓁今年10月8日踢爆,2020年仍是一片綠地,到了2025年卻已被大規模挖掘出現「柏油山」,堆置大量廢瀝青與廢棄物,甚至拍到怪手、貨車持續進出。
本案土地經查係屬《大坪頂特定區計畫》保護區土地,涉及《都市計畫法》、《都市計畫法高雄市施行細則》的規定,儘管土地使用管制規定與非都市土地不同,不過都市計畫保護區土地就跟非都市土地之中的農牧用地、林業用地、養殖用地、水利用地、國土保安用地、生態保護用地一樣,同屬《農業發展條例施行細則》第2條定義的農業用地。
故依照《農業發展條例施行細則》第2條之1第1項規定,都市計畫保護區的土地,也就跟非都市農牧用地、林業用地、養殖用地、水利用地、國土保安用地、生態保護用地一樣,任意堆置沙、石、磚、瓦、混凝土塊、營建剩餘土石方、廢棄物或其它有害物質,便是土地違規使用。
汙水接管工程期間開挖土方、瀝青刨除料、管材與機具的暫置場,非屬農業或自然保育用途,《都市計畫法高雄市施行細則》附表土地使用管制規定裡,有關保護區的容許使用項目中,並沒有高雄市政府水利局所說的該類暫置場或廢汙水處理設施,較為接近的是「土石方資源堆置處理場、廢棄物資源回收貯存場及其附屬設施」、「水質淨化處理設施及其附屬設施」。
其中,「土石方資源堆置處理場、廢棄物資源回收貯存場及其附屬設施」的規定,第一是經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准,且廢棄物資源回收貯存場使用土地總面積在0.3公頃以下,土石方資源堆置處理場使用土地總面積在一公頃以下,但該細則中華民國103年10月23日修正發布前已核發設置許可之土石方資源堆置處理場,得依原核准面積興建營運;第二是建築物高度不得超過3層樓或10.5公尺。
「水質淨化處理設施及其附屬設施」的規定,第一是經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准,且使用土地總面積在零點三公頃以下;第二是建築物高度不得超過3層樓或10.5公尺,但經高雄市政府核准者,不在此限。
此外,本案土地也位於山坡地,土地開發利用也受《水土保持法》、《水土保持計畫審核監督辦法》、《水土保持技術規範》的規範,未經水土保持計畫或簡易水土保持申報書的許可不能施工。
從高雄市政府都市發展局、環境保護局、水利局的說法或裁處作為看來,業者施作前未經申請任何許可,而違反《都市計畫法》、《廢棄物清理法》、《水土保持法》。
值得注意的,就是高雄市政府都市發展局已經依照《都市計畫法》裁罰堆置土石方的行為人6萬元,這詳細點說,便是該局都市規劃科依照《都市計畫法》第79條、《高雄市政府處理違反都市計畫法第七十九條第一項案件裁罰基準》等規定,裁罰土地違規使用行為人,這可算是打臉高雄市政府水利局土地使用符合土地管制規定的說法。
而且,都市計畫內土地的使用是否符合規定,也是看使用地主管機關的認定,都市計畫保護區屬於法定農業用地,土地使用是否符合規定,絕對不是由水利單位來認定,高雄市政府水利局的部分發言,恐怕逾越權限了!
綜上所述,本案案情目前看來,就是有土地、環境保護方面的法律爭議,而不能說是合法的!
另外,本案土地其實也位於《民用航空法》之禁止或限制建築地區或高度管制範圍,故若本案土地要興建建築物,其高度、位置、範圍等,也會受到該法和《航空站飛行場助航設備四周禁止限制建築物及其他障礙物高度管理辦法》的限制,不是光符合《都市計畫法高雄市施行細則》就沒問題的!
- 2樓. 安歐門2025/10/11 09:42
台灣一向是「敢的人鑷去配」,法律僅供參考,
那塊土地合法使用?哪家房子沒有違建?哪個地方沒有黑道?
詐騙為何橫行?上上下下一個模樣,年輕人沒有罪惡感。
臺灣的法律,還有保護加害者、犯罪者的傾向... 天蠍浪子 於 2025/10/11 22:59回覆 - 1樓. 安心2025/10/10 19:26就算是建地也不能隨意堆置土方,也必須提出事業計畫,及申請營運,那些作業程序可真的很繁瑣,而且還牽渉重型車輛進出安全問題,及污水、煙塵處理。那堆沒經過申請堆置的柏油渣廢棄物,要是認真的追究到底,絕對是拔出蘿蔔帶出泥,會扯出一票人倒大楣了。只是臺灣在綠色執政下,可真是一國兩制,綠色黨證無敵平安符。而且只要扯著抗中保臺,政府就大肆編預算狂灑錢,綠友友就瘋撈錢。綠電、軍備採購、能源、醫藥衛材......,唉!非都市土地之中的甲種、乙種、丙種、丁種建築用地,興建廢棄物回收貯存清除處理的相關設施,也都是要申請許可,且倒是沒有容許堆置土石方。 天蠍浪子 於 2025/10/10 23:42回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