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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一中事件被徹底無視的校園霸凌:論吳忻穎我們需要行禮如儀的「尊師重道」教條,還是「平等互重」的尊嚴?
2022/04/17 0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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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一中音樂科呂老師情緒失控事件結束,相關評論吳忻穎我們需要行禮如儀的「尊師重道」教條,還是「平等互重」的尊嚴?提到「師生相處之道」卻隻字未提校園霸凌,吳忻穎怎麼可能不知道該師長年被中一中學生惡意霸凌?吳忻穎既然說「分享在國外校園生活所遇到的一些看似瑣碎,但實則值得我們反思的師生相處之道,再思考我們期待的社會面貌。」,那我就引用校園霸凌問題的起源來討論,這也是外國校園所開始討論,而全世界都非常重視的問題。

圖片說明:黃國洋醫師談校園霸凌。

圖片說明:吳忻穎,我們需要行禮如儀的「尊師重道」教條,還是「平等互重」的尊嚴?

首先說明:校園霸凌不管發生在哪裡,當然都是教育體系中最重要的事,因為這蘊含著尊重生命與人性尊嚴的意義。

舉例來說,黃國洋醫師在「校園霸凌」這一集中討論到,關於「校園霸凌」早在1980年代就有學者開始研究,後來議題開始發酵始因於挪威有三個學生在三個不同學校自殺,調查結果發現三個學生皆因霸凌而死,後來舉國抗議要求正視,該研究風潮之後擴展到世界各地了。

根據黃國洋醫師的介紹,關於霸凌事件包括加害人、被害人、旁觀者,霸凌定義則是:「個人或群體重複有意針對無法反抗之對象採取負面言語或舉動」,而如果我們查看WIKI關於「校園霸凌」的定義,被害人通常認為是學生,師長未算在內,大概只有中國政法大學教授徐久生主編《校園暴力研究》,以校園暴力來界定,其定義為:行為人針對在校師生的身體和心理的暴力行為,對學校財物或師生財物實施的暴力行為。

請注意,該定義的受害人包括「師生」而不僅限於學生。

黃國洋醫師介紹「校園霸凌」時特別提到,「語言霸凌」包括取難聽的綽號,即使人家不喜歡,卻又煽動全班而強調「我們都這樣叫他」。此外還包括言語霸凌與肢體霸凌等,到現在還有網路霸凌。

如果以所謂的「台中一中音樂科呂老師情緒失控事件」來看,我們來一一比對相關現象:

關於該事件,我陸續寫了四篇文,以下觀察呂老師如何被霸凌。

1.台中一中音樂科呂老師情緒失控事件大結局:學生報告抄襲並謊稱「花費時間心力」,校方竟肯定,這是中一中的「兄弟會」!

2. 台中一中學生以約泡渣男王力宏公然污辱音樂老師,整份報告抄襲又盜圖,這叫「花費非常多心血」?

3. 台中一中音樂科呂老師情緒失控評論2:學生以白雲藝人形象性霸凌老師,沈政男醫師談法律,呂秋遠律師不談法律。

4. 臺中一中音樂科呂老師情緒失控評論:從學生報告,老師教學態度,及《無聲合唱團》Sing角度來看。

根據中時「中一中呂姓女師2年前影片曝光 網一面倒:學生霸凌老師」報導,有網友在YouTube上傳2年前的影片,呂姓女老師因不滿被學生當面叫白雲,拿著麥克風對著台下學生說,「對老師取這種不雅的綽號,覺得很好笑是不是?講給外面的人聽,人家會說台中一中的學生素質、品行不好,還在那邊白雲白雲的叫」。從影片中可見,拍攝的學生還一邊使用特效錄影,錄影時老師的頭上還出現一對兔子耳朵,只見呂姓女老師越說越激動,「你們良心何在?我剛剛在台上給你糟蹋嗎?」

如果依照校園霸凌的標準,「個人或群體重複有意針對無法反抗之對象採取負面言語或舉動」的,「歷屆」許多中一中學生,對被害人「取外號」,這屬於言語霸凌的一種

呂姓女老師雖然身為老師,表面上具有較高權勢,但未必不能構成被害人,黃國洋醫師分析中就指出日本公主愛子竟也受到校園霸凌。

而且,關於呂姓女老師的影片被放到網路上,這更是網路霸凌,例如拍攝的學生還一邊使用特效錄影,錄影時老師的頭上還出現一對兔子耳朵,以上行為讓呂姓女老師哀痛的表示「你們良心何在?我剛剛在台上給你糟蹋嗎?」

綜觀吳忻穎全文,並沒有顧及校園霸凌的狀況,虧她還當過檢察官,刑事訴訟法第二條「實施刑事訴訟程序之公務員,就該管案件,應於被告有利及不利之情形, 一律注意。」,吳忻穎忘了嗎?為何不提學生言語霸凌網路霸凌老師?

這種情況就像黃國洋醫師提到的「旁觀者」,校園霸凌的旁觀者包含不贊成不反對、嫌惡、叫好等等類別,黃國洋醫師嚴肅指出,只有站出來反對才有意義。

我們可以對照中一中事件的言語霸凌及網路霸凌,表面上大家可能以為只有參與霸凌的行為人必須被評價,但那些不作為的旁觀者呢?

我認為,吳忻穎立論只有針對所謂「尊師重道」作為反駁,但完全欠缺以維護人性尊嚴的角度來看待該事件,就算不把老師當老師般「尊敬」好了,難道不該把老師當人看?

最後我要補充,黃國洋醫師指出霸凌者的滿足來自看見被霸凌者的困擾不安,當呂姓女老師在課堂上說她被學生取外號譏笑時,底下的旁觀者默不作聲,其他的加害人則「加碼」錄製新影片散佈,這就是典型的「霸凌者的滿足來自看見被霸凌者的困擾不安」,而校方處置也很明顯的讓呂姓女老師完全的欠缺支持。

因此,當看完吳忻穎大作,我只能嘆息,並且懷疑校園霸凌在台灣不曉得還要蔓延到何時!

Blackjack 2022/4/14

校園霸凌防制準則 Q&A

2021/12/8

第一部分 總則篇 Q1、何謂校園霸凌? A1:校園霸凌防制準則(以下簡稱本準則)第 3 條第 1 項規定,「校園霸凌」係 指相同或不同學校校長及教職員工生對學生,於校園內、外所發生之個人或 集體持續以言語、文字、圖畫、符號、肢體動作、電子通訊、網際網路或其 他方式,直接或間接對他人故意為貶抑、排擠、欺負、騷擾或戲弄等行為, 使他人處於具有敵意或不友善環境,產生精神上、生理上或財產上損害,或 影響正常學習活動進行。 為使霸凌定義更易於理解,分列霸凌要件如下: (一)持續:行為一再持續發生。 (二)侵害態樣:以言語、文字、圖畫、符號、肢體動作、電子通訊、網際網 路或其他方式,直接或間接對他人為貶抑、排擠、欺負、騷擾或戲弄等 行為。 (三)故意行為:個人或集體故意之行為。 (四)損害結果:使他人產生畏懼、身心痛苦、財產損害,或影響正常學習活 動之進行。 Q2、學校如果發生疑似校園霸凌事件該如何處理? A2:本部於 109 年 7 月 21 日修正校園霸凌防制準則,並於防制校園霸凌專區網 站上公告校園霸凌防制準則條文及校園霸凌事件處理流程圖均可參考使用。 Q3、如何區分教師霸凌、教師體罰、教師不當管教及教師違法處罰? A3: ◎霸凌:根據校園霸凌防制準則第 3 條第 1 項第 4 款規定,霸凌指個人或集體 持續以言語、文字、圖畫、符號、肢體動作、電子通訊、網際網路或其他方 式,直接或間接對他人為貶抑、排擠、欺負、騷擾或戲弄等行為,使他人處 於具有敵意或不友善之校園學習環境,或難以抗拒,產生精神上、生理上或 財產上之損害,或影響正常學習活動之進行。根據校園霸凌防制準則第 3 條第 1 項第 5 款規定,校園霸凌指相同或不同學校校長及教職員工生對學 生,於校園內、外所發生之霸凌行為。

◎體罰:根據教師法施行細則第 8 條第 1 項規定,教師法所稱體罰,指教師於 教育過程中,基於處罰之目的,親自、責令學生自己或責令第三者對學生身 體施加強制力,或責令學生採取特定身體動作,使學生身體客觀上受到痛苦 或身心受到侵害之行為。 ◎不當管教:根據學校訂定教師輔導與管教學生辦法注意事項第 4 點第 2 款規 定,管教指教師基於輔導與管教學生之目的,對學生須強化或導正之行為, 所實施之各種有利或不利之集體或個別處置。又,上開注意事項第 10 點至 第 14 點所臚列教師輔導與管教學生之目的、原則、應審酌之情狀與基本考 量,未符合上開規定之教師管教行為,經判定有客觀事實者,當即為不當管 教。 ◎違法處罰:根據學校訂定教師輔導與管教學生辦法注意事項附表一,違法處 罰之類型第一類為教師親自對學生身體施加強制力之體罰。第二類為教師責 令學生自己或第三者對學生身體施加強制力之體罰。第三類為責令學生採取 特定身體動作之體罰。第四類則為體罰以外之違法處罰。上開四種類型僅屬 舉例說明之性質,其未列入之情形,符合法定要件(基於處罰之目的、使學 生身體客觀上受到痛苦或身心受到侵害等要件)者,仍為違法處罰。 Q4、校園性霸凌事件是否依照本準則辦理相關事宜? A4:性別平等教育法於 100 年 6 月 22 日修正增訂性霸凌之規定,因其係針對性 霸凌之特別規定,故依本準則第 3 條第 2 項規定,構成性別平等教育法第 2 條第 1 項第 5 款所稱性霸凌者,依該法規定處理,不應再依本準則辦理。 Q5、在網路或電子通訊平臺遭受謾罵或抹黑等網路暴力事件,是不是就可以提 出霸凌事件申請? A5:因網路世界無遠弗屆亦無從規範,申請網路霸凌時,須能舉證疑似行為人 具校長及教職員工生身份並將疑似霸凌行為之佐證資料予受理窗口申請調 查。 Q6、依據本準則第 4 條第 1 項第 6 款規定,學校於校園霸凌事件宣導、處理或 輔導程序中,得善用修復式正義策略,以降低衝突、促進和解及修復關係。 被霸凌人一定要接受和解嗎?會不會有和解代替調查與處理的問題? A6:是否實施修復式正義必須徵求當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同意。且修復式正義 並非唯一輔導方式,仍由輔導人員依據個案狀況安排適宜之諮商、輔導方式給予支持;修復式正義之和解,係指霸凌事件成立後,輔導當事人修復關係, 而非事項前端的調查認定,並不會發生以和解代替調查與處理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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迴響(1) :
1樓. nuitgrass
2022/04/18 04:04
伴隨著意識型態的政治正確,台灣的社會性格以及教育的泛政治化,這些都隱含著政治正確的指標,早二十年前就開始歪掉了,救不回來了___非常悲觀。

我的看法是,從前司法人員看待該爭議卻忽視校園霸凌問題,就知道台灣關於校園霸凌防治極度落後,校園霸凌是全世界普遍存在的嚴重問題,青少年往往在未建立價值觀的情況下進行強凌弱,大欺小,多數暴力的情況,校園往往以只是打鬧開玩笑帶過,卻造成許多學生尋短的悲劇

這次這位老師長期被霸凌,各界毫不在意,這確實是台灣價值觀的崩壞,完全脫離文明世界的範疇了

***

日14歲少女被霸凌凍死雪中…6項變態手段被揪出 裝死校方終道歉

2022-04-16 21:35 香港01 / 記者李納德/報導

日本14歲女學生廣瀨爽彩去年被發現死於公園雪堆中,母親稱她長期受到霸凌,涉事學校及教委會一度否認。圖/取自Twitter圖片、北海道放送截圖

日本14歲女學生廣瀨爽彩去年被發現死於公園雪堆中,母親稱她長期受到霸凌,涉事學校及教委會一度否認。圖/取自Twitter圖片、北海道放送截圖

去年3月,日本北海道旭川市公園發現14歲女學生廣瀨爽彩的屍體埋於雪中,因體溫過低「凍死」。雖然她的母親及廣瀨生前都說過被霸凌的問題,但涉事學校及當地教委會都否認她生前有受到欺負;直至當地傳媒報導一連串細節,終令當局成立第三方委員會調查。近日委員會發表中期報告,確認廣瀨生前的確有被霸凌,揭發2019年4月至6月內發生的6項變態霸凌行徑,包括強迫她拍不雅照、當眾自慰及威脅她自殺等,事件令社會嘩然。

廣瀨母親曾多次向學校老師反映霸凌問題,女兒甚至曾於2019年6月跳河企圖自殺,當時驚動了警方,但最終仍不了了之。廣瀨母親受訪時說經歷了漫長的3年時間,學校及有關當局終於承認存在霸凌,但報告仍未調查出霸凌與女兒慘死的關係。廣瀨母親傷心地表明直至死前會一直痛苦下去,無法原諒所有涉事者,如果當局早早處理,「她是不會選擇自殺的」。

「旭川14歲少女凍死」事件在日本引起全國關注,去年2月,14歲女生廣瀨爽彩在社交媒體透露受到霸凌,其後從北海道旭川家中失蹤,當時氣溫嚴寒。至3月份,她被發現死於旭川市公園的雪堆中,沒有犯罪跡象,警方驗屍發現她體溫過低「凍死」。廣瀬的母親其後發聲明,指女兒生前被霸凌,要求市長指示教委會調查。

當時教育委員會及校方作初步結論,認為事件不涉霸凌行為,與廣瀨母親說法不符。當地媒體繼續跟進事件,包括《文春在線》等媒體4月聯繫廣瀨母親,揭發一連串的霸凌內容。由於校方說法與媒體調查結果差異巨大,社會各界迴響極大,教委會去年4月認定事屬「嚴重案件」,5月成立第三方委員會跟進。

日媒指,廣瀨生前受長期受校園霸凌,校方多次以「惡作劇」來掩飾事件,她曾向母親說「我想死」。2019年4月,廣瀨進入Y初中就讀時馬上被人欺負,母親多次向老師反映女兒可能受到霸凌,但學校卻冷處理;至6月時,女兒跳河企圖自殺,警方曾介入調查,發現其中1名男生強迫她拍不雅照,違反兒童色情法,但由於男生未滿14歲,不需承擔刑責,另外數名學生曾被指涉敲詐勒索立案調查,又因證據不足而作罷。

廣瀨事後身心受創並長期住院,校方才肯提及可討論霸凌的問題,廣瀨母親要求律師參與,校方即態度大變。跳河事件3個月後,廣瀨母親替女兒轉到X初中,但發現女兒患了創傷後壓力症(PTSD),難以正常上學。後來Y校校長受訪仍否認出現霸凌問題,拒絕交代老師對涉事學生的指導應對,堅持沒有霸凌是當時警方得出結論。

今年3月27日,第三方委員會終於向死者母親匯報調查情況,確認的確存在霸凌問題,30日教委會會長等人向死者家屬鞠躬道歉,是事發以來他們首次道歉。本月15日,當局公開一份2019年4月至6月調查中期報告,指有7名學生參與欺凌過程,包括同校及外校生,並提出了6項明顯的霸凌行為:

第一,廣瀬入學時認識其中2名學長交換了LINE,一起玩網上遊戲被迫聊性話題,其中一人在2019年4月中在公園撫摸她,委員會指2人對當時只有12歲的受害者說出及做出極其淫穢的話語及行為,長期透過手機強迫她聊性話題。

第二,霸凌者半夜打電話威脅她到公園集合,結果他們根本沒到場。

第三,霸凌者經常買零食時迫她付款,共計1萬日元(約新台幣2300元)。

第四,強迫她拍攝手淫照片並發送,更要求傳送不雅影片。

第五,廣瀨曾被叫到公園聚會,5名高年級學生包圍她,逼她到附近廁所自慰給大家看,由於無法逃跑她被迫就範。委員會認為現場未有出手阻止的學生也是共犯,而觀看及強迫自慰的學生涉及嚴重的霸凌行為。

第六,2019年6月22日,她被霸凌者逼跳河自殺,當時有多名學生在岸邊聚集,有人威脅公開她的不雅照給所有學生看,廣瀬稱「我會死的」,請對方刪除圖片,有學生質疑她不會真的自殺,此時廣瀬翻過圍欄跳落河企圖自殺。

在一般情況來說,日本傳媒對同類事件不會公開死者容貌及姓名,但廣瀨母親希望大眾關注事件,為女兒討回公道,去年已公開女兒真名、生前照片、畫作等,形容是女兒辛辛苦苦活了14年的證明,會直面霸凌的現實。

廣瀨母親日前透過律師發聲明,表示女兒的霸凌「終於被確認」,真的希望當局早早承認。她透露其中1名學生曾在事後告訴她,自己不是加害者,但現在發現他真的涉事,心情很複雜。廣瀨母親指花了3年才確認女兒受到霸凌,時間太過漫長,如果當局早早正常處理,「她是不會選擇自殺的」。

她指目前確認女兒涉及被霸凌只是第一步,她希望繼續查清霸凌和自殺的因果關係,又指直到死前女兒一生都會繼續受苦,內心的空虛已無法填補,她無法原諒涉事者,「希望涉事者意識到,霸凌會殺死人」。旭川市長今津寛介已要求第三方委員會6月前提交最終報告,調查霸凌與廣瀨的死有沒有因果關係。

雖然對學校及有關當局不滿,廣瀨母親對女兒轉校就讀的X初中沒有記恨。她早前透露X學校的老師很好,女兒失蹤後,老師怕她不吃飯還帶了自製飯糰和三明治給她,出事後也經常探望。校長和副校長2月時前去祭拜,透露即將舉行畢業禮,他已獲得教委會批准,向廣瀨頒發畢業證書,後來女兒的老師都來了,為女兒辦畢業禮,聽到校長席上發言,聽到一句「恭喜妳畢業了」,她當場哭了。

日本校園霸凌問題嚴重,據當地教育部數據,2020年當地中小學的霸凌案件多達61.2萬宗,有479名學生自殺。

自殺,不能解決難題;求助,才是最好的路。求救請打1995 ( 要救救我 )

blackjack2022/04/18 10:52回覆
去年3月,廣瀨爽彩的遺體被發現在旭川市公園。圖/北海道放送截圖

去年3月,廣瀨爽彩的遺體被發現在旭川市公園的雪堆內。圖/北海道放送截圖

當地教委會會長等人早前向死者家屬鞠躬道歉,是事發以來首次道歉。圖/北海道放送截圖 blackjack2022/04/18 10:52回覆
日本14歲女學生廣瀨爽彩去年被發現死於公園雪堆中,母親稱她長期受到霸凌,涉事學校及教委會一度否認。圖/取自Twitter圖片、北海道放送截圖 blackjack2022/04/18 10:53回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