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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英九重提財產來源不明罪
2011/03/02 23: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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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載:

「財產來源不明罪」施行2年,檢方至今未起訴任何案件,馬總統今指示法務部研究修法,將僅限於貪汙案中的不明財產不說明罪「拿掉帽子」,範圍擬擴大為「不明財產不說明罪」,明訂公務員有說明不明財產來源的義務。

感想:

從來沒有人民反對,都是國民黨立委和民進黨立委在反對。

頭號大石頭是國民黨立委呂學璋。

貪污罪犯才有責任說明財產,根本毫無意義。

我支持馬英九的指示。不過我覺得他只是在騙選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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