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歲星紀年而太歲超辰,留下十二生肖年讓您安太歲
2012/09/04 12: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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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人的歲星十二次,是觀測木星的視運動規律,
發現是十二年一周期,正好適值一歲,因此稱名為歲星。
除了日躔、月朔望之外,歲星成了曆法上組成部份。
木星視運動是十二年周期,卻比真正的恆星周期11.86年長了0.14年,
誤差看似很小,所以也就一直應用下去,
發展出一套完整的歲星紀年法。
歲星紀年為漢代以前治曆之大端,
而太歲超辰,為三統曆法之疑案,
命理師若以三統曆古曆推演,關係之鉅大,
是不可不明辨而訂正之。
古人以歲星十二年一周天,分周天為十二次,
以歲星所在之次為紀年之標準,
如《春秋國語》歲在鶉火、歲在星紀之類,
《淮南天文訓》名太陰、
《史記天官書》名歲陰,
在農民曆上稱名為太歲,也就是俗稱的安太歲。
皆以太歲左行,歲星右行。
把十二地支分配於十二方位,用作斗柄的目視運行,
其太歲的次序正和歲星的運行是成方向相反之,
因而認為有了和“歲星”運行方向相反的“歲星神靈”,
歲陰有了存在性,由於沒有直接指示歲星運行的名稱,
遂以十二支來表示歲陰的的位置,
從而可以間接的表示出歲星的位置。
歲星紀年法按次推之,自三統曆覺歲星十二年一周天其數未密,
謂「一百四十四年,歲星行天一百四十五次。」,
以星紀年將一百四十四年而多一次,創<歲星超辰>之說,
太歲當隨之俱超次紀年,年次相應沿襲相承不求甚解,
而引經據典之命理學者亦始終莫決者,皆不知其所以然也。
東漢順帝以後,即不再行用,後人但依據三統曆,不復深究,
而太歲超辰亦自古至今,遂無能以闢誤之,
歲星紀年法留下人為編定的六十甲子的干支周期以紀年,
還一直沿用到目前現代使用於安太歲的太歲年,
也即是成了農民曆的十二生肖年之源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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