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幾年前,我住在台北大理街。那時的我喜歡走路,漫無目的的閒晃。一出大理街就是龍山寺,順便就進去上個香。
不管怎麼走,總是會走到重慶南路。當時的重慶南路還有一堆書店,可以讓你看個一下午的書。累了就坐公車回來,還有餘力就慢慢走回家。這樣漫無目的地走路,訓練看人的本領。路人甲乙丙的姿態儼然,表情豐富,眾生百態,只有如我這般閒的人,才有機會欣賞。
其實,我看人,人又何嘗不看我呢。有些店,去久了老闆也都認識我。我蠻懷念二十幾年前的台北街頭,很有生命力的城市。或許髒亂,或許不夠先進,缺乏秩序。可是大街小巷很鮮活,光是走路就很好玩。
後來出國,每次出去都沒有計畫,連房間也沒有訂,等一下去哪裡全憑心情,或說是偶然。我喜歡意外與驚奇,沒有計畫就是最好的計畫。
仔細回顧,我的一生何嘗不是這樣呢?沒有目的,隨意閒晃。小時候作文,說人生要立志。我的志有很多,一百個那麼多,結果就等於沒有。
前幾天,女兒問我一篇文章,他略為描述文意,我就告訴他是《世說新語》裡的,魏晉人的風骨。
全文如下:「王子猷居山陰,夜大雪,眠覺,開室,命酌酒。四望皎然,因起仿偟,詠左思招隱詩。忽憶戴安道,時戴在剡,即便夜乘小船就之。經宿方至,造門不前而返。人問其故,王曰:「吾本乘興而行,興盡而返,何必見戴?」」
她說,老師說,這一篇如果能夠欣賞,那很適合讀一類組。我說,你要告訴你老師,我爸就是那種人。
我第一次讀到這個,是李敖寫的某篇文章,我當時才高中。念大學時,我也曾想見某個人一面,大老遠坐車去,到了他家門口,我又一個人回來了。我就是這麼「得意忘形」的人,意思到了,就夠了。你說找你幹什麼?其實,我在找自己,找自己的心,心滿意足了,見不見不重要。人生旅途之美,在於旅程。我一直用遊子的心情浪跡人間。
自作多情最美好,也最笨。
下雪的夜裡,忽然醒來,然後喝點酒。忽然想起朋友戴安道,於是坐了小船,一夜才到。到了戴家門口,連聲招呼都不打,回家去了。
這就是自作多情。
我呢,也常常就在最後一步,回頭。因為這樣就好,再下去就煞風景了,會很反胃的,所以盡興而歸。
我來過,又彷彿我根本沒有來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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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樓. 阿妮子Annie2022/10/24 22:20挺害怕看您的文, 彷彿在心底回了故鄉, 是"近鄉情怯", 好不容易才隱藏好了的心事又開了鍋...我也走路觀人, 也曾不按計畫去歐洲流浪1個多月, 也常自作多情當傻子, 對我來說旅行是療傷是充電也在找心, 找了找才發現一直都在...有您這樣的爸真好:)
- 1樓. ~奇異的奇異果~2022/10/24 13:44
很久沒在格子裡說話
但每次看你的文章,我都回了(在我心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