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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小說 – 韋陟/賈至:殺人者生,恐非所宜
2026/04/25 0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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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則故事對唐肅宗提出諫言的人,《大唐新語》、《新唐書》寫的是「韋陟」,《資治通鑑》寫的是「賈至」,《舊唐書》中韋陟賈至二者相關文中均未提及此事。又,唐朝崔器的奏摺《將軍王去榮殺人議》文中僅提及「賈至等(賈至等人)」,未說明參與議事者還有誰。按時間點,韋陟賈至崔器當時應是同朝為官,也可能同時參與討論此事。那俺就當個看熱鬧的,就來個大鍋燉,將這些攪和在一起掰唄……

 

----- 偶素分隔線 之 開始掰唄 -----

 

唐朝唐肅宗李亨至德年間,唐肅宗主持平定「之亂」、收復二京,正是倚靠重用能征善戰的將帥之臣的時候,因此常發生有實力的武將倚仗皇帝的恩寵而不遵守法律制度。

 

原籍富平縣(今陝西省渭南市富平縣的將軍王去榮,因私怨之故將當地的縣令活活打死,根據朝廷律法殺害朝廷官員應當處死唐肅宗因為剛收復陝郡(今河南省三門峽市陝州區,且王去榮擅長使用火砲對敵,便有意要赦免王去榮的死罪,削去官職,讓他以平民身分前往陝郡繼續從事軍職為朝廷效力。然而時任中書舍人的賈至在接到唐肅宗的諭令時並沒有馬上執行,而是上了一道奏摺勸諫:

 

王去榮惡行重大、犯罪事實嚴重,殺害所在地的縣令。《易經.坤卦.文言》中說:

 

『臣弒其君,子弒其父,非一朝一夕之故,其所由來者漸矣。』

 

(大意是:臣子殺害君主、兒子殺害父親這種大逆不道的事,並非突然在一朝一夕之間造成的,其根源是經過長期逐漸演變而來的

 

如果縱放王去榮,就是所謂的『生漸』了。議論此事時有人認為陝郡才剛收復,除非有王去榮這個人,否則陜郡無法守住。然而其他剛收復的郡縣沒有王去榮,為什麼也能堅守呢?陛下若以王去榮有施展砲石的這一技能就赦免他的死罪,那麼如今各處軍中身懷超越他人的特殊技藝的人也非常多,有了王去榮的例子,這些人必定憑恃自己的技能,目無綱紀、違背上級命令,如此又將該如何能制止這類行為!如果只赦免王去榮而處死其他犯下類似罪行的人,就是法律規範不統一,導致人們誤解而觸犯法律。如今因為憐惜一個有才能的王去榮而不依法處死,日後必將有十個如王去榮一般有才能的人因而被處死,這難道不是對朝廷造成更大的傷害嗎!這王去榮是個悖逆叛亂、行為乖戾的人,所以哪裡有在此處行叛逆之事而在他處順從王法、在富平縣作亂而能治理陜郡、對縣令悖逆冒犯而不對皇帝悖逆冒犯的道理呢!臣懇請英明的陛下能顧全長遠及大局,則『之亂』用不了多久便可完全平定了。」

 

因為大臣有不同的意見,唐肅宗只能下令召集相關官員開會商議此事。時任御史大夫的韋陟(「陟」音「治」,字殷卿認為:

 

「從前漢高祖劉邦在攻入咸陽時,與軍民約法三章,其中第一條就是『殺人者死』。如今陛下卻要發布特赦命令,讓殺人犯得以逃過死刑。臣懇切地認為這樣恐怕不能作為永久遵循的法律制度。」

 

時任三司使崔器也上了一份《將軍王去榮殺人議》的奏摺,同樣是認為殺人者死、反對特赦(詳細內容見文末附件原文)

 

即便多位合議的大臣大多反對特赦,但唐肅宗最終還是赦免了王去榮唐肅宗如此的處置方式果然如賈至等人的預測、埋下了日後藩鎮動亂的隱患。

 

原文之後還有一小段,故事應該是發生在唐玄宗李隆基天寶年間。

 

韋陟在擔任吏部侍郎的時候,有一名五品官員因年老申請退休註x2韋陟對此裁決,寫下:

 

「青氈展慶,曾不立班;朱紱承榮,無宜臥拜。」

 

這四句批文詳意待解。不過基本上是批評該名退休官員雖身處高位卻傲慢無禮、怠慢禮數。

 

當時的人們因此推崇韋陟堅持原則、不阿諛奉承的表現。

 

----- 偶素分隔線 之 備註 -----

 

:「處盡」,即處死。

 

:「三司使」,「三司」指代度支司鹽鐵轉運司戶部司三部門,是唐代宋代國家財政的主管部門。

 

註x2:「致仕官」,古代官員因年老或疾病辭官退休。

「敘五品」,官員原本的職等為五品,或是退休時朝廷特批將官階升為五品。

 

改編自 《大唐新語

 

原文:

 

《大唐新語》.《卷四》.《持法第七》.韋陟

 

肅宗初克復,重將帥之臣,而武人怙寵,不遵法度。將軍王去榮打殺本縣令,據法處盡。肅宗將宥之,下百寮議。韋陟議曰:

「昔漢高約法,『殺人者死』。今陛下出令,殺人者生。伏恐不可為萬代之法。」

陟嘗任吏部侍郎,有一致仕官敘五品,陟判之曰:

「青氈展慶,曾不立班;朱紱承榮,無宜臥拜。」

時人推其強直。

 

 

《新唐書》.卷一百二十二.列傳第四十七:魏、韋、郭(節錄)

 

韋安石,京兆萬年人。……

子 陟

陟字殷卿,與弟斌俱秀敏異常童。……

遷禮部侍郎。……遷吏部侍郎,選人多偽集,與正調相冒,陟有風采,擿辨無不伏者,黜正數百員,銓綜號為公平。然任威嚴,或至詈詰,議者訾其峻。又自以門品可坐階三公,居常簡貴,視僚黨涘然;其以道誼合,雖後進布衣與均禮。

……

歲餘,肅宗即位,起為吳郡太守,使者趣追,未至,會永王兵起,委陟招諭,乃授御史大夫、江東節度使。……

永王敗,帝趣陟赴鳳翔。初,季廣琛從永王亂,非其本謀,陟表廣琛為歷陽太守,尉安之。至是,恐廣琛有後變,乃馳往諭詔恩釋其疑,而後趣召。帝雅聞陟名,欲倚以相,及是遷延,疑有顧望意,止除御史大夫。會杜甫論房琯,詞意迂慢,帝令陟與崔光遠、顏真卿按之,陟奏:

「甫言雖狂,不失諫臣體。」

帝繇是疏之。

富平人將軍王去榮殺其縣令,帝將宥之,陟曰:

「昔漢高帝約法,殺人者死。今陛下殺人者生,恐非所宜。」

時朝廷尚新,群臣班殿中,有相吊哭者,帝以陟不任職,用顏真卿代之,更拜吏部尚書。久之,宗人伐墓柏,坐不相教,貶絳州刺史。還授太常卿,呂諲入輔,薦為禮部尚書、東京留守。史思明逼伊、洛,李光弼議守河陽,陟率東京安屬入關避之,詔授吏部尚書,令就保永樂,以圖收復。卒,年六十五,贈荊州大都督。

 

 

《舊唐書》.巻九十二.列傳第四十二:(節錄)韋安石、子陟

 

韋安石,京兆萬年人,周大司空、鄖國公孝寬曾孫也。……

安石子 陟

陟字殷卿,代爲關中著姓,人物衣冠,弈世榮盛。……

經歳餘,潼關失守,肅宗即位於靈武,起爲呉郡太守,兼江南東道采訪使。……

無何,有詔令陟赴行在。陟以廣琛雖承恩命,猶且遲回,恐後變生,禍貽於陟,欲往招慰,然後赴徵,乃發使上表,懇言其急。陟馳至暦陽,見廣琛,且宣恩旨,勞徠行賞,陟自以私馬數匹賜之,安其疑懼。即日便赴行在,謁見肅宗,肅宗深器之,拜御史大夫。

拾遺杜甫上表論房琯有大臣度,眞宰相器,聖朝不容,辭旨迂誕,肅宗令崔光遠與陟及憲部尚書顏眞卿同訊之。陟因入奏曰:

「杜甫所論房琯事,雖被貶黜,不失諫臣大體。」

上由此疎之。

時朝臣立班多不整肅,至有班頭相吊哭者,乃罷陟御史大夫,顏眞卿代,授吏部尚書。自後任事寵臣,皆後來初用,望風畏忌,道竟不行。因宗人伐墓柏,坐不能禁,出爲絳州刺史。

乾元二年,入爲太常卿。呂諲再入相,薦爲禮部尚書、東京留守,判尚書省事,兼東京畿觀察處置等使。逆賊史思明寇逼河洛,副元帥李光弼議守河陽,令陟率東京官屬入關迴避,乃令兵守陝州。有詔遷吏部尚書,留守如故,令止於永樂,不許至京,候光弼收復河洛,令陟依前居守。

 

 

《舊唐書》.卷一百九十中.列傳第一百四十中.文苑中:(節錄)賈曾、子至

 

賈曾,河南洛陽人也。……

子 至

子至。至,天寶末爲中書舍人。……

 

 

《資治通鑑》.卷二百十九.唐紀三十五:(節錄)

 

肅宗文明武德大聖大宣孝皇帝中之上至德二年(丁酉,公元七五七年)

 

(六月)將軍王去榮以私怨殺本縣令,當死。上以其善用砲,壬辰,敕免死,以白衣於陝郡效力。中書舍人賈至不即行下,上表,以為:

「去榮無狀,殺本縣之君。《易》曰:

『臣弒其君,子弒其父,非一朝一夕之故,其所由來者漸矣。』

若縱去榮,可謂生漸矣。議者謂陝郡初復,非其人不可守。然則它無去榮者,何以亦能堅守乎?陛下若以砲石一能即免殊死,今諸軍技藝絕倫者,其徒實繁。必恃其能,所在犯上,復何以止之!若止捨去榮而誅其餘者,則是法令不一而誘人觸罪也。今惜一去榮之材而不殺,必殺十如去榮之材者,不亦其傷益多乎!夫去榮,逆亂之人也,焉有逆於此而順於彼,亂於富平而治於陝郡,悖於縣君而不悖於大君歟!伏惟明主全其遠者、大者,則禍亂不日而定矣。」

上下其事,令百官議之。太子太師韋見素等議,以為:

「法者天地大典,帝王猶不敢擅殺,而小人得擅殺,是臣下之權過於人主也。去榮既殺人不死,則軍中凡有技能者,亦自謂無憂,所在暴橫。為郡縣者,不亦難乎!陛下為天下主,愛無親疏,得一去榮而失萬姓,何利之有!於律,殺本縣令,列於十惡。而陛下寬之,王法不行,人倫道屈,臣等奉詔,不知所從。夫國以法理,軍以法勝;有恩無威,慈母不能使其子,陛下厚養戰士而每戰少利,豈非無法邪!今陝郡雖要,不急於法也。有法則海內無憂不克,況陝郡乎!無法則陝郡亦不可守,得之何益!而去榮末技,陝郡不以之存亡;王法有無,國家乃為之輕重。此臣等所以區區願陛下守貞觀之法。」

上竟捨之。

至,曾之子也。

 

 

《全唐文.卷三三一》.唐.崔器.《將軍王去榮殺人議》:

 

右件官打殺本部富平縣令杜徽,恩旨以其能放拋石,免死奪官,自身配陝郡效力,中書舍人賈至等未即行下,奏請奉進敕旨議者。

臣等伏以法者天地之大典,帝王守之,猶不敢專也。若王去榮者,乃敢擅殺,是臣下之權過於人主。開元以前無者,尊朝廷也。當今(疑)為天下主,愛無親疏,得一去榮而失萬姓,何利之有?又八議名例,都無此名;十惡科條,乃居其一。殺本部縣令,而陛下寬之,王法不行,人倫道屈。臣等奉詔,不知所從。

夫國以法勝,有恩無威,慈母不能使其子。養由基射穿七禮,楚王以為辱國;林慮公主男犯法,漢君不為減罪。賤技則去榮何有,受法則林慮可徵。晉文棄原取信,以信大於原也。今陝雖要郡,不急於法,則海內無處不克(疑),況陝郡乎無法也。賈至等皆朝之忠良,見克(疑)在近。謹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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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樓. Flying Eagle
2026/04/26 22:17

應該讓廢死聯盟的讀讀這篇!話說回來,他們讀了之後八成還是一本正經的胡說八道。



這些冥盡黨的附隨組織只會服從「民」進黨作的「主」、盲目的遵從上意,不會去閱讀「敵人」的文章的。哪會理多數人的意見,反正死的不是他們自己的親人,嘴巴喊爽便是.....

 Fox無言 

 

文武兩邊站, 可可疊羅漢2026/04/27 08:46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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