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約在唐朝、唐高宗李治在位時期,有一個名叫孟景休的人,因為侍奉雙親非常孝順而出名。當孟母過世時,孟景休服母喪期間,因為極度哀痛而毀傷身體,這樣的行為已經遠遠超過古人所制定的禮節程度,而孟景休也因此差點隨孟母而去。
若只是上述表現那在古人當中也還算是中上程度,畢竟相似程度的其他孝子也多有記載。而孟景休更令人驚訝且稱道的事蹟還有三處:
一是孟母過世時,孟景休的弟弟孟景禕還是一個尚在襁褓中的奶娃娃,母親過世了又如何能為弟弟哺乳?因此當時自己也還是個半大孩子的孟景休,向心善的鄰里們求來了乳汁親自哺育幼弟、辛苦的將幼弟拉拔長大(註)。
二是在祭奠母親時,孟景休準備的祭品也準備得非常豐盛與隆重,讓人從這些細節中感受到他對先人的孝心。
三是當孟母下葬,正值天寒之時,孟景休扶靈送葬時光著腳走在舖著霜雪的地面上,導致腳指因凍傷壞死而脫落,然而過了一段時間後,他的腳趾頭卻奇蹟般的又長了回來,與原本的腳指一模一樣。
孟景休後來進士及第,歷任監察御史、鴻臚丞等職務,在武周朝初期遭到酷吏來俊臣羅織罪名誣陷入獄而死,當時的人們都為孟景休的遇害而傷心不已。
----- 偶素分隔線 之 備註 -----
註:原文此句「景休親乳之」,一般都是直譯孟景休用自己的乳汁哺育弟弟。雖說男子分必乳汁也有實際特例,但畢竟是極少數。但俺是二般人,俺認為比較合理的推論應該是:原文中沒有提到孟父,有可能孟父在孟母懷孕期間因故先過世了,也導致孟母在生弟弟孟景禕時落下了病根,因而產後不久之後便過世,而按常理哥哥孟景休當時年紀應該不大,頂多十來歲。所以一個半大孩子能盡力主持處理亡母的身後事、設法盡力哺育幼弟,如此這般的行為表現才更能被當時的人們稱讚唄……
改編自 《大唐新語》
原文:
《大唐新語》.《卷五》.《孝行第十一》.孟景休
孟景休事親以孝聞,丁母憂,哀毀逾禮,殆至滅性。弟景禕年在襁褓,景休親乳之。祭為之豐。及葬時,屬寒,跣而履霜,腳指皆墮,既而復生如初。景休進士擢第,歷監察御史、鴻臚丞。為來俊臣所構,遇害,時人傷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