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2月起●後座未繫安全帶 明起最高罰六千》小型車後座乘客未依規定繫安全帶 一般道路罰一千五百元 高速及快速道路罰三千元到六千元…
2012/01/31 1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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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及警政署今天同步在北、中、南執法大會師,舉行執法演練。明起只要搭乘小客車,無論前後座,都要繫安全帶,執法將以路檢為主,民眾停等紅燈、通過收費站時都可能遇到抽檢。 新北市警察局也宣布,從一日到三日,連續三天將大執法加強攔檢。警方提醒,如計程車上有張貼警語或司機已告知,乘客仍未繫安全帶,則開罰乘客。平面道路違規罰一千五百元,快、公速道路最高罰六千元。 新北市警察局交通大隊表示,計程車部分,如司機未告知乘客要繫上安全帶也未張貼警告貼紙,將對司機開罰,如已善盡告知義務,則針對乘客開罰。 但如何算是告知呢?執法組表示,已對司機講習,在乘客上車後多提醒乘客繫安全帶,並要求在每輛計程車上都張貼貼紙,告知乘客要繫安全帶,因此,只要有貼紙就算「文字告知」,司機不一定要再口頭告知。 交通部道安委員會表示,歐盟、美國、加拿大、澳洲、香港、日本、新加坡及馬來西亞等國,都已立法強制小型車後座繫安全帶。依內政部警政署統計顯示,交通事故中,未繫安全帶的事故致死率,超過繫安全帶事故的三點六倍。 道安會指出,車禍事故發生時,兒童在車上若未繫安全帶或坐兒童安全座椅,撞擊力量至少為體重的卅倍。舉例來說,體重十公斤的孩童,在時速四十公里的車上遭到撞擊,瞬間將產生三百公斤衝撞力道。
交通部指出,今年八月起,家中若有四歲至十二歲孩童,或體重十八公斤至三十五公斤以下的兒童,家長則需購買輔助坐墊,避免孩童遭受衝撞時被瞬間重力拋出。 上文↑《後座未繫安全帶 明起最高罰六千》源自【20120131tue.聯合報a6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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