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頂山墓地的偽應侯墓M95揭偽
河南平頂山市薛莊鎮北村西黃土嶺,自1990年至1993年4月,有考古出所謂其中有應國墓地,尤其,不少座皆論定係應國之君的應侯及其夫人墓。是耶?非耶?因為,主要都依據銘文而論之,其餘多無實證。故陸續探其究竟真相如何。按,吾人曾於〈辨銘小記:應侯爯墓M84偽銘器:《爯尊,爯卣》《應侯爯盨》(附《爯簋》)〉一文裡已論及平頂山墓地的M84係偽應侯爯墓。於今再逐次而論到了另一座的M95亦係偽造的應侯墓。
《華夏考古》1992年第3期發表了平頂山市應國墓地九十五號墓的發掘簡報,此係有一墓道,內中的青銅禮器有實用器及明器共27件,另有銅編鐘7、銅編鈴9、石編磬4。自車馬器可以看出有6車及兵器、工具等,而有銘銅器16件。並推斷此亦為應侯墓。以下分三組論其皆係偽於當時的考古人員:
(一)侯氏及[女步]氏類
(1)《侯氏鬲》(M95:21,《新收》70),銘文作『侯氏作[女步]氏尊鬲,其萬年永寶。』
此係偽銘器。“侯氏”一辭,考古人員以《通志‧氏族略‧以爵為氏》所舉的『二十八年,曲沃武公伐晉侯緡而滅之,緡之子孫適他國稱侯氏』為說,故知是以該段文字為參考。而“[女步]氏”指一位[女步]姓婦人,如此一來,此銘文就出了問題。應侯(侯氏)給一位女子作器,還作的是“尊鬲”,而且讓她子孫永寶用,此“[女步]氏”當然不是應侯之妻了,否則作器送她讓她的子孫永寶用,不是犯了邏輯錯誤嗎?因為,所謂妻子的子孫不就是應侯自己的子孫?如果是應侯的女兒,也是不可能,因為所謂“[女步]氏”乃指[女步]姓之女子,應侯乃姬姓,“[女步]氏”是[女步]姓,必非其女兒,但亦非其妻或媵妾,因為她們有子孫不就是應侯自己的子孫,故此器的銘文不倫不類,此必非真正西周銘文。如係真銘文,則斷不會有“其萬年永寶”之語了。
講子孫萬车永寶用。既然給子孫永寶用,為何反而埋在應國國君的墓裡,不是應該置在其臣子敔的家中祭祀及永寶用?而且,“侯氏”一辭,考古人員以《通志‧氏族略‧以爵為氏》所舉的『二十八年,曲沃武公伐晉侯緡而滅之,緡之子孫適他國稱侯氏』為說,故知是以該段文字為參考寫偽銘文。
(二)應伯類
(2)《應伯壼》(M95:77,《新收》71),銘文作『應伯作尊壼。』
(3)《應伯盨》(M9581,《新收》72) ,銘文作『應伯作旅盨。』
(4)《應伯盤》(M95.83,《新收》73),銘文作『應伯作寶盤,其萬年永寶。』
《應伯盤》銘文講子孫永寶用。既然給子孫永寶用,為何反而埋在應國國君的墓裡,不是應該擉在其臣子敔的家中祭祀及永寶用?由於此墓裡此器之係偽造,以虛構“應伯”之墓而偽造,故而連帶也透露出《應伯壼》《應伯盨》亦今人偽造“應伯”連帶而寫作的偽銘文器,以張聲勢。
(三)“公作敔”類
(5)《公作敔簋》(M95:100,《新收》74) ,銘文作『唯八月初吉丁亥,公作敔尊簋,敔用賜眉壽永命,子子孫孫永寶用享。』
(6)《公作敔鼎》(M95:102,《新收》75) ,銘文作『唯八月初吉丁亥,公作敔尊鼎,敔用賜眉壽永命,子子孫孫永寶用享。』
按,此二器皆有“公”字,考古發掘人員謂乃指“應公”,研究者有謂此應公乃是敔的上司,但是應公不乃國君,應是敔受應公之賜而作器,此銘文反而寫如“公作敔尊鼎”,不但國君為下屬敔作器,而且還作個“尊”鼎,不倫不類。除國君之外,還有誰在應國裡有更大的“尊”,如今銘文寫成了應公成了敔的下屬,替尊貴的敔作了一個尊鼎,讓敔長壽子孫寶用?不乃無厘頭甚而露今人造偽銘之瑕了。又有研究者表示此墓裡的應侯其名為“敔”,但一讀此銘文,應公作了其自己敔的尊鼎,而應公敔自已賜自己長壽及子孫寶用,亦全然不通。或拿此“敔”去和《十月敔簋》裡的“敔”認為同一人,因《十月敔簋》銘文有“武公”之名,故此《公作敔簋》《公作敔鼎》銘文裡的“公”指“武公”,而應伯是上一代應侯的嫡長子,而在繼位前稱應伯,繼位後稱侯氏,並說“[女步]氏”乃侯氏妻,但一如吾人前論,“[女步]氏”勢不能是侯氏之妻,故此研究者的推猜全然錯誤了。
故《公作敔簋》《公作敔鼎》俱是今人偽造,而且末後又抄偽銘文的格式,講子孫永寶用。既然給子孫永寶用,為何反而埋在應國國君的墓裡,不是應該擺在敔的家中祭祀及永寶用?
(四)結語
如此看來,在此1990年下半年至1993年8月發掘的所謂西周晚期的平頂山市應國墓地M95號墓,裡頭的所有的有銘文的青銅器,無一不偽。造偽的目的是因為此墓根本沒有出土任何有銘的青銅器,無法認定是否是應國或是哪國的墓,於是偽造有“應伯”“侯氏”“公”銘文字樣之偽銘器,以便鐵口可認定必為應國墓,且以有一墓道而認定必為諸侯的應侯之墓了。但依墓葬來看,此墓當只係一位西周大夫等級貴族之墓而己,是不是應國的貴族,全無實據可斷。(2026,5,13)
平頂山墓地的偽應侯墓M95揭偽
2026/05/13 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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