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是這兩天,中華民國國民的立法院,臺灣人的國會殿堂,出現兩幅既諷刺又令人駭異的畫面。
一幅是行政院長江宜樺枯坐臺下,滿臉苦笑,一旁紀國棟立委拿著一張大字報,上書「我要施政報告」。
自從
為此,民進黨開出條件,只要江向柯道歉,就可以施政報告。請問,這不是等於作姦犯科的歹徒,逼著警察和檢察官說對不起,不該抓他們,天下寧有是理?再請問,如果江宜樺真的讓步了,臺灣民主法治能不在頃刻間化為烏有?
這其間,身為另一主嫌犯的王金平,卻是貓哭耗子假慈悲,假仁假義的向綠營立院黨團進行「關說」,以便江院長順利上臺。妙的是,這一回柯建銘硬是不買王的帳,一意杯葛到底。
可倘若你以為這個柯總召不但不講江湖道義,還很忘恩負義的不給「王菩薩」面子,你就錯了。因為這是一場演給國人看的假戲,正如王金平聲稱今年
否則,我們如何看待接踵而至的這幅畫面──但見已然失去不分區立委一職的「王偽院長」,高踞國會殿堂的主席臺之上,春風得意,滿臉笑容的望著底下站在質詢臺上的柯建銘,對著揭發他們司法關說的檢察總長黃世銘,滿臉猙獰的破口大罵:「你已經是個死人了,大家法院見!」
這真的很怪異,兩個關說老賊竟然在國會玩起,「公審」逮到他們犯案行為的司法特任官來,也只有臺灣才會發生這種堪稱「民主奇蹟」的咄咄怪事。
而這一幕天下絕無僅有的醜聞,卻是由恬不知恥的藍綠立委共同擔綱演出。請問,這種滑稽突梯、醜陋不堪的現象說明了什麼?
說明了臺灣人民選出的立法委員,要不是貪腐惡棍,就一個個全都是見利忘義、循私茍且的老混球;說明了哪怕是社會清望再高的知名人士,一旦進入國會這個糞坑,不但不能激濁揚清,還跟著一起爛到令人作嘔,渾身爬滿臭蛆。
從前中國有這麼一本書,《左傳》,記載2680幾年前的魯莊公十年,齊桓公率軍攻打魯國。身為老臣、大將的曹劌憂心這仗不好打,準備入宮晉見國君。當時百姓聽說了這件事,無不笑曰:「肉食者謀之,有何閒焉?」
哪知曹劌正色以對,曰:「肉食者鄙,未能遠謀。」
把這番對白翻成白話文,意思是,魯國父老笑嘆,朝廷盡皆酒肉飯囊之徒,現在面對齊師來犯,你曹劌還能有什麼退敵之計,他們能聽入耳嗎?
曹劌回答,正是因為他們見識淺薄,無法做出長遠妥善的國策,自己才要見駕。
底下,見續文:「公曰:衣食所安,弗敢專也,必以分人。對曰:小惠未遍,民弗從也。公曰:犧牲玉帛,弗敢加也,必以信。對曰:小信未孚,神弗福也。公曰:小大之獄,雖不能察,必以情。對曰,忠之屬也,可以一戰。戰則請從。」
請注意,這最後的「必以情」,不是王金平、柯建銘所講的「人情司法關說」,而是「涉案實情」。
換言之,魯莊公一開始所講的前兩條,對人民而言,都屬於小惠小信的膚淺人情,只有審理官司時的「量實情、衡法理」,才可讓人民願意一條心的足以和齊桓公抗衡。
然則,相較之下,今日號稱多元化的民主臺灣,卻連2680幾年前的魯人見識都不如,乃至出現王金平、柯建銘干犯法紀、敗壞憲政的這等國賊,更有臺北地院三法官的以之迴護。果然讓他們長期霸佔國會了,恕我把話講得很難聽,這樣的臺灣要不衰敗、毀滅,天下寧有是理?!
為此,我們必須看清楚,連日來13個立委所搞的倒閣連署,其實是一場作弄選民的烏賊戰,因為堅守法理的江院長並未犯錯,反倒是那幫終日盤踞國會、日日進行關說的本土立委,沒有一個不是吃人民肉、喝人民血的國賊。
而論國賊之首者,當推王金平和柯建銘,豈可不鳴鼓而攻,人人得而誅之?
●作者按:本文拋棄著作權,歡迎網友轉貼臉書,把聲音傳遍海內外。謝謝大家。
圖文:狼狽為奸
圖文:立法權霸凌行政權,鐵證如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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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3樓. 歡喜做2013/10/06 12:03
不提假處分抗告是明智的決定
把戰線拉長,把燙山芋丟回給王柯黨
司法上全力去打王黨籍無效之訴
政治上必須拉攏藍營中生代
以未來局面來看
江去選北市長總比連敗文去選來的強
朱立志於總統,未來新北市應該不會連任
由他來組閣順便來考驗2016年能否擔當任
馬在堅持大是大非的同時
政治上需要多些盟友,才能打贏這重要的一戰
- 72樓. 革命烈士韓起的兒子2013/09/27 12:45劉櫂豪忘了"但書".except .....
劉櫂豪忘了"但書".except when we believe in good faith that the disclosure of information is necessary to: prevent imminent physical harm or financial loss; or report suspected illegal activity. - 71樓. 小浪(來台第七代閩南人)2013/09/27 07:50王金平律師許英傑表示,依通訊監察保護法規定,非法監聽資料不能作為訴訟使用
一、這是特偵組合法監聽所得資料,不是非法監聽所得資料
二、國民黨是以此當作撤銷王黨籍的依據,沒有以此做為刑事訴訟使用
三、通訊保障及監察法第18條:「但符合第五條或第七條之監察目的或其他法律另有規定者,不在此限。」
曾勇夫違反「法官法」第 93 條與第 94 條第 2 項之規定。
陳守煌違反「檢察官倫理規範」第 4 條與第 11 條之規定。
王金平與柯建銘違反「立法委員行為法」第 17 條之規定。特偵組發現曾勇夫陳守煌違反司法風紀事實,依法將兩人函送有權機關辦理,有啥問題?
為了長照永續經營
請多多吸菸做公益
- 70樓.2013/09/27 01:20
- 69樓.2013/09/27 00:56馬總統:程序終結前保持尊重王金平
有時覺得老馬真的有時發言是笨笨的。
也不知道是不是有曲解。
別人會問,程序終結后就不尊重了嗎?哎,總覺得自己說話很笨。
- 68樓.2013/09/27 00:49小綠工的造神實在太可笑了
劉就幾句話,就可以當神一樣來膜拜。
另外,
看了馬在雲林的那些圖片,這些人阿,不會尊重人,只會侮辱人,可他們根本就不知道這樣的作為對對方一點傷害都沒有,只會顯出自己都齷齪低格。
很奇怪,好像這根本就是一個未曾開化的部落一樣。
真的為南部默哀。
- 67樓. 藍天白云2013/09/27 00:37
質詢電爆黃世銘 劉櫂豪爆紅
相關影片請見「20130925劉櫂豪立委質詢黃世銘檢察總長」
http://www.youtube.com/watch?v=XJKVUVrwqrI
〔本報訊〕總統馬英九與立法院長王金平的「九月政爭」,檢察體系爆發「濫權」、「違
法監聽」爭議;民進黨立委劉櫂豪25日在立法院司法委員會中質詢檢察總長黃世銘,論點
針針見血,黃世銘幾乎無法反駁,相關影片被上傳影音網站Youtube,短短1天左右,就有
超過1萬5000次的點閱率,網友瘋狂轉載,有網友說「看了影片,才認識劉櫂豪這個人」
、「身為法律系學生,聽完只有感動」。
劉櫂豪質詢犀利 網友:誰理虧很清楚
這段影片25日上傳Youtube網站,至26日傍晚6時20分,點閱率達1萬5802次,有696名網
友按讚。
劉櫂豪質詢時指出,憲法保障人民秘密通訊自由,通訊監察保障法第2條也規定,「監
聽」是最後手段,但這次特偵組的做法,「給台灣人好好上了一課」。
劉櫂豪舉例,如果檢察官偵辦職棒簽賭案實施監聽,過程中意外發現另件涉毒案件,檢
察總長是否會叫檢察官繼續監聽?還是申請另外的案號申請監聽票?黃世銘回應「一般實
務上不會再另外立案號」,現場立委譁然,劉櫂豪當場提高分貝嗆「你把刑事訴訟法翻出
來看,哪一個說不用立案」?
總長被電爆 網友:雞嘴變鴨嘴
黃世銘企圖以部內的行政命令解釋,卻遭劉櫂豪駁斥,「總長,我討論的是立法院三讀
通過、總統公佈明文的法律,它位階絕對比你規定的還高!」劉櫂豪痛批從黃世銘的說法
,明顯看得出來特偵組濫權,完全不理會通訊監察保障法的規定;劉櫂豪說,「總長我非
常訝異,但是我也欽佩你的誠實,因為你可能這樣長期以來這樣指揮辦案啊。」
針對黃世銘2次向總統馬英九報告案情,黃世銘以憲法第44條辯解,劉櫂豪卻指出,憲
法第44條根本沒有賦予總長有權力或義務向總統報告,而且黃世銘報告的時間點是8月30
日,當時案件還是「進行中的刑事案件」,直到9月6日簽結才確定是行政不法,如果在報
告總統後,發現刑事案件事證,或是發現總統也涉入其中,黃世銘該如何自圓其說?
曾任地院法官 劉櫂豪法學背景深厚
劉櫂豪說,「我們在執行的過程當中,不代表我們是正義的化身,我們盡可能追求正義
,但我們不是正義之神。」這段質詢影片,引起網友熱烈轉載,「很棒的一段質詢演說」
、「完全洗臉制霸」、「總長雞嘴變鴨嘴」,還有網友說,「檢察總長,如果有裝測謊機
,心跳一定很快」。
事實上,劉櫂豪法學背景深厚,政治大學法律系畢業,先後在高雄地方法院、台東地方
法院擔任法官,並於2001年擔任台東縣副縣長,踏入政壇;2009年台東縣長選舉,劉櫂豪
代表民進黨出征,以5千票差距輸給國民黨的候選人黃健庭。又要開始造神了嗎??
綠營網工在造神 銀正雄 於 2013/09/27 06:42回覆 - 66樓. Skywalker2013/09/27 00:34
給堅强哥哥:
我相信大部分的民眾絕對希望高院更裁。可一看到魏麗娟最後講那些話,除覺得「此地無銀三百兩」,更加懷疑她的擔當外,實在不敢存太大信心。真正會殺大招的法官,是不動聲色,然後一槌判下去,讓兩方都措手不及。何況她在開庭前向高院院長自請迴避,雖必要,但另一方面也會使人懷疑她「到底擔不擔地起這麼龐大的政治壓力」。
就算更裁了,王金平還能提抗告到最高院,也絕對不下台;民進黨也會抄家式的妖魔化魏麗娟,如大夥譴責地院承審法官的烏龍判決一樣。到頭來,關說案仍得繼續亂兩三週。
最後,整樁案,都必須在「國會解散」後,來場全民公決,這才能讓所有亂象全部壓下來。
- 65樓.2013/09/27 00:16樓下的Sky
我認為是直接更裁。 對王不利。
不然不會搞那麼多玩意。
發回是原來的法官,再控告高院就會再換一次法官?應該也是這幾個吧,不會再抽籤吧?搞不懂。
- 64樓. Skywalker2013/09/27 00:00
善真正兄:
不管高院是否真的受到王金平的人情壓力,我從頭到尾都以為:老馬要用司法手段搞掉王金平,是很「天真」的行為!
另外,我也坦白講:在王的假處分判決有效出來第二天,我曾致書到總統府,請馬總統務必要小心高院、甚至最高院駁回抗告、或做出不利判決時,國民黨與府院方又當如何做,也要馬總統務必認清關說案「只有政治手段解決」的事實。
現在好啦,人家高院又開始當和事佬,即使裁定不駁回(我敢打包票決不敢更裁),但也會回到地院,讓案子維持原判,最後又給你抗告、維持原判來個N次。如果再抗告回高院,一不小心碰到個要馬好看的法官,就真給你駁回抗告!即令老馬再抗告到最高院,政治的壓力配合媒體亂講,又把局面搞亂個十天半個月的,老馬還有扭轉危局的機會?黨內不逼宮?!那才真是夜長夢多!
以現在總統府的溫吞與對司法的天真,但願老馬自有天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