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頭報告應先說結論
2009/02/15 0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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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天用弘兼憲史的《時間活用術》,繪製了一張Mindmapping,自己也重新溫習了一點時間管理的概念。不過,就像家教學生母親說的,實務上的管理跟企管之類書中說的是差得多了。
自我管理的書籍雖然很多,看實際上做起來也常常會有各種因素,導致不那麼理想,其實根源都是在此心啊。有句話說得雖重,但不得不說真有道理:「浪費自己的時間,是自殺;浪費他人時間,是謀財害命。」
所以弘兼憲史書中有一個地方不得不推薦:口頭報告的進行方式,有三步驟:
1.先講結論
2.依次列舉有哪些要點
3.分別說明各個要點
我想,平常我們講電話、寫文章、考試答題應該也可以參考。
有日本「青年導師」之稱的中谷彰宏,他的書對我而言總是有特別的魅力,我想正是因為言簡意賅,既便於閱讀,又便於記憶,總是令人有實行的衝動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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迴響(2) :
- 2樓.2009/02/15 22:56有道理
我找機會運用看看
確實有些情境
只需報告結論或先告知結論以安定情況
謝謝您的解釋
- 1樓.2009/02/15 00:52結論
結論不都是在最後一項
難道用倒序解釋?
您說的沒錯,通常我們說的「結論」是文章的最後部分,有起頭、有中間的論述,最後的部分才當然稱做結論。
不過,弘兼憲史在書中說的這個"結論",是進行口頭報告時,心中已經有的定見,我們對他人進行報告時,對某件事情必然已經有自己的想法,或者自己想陳述的重點。若依據文章是的起承轉合來說明,在商業界來看,認為這樣的談話,是很沒有效率的,他們會希望擺在結論的部分直接移到一開始說明白,就好像記者寫一篇報導,直接把已經發生事件的結果,用幾句話交代在報導首段一樣。 張藝璉 於 2009/02/15 08:49回覆

















